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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家居布线,买房别忘“过过电”

2008年11月2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在买房前,消费者应向开发商了解住房的报装用电负荷、电线的截面、电表规格以及回路和插座数量。另外,准备入住前,还要向开发商索要一份“电气竣工简图”。

插座—如果住宅内墙上固定插座数量偏少,用户为满足各种电器的使用不得不长期使用架接线和插座板。这样,不但影响居室的美观,造成日常生活的不便,而且还会引发电气事故。

回路一分支回路过少,将使每一回路上的用电器的数量和种类集中,相互产生干扰,从而对较敏感的电子设备(如家用电脑)造成损害。建设部《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中规定,每套住宅分支回路数不少于6回。

用电负荷和电表—一旦报装电负荷过小,许多大功率家用电器将无法使用。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两居室及以上住宅(使用面积为56平方米以上)的用电负荷不应小于4000瓦。应注意的是,该标准只是基于安全考虑的最低要求。最好选择设计用电负荷在6000瓦以上,电表容量10A以上的住宅。

电线—《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规定,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分支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厨房、空调的分支线的截面不应少小于4平方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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