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安全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008年10月03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按《消法》第七条规定,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两个方面内容。人身安全权指生命健康不受损害,具体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财产安全,并不仅仅指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本身的安全,还包括除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之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
由安全权出发,《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是商品和服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二是商品和服务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卫生标准。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按《消法》第七条规定,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两个方面内容。人身安全权指生命健康不受损害,具体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财产安全,并不仅仅指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本身的安全,还包括除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之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
由安全权出发,《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是商品和服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二是商品和服务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卫生标准。
相关阅读:
- 聚焦“双11”•提品质促消费 | 警惕“买买买”消费陷阱 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避坑”指…(2024-11-01)
- “免费领养宠物”涉嫌捆绑消费(2024-10-29)
- 选购具有应急开启功能的电子门锁(2024-10-10)
- 书包:提质升级大有可为——开学季·学生用品质量观察系列报道之一(2024-09-04)
- 茶饮甜品频现跨界营销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要“流量”更要“留量”(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