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天价“插队费”牟利 迪士尼没聪明对地方
尽管寒风凛冽,上海迪士尼依然人潮如流。陈女士和孩子在“小矮人矿山车”门口排了两个小时的队,眼看就要排到了,结果发现一群人从出口处进来直接插在了她们前面。她和其他游客有些恼火,上前质问服务人员后,才获知这是VIP团,可以免排队,随到随玩。事后,陈女士向记者反映,VIP团其实就是“插队团”,上海迪士尼为此收取了天价“插队费”,她认为这样的做法侵害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有违服务合同。
(《法制日报》1月29日)
作为市场自由经营的一种,只要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上海迪士尼有权制定属于自己的服务策略和收费方式。但是,当其采取不当的经营策略和手段,尤其是利用VIP团,收取天价“插队费”,牟取不正当巨额利润,显然有多重违法嫌疑,就需要说道说道了。
据报道,目前上海迪士尼官方APP上的VIP服务有两种:一是连续导览3小时每人收费2700元,每团3位游客起订,最多8人;二是连续导览6小时每人收取3000元,限定人数6人至8人。但其不管是在门票背面的“游览告知”,或是网络上迪士尼的“游客须知”里面,均未表明或要求“普通游客遇到VIP团时,履行避让义务”等内容,利用一套服务系统,让VIP团游客绝对优先普通游客,显然不妥。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而按照我国《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解释,不如实披露商品或服务情况,并借此高价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属于牟取不当暴利。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
但是,在上海迪士尼乐园收取VIP团天价“插队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其利用自身的独有和稀缺性,不事前及时全面向游客尤其是普通游客说明VIP团与其服务的差别,让大量游客继续排队等候,然后利用暗地里提供免排队的VIP团服务,诱使部分游客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掏天价“插队费”,等于一边“筑墙”让大量的游客排队,造成迪士尼服务非常紧张的景象,然后偷偷“开后门”告诉部分游客只要多掏钱就可轻松游玩迪士尼各个游乐项目,从而谋取高额的不当利益,不但涉嫌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也涉嫌不公平、不透明交易。
此外,也须说明的是,迪士尼既然没有事先明确和充分说明VIP团与普通游客的服务差别,在普通游客进园游玩的情况下,就等于其与所有游客订立了一份一视同仁对待游客和公平服务的合同与承诺。但其暗地里又天价收费提供VIP团服务,并在相关服务过程中,在同一个服务系统里给予VIP团各种无条件优先和高质量服务,剥夺普通游客的正当权益,违反了自己事前的服务承诺,涉嫌违反《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虽然就目前看上海迪士尼在国内还是独一份,消费者几乎没有选择权,但要知道的是,随着此类服务的增多,或替代服务的丰富,消费者的可选余地也会增大,如此收取天价“插队费”服务,不但是在自毁服务秩序和清誉,而且也会激起游客的反感,如不及时改正,游客迟早会用脚投票。迪士尼靠收取天价“插队费”牟利,实在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正因为此,不管是上海迪士尼本身,还是地方有关物价、工商等职能监管部门,都应及时看到这一问题背后的恶劣影响,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查究改正这一错误,既维护游客的正当权益,又维护主题乐园这一相对的新生事物的健康长远发展。
尽管寒风凛冽,上海迪士尼依然人潮如流。陈女士和孩子在“小矮人矿山车”门口排了两个小时的队,眼看就要排到了,结果发现一群人从出口处进来直接插在了她们前面。她和其他游客有些恼火,上前质问服务人员后,才获知这是VIP团,可以免排队,随到随玩。事后,陈女士向记者反映,VIP团其实就是“插队团”,上海迪士尼为此收取了天价“插队费”,她认为这样的做法侵害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有违服务合同。
(《法制日报》1月29日)
作为市场自由经营的一种,只要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上海迪士尼有权制定属于自己的服务策略和收费方式。但是,当其采取不当的经营策略和手段,尤其是利用VIP团,收取天价“插队费”,牟取不正当巨额利润,显然有多重违法嫌疑,就需要说道说道了。
据报道,目前上海迪士尼官方APP上的VIP服务有两种:一是连续导览3小时每人收费2700元,每团3位游客起订,最多8人;二是连续导览6小时每人收取3000元,限定人数6人至8人。但其不管是在门票背面的“游览告知”,或是网络上迪士尼的“游客须知”里面,均未表明或要求“普通游客遇到VIP团时,履行避让义务”等内容,利用一套服务系统,让VIP团游客绝对优先普通游客,显然不妥。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而按照我国《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解释,不如实披露商品或服务情况,并借此高价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属于牟取不当暴利。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
但是,在上海迪士尼乐园收取VIP团天价“插队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其利用自身的独有和稀缺性,不事前及时全面向游客尤其是普通游客说明VIP团与其服务的差别,让大量游客继续排队等候,然后利用暗地里提供免排队的VIP团服务,诱使部分游客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掏天价“插队费”,等于一边“筑墙”让大量的游客排队,造成迪士尼服务非常紧张的景象,然后偷偷“开后门”告诉部分游客只要多掏钱就可轻松游玩迪士尼各个游乐项目,从而谋取高额的不当利益,不但涉嫌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也涉嫌不公平、不透明交易。
此外,也须说明的是,迪士尼既然没有事先明确和充分说明VIP团与普通游客的服务差别,在普通游客进园游玩的情况下,就等于其与所有游客订立了一份一视同仁对待游客和公平服务的合同与承诺。但其暗地里又天价收费提供VIP团服务,并在相关服务过程中,在同一个服务系统里给予VIP团各种无条件优先和高质量服务,剥夺普通游客的正当权益,违反了自己事前的服务承诺,涉嫌违反《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虽然就目前看上海迪士尼在国内还是独一份,消费者几乎没有选择权,但要知道的是,随着此类服务的增多,或替代服务的丰富,消费者的可选余地也会增大,如此收取天价“插队费”服务,不但是在自毁服务秩序和清誉,而且也会激起游客的反感,如不及时改正,游客迟早会用脚投票。迪士尼靠收取天价“插队费”牟利,实在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正因为此,不管是上海迪士尼本身,还是地方有关物价、工商等职能监管部门,都应及时看到这一问题背后的恶劣影响,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查究改正这一错误,既维护游客的正当权益,又维护主题乐园这一相对的新生事物的健康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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