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橡皮筋捆住市场前程
据河南商报报道,近日,郑州市民刘先生在永辉超市买了5只梭子蟹,共重1.2千克,而绑螃蟹的橡皮筋就重0.54千克。这样算来,在买蟹花去的136元中,橡皮筋就占61.2元。商报记者就此询问超市,得到的解释是:“这种蟹本身价钱就贵,绑皮筋是为了把价格降下来。如果用细皮筋绑蟹,价格肯定会高。市场上都是这样卖的。”
这篇报道引起网民的极大兴趣和关注,跟帖耐人寻味。有网友评价:“一根皮筋丢在大街上是垃圾,绑在白菜上可以卖白菜的价格,绑在螃蟹上就是螃蟹的价格。所以,现在的社会就看你跟谁捆绑在一起。‘在一起’3个字决定人的命运。亲贤臣,远小人。”也有网友说:“这个跟我们那儿海鲜市场摊主用加厚塑料袋装鱼虾是一样的,就是为了增重。这是行规,不要破坏,要不就没有合格的奸商了。”更有网友表示“这就是弄虚作假,是违法行为,该严肃查处,呼唤达康书记!”
事实上,永辉超市“市场上都是这样卖的”说的是实情。近两年各地关于“捆绑蟹”的报道确有不少,而网友们亦庄亦谐的评价也表达了民众对此类事件的普遍看法。相比之前一些商贩给出“怕夹着人”“防止螃蟹逃跑”之类借口,永辉超市直言绑皮筋就是为了“把价格降下来”,就耿直多了,而且这个理由几乎接近真相。说是“接近”,是因为这个解释毕竟只告知了“合理性”,而没有透露其合法性。
考虑到这种行为是全国范围海鲜市场普遍存在的“行规”,如果其不具合法性,那就是必须要认真对待的大问题了。据了解,早在2004年,质检总局会同工商总局联合公布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水)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但该办法实施对象有一条附注:“活禽、活鱼、水发物除外。”螃蟹一般只能活卖,所以不在该适用范围之内。为了便于监管,一些地方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的管理办法,对活禽活鲜等产品包装重量进行细节限定。比如在上海,铜川批发市场推行细绳捆绑,经营户销售每只净重在500克以下的青蟹,捆绑绳含水不得超过50克;销售每只净重在500克以上的青蟹,捆绑绳含水不得超过100克。
显然,尽管有些地方有对活物包装的规定,但由于国家法规在这方面存在疏漏,难以形成对蟹商的普遍约束。而用橡皮筋固定螃蟹钳子、用加厚袋子装虾(据称是为了防止虾等活物的须腿戳破袋子)的做法客观上有一定的合理性,于是从蟹农虾农开始,到批发商再到市场摊贩,所用皮筋不断加粗、袋子日益变厚,各种压秤行为随之而起,并逐渐从潜规则变成显性行规。
这样的行规当然不是什么好行规,消费者吃了它的暗亏不说,长此以往,整个行业也会因之而受失信之疑,行业发展定会受到重创。行规大势所趋及所驱之下,缺乏诚信的“小人”日多,跟这些人“在一起”久了,没有几个商贩能坚持商业原则,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即使有坚守者,也会被视为异类,受到排斥,难以经营生存。令人痛心的是,当下的社会语境,各种行规正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正常”,而原本正常的市场品格倒变得日益稀缺了。如今,市场商业公德流失非常严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各领域都有呈现,已经随时可以听到预警了。
要让受逐利本性驱牵的商贩良心发现,主动悔过自新、自生诚信显然是不行的,必须要发挥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的外力强制作用。因此,必须抓紧完善法律法规及细节规定,堵住监管漏洞,给市场主体划出一条其始终敬畏而不敢逾越的红线。
据河南商报报道,近日,郑州市民刘先生在永辉超市买了5只梭子蟹,共重1.2千克,而绑螃蟹的橡皮筋就重0.54千克。这样算来,在买蟹花去的136元中,橡皮筋就占61.2元。商报记者就此询问超市,得到的解释是:“这种蟹本身价钱就贵,绑皮筋是为了把价格降下来。如果用细皮筋绑蟹,价格肯定会高。市场上都是这样卖的。”
这篇报道引起网民的极大兴趣和关注,跟帖耐人寻味。有网友评价:“一根皮筋丢在大街上是垃圾,绑在白菜上可以卖白菜的价格,绑在螃蟹上就是螃蟹的价格。所以,现在的社会就看你跟谁捆绑在一起。‘在一起’3个字决定人的命运。亲贤臣,远小人。”也有网友说:“这个跟我们那儿海鲜市场摊主用加厚塑料袋装鱼虾是一样的,就是为了增重。这是行规,不要破坏,要不就没有合格的奸商了。”更有网友表示“这就是弄虚作假,是违法行为,该严肃查处,呼唤达康书记!”
事实上,永辉超市“市场上都是这样卖的”说的是实情。近两年各地关于“捆绑蟹”的报道确有不少,而网友们亦庄亦谐的评价也表达了民众对此类事件的普遍看法。相比之前一些商贩给出“怕夹着人”“防止螃蟹逃跑”之类借口,永辉超市直言绑皮筋就是为了“把价格降下来”,就耿直多了,而且这个理由几乎接近真相。说是“接近”,是因为这个解释毕竟只告知了“合理性”,而没有透露其合法性。
考虑到这种行为是全国范围海鲜市场普遍存在的“行规”,如果其不具合法性,那就是必须要认真对待的大问题了。据了解,早在2004年,质检总局会同工商总局联合公布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水)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但该办法实施对象有一条附注:“活禽、活鱼、水发物除外。”螃蟹一般只能活卖,所以不在该适用范围之内。为了便于监管,一些地方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的管理办法,对活禽活鲜等产品包装重量进行细节限定。比如在上海,铜川批发市场推行细绳捆绑,经营户销售每只净重在500克以下的青蟹,捆绑绳含水不得超过50克;销售每只净重在500克以上的青蟹,捆绑绳含水不得超过100克。
显然,尽管有些地方有对活物包装的规定,但由于国家法规在这方面存在疏漏,难以形成对蟹商的普遍约束。而用橡皮筋固定螃蟹钳子、用加厚袋子装虾(据称是为了防止虾等活物的须腿戳破袋子)的做法客观上有一定的合理性,于是从蟹农虾农开始,到批发商再到市场摊贩,所用皮筋不断加粗、袋子日益变厚,各种压秤行为随之而起,并逐渐从潜规则变成显性行规。
这样的行规当然不是什么好行规,消费者吃了它的暗亏不说,长此以往,整个行业也会因之而受失信之疑,行业发展定会受到重创。行规大势所趋及所驱之下,缺乏诚信的“小人”日多,跟这些人“在一起”久了,没有几个商贩能坚持商业原则,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即使有坚守者,也会被视为异类,受到排斥,难以经营生存。令人痛心的是,当下的社会语境,各种行规正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正常”,而原本正常的市场品格倒变得日益稀缺了。如今,市场商业公德流失非常严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各领域都有呈现,已经随时可以听到预警了。
要让受逐利本性驱牵的商贩良心发现,主动悔过自新、自生诚信显然是不行的,必须要发挥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的外力强制作用。因此,必须抓紧完善法律法规及细节规定,堵住监管漏洞,给市场主体划出一条其始终敬畏而不敢逾越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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