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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亚迪不得入内” 尽显粗暴与蛮横

2017年02月14日 09:36 信息来源:http://epaper.cqn.com.cn/html/2017-02/14/content_80748.htm?div=-1

网上流出一则疑似比亚迪公司的内部通知称,“从2月13日起,所有非比亚迪的车都不准开进比亚迪(生活区和厂区)。13日开车进入保安不会拦截但会记录在案,后续不准升职加薪。14日仍在开车进入会连带追究领导责任。停在园区的比亚迪车也请在此之前开出去,否则会用叉车叉走。比亚迪一名销售高管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了这则消息的真实性。

(《澎湃新闻》2月10日)

比亚迪公司内部禁令非常直接,就是“非比亚迪不得入内”,否则将面临着追究责任、不准升职加薪等处罚。比亚迪这样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通过自我约束,让比亚迪人使用自己的产品,并希望借此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占有度等。但这样的举措,虽然从表面上看,能在比亚迪内部立竿见影,但实际上除了尽显粗暴与傲慢之外,聊无意义。

首先,对于一个公司而言,产品和品牌的信誉和员工对公司及其产品自豪感的确立,依靠的是过硬的产品质量和市场份额,这些是要靠产品和管理来说话的,而不是单单靠行政命令和禁令来强制实现。如果比亚迪车确实达到了质量、外观、使用性能的高度统一,不仅市场承认,客户承认,比亚迪人自然也是满怀信心,充满自豪感,身体力行使用自己的产品,因为质量过硬,因为用着放心嘛。但如果仅仅是祭出“非比亚迪不得入内”的禁令,那么对员工而言,如果正在使用其他品牌车辆,将面临不得不换车的尴尬,同时更会面临着因不买比亚迪而不得升职加薪的隐忧,何谈对产品和企业的自豪感与亲和力?何谈对公司充满热爱和视公司如家?粗暴和蛮横获取的只能是不满和抵触,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

不管是比亚迪公司员工,还是因其他业务和工作等需要进入比亚迪公司的对象,都与比亚迪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和联系。在进入比亚迪之后,虽然需要尊重和遵循比亚迪内部管理的要求,但也必须建立在个体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的基础之上。对于比亚迪公司员工而言,劳动付出依法获取劳动权益保障是法律的原则和要义,任何超出这个法律底线的强加于人,都是一种权益侵犯和干涉。因此,强制比亚迪员工“非比亚迪不得入内”并且辅之以薪酬和劳动权益影响,这显然是粗暴蛮横之极。同时,对于其他对象而言,选择什么车,使用什么代步工具,是自身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加干预,而“非比亚迪不得入内”却是对这种公民个体权利和自由的粗暴干涉,甚至是蛮横伤害,这显然是不该的,也是违法甚至是有违人性的。

因此,“非比亚迪不得入内”,除了尽显粗暴与蛮横之外,不仅在法理上站不住脚,而且更容易导致民意的反对和抨击乃至是反抗,这对于企业发展和品牌形象塑造以及产品亲和力而言,恐怕是一种无形的潜在伤害,还是不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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