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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药价虚高 功夫还在“两票制”外

2017年01月19日 09:22 信息来源:http://epaper.cqn.com.cn/html/2017-01/19/content_79542.htm?div=-1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我国将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广“两票制”,今年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开。“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其实,“两票制”已在部分省份试点实施,效果明显。据媒体报道,改革试点地区福建三明市目前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最低价采购,严格执行“两票制”等相关规定,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一些药品价格降幅高达80%以上。

然而,药品流通领域积弊已久,药价虚高几成顽疾且久遭诟病。尽管近20年来,为治此“病”国家发改委进行过32次强制降价,但看起来似乎成效不大。不可否认,药价虚高与药品流通领域“多小散乱差”有着直接的关系。一直以来,药品流通链长、流通秩序混乱、挂靠经营等,成为药品价格的一个重要推手。目前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疗机构大多要经过四票、五票,甚至更多,层层代理、层层加价。不仅严重破坏着药品流通秩序,且极易出现违法经营现象。

从这个角度说,现今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通过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发票控制和检查,实行药品生产流通发票“见二验一”。即医疗机构在进货时,不仅要求配送企业提供发票,还必须要求配送企业提供生产企业那一票,并进行验证,而且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查验平台对发票中的开票日期、购销双方的信息、药品名称、药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查验,即看到第二票又看到第一票,也让药价更加透明。

诚然,“两票制”击中了目前国内药价虚高的一根“软肋”。而要确保“两票制”发挥出应有的功效,成为减轻公众医疗负担的善举,还需要建立相关的配套措施。譬如,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公开的投诉举报及问责和惩罚机制等。

不过,从药价形成的根源来看,药价虚高的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由多重因素造成的结果,仅仅通过“两票制”很难一次性解决问题。“两票制”是良方,但不是灵丹妙药,它的背后应该还需要更多的制度供给。因此,要想让药价真正降到合理区间,减轻患者负担,功夫还应下在“两票制”外。

事实上,以药补医在我国公立医院仍然是主导模式,目前医院药占比仍高,光靠“两票制”难以撼动高药价。在推行“两票制”同时,必须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合理区间,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并辅之强有力的监管。只要改革以“三医联动”的方式推进,扭转以药养医的体制,药企逐步改变小散乱的恶性竞争局面,药品最终会回归合理价位。

还有就是,在医药改革推进过程中,有关部门还必须同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大大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将众多处于少散乱状态的批发商和医药代表淘汰出局。更为关键的是,在“两票制”全面推开的过程中,还要谨防既得利益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很可能与批发商达成默契,在出厂环节就大幅加价,为药品随后的流通环节留足“油水”。因此,要切实管好药企生产经营成本调查与公布、药品进医院等过程中的腐败,同时“卡住”药企、药品代理商等经营转型这一关键中间环节。唯此,才能有望让实施“两票制”后的药品价格尽可能去掉水分,回归最利惠患者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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