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治乱需找准发力点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界定旅行社业务范围,严管强制购物、另行付费等民众比较关心的旅游乱象,细化和调整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并将旅游网站纳入监管范畴。送审稿区别对待行业出现的老问题和新态势,通过管理措施的收与放,欲破解种种行业难题,值得点赞。
近些年我国旅游市场发展很快,但与“快”相伴,产生了诸多问题。不得不说,《旅行社条例》是被不断增多的问题倒逼出来的。从送审稿的一些规定就可以窥见当下旅游市场的乱象:“旅行社在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时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旅游者进行交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按说欺骗、殴打、限制活动自由、恐吓等行为任何时候都是非法行为,现在却在旅行社条例里面用“不得”二字来强调,足可见旅游行业之乱。旅游业专家刘思敏表示,低价游和零团费的违规行为普遍存在,甚至一度在旅游市场占据1/3左右的份额。而低价游和零团费这种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背后必然隐藏着同样违背市场规律甚至违法的获利手段。事实上,强迫购物、另行付费等现象看似不合理,却是某种逻辑下的必然结果。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山西一知名景点的导游与假僧人联手,里应外合骗游客。导游事先把游客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告诉景区的假僧人。当游客到达景区后“碰巧”遇见算命“高僧”,而且对自己“一算一个准”。这样,假僧人很快赢得游客的信任。之后,“高僧”便拼命忽悠游客花高价购买各种名号的香。得手后,假僧人与导游进行分账抽成。近年来,从事这种欺骗活动的人不断增多,一些地方甚至出现“香头”,负责全程安排香客食宿、上香事宜。
旅游骗子有了组织规模,形成“产业”,这既是旅游乱象的典型表现,也是旅游行业监管不力的反映。违法者胆子大,是因为他们知道当前的法律法规有空子可钻,而且这些空子没人管。旅游业内人士表示,一个景区的监管,涉及旅游、工商、宗教、公安、物价等众多部门,看似职责明确,却难以形成合力。比如,黑导游问题暴露了,旅游部门治理黑导游,但与之紧密相关的假僧人却无权管理,这样就无法根除整个利益链条。另外,相较于庞大的旅游市场、旅游企业、旅游人群而言,各地的执法力度明显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临时性的、运动式的联合执法很难对旅游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打击效果有限。
显然,旅游行业法律法规的空子出在执行层面,而要堵住这个空子,则必须从抓法律法规落实和执行入手。一方面,要完善旅游法和相关条例的细则,为严格执法提供可操作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旅游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做好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大执行力度、监管力度,避免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情况。当然,针对多头管理问题,应将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统一起来,形成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机构和机制,以提高监管覆盖面和执法效力,填补监管漏洞和空白。当前有些地方正在探索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旅游警察等新方式,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力度。这些有益尝试也值得鼓励推广。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界定旅行社业务范围,严管强制购物、另行付费等民众比较关心的旅游乱象,细化和调整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并将旅游网站纳入监管范畴。送审稿区别对待行业出现的老问题和新态势,通过管理措施的收与放,欲破解种种行业难题,值得点赞。
近些年我国旅游市场发展很快,但与“快”相伴,产生了诸多问题。不得不说,《旅行社条例》是被不断增多的问题倒逼出来的。从送审稿的一些规定就可以窥见当下旅游市场的乱象:“旅行社在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时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旅游者进行交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按说欺骗、殴打、限制活动自由、恐吓等行为任何时候都是非法行为,现在却在旅行社条例里面用“不得”二字来强调,足可见旅游行业之乱。旅游业专家刘思敏表示,低价游和零团费的违规行为普遍存在,甚至一度在旅游市场占据1/3左右的份额。而低价游和零团费这种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背后必然隐藏着同样违背市场规律甚至违法的获利手段。事实上,强迫购物、另行付费等现象看似不合理,却是某种逻辑下的必然结果。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山西一知名景点的导游与假僧人联手,里应外合骗游客。导游事先把游客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告诉景区的假僧人。当游客到达景区后“碰巧”遇见算命“高僧”,而且对自己“一算一个准”。这样,假僧人很快赢得游客的信任。之后,“高僧”便拼命忽悠游客花高价购买各种名号的香。得手后,假僧人与导游进行分账抽成。近年来,从事这种欺骗活动的人不断增多,一些地方甚至出现“香头”,负责全程安排香客食宿、上香事宜。
旅游骗子有了组织规模,形成“产业”,这既是旅游乱象的典型表现,也是旅游行业监管不力的反映。违法者胆子大,是因为他们知道当前的法律法规有空子可钻,而且这些空子没人管。旅游业内人士表示,一个景区的监管,涉及旅游、工商、宗教、公安、物价等众多部门,看似职责明确,却难以形成合力。比如,黑导游问题暴露了,旅游部门治理黑导游,但与之紧密相关的假僧人却无权管理,这样就无法根除整个利益链条。另外,相较于庞大的旅游市场、旅游企业、旅游人群而言,各地的执法力度明显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临时性的、运动式的联合执法很难对旅游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打击效果有限。
显然,旅游行业法律法规的空子出在执行层面,而要堵住这个空子,则必须从抓法律法规落实和执行入手。一方面,要完善旅游法和相关条例的细则,为严格执法提供可操作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旅游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做好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大执行力度、监管力度,避免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情况。当然,针对多头管理问题,应将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统一起来,形成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机构和机制,以提高监管覆盖面和执法效力,填补监管漏洞和空白。当前有些地方正在探索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旅游警察等新方式,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力度。这些有益尝试也值得鼓励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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