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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烟花爆竹 成为“隐形炸弹”

2016年12月29日 09:16 信息来源:http://epaper.cqn.com.cn/html/2016-12/29/content_78221.htm?div=-1

12月24日13时许,河北唐山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爆竹爆炸。当地公安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系由个人非法私存烟花爆竹爆炸所致,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之中。12月24日下午,山东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爆炸事件,目前造成5人死亡,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12月24日人民网)

烟花绽放,爆竹声声,这是我国传统的过节方式。元旦、春节将至,正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然而河北、山东两地接连传来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再次警示人们,安全这根弦永远不能松,否则,烟花爆竹就会成为潜藏于我们身边的“隐形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便惊天一响,带给我们无尽的伤痛。如何避免烟花爆竹成为“隐形炸弹”,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成为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大考验。

烟花爆竹属于高危行业,对于其生产经营和销售,国家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但为何事故总是频发?生产经营者自有直接的责任,但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作为也难脱干系。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完全成了“马后炮”和“救火队”,一旦发生事故后,往往强调的是“无资质”问题,似乎与政府部门无关,殊不知,这却是政府管理更大的责任。

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通过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一系列环节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显然,在制度的落实方面相关部门还有很大的空白。公共安全是一种公共服务,政府是公共安全这种服务的提供者。对于烟花爆竹,政府的监管职责就是使其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正常运行,保障公民的燃放权、人身权、健康权、财产权。如果烟花爆竹得不到有效的安全监控,伤人的“炸弹”满天飞,政府的公共服务就是不合格的。所以,如何管好烟花爆竹,确实在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

烟花虽美,但是绚烂的背后却可能隐藏着危险隐患。清理安全隐患,不让烟花爆竹成为“隐形炸弹”,当前最紧迫的是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负起责任,各自站好自己的岗,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管理、预防工作,确保烟花爆竹从生产到经营、从运输到燃放等各个环节不出问题。只有每一个环节都落实责任,才能为老百姓筑起一道尽可能严密的安全屏障,烟花爆竹才能为我们的节日增添喜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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