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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这些陷阱坑你钱

2017年01月10日 11:20 信息来源:http://www.xfzlw.com/zlbg/zlyq/2017/0103/9311.html

2016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这一年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新《消法》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前进了一大步。这一年,“新消费我做主”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树立了“消费者优先”理念,发挥了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供给侧改革;加强了新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机制体制,营造了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倡导了绿色消费,品质生活,有序促进消费升级,培育发展消费需求。这一年,也出现了新的消费陷阱。

吃顿饭,餐馆鱼先斩后奏

关键词:天价消费

2016年4月18日晚,王女士和几个朋友在一家“江边美食”餐馆点菜时,店员推荐了一种鱼,并直接捞出摔死了才说,鱼1500元/500克,总价5000元。王女士一行人拒绝付账,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调解,王女士一行最终付了1500元。

4月20日上午,桂林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对涉事餐馆进行查封,并认定,这是一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欺诈行为,对涉事餐馆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点评:消费过程中遇到“天价”着实让人很无奈。餐馆宰客,餐馆负责人坚称点菜时已告知客人鱼价;而食客的说法恰恰相反,称还不知道价格,店员就把鱼捞出来摔死了。当地物价部门表示,将调查该餐馆是否明码标价,如有违规行为一定处理,颇有敷衍塞责之嫌。转型期的市场呼唤监管的力度,如果处罚“雷声大,雨点小”,各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不到位,联合监管就只能是“纸上谈兵”。

对于出现“天价菜单”的商家,除了补偿消费者的损失,更要加重对直接负责者的处罚,严格监管系统。同时,要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降低维权成本,为消费者维护消费权益提供最优方法。

会员制不知情也被开通

关键词:强制消费

2016年5月,优酷用户王先生突然发现,其支付宝在当天被扣掉了15元钱,账单详情显示:这笔交易购买的是优酷包月黄金会员,但他并未购买会员资格。登录自己的账号后发现,会员服务也未开通。而王先生只在2015年参加过优酷的“1分钱体验7天会员”活动,活动到期后再未购买会员服务,“时隔这么长时间,怎么突然就成为会员了呢?”而在新浪微博等多个网站也有网友表示,不知何时起,优酷会员被开通,且连续扣费多月后自己才发现。

点评:国内多个互联网平台目前都推行了会员制,并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付费的,一种是免费的。无论哪种形式的会员,用户加入不加入会员,都应该依据自愿原则。即使是免费的会员制,在不经用户的同意下强行令其成为会员,也侵害了用户的知情权;更何况是付费会员,其中还涉及到财产安全等问题。若网站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令其成为会员,网站则涉嫌强制交易。

请刷手卖家被钓鱼诈骗

关键词:“刷单”骗局

有媒体揭露,针对刷单的钓鱼诈骗也有产业链,包括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使用指导等几方面,涉及的钓鱼诈骗软件高达10余款。刷手利用淘宝卖家认为刷单的付款均是自己操作,风险较低的想法,使用钓鱼软件进行诈骗——当商家要进行付款时,隐藏在刷手电脑后台的钓鱼软件也开始暗中工作:自动修改收款账号为刷单手拍单时输入的账号,这样一来,原本要打回给卖家自己的款,就流入了刷单手的卡中。每次诈骗的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目前,案件涉及的总金额已过千万元。

点评:“刷单”骗局正是骗子们利用了卖家想利用法律灰色地带“打擦边球”的心理。深究骗局背后的问题,除了卖家缺乏风险意识外,网购平台的疏漏也无法推卸责任。通过网络刷单吸引消费的行为,不仅违背商业诚信,涉嫌消费欺诈,也注定不会长久,因为,商家的口碑不是刷单就能实现的,良好的商品和服务也不是靠刷出来的。

盗刷卡银行责任难推卸

关键词:安全漏洞

北京的章先生在建行开户,并申领了一张VISA理财金卡(借记卡)。2015年3月19日,章先生收到一条建行发送的提醒短信,称卡在境外消费2025美元。在收到短信的随后5天里,章先生累计收到境外刷卡交易短信12条,总金额13万余元。事发后,章先生将建设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建行制作的银行卡及相应管理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和技术缺陷,未能充分尽到对涉案银行卡内资金的安全存管义务,故应对章先生的资金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章先生将银行卡借给朋友使用,该行为增加了其银行卡数据信息泄露的风险,故章先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双方均应承担50%责任,遂一审判决建行赔偿章先生6.5万余元及利息。

点评:银行卡被盗事件刷屡见不鲜,受害者少则被盗刷数千元,多则被盗刷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目前,我国尚没有针对银行卡管理的法律、法规,希望尽快建立相关法规,给发卡银行和刷卡商家的责任分配给出明确规定。

喊外卖20家店一个“爹”

关键词:外卖资质造假

2016年9月20日,有媒体曝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线下餐厅资质造假乱用情况,有超过20家商户使用同一资质进行线上外卖经营,并将注册地址设为同一处。

点评:监管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仅要针对媒体曝光的情况作出对涉事订餐平台企业的严厉处罚,且有必要对加入其平台的入驻店铺开展一次地毯式普查,还应定期对各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上的入住商家进行随机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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