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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身份证办出银行卡 有人被盗刷8万元 这笔损失由谁承担?

2016年12月07日 10:24 信息来源:http://www.zj315.org/detail/2016-12-07/141156.html

身份证在身边,银行卡也在包里,卡内的钱还是被盗刷。遭受巨大损失的徐先生决定向银行要个说法,昨天,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借记卡纠纷案。

银行卡两次盗刷损失近8万元

3年前,徐先生在某国有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今年9月1日下午1点多,徐先生手机上的银行APP客户端,突然跳出几条消息提醒,显示该借记卡有4笔支出,第一笔是40元,后面三笔都是1万元,而且是通过支付宝操作转走了卡内存款。

徐先生连忙联系银行客服,进行电话挂失,并向警方报案。本以为这事暂告一个段落,不料,9月16日凌晨,该卡再次被盗刷,这一次,对方也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分14次将卡里的48900元转出。

经过警方调查和相关咨询,徐先生终于搞懂了两次盗刷的原委。 9月1日中午12点多,在该银行的湖南一家网点,有人用假身份证以徐先生的名义开了一张银行卡,还把他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改成自己的手机号。

“我的支付宝账号是用邮箱注册的,对方又用手机号重新注册了一个账号,短信验证也是他的手机号,但绑定的都是同一张银行卡,他就用新账号把我银行卡里的钱转走了。”徐先生问过支付宝公司,对方表示,支付宝可以开一个主账号和两个附属账号,但新开的账号不需要跟原来的主账号进行验证,因此,他也没有收到任何需要验证的信息。经过协商,支付宝公司已向徐先生赔偿了3万元钱。

而第二笔盗刷,是通过另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天翼翼支付被转到他人账号,而这些钱,也被对方通过ATM机陆续取走了。

“如果不是因为湖南那家银行没有仔细审查就开卡,就不会发生后面一系列的盗刷。”徐先生认为,作为银行,有义务保障客户卡里的资金安全,对于自己遭受的损失,银行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

于是,他把杭州的这家开户银行和湖南的开卡银行,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这部分盗刷损失。 银行该不该承担损失? 对于徐先生的要求,两家银行均表示不予承担相应损失,之所以被盗刷,是由于徐先生本人的过失。

杭州这边的银行表示,9月1日下午,徐先生就收到有40元转到天翼翼支付的信息提示,9月2日,在银行查流水账单时,也明确显示有这项支出,但他不管不问,没有去弄清这笔支出的来龙去脉,同样,在电话挂失后15天内,徐先生也没有到营业网点正式挂失,正是这种疏忽和有意放任,才导致第二次的盗刷,所有过错在徐先生一方。

而湖南的开卡银行则表示,在第二天,也就是9月2日,银行就把徐先生的信息进行了修正,因此,第二次盗刷与银行无关。

徐先生回应说:“银行账单只是显示天翼两字,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也无从了解起。

徐先生还说,当天下午在派出所报完案,银行网点已经停止营业,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去单位最近的转塘营业厅挂失,为了以防万一,想把里面的钱全部取出,但工作人员表示,这要先解冻,但在解冻期间,怕盗刷人将卡里的钱盗去,建议在公安调查阶段不要在账户操作,等公安调查结束后,再解冻挂失。

这个说法,被银行方面否认,“被盗用身份证信息在外地开的卡,本人凭身份证可以在当地挂失。” 法庭没有当场宣判,双方同意私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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