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君越变速箱疑存在缺陷 上海通用未给予正面回复
对于汽车这种大件来说,大家购买的时候都会慎之又慎。但是,大多数消费者对于汽车的零部件以及技术构成等相关知识懂得并不多。所以,新车买了之后出现质量问题,主要靠汽车三包等售后保障。不过,一旦出了保修期却又遇到汽车质量问题又该怎么办?再找回厂家或者4S店得到补偿的难度有多大?
青岛的卢先生2011年买了一辆新君越,开了不到8万公里变速箱就出现了问题。4S店的维修人员说他的汽车变速箱需要大修,要花1万元。为了弄懂变速箱到底怎么了,卢先生随后到多家汽车维修店咨询,没想到君越变速箱有问题竟然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这下,卢先生心里觉得有些不公平,他不想为汽车厂商的问题埋单。
卢先生:“最近出现了倒车延迟及咯噔异响的问题,提速的过程中还有前冲的现象。后来我了解到君越变速箱这个问题在行业内已经不是秘密了,它的变速箱本身就出现了缺陷,一般发生在6万到10万公里之内。也就是过了保修期之后就会发生相应的故障,我又上网上查了查,发现好多车主都反映了这个问题,而且和我的变速箱出现的问题很像。我买的这个车前前后后发生了很多小问题,我都没有深究,但是变速箱属于汽车的关键部位,没出8万公里就需要大修,我难以接受。”
卢先生与4S店的交涉并不成功,4S店的说法是有什么事情都要去找厂家,理由是卢先生的车已经过了保修期,只能自己花钱修。之后,卢先生找到了上海通用客户服务部门,但是对方并不承认君越变速箱有设计缺陷。
卢先生:“根据多个修车厂的修车师傅和网上车友们的反映,我觉得变速箱属于上海通用本身的缺陷。后来我就打电话给上海通用的客服,在等待了一天之后,客服回答说他们的变速箱不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并没有说有什么样的补偿机制,然后就说无能为力。”
卢先生认为,上海通用对于新君越这款车的变速箱设计是否存在缺陷这个问题并没有正视,他呼吁国家相关质检部门介入调查。
卢先生的怀疑并不是空穴来风,一位青岛当地的修车厂师傅说,他遇到的君越修变速箱的顾客非常多。他自己有一辆开了7年的飞度也出现相同问题,但厂家就给消费者免费维修了。
张师傅:“基本上到了六七万公里之后,车子挂挡时可能会受到冲击。因为这个变速箱油要及时更换,最好是4万一换,有的客户可能会到6万、8万才换,如果换的不及时也会导致这个问题。这个主要还是它设计的有点缺陷,它三五道共用一个离合器,他里边有一个波形片,刚开始它会断裂,断裂之后客户肯定不会有感觉,可能只是断个小口,再跑跑可能断成两半,再跑跑就会脱落,脱落之后可能会把周围的离合器给打坏,客户车辆就会抛锚或者受到很严重的换挡冲击。可能费用也比较多,这个车本身变速箱的故障率比较高。我自己有一辆飞度,跑了七年了,但是上维修站是免费维修的,也是离合器缺陷,可能各个厂家的政策不一样。”
卢先生购买汽车的4S店售后服务人员说,的确有很多客户因为变速箱来维修,但变速箱作为一个汽车的零部件难免出现故障,导致变速箱故障的原因也许有很多。
上海通用的客户服务部门也给出了类似的说法,并且搬出了“国家权威部门”来说服消费者。
上海通用客服:“每辆车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不一样的,我们要根据实车情况进行检查才能判断是什么原因导致故障的。可能每辆车产生故障的原因都不一样。但是您说出厂就有问题,目前厂家没有这方面的通知,关于车辆是否存在这样的缺陷也需要国家的相关权威部门来做决定。”
虽然上海通用认为网上的评论不足以成为证明君越变速箱存在设计缺陷的证明。可事实大于雄辩。记者以“君越变速箱”为关键词在网上进行搜索,立刻出现了很多帖子。其中,以“新君越变速箱换挡冲击”为标题的最多。
有的说“我的是全新君越28T精英,前天跑到1180公里左右开始发现2档升3档的时候冲击严重啊,大概20几码,真是像被踢了一下,去4s店也没有查出什么,那里的师傅说按通用厂家的解释这算正常,这也叫正常,无语了!”很多人在下面跟帖说,“我也有这样的情况”。
还有网友说,“这款车跟您怎么爱惜着开和您是否定期在4S店做保养无关,我的车机油最多到7000公里换机油,变速箱油从新车17公里到7万6207我换了2次,换过一次电磁阀,一次电瓶,今年过了年换了4条轮胎,车从新车买到手后2万公里以后就能明显感觉到换挡迟钝和明显的挫顿感,之后越来越感觉换挡迟钝,2档升三档有明显往后拽的感觉。”也有很多网友跟帖表示亲人经历过相同情况。
别克新君越的变速箱问题该由谁埋单?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以及祥龙博瑞总工程师魏俊强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车辆在换挡的时候出现冲击或者延迟,有可能是变速箱出现了什么问题?
魏俊强:“一般情况下原因有两个:一个就是变速箱内部的机械零件可能出现了问题,一些活塞或减震片,包括一些油路可能出现问题,这些都会延迟它的换挡或者产生相应的冲击。另外一个是控制系统出现问题。”
经济之声:修车师傅张师傅的说3、5道共用一个离合器,里面有一个波形片,刚开始会断裂一个小口,车主没感觉,再跑跑就会断成两半甚至脱落,之后汽车就会抛锚或者换挡严重冲击。认为新君越变速箱存在设计问题,您是否认同?
魏俊强:“他这个问题并不是凭外观感觉去判断的,因为每一个零部件都有其相应的寿命,但是它必须保证客户的使用周期,假如有一些厂家承诺15万公里,有些厂家承诺10万公里,但是在这个范围之内,这个零件不应该出现相应的问题。可能这个车出来之后,所有车都存在同样的问题,那就是设计缺陷。如果只有个别车辆出现问题,那可能就是由于装配质量或者制造质量出现了问题,它不属于设计的缺陷。设计过程中的条件不同,可能会产生的问题不同。
经济之声:按照消费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S店和汽车厂家透露出来的信息,包括我们从网上搜索到的这款车变速箱的吐槽都不足以说明这款车出现了设计问题,或者说不足以提到统一召回的问题,是这样吗?
魏俊强:“它是属于质量问题,不属于客户的使用问题。但是质量问题并不一定是批量化的,可能是个别性的问题。虽然出了质保期,虽然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责任,但是从道义上来讲,你应该给客户一定的赔付。不可能全部100%的索赔,但可以出一部分钱,免一部分工费、料费来满足客户的要求。这叫善意性索赔。”
胡钢:“这个案例实际上是一个家用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包修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就是我们俗称的汽车三包政策,一般来说所谓的三包期限是三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先到者为准,而且是从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三年或者6万公里之内出现的相关的问题,修理费用都是由厂家指定的修理商来进行修理的,是免费的,这是三包的原则。同时,这个汽车三包政策第三条明确了,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的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做出应当依法履行。我也看到不少国产品牌的生产商明确规定是四年8万公里甚至五年10万公里的三包期。从这个角度来说,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这样的大宗耐用消费品的时候,除了它本身的价格、款式、性能以外,产品后续的三包服务期限也是我们的一种重要的选择。消费者碰到有关修理的问题,首先要去查一下我们购车时随车文件里所谓的三包凭证,看生产商对于汽车三包期限的明确规定,再对照发票上的时间或者里程表上的行驶里程来确认是有偿修理还是免费修理。
即使过了这种所谓的三包期限,消费者是否一定要支付价款呢?并不一定。不同的经营者可能对满足消费者需求有不同的理解,特别针对不同消费者的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殊情况会做出一些特殊安排。从这点来说,消费者应该平和的、主动的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同时,消费者主张自己权利有很多途径,我建议消费者除了惯常的向4S店主张,很重要的是要向汽车生产商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你发现可能存在系统性的、批次性的缺陷,应当积极主动地向缺陷汽车召回管理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这也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种合法正当的权利。”
经济之声:在记者的采访中,上海通用客户服务人员搬出了“国家权威部门”,说只有这样的部门来检测,说厂家有问题,厂家才会给消费者补偿。对此怎么看?
魏俊强:“如果不是用户的使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厂家来证明而不是让客户去证明。因为客户无法去证明产品的质量,而且他也没有责任去举证,所以对于有些复杂的问题应该是举证倒置的,不是说我去举报的我就得去举证。应该是厂家给他一个证明,来证明这个产品是没有设计缺陷的。
随着周期的延长,肯定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但怎么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找表明了厂家的态度,并不是简单的说谁有责任谁没有责任。可能从三包规定上来讲是出了保质期,但从品牌维护和维护客户利益来讲,我觉得这种善意性的索赔或者善意性的维修应该是可以做的。”
经济之声:本案所面临的比较令人尴尬的局面就是车子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要来进行变速箱的维修,4S店给出的报价是上万元。而且无论是厂家也好,4S店也好,目前还没有看到有提出善意的补偿。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应该怎么办?
胡钢:“从车主的角度来说,如果您还要继续使用,我觉得可能真得花钱先把车修好。因为如果您开着一辆存在缺陷隐患的车,这种风险太大了,我们谁都承担不了。后续你依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说车出了保修期,实际上国务院还出台过一个《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就提到了汽车召回。这个汽车召回的概念是说已经生产或者售出的这些汽车产品,如果它因为设计、制造甚至是标识等原因造成同一批次、型号、类别的产品存在普遍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以及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情形,都应当进行召回。通过这种召回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包括通知、修理、更换、收回等等。对于缺陷产品,生产者要主动的召回。如果监管部门发现或者获知可能存在缺陷,也应该责令其调查分析,甚至可以直接启动缺陷调查。
在这种背景下,我强烈建议消费者,如果觉得可能存在某种缺陷,应当主动向国家质监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这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事实上2016年质检总局仅仅是缺陷汽车召回的数量就已经达到1133万辆,同比增长103%,而且很大一部分是由质监总局启动缺陷调查后实施的,占全部召回数量的75%以上。
如果确定存在某种系统性、批次性的产品缺陷,就应当召回修理或者进行更换等等。这也是消费者能够获得的收益。即使你前期支付了相关的修理费用,那么出现了这种召回的情况之后,这种费用也应该是由4S店、销售商或者生产商予以全额退回的。”
对于汽车这种大件来说,大家购买的时候都会慎之又慎。但是,大多数消费者对于汽车的零部件以及技术构成等相关知识懂得并不多。所以,新车买了之后出现质量问题,主要靠汽车三包等售后保障。不过,一旦出了保修期却又遇到汽车质量问题又该怎么办?再找回厂家或者4S店得到补偿的难度有多大?
青岛的卢先生2011年买了一辆新君越,开了不到8万公里变速箱就出现了问题。4S店的维修人员说他的汽车变速箱需要大修,要花1万元。为了弄懂变速箱到底怎么了,卢先生随后到多家汽车维修店咨询,没想到君越变速箱有问题竟然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这下,卢先生心里觉得有些不公平,他不想为汽车厂商的问题埋单。
卢先生:“最近出现了倒车延迟及咯噔异响的问题,提速的过程中还有前冲的现象。后来我了解到君越变速箱这个问题在行业内已经不是秘密了,它的变速箱本身就出现了缺陷,一般发生在6万到10万公里之内。也就是过了保修期之后就会发生相应的故障,我又上网上查了查,发现好多车主都反映了这个问题,而且和我的变速箱出现的问题很像。我买的这个车前前后后发生了很多小问题,我都没有深究,但是变速箱属于汽车的关键部位,没出8万公里就需要大修,我难以接受。”
卢先生与4S店的交涉并不成功,4S店的说法是有什么事情都要去找厂家,理由是卢先生的车已经过了保修期,只能自己花钱修。之后,卢先生找到了上海通用客户服务部门,但是对方并不承认君越变速箱有设计缺陷。
卢先生:“根据多个修车厂的修车师傅和网上车友们的反映,我觉得变速箱属于上海通用本身的缺陷。后来我就打电话给上海通用的客服,在等待了一天之后,客服回答说他们的变速箱不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并没有说有什么样的补偿机制,然后就说无能为力。”
卢先生认为,上海通用对于新君越这款车的变速箱设计是否存在缺陷这个问题并没有正视,他呼吁国家相关质检部门介入调查。
卢先生的怀疑并不是空穴来风,一位青岛当地的修车厂师傅说,他遇到的君越修变速箱的顾客非常多。他自己有一辆开了7年的飞度也出现相同问题,但厂家就给消费者免费维修了。
张师傅:“基本上到了六七万公里之后,车子挂挡时可能会受到冲击。因为这个变速箱油要及时更换,最好是4万一换,有的客户可能会到6万、8万才换,如果换的不及时也会导致这个问题。这个主要还是它设计的有点缺陷,它三五道共用一个离合器,他里边有一个波形片,刚开始它会断裂,断裂之后客户肯定不会有感觉,可能只是断个小口,再跑跑可能断成两半,再跑跑就会脱落,脱落之后可能会把周围的离合器给打坏,客户车辆就会抛锚或者受到很严重的换挡冲击。可能费用也比较多,这个车本身变速箱的故障率比较高。我自己有一辆飞度,跑了七年了,但是上维修站是免费维修的,也是离合器缺陷,可能各个厂家的政策不一样。”
卢先生购买汽车的4S店售后服务人员说,的确有很多客户因为变速箱来维修,但变速箱作为一个汽车的零部件难免出现故障,导致变速箱故障的原因也许有很多。
上海通用的客户服务部门也给出了类似的说法,并且搬出了“国家权威部门”来说服消费者。
上海通用客服:“每辆车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不一样的,我们要根据实车情况进行检查才能判断是什么原因导致故障的。可能每辆车产生故障的原因都不一样。但是您说出厂就有问题,目前厂家没有这方面的通知,关于车辆是否存在这样的缺陷也需要国家的相关权威部门来做决定。”
虽然上海通用认为网上的评论不足以成为证明君越变速箱存在设计缺陷的证明。可事实大于雄辩。记者以“君越变速箱”为关键词在网上进行搜索,立刻出现了很多帖子。其中,以“新君越变速箱换挡冲击”为标题的最多。
有的说“我的是全新君越28T精英,前天跑到1180公里左右开始发现2档升3档的时候冲击严重啊,大概20几码,真是像被踢了一下,去4s店也没有查出什么,那里的师傅说按通用厂家的解释这算正常,这也叫正常,无语了!”很多人在下面跟帖说,“我也有这样的情况”。
还有网友说,“这款车跟您怎么爱惜着开和您是否定期在4S店做保养无关,我的车机油最多到7000公里换机油,变速箱油从新车17公里到7万6207我换了2次,换过一次电磁阀,一次电瓶,今年过了年换了4条轮胎,车从新车买到手后2万公里以后就能明显感觉到换挡迟钝和明显的挫顿感,之后越来越感觉换挡迟钝,2档升三档有明显往后拽的感觉。”也有很多网友跟帖表示亲人经历过相同情况。
别克新君越的变速箱问题该由谁埋单?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以及祥龙博瑞总工程师魏俊强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车辆在换挡的时候出现冲击或者延迟,有可能是变速箱出现了什么问题?
魏俊强:“一般情况下原因有两个:一个就是变速箱内部的机械零件可能出现了问题,一些活塞或减震片,包括一些油路可能出现问题,这些都会延迟它的换挡或者产生相应的冲击。另外一个是控制系统出现问题。”
经济之声:修车师傅张师傅的说3、5道共用一个离合器,里面有一个波形片,刚开始会断裂一个小口,车主没感觉,再跑跑就会断成两半甚至脱落,之后汽车就会抛锚或者换挡严重冲击。认为新君越变速箱存在设计问题,您是否认同?
魏俊强:“他这个问题并不是凭外观感觉去判断的,因为每一个零部件都有其相应的寿命,但是它必须保证客户的使用周期,假如有一些厂家承诺15万公里,有些厂家承诺10万公里,但是在这个范围之内,这个零件不应该出现相应的问题。可能这个车出来之后,所有车都存在同样的问题,那就是设计缺陷。如果只有个别车辆出现问题,那可能就是由于装配质量或者制造质量出现了问题,它不属于设计的缺陷。设计过程中的条件不同,可能会产生的问题不同。
经济之声:按照消费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S店和汽车厂家透露出来的信息,包括我们从网上搜索到的这款车变速箱的吐槽都不足以说明这款车出现了设计问题,或者说不足以提到统一召回的问题,是这样吗?
魏俊强:“它是属于质量问题,不属于客户的使用问题。但是质量问题并不一定是批量化的,可能是个别性的问题。虽然出了质保期,虽然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责任,但是从道义上来讲,你应该给客户一定的赔付。不可能全部100%的索赔,但可以出一部分钱,免一部分工费、料费来满足客户的要求。这叫善意性索赔。”
胡钢:“这个案例实际上是一个家用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包修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就是我们俗称的汽车三包政策,一般来说所谓的三包期限是三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先到者为准,而且是从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三年或者6万公里之内出现的相关的问题,修理费用都是由厂家指定的修理商来进行修理的,是免费的,这是三包的原则。同时,这个汽车三包政策第三条明确了,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的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做出应当依法履行。我也看到不少国产品牌的生产商明确规定是四年8万公里甚至五年10万公里的三包期。从这个角度来说,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这样的大宗耐用消费品的时候,除了它本身的价格、款式、性能以外,产品后续的三包服务期限也是我们的一种重要的选择。消费者碰到有关修理的问题,首先要去查一下我们购车时随车文件里所谓的三包凭证,看生产商对于汽车三包期限的明确规定,再对照发票上的时间或者里程表上的行驶里程来确认是有偿修理还是免费修理。
即使过了这种所谓的三包期限,消费者是否一定要支付价款呢?并不一定。不同的经营者可能对满足消费者需求有不同的理解,特别针对不同消费者的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殊情况会做出一些特殊安排。从这点来说,消费者应该平和的、主动的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同时,消费者主张自己权利有很多途径,我建议消费者除了惯常的向4S店主张,很重要的是要向汽车生产商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你发现可能存在系统性的、批次性的缺陷,应当积极主动地向缺陷汽车召回管理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这也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种合法正当的权利。”
经济之声:在记者的采访中,上海通用客户服务人员搬出了“国家权威部门”,说只有这样的部门来检测,说厂家有问题,厂家才会给消费者补偿。对此怎么看?
魏俊强:“如果不是用户的使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厂家来证明而不是让客户去证明。因为客户无法去证明产品的质量,而且他也没有责任去举证,所以对于有些复杂的问题应该是举证倒置的,不是说我去举报的我就得去举证。应该是厂家给他一个证明,来证明这个产品是没有设计缺陷的。
随着周期的延长,肯定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但怎么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找表明了厂家的态度,并不是简单的说谁有责任谁没有责任。可能从三包规定上来讲是出了保质期,但从品牌维护和维护客户利益来讲,我觉得这种善意性的索赔或者善意性的维修应该是可以做的。”
经济之声:本案所面临的比较令人尴尬的局面就是车子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要来进行变速箱的维修,4S店给出的报价是上万元。而且无论是厂家也好,4S店也好,目前还没有看到有提出善意的补偿。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应该怎么办?
胡钢:“从车主的角度来说,如果您还要继续使用,我觉得可能真得花钱先把车修好。因为如果您开着一辆存在缺陷隐患的车,这种风险太大了,我们谁都承担不了。后续你依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说车出了保修期,实际上国务院还出台过一个《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就提到了汽车召回。这个汽车召回的概念是说已经生产或者售出的这些汽车产品,如果它因为设计、制造甚至是标识等原因造成同一批次、型号、类别的产品存在普遍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以及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情形,都应当进行召回。通过这种召回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包括通知、修理、更换、收回等等。对于缺陷产品,生产者要主动的召回。如果监管部门发现或者获知可能存在缺陷,也应该责令其调查分析,甚至可以直接启动缺陷调查。
在这种背景下,我强烈建议消费者,如果觉得可能存在某种缺陷,应当主动向国家质监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这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事实上2016年质检总局仅仅是缺陷汽车召回的数量就已经达到1133万辆,同比增长103%,而且很大一部分是由质监总局启动缺陷调查后实施的,占全部召回数量的75%以上。
如果确定存在某种系统性、批次性的产品缺陷,就应当召回修理或者进行更换等等。这也是消费者能够获得的收益。即使你前期支付了相关的修理费用,那么出现了这种召回的情况之后,这种费用也应该是由4S店、销售商或者生产商予以全额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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