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送花浪漫温馨 消费陷阱却层出不穷
今年的情人节期间,湖北的陈先生和女友不在同一座城市。所以,他特意提前两天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盒巧克力送给女友。因为担心不能及时到货,付款后陈先生一直追踪订单的进程,可最终她的女朋友在2月14号当天还是没有收到礼物。直到2月15号中午才到货,结果这份礼物被拒收了。
十分懊恼的陈先生之后联系京东商城的商家要退款,商家却还要让他承担往返的运费。这盒巧克力价格是99元,运费却要扣掉46元。
没有收到礼物是一种遗憾。可如果收到一束快凋谢的花,估计心情也很郁闷。李先生在鲜花速递网上精心挑选了一束鲜花,到货后,女友发了一张照片给他,他的心情顿时“冰凉冰凉”的,照片显示,他女朋友收到的这束花已经开始凋谢了。
李先生:“我提前5天在鲜花速递网预订了一束花,当时买的是305块钱,他们说那一天会准时送到。因为我写了一张非常长的贺卡,很想给她一个惊喜。一年就一个情人节,结果最后这一束花把整个氛围都破坏了。”
李先生说,他为了这次情人节,精心准备了很久,也铺垫了很久,早在情人节之前的一个星期,他就连续每天送一个小礼物给女朋友,本想拿这束鲜花给这次情人节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没想到女朋友竟然收到了快凋谢的花。他懊恼地说,这个情人节都被这束花给毁掉了。
李先生:“后来我和鲜花速递网的客服联系,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后来我就从它的微信公众号里找到它们的一个客服,我给他们发了很多的信息,他们也都不回。”
如果你认为花更多的钱就一定能万事大吉那可就错了。为了让女朋友高兴,张先生在一个较为高端的名叫ROSEONLY的花店给女朋友定制了鲜花。因为他的女朋友特别喜欢一个叫“line”的主题玩偶,恰巧,张先生知道ROSEONLY今年的情人节就有这个主题的花盒。于是张先生不惜高价花了一千多元给女朋友定制了这个礼物。但是张先生的女朋友收到的礼物却没有任何关于LINE的元素。张先生打电话询问他们的时候,ROSEONLY的工作人员说,相关的产品已经卖完了,给张先生送去的是其它款等价商品。
张先生认为,ROSEONLY花店这样的做法很不合适。因为这家花店工作人员还说,如果不喜欢退回来就行了,没有任何歉意及补偿。
不仅在中国,在地球的另一边也有消费者在情人节这一天因为消费纠纷而烦恼。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一名澳大利亚男子因所预订的情人节鲜花没能按时送达,导致女友与其分手。心碎不已的他抱怨花商不尽职。不少消费者通过社交媒体怒斥花商送花迟到。
这名男子购买“鲜花”的花店名字叫 Fresh Flowers,他在网上讽刺这家花店,写到:“多亏贵店的‘周到’服务,用鲜花葬送了我的情人节。”事后,澳大利亚花商致力于挽回客户。花店公开道歉,并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也有花店对顾客的抱怨一一回复,表示对此万分抱歉。
关于情人节送花的话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和评论员、中国民商杂志执行社长张立栋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预定的货物没有及时送到,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方面的权益?
胡钢:“最主要的是消费者基于消费合同所获得的相应的收益。商家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具体商品的品名、品种、数量、送达时间、地点和相关的配套的服务品质和规范,完成整个货物送达的活动。而且鲜花消费还有一个特点,它具有强烈的情感消费的属性,因为消费者往往会要求附着一些特殊的贺卡、包装的饰品或者图案等,商家也应该按照我们消费者的约定,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经济之声:在第一个案例中,陈先生遇到的京东商城的第三方商户,还要让陈先生自负运费,是否合理?
胡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5条就是所谓的远程消费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有几类商品是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其中就包括鲜活易腐的商品,鲜花显然是鲜活易腐的商品。其中即使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货的运费也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而且消费者还应当保证退货货品的完好。在这种情况下,在本案例中,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退货的运费是合理的。”
经济之声:在像情人节这样的特殊日期,商品不及时到货,消费者是否应该得到补偿?
胡钢:“得到补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补偿一般是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的。有法律依据或者约定依据的叫赔偿,所以我们尽可能不要奢望补偿,而是尽可能的在签订合同之前,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违约条款,或者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主张自己索赔的权利。”
经济之声:在第二个案例中,李先生在鲜花速递网上给女朋友订的花,送到的时候是凋谢的花。鲜花这种商品,如何判定它的质量,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条文予以支持?
胡钢:“法律条文本身是高度抽象的,有些时候甚至是深奥的,我们的鲜花服务可能会有一些行业标准或者相关的企业标准。但是一般人看到花边变黑或者卷曲,可能都会有不太好的观感。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要更多的关心与对方感情的维系和进一步的发展。相关的维权工作很重要,我们可以稍微往后放一下,但是也不要放弃维权这件事情。”
经济之声:在第三个案例中,张先生预定了ROSEONLY的“LINE”主题的花盒,单商家以卖完了为理由,私自更换了一个其他的等价商品送过去了。这样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张先生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胡钢:“现在对方的解释是再补寄一个,但是我们错过了时间,因为2月14日是情人节,我们当然应该尊重这一部分消费者的权利,但是对于商家来说,在特殊的日子里,他们最大的一个卖点就是相关产品的售价会翻几番,所以他们也能获得超额的利润,在这种背景下,消费者支付了相关的高额费用,所以应该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如果消费者能够举证证明存在相关的损害结果,商家是应当进行赔偿的。”
经济之声:针对国内外商家的不同做法,两位持什么样的观点?
张立栋:“两个市场的发育程度不一样,因为现在国内的消费市场相对来说还不够成熟,我们的消费者以及商家在遇到这种纠纷时,首先考虑的是赶紧把自己从利益损失中撇开。商家只想立刻了结这件事情,并不想维持自身的口碑。
国外商家的反应为什么不同?首先,它本身的需求量并不是特别大,商家也有时间去解决这个问题。国内的消费量是比较大的,可能很多商家为了追求销售量,在消费高峰期,不管自己的运力如何,它都要去接单。
此外,消费者维权的态度可能也不一样,如果消费者维权的态度比较坚决,法律体系也更加完善,可能商家在面临这样问题的时候就会做的更谨慎、更完美一些。”
经济之声:在特殊节日消费高峰期,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消费纠纷?
胡钢:“鲜花消费真的非常特殊,因为鲜花很容易腐败。首先,我不建议消费者通过网上的公共平台购买鲜花,应该直接到对方所在地寻找当地的花店买花,因为当地的花店更有优势,可能价格上不一定有优势,但是它的服务上更有优势,所以这样更加稳妥一些。其次,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该尽可能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上个月国务院公布的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首次提出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所以普通的实物消费和情感类消费应该同时抓好。”
今年的情人节期间,湖北的陈先生和女友不在同一座城市。所以,他特意提前两天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盒巧克力送给女友。因为担心不能及时到货,付款后陈先生一直追踪订单的进程,可最终她的女朋友在2月14号当天还是没有收到礼物。直到2月15号中午才到货,结果这份礼物被拒收了。
十分懊恼的陈先生之后联系京东商城的商家要退款,商家却还要让他承担往返的运费。这盒巧克力价格是99元,运费却要扣掉46元。
没有收到礼物是一种遗憾。可如果收到一束快凋谢的花,估计心情也很郁闷。李先生在鲜花速递网上精心挑选了一束鲜花,到货后,女友发了一张照片给他,他的心情顿时“冰凉冰凉”的,照片显示,他女朋友收到的这束花已经开始凋谢了。
李先生:“我提前5天在鲜花速递网预订了一束花,当时买的是305块钱,他们说那一天会准时送到。因为我写了一张非常长的贺卡,很想给她一个惊喜。一年就一个情人节,结果最后这一束花把整个氛围都破坏了。”
李先生说,他为了这次情人节,精心准备了很久,也铺垫了很久,早在情人节之前的一个星期,他就连续每天送一个小礼物给女朋友,本想拿这束鲜花给这次情人节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没想到女朋友竟然收到了快凋谢的花。他懊恼地说,这个情人节都被这束花给毁掉了。
李先生:“后来我和鲜花速递网的客服联系,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后来我就从它的微信公众号里找到它们的一个客服,我给他们发了很多的信息,他们也都不回。”
如果你认为花更多的钱就一定能万事大吉那可就错了。为了让女朋友高兴,张先生在一个较为高端的名叫ROSEONLY的花店给女朋友定制了鲜花。因为他的女朋友特别喜欢一个叫“line”的主题玩偶,恰巧,张先生知道ROSEONLY今年的情人节就有这个主题的花盒。于是张先生不惜高价花了一千多元给女朋友定制了这个礼物。但是张先生的女朋友收到的礼物却没有任何关于LINE的元素。张先生打电话询问他们的时候,ROSEONLY的工作人员说,相关的产品已经卖完了,给张先生送去的是其它款等价商品。
张先生认为,ROSEONLY花店这样的做法很不合适。因为这家花店工作人员还说,如果不喜欢退回来就行了,没有任何歉意及补偿。
不仅在中国,在地球的另一边也有消费者在情人节这一天因为消费纠纷而烦恼。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一名澳大利亚男子因所预订的情人节鲜花没能按时送达,导致女友与其分手。心碎不已的他抱怨花商不尽职。不少消费者通过社交媒体怒斥花商送花迟到。
这名男子购买“鲜花”的花店名字叫 Fresh Flowers,他在网上讽刺这家花店,写到:“多亏贵店的‘周到’服务,用鲜花葬送了我的情人节。”事后,澳大利亚花商致力于挽回客户。花店公开道歉,并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也有花店对顾客的抱怨一一回复,表示对此万分抱歉。
关于情人节送花的话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和评论员、中国民商杂志执行社长张立栋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预定的货物没有及时送到,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方面的权益?
胡钢:“最主要的是消费者基于消费合同所获得的相应的收益。商家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具体商品的品名、品种、数量、送达时间、地点和相关的配套的服务品质和规范,完成整个货物送达的活动。而且鲜花消费还有一个特点,它具有强烈的情感消费的属性,因为消费者往往会要求附着一些特殊的贺卡、包装的饰品或者图案等,商家也应该按照我们消费者的约定,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经济之声:在第一个案例中,陈先生遇到的京东商城的第三方商户,还要让陈先生自负运费,是否合理?
胡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5条就是所谓的远程消费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有几类商品是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其中就包括鲜活易腐的商品,鲜花显然是鲜活易腐的商品。其中即使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货的运费也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而且消费者还应当保证退货货品的完好。在这种情况下,在本案例中,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退货的运费是合理的。”
经济之声:在像情人节这样的特殊日期,商品不及时到货,消费者是否应该得到补偿?
胡钢:“得到补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补偿一般是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的。有法律依据或者约定依据的叫赔偿,所以我们尽可能不要奢望补偿,而是尽可能的在签订合同之前,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违约条款,或者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主张自己索赔的权利。”
经济之声:在第二个案例中,李先生在鲜花速递网上给女朋友订的花,送到的时候是凋谢的花。鲜花这种商品,如何判定它的质量,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条文予以支持?
胡钢:“法律条文本身是高度抽象的,有些时候甚至是深奥的,我们的鲜花服务可能会有一些行业标准或者相关的企业标准。但是一般人看到花边变黑或者卷曲,可能都会有不太好的观感。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要更多的关心与对方感情的维系和进一步的发展。相关的维权工作很重要,我们可以稍微往后放一下,但是也不要放弃维权这件事情。”
经济之声:在第三个案例中,张先生预定了ROSEONLY的“LINE”主题的花盒,单商家以卖完了为理由,私自更换了一个其他的等价商品送过去了。这样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张先生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胡钢:“现在对方的解释是再补寄一个,但是我们错过了时间,因为2月14日是情人节,我们当然应该尊重这一部分消费者的权利,但是对于商家来说,在特殊的日子里,他们最大的一个卖点就是相关产品的售价会翻几番,所以他们也能获得超额的利润,在这种背景下,消费者支付了相关的高额费用,所以应该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如果消费者能够举证证明存在相关的损害结果,商家是应当进行赔偿的。”
经济之声:针对国内外商家的不同做法,两位持什么样的观点?
张立栋:“两个市场的发育程度不一样,因为现在国内的消费市场相对来说还不够成熟,我们的消费者以及商家在遇到这种纠纷时,首先考虑的是赶紧把自己从利益损失中撇开。商家只想立刻了结这件事情,并不想维持自身的口碑。
国外商家的反应为什么不同?首先,它本身的需求量并不是特别大,商家也有时间去解决这个问题。国内的消费量是比较大的,可能很多商家为了追求销售量,在消费高峰期,不管自己的运力如何,它都要去接单。
此外,消费者维权的态度可能也不一样,如果消费者维权的态度比较坚决,法律体系也更加完善,可能商家在面临这样问题的时候就会做的更谨慎、更完美一些。”
经济之声:在特殊节日消费高峰期,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消费纠纷?
胡钢:“鲜花消费真的非常特殊,因为鲜花很容易腐败。首先,我不建议消费者通过网上的公共平台购买鲜花,应该直接到对方所在地寻找当地的花店买花,因为当地的花店更有优势,可能价格上不一定有优势,但是它的服务上更有优势,所以这样更加稳妥一些。其次,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该尽可能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上个月国务院公布的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首次提出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所以普通的实物消费和情感类消费应该同时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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