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速腾车遇离奇事:车内配置被更换 车型难辨
【导读】消费者在福建莆田“奇奇4S店”购买速腾车遇见离奇事。想要购买舒适型,4s店说只有领先型,并称两款车型的配置没差别。提车后使用没几个月,发现真皮座椅缝合处开裂,消费者质疑4s店以次充好,进一步调查后更意外发现,购买的还是舒适型,只是车内配置被更换。《天天315》本期聚焦:难以辩清车型的速腾车。
据报道,福建莆田的消费者吴先生,向我们栏目组投诉说,他在莆田奇奇4S店购买到一辆难以辨清车型的速腾车,遇到了一连串的麻烦事儿。
据吴先生介绍,2015年1月11日,他在莆田奇奇一汽大众4s店,预订了一款2014款速腾1.6自动舒适型汽车。之后,经销商一直没有通知他汽车到货时间,1月底销售人员突然通知他到店签合同、提车。
签合同时,吴先生发现自己拿到的是一份几乎空白的合同,合同上只写着“领先型”几个字,这时销售人员才告诉他,他所订购的14款的舒适型速腾车已经停产无货,15款的领先型速腾车和14款的舒适型速腾车车内配置相同,价格也相同,建议他选购这款领先型速腾车。吴先生上车查看,发现车内配备的也是真皮座椅,就以为两款车型车内配置没差别,便同意购买。
吴先生:1月28号订车,它上面没标配置什么的,他要我快点签字。我当时是觉得有问题,我就看了一下,上面有“领先型”三个字,但是其它的配置、性能、加装的信息都没写。我问他为什么,怎么舒适型变成领先型,他说因为舒适型厂家没货了,他们那边也没货了。我说那你们1月11号跟我签的订单,订单上面写的是3个月之内必然有货,为什么没有货了。他说,领先型跟舒适型一模一样,只不过是名字重新包装了一下,配置一模一样,因为合同上面一片空白,我就以为他说的一样,我就签了。
把这辆领先型速腾车提回家后,使用了没几个月,他就发现真皮座椅的一些缝合处开线开裂,有的地方甚至能看到座椅内的填充物。原厂原装的“真皮座椅”质量为何这么差?吴先生觉得是4s店以次充好,到4s店一问,果真自己买到的这辆领先型速腾车里配备的所谓“真皮座椅”,并不是厂家原配的“真皮座椅”,而4s店这时也矢口否认当初承诺过15款领先型和14款舒适型的速腾车车内配置相同,而是说卖车时已经明确告知,领先型没有“真皮座椅”,是4s店改装的。吴先生说,他这时才想到上网查询两辆车的价格和配置存在哪些不同之处,进一步调查后,他更意外发现,他购买到的还是舒适型速腾车,只是车内配置被更换。
吴先生:过了3个月,车上的真皮破裂了,我认为如果是原厂的话,应该质量不会这么差。我去找他交涉,他说这个不是原厂车,他说这个领先型原车是不带原厂真皮,是一个自动座椅。我说那当初骗我说一模一样,配置表也不给我看,他说这个配置表就是舒适型,所以不需要再看新的配置表,他说也没有这个配置表。后面出了问题他就说这个不一样,他就为了证明说这个车型是一模一样,当初他没有跟我重新签订订购协议,订购协议上面还是舒适型,我就起了疑心,打电话到一家家4S店去查,有家4S店就帮我查了,发现这个自动舒适型,他说这个底盘号无法改变,发动机也无法改变,除了厂家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的系统。他说,厂家一出来这个系统就已经记录了,他不可能再更改。意思就是这个车是完整无缺的到经销商手上,而通过他们的改造、拆卸、就变成了我现在这个车。销售代码也做假,合同上的销售代码是不存在,不是领先型的销售代码,也不是一个舒适型的销售代码,是个机构的销售代码,那个厂家跟我说的。它上面的销售代码我后来发现也是假的,是一个什么豪华型的销售代码,领先型和舒适型它是厂家公开的数据,一个原厂真皮座椅,一个腰部支撑,两个配件,领先型没有,现在我的这个车型其实也不是领先型,现在是把舒适型拆卸到连领先型配置都不够的一个不完整的车。领先型、舒适型都有座椅上的那个安全气囊,它没有,这个车还是舒适型,只不过已经失去了舒适型的配置。
更让吴先生气愤的是,他在网上查到,一汽大众官网上标注,他这辆领先型速腾车的官方销售价格是14万4800元,而当时买车时,销售人员说这辆车的车身价格是16万多元,销售是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给他优惠了1万多元,最终自己是花14万9600购买的这款车,等于用“高配舒适型速腾车”的价格,买回了“低配的领先型速腾车”。记者也上网查询了相关价格,领先型速腾车的官方销售价格确实是14万4800元,现在吴先生再向4s店询问车价时,得到的答复就变成了这样的。
吴先生:之后又让他们出示明细表,然后出来一张明细表,就是他们所解释的16万可能变到14万。他就说因为加装了一些外包DVD、蓝牙、导航、倒车雷达等,我说这些在订单上面表明是赠送的。我当初让他把这些东西标明赠送,他现在要我为这些东西用一万多去买单,也是16万零600到14万4800的这个差价。还有他们的汽车账户,我汇款给他们,竟然是他们旗下一个木材公司的,然后它贷款合同上的价格,首付价格不是14万9600,是14万5000。发票价格不是14万9600,发票上面的价格写的金额是14万5000。我说为什么不是我那个首付的价,他说这个是为了避免重复增税,我当时也没有觉得什么,就是说只要车好。然后也不是首付的价格,不是9万7千多,是9万5千。
吴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大量的图片和录音证据。他提供的收据、贷款合同、速腾轿车售前检查卡等凭据都盖有印章,录音也都是完整的、没有经过剪辑的录音证据。记者注意到他提供的"真皮座椅"照片中显示,座椅确实存在缝合处开线开裂的问题。贷款合同中,清晰的写有,车型是新速腾,1.6L领先型,后面还写有一个销售车型代码,而一份首保结算单,一张收据,还有一张一汽启明系统中查出的车辆数据照片上却显示吴先生购买的车辆车型是1.6L自动舒适型速腾车,记者核对过底盘号和发动机号,确实是同一辆车查出的两种结果。记者还注意到,一份写有吴先生车辆的底盘号和发动机号的速腾轿车售前检查卡上,有一个6位的车型代码,这个代码和车辆贷款合同上的代码相似只是少了一位,通过这个代码能否查到吴先生购买的到底是什么车型的速腾车?是高配还是低配?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通了厂家的官方客服电话。
记者:15款的速腾有领先型吗?
4S店人员:没有,只有手动的、自动的,舒适型、时尚型、豪华型和旗舰型。因为2014年12月31有一个新速腾,是2014年款的一个领先型和精英型上市,它那个是速腾2014款型的。
记者:他们的型号编号是不是DK25C3A?
4S店人员:领先型的我们查到当时的型号是BK25C1。
记者:那么BK25C3A,这是一个什么型号?
4S店人员:没有查到,这边显示是BK25C1和C3,我看到这边我们在装配表当中查询的6位码是BK25C3。
记者:那BK23A5呢?这是哪款车?。
4S店人员:精英型
记者:一般情况下厂家这边在网上公布的,就是哪款车型,具体是什么配置,一般情况下4S店销售车,就应该按这个配置来销售对吧?
4S店人员:车型的话,看您订购的是哪一款,因为车辆后续也会有进行改型和改进的。
记者:那也是厂家来改吧,改完之后通知4S店对吧?
4S店人员:车辆,厂家出厂都已经配置好的。
记者:是不允许4S店后期自己再改的吧?
4S店人员:我们车辆就已经配置好的,不建议有任何的加装、改装,如果用户有加装改装的意向,可以和4S店技术人员确认。
厂家说15款没有领先型,报出车辆贷款合同上的代码也确实查询不到任何信息,报出速腾轿车售前检查卡的车型代码查询到的则是,吴先生购买的是辆精英型速腾车。记者还注意到,这些凭据中还有一份新车销售订单,订单内容显示,吴先生所购车型为速腾1.6自动舒适型,车辆价格为16万零600元。但在这个订单“保险明细”一栏补充说,转换成2015款原价14万4800元,追加3000元现金优惠(真皮、导航)。这其中也没有写明更换为2015款的什么车型,也不清楚真皮和导航是否是后加装的。这是否代表吴先生对真皮座椅是后加装的早已知情?吴先生说,这是经销商之后私自填写的,并签署了工作人员自己的名字。他想买原装车,不想买改装车,无法判断改装物品的好坏,而且他说自己肯定不会以高配的价位去买一辆低配置的车,所以他认为,4s店在销售车辆时,存在故意误导行为,涉嫌欺诈。
随后,吴先生向当地工商局投诉,最终得到的答复是,暂无证据证明相关4s店涉嫌欺诈。吴先生提供了一段录音证据,他说4S店给出的销售订单上的写有导航,DVD等配置都是赠送的,现在怎么会都变成了自己选购付费的配置?在工商局,4s店和他三方面谈时,他提出了这个问题。来了解一下当时4s店是如何答复这一问题的。
4S店人员:吴先生这个是1月11号的签订的订单,订单上面写的车型是速腾,规格是1.6自动舒适导航版。我想请两位注意一下,这里面1.6自动舒适导航版与1.6舒适版是两个概念。车辆的价格是16万零600,这其中全车贴膜等是赠送,然后倒退影像、DVD、蓝牙、独立悬挂、倒车雷达等,这个优惠我们下面有写现金优惠8000元。另外,我刚才说了赠送的那些东西其实属于优惠的一部分。他买的这个车付了16万零6百,我们因为现金优惠给他8000块钱,赠送的是这么多东西,这个是第一次的协议,因为这个车没有了,我们也通吴先生说这个车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我们15款是有领先型的,所以你如果愿意,包括15款的这个配置,我们跟原来的舒适版之间的配置只差了一个真皮。所以我们建议你这个车如果是原厂的真皮,那你这个配置跟原来是一样的。唯一跟原来的1.6舒适导航版所差的配置就是一个真皮原厂。另外,我们在后面增配的,如果是这样,那你选择这一款,我们额外给你优惠3000块钱,所以你存在着在我们的订单上面,在这栏里面写着转换为2015款,原价为14万4800,追加3000块的优惠。厂家指导价是15万零8百,这个是1.6自动舒适版,标准配置的价格。它装了倒车雷达等,这个车我们定的是导航版,导航的价格我们是8000元,平常标准售价是16万零6百。
新车为何要进行改装后销售?吴先生买到的到底是辆什么车型的速腾车?记者拨通了莆田奇奇一汽大众4s店负责人陈经理的电话,他答复问题前,先告诉记者:有人在网络上帮吴先生进行炒作。
陈经理:奇奇汽车城的,一汽大众4S店的总经理。
记者:我想问以下你们当时卖给他的是领先型还是舒适型?
陈经理:领先型。
记者:领先型是吗?
陈经理:对。
记者:但是我注意到他的这个收据上,他后来车价号查到的这个车都是舒适型的速腾车。
陈经理:实际上它是领先型的,是这样的,我们之前也有一些属于网络上的,能够帮他可能去炒作这个事情的人也有给我们打电话。也就是说记者需要采访公司,上次开会的时候针对这个事情有这样的一个情况说明,就是对方不管是什么媒体都需要有一个类似于了解这个事情的函。
记者说明确实是媒体后,陈先生简单介绍了事件的进展,并解答了记者提出的一些问题。
陈经理:目前这个事情处理我只能说进度是怎么样的。在7月份提出诉求,就是更换座椅的真皮,还有进一步赔偿1万块钱,再没有其他的事情了。
记者:为什么贷款合同里写的是领先型,收据上写的是舒适型?
陈经理:他定的时候是1月初,厂里是在12月31号开始生产领先型的车型,当时我们就会担心这个车可能会在他到车的时间内,舒适型没车了,也许后面配的都是领先型的车,有跟他说过,而且订单上也备注的很清楚,如果春节前到不了车可以退还订金。还有他是有要求,如果春节前到不了,春节后能到的话,整个公司到的第一台车一定要给他。我们这个东西在订单上写的一清二楚的,但他就三番五次到我们店里来看,看了展厅里面有一辆领先型的车,选装完真皮还有导航的车,他就看,看完了以后,问我们这个车跟那个车有什么区别,实际上这两个车型的区别就是在真皮座椅,后来他就说实在不行他就提这个车。后来就说我要提这个带真皮的车的话你能给多少的优惠,然后就在订单上备注一下,追加优惠3千块钱。
记者:您店里在这台领先型的车里边配有的是真皮沙发是吗?
陈经理:店里面选装的真皮沙发,领先型没有原厂真皮。
记者:那后来你们给他选装的是真皮沙发吗?
陈经理:是啊。
消费者提供的部分凭据上写明的车型是舒适型,现在陈经理矢口否认并一口咬定,消费者购买的就是领先型。目前只有贷款合同写明是“领先型”,但车型后标注的车型代码在厂家客服处却查不到任何信息,记者又问,为什么不在相关凭据上写明车型等问题,陈经理这样答复。
记者:既然您卖给他的是领先型,那为什么只有在贷款合同里面写的是领先型的速腾车,收据上和车价最后查出来都是舒适型。
陈经理:数据上没有写任何的型号,他付后面的款的时候,收据上只有写1.6自动挡,没有写什么型号,我们收据上是故意把型号写的很清晰的。
记者:消费者提供的收据上写的很清楚,自动、舒适?
陈经理:我们这边也有一份我们搜集到的证据,收据按正常来说,照后面的款的话只有我们自己财务做账,才会有这个收据,不一定要给他收据了,我发票开给他,收据就要收回的。我们确定它就是领先型,通过什么样的证据查出来这个车是舒适型,因为我们贷款合同上面的肯定是写这个车价号,还有这个车的型号都是按照合格证上面的东西去写下来的,我们贷款最后一份合同,上面就是领先型。
记者:那收据上为什么不写是什么车型呢?
陈经理:因为收据是不用会给客户,收据只是我们自己财务留存,我发票开给客户以后,我收据就给收回来。
记者:你们后来卖给他的车价是多少呢?
陈经理:是在原来谈好的价格基础上,再追加了3千块优惠给他。
记者:你们卖给他的价格是按照舒适型算的吗?
陈经理:原订单是按舒适型算的,后面在订单带上面有增加一条,就是说追加3000块钱优惠,因为就没按照原来的那个价格走了,他自己也知道那个是真皮的,付钱的时候他自己很清楚的。我觉得这个客户应该不是出自于要索赔这个目的吧?
记者:你们为什么要现配这个真皮沙发,不按它原来领先型的原装配置做相同的车?
陈经理:因为有很多客户,我跟你说了2014年12月31号就开始生产领先型的车了,舒适型的车也就逐步没了,现在又报了那个全新的速腾。
吴先生到底购买的是什么车型的速腾车?记者又拨通了厂家客服电话,尝试看能否通过吴先生的手机号和底盘号、发动机号查到车型,客服答复,无法查询,只能在经销商的系统上查询到。
客服:这个我们这边是查询不到的,购车信息是留在您购车否认经销商那边,我们这边看不到您购的是哪一款车型。
记者:经销商是从厂家进的货,就是我们这边通过车价号,因为车价号只有一个是吧?
客服:对,车价号单一的,但是这个车辆信息我们都是看不到的。
记者:这个车他原装的到底是什么型,高配还是低配置这个查不到吗?
客服:确实查询不到的女士,如果能查到我就帮您确认。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先生以及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的朱丽莉律师共同就今天的话题进行了分析与点评。这件事情好像现在基本上处于属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吴先生认为这个4S店涉嫌欺诈销售,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它是否有这种可能性?
朱丽莉:根据节目当中的采访,包括消费者提供的这些信息来判断,4S店确实存在了一个隐瞒车辆真实情况的事实,他卖给消费者的到底是哪个车型,这个车型包含哪一些配置,对应的价格是多少?对于这些,其实都属于商品的一些要素,他应该对消费者进行明示。但是这里面消费者不但不知道这些具体的信息,拿到了一辆不是很标准的配置拼凑出来的车,而且价格上面也是存在差别,商家没有告诉消费者,可以说这是虚假的,或者是给人误解的一个商品说明来进行销售,根据法律规定,其实我觉得它可以算作一种欺诈。
这位4S店的总经理在话语当中有意无意的提到消费者吴先生是有意的在进行炒作,不但是策动了我们中央级媒体的介入,而且在网络上也请到了很多的人来帮他来申诉等一系列的问题。在记者调查的整个过程当中,消费者是不是有这种炒作的必要,如果有必要,他背后肯定有诉求、有目的,这个目的又是什么?
武高汉:信息不对称,是消费者上当受骗的罪魁祸首。如果经营者故意把虚假的信息提供给消费者,促成了交易,就涉嫌是诈骗。听了这个案例,我觉得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问题,第一,经营者说这两个车型是一样的,这涉嫌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第二,把改装过的车当成原装的车卖给了消费者,这涉嫌提供了虚假信息,至于你改装花了多少钱,甚至高于原装车的价格,那不影响你欺诈的事实。至于网上有没有炒作,也不能影响到你是否欺诈消费者的这个事实。当然经营者说消费者的诉求仅仅是赔偿一万块钱,仅仅是更换一个真皮座,如果是这样,只能视同于消费者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因为他涉嫌欺诈,如果欺诈被认定了那就是一赔三的问题。
厂家客服的录音当中也说查不到相关的车型,现在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办?消费者已经上诉到了法院,法院的判决现在还没有下来,他的这个诉求是赔偿一万块钱,然后对真皮座椅进行改装,他的这个诉求是否到位?
朱丽莉:据案例显示的一些信息来判断,我们觉得商家确实涉及到欺诈。如果消费者觉得自己提出的这个诉讼请求不满足自己的要求,或者至他可以要求更高的一个数额。而关于这个车型的到底是高配还是低配的问题,这个举证责任应该归属到商家,因为关于商品这些很重要的要素,商家确实应该明确告诉消费者,而恰恰商家并没有明确的在各种销售合同当中去写明。
消费者应该怎么办,他是否可以如朱丽莉律师所提,重新更改自己的诉求,如果更改的,他怎么更改更合适?
武高汉:我觉得他是可以的,当然,我们只听了他的口头叙述,我们也听了经营者的口头叙述,最终确实需要一个事实的认定。我个人认为从我现在听到的情况来看,所有情况都属实的情况下,我认为经营者涉嫌欺诈,按照消费者有关规定叫退一赔三,即把车款退给消费者,再赔三倍钱赔给消费者。现在的问题是,第一消费者不知道,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诉求提低了,现在知道了当然可以去修改。第二种情况是,消费者知道,事先就知道他涉嫌欺诈,退一赔三没问题,我不愿意让问题这么复杂化,这就只能是视同消费者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经营就赶快抓住机会跟消费者和解,真要是消费者提出退一赔三,真要事实认定就是欺诈消费者,那时经营者不光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名义上的损失,比现在的损失要大很多。
【导读】消费者在福建莆田“奇奇4S店”购买速腾车遇见离奇事。想要购买舒适型,4s店说只有领先型,并称两款车型的配置没差别。提车后使用没几个月,发现真皮座椅缝合处开裂,消费者质疑4s店以次充好,进一步调查后更意外发现,购买的还是舒适型,只是车内配置被更换。《天天315》本期聚焦:难以辩清车型的速腾车。
据报道,福建莆田的消费者吴先生,向我们栏目组投诉说,他在莆田奇奇4S店购买到一辆难以辨清车型的速腾车,遇到了一连串的麻烦事儿。
据吴先生介绍,2015年1月11日,他在莆田奇奇一汽大众4s店,预订了一款2014款速腾1.6自动舒适型汽车。之后,经销商一直没有通知他汽车到货时间,1月底销售人员突然通知他到店签合同、提车。
签合同时,吴先生发现自己拿到的是一份几乎空白的合同,合同上只写着“领先型”几个字,这时销售人员才告诉他,他所订购的14款的舒适型速腾车已经停产无货,15款的领先型速腾车和14款的舒适型速腾车车内配置相同,价格也相同,建议他选购这款领先型速腾车。吴先生上车查看,发现车内配备的也是真皮座椅,就以为两款车型车内配置没差别,便同意购买。
吴先生:1月28号订车,它上面没标配置什么的,他要我快点签字。我当时是觉得有问题,我就看了一下,上面有“领先型”三个字,但是其它的配置、性能、加装的信息都没写。我问他为什么,怎么舒适型变成领先型,他说因为舒适型厂家没货了,他们那边也没货了。我说那你们1月11号跟我签的订单,订单上面写的是3个月之内必然有货,为什么没有货了。他说,领先型跟舒适型一模一样,只不过是名字重新包装了一下,配置一模一样,因为合同上面一片空白,我就以为他说的一样,我就签了。
把这辆领先型速腾车提回家后,使用了没几个月,他就发现真皮座椅的一些缝合处开线开裂,有的地方甚至能看到座椅内的填充物。原厂原装的“真皮座椅”质量为何这么差?吴先生觉得是4s店以次充好,到4s店一问,果真自己买到的这辆领先型速腾车里配备的所谓“真皮座椅”,并不是厂家原配的“真皮座椅”,而4s店这时也矢口否认当初承诺过15款领先型和14款舒适型的速腾车车内配置相同,而是说卖车时已经明确告知,领先型没有“真皮座椅”,是4s店改装的。吴先生说,他这时才想到上网查询两辆车的价格和配置存在哪些不同之处,进一步调查后,他更意外发现,他购买到的还是舒适型速腾车,只是车内配置被更换。
吴先生:过了3个月,车上的真皮破裂了,我认为如果是原厂的话,应该质量不会这么差。我去找他交涉,他说这个不是原厂车,他说这个领先型原车是不带原厂真皮,是一个自动座椅。我说那当初骗我说一模一样,配置表也不给我看,他说这个配置表就是舒适型,所以不需要再看新的配置表,他说也没有这个配置表。后面出了问题他就说这个不一样,他就为了证明说这个车型是一模一样,当初他没有跟我重新签订订购协议,订购协议上面还是舒适型,我就起了疑心,打电话到一家家4S店去查,有家4S店就帮我查了,发现这个自动舒适型,他说这个底盘号无法改变,发动机也无法改变,除了厂家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的系统。他说,厂家一出来这个系统就已经记录了,他不可能再更改。意思就是这个车是完整无缺的到经销商手上,而通过他们的改造、拆卸、就变成了我现在这个车。销售代码也做假,合同上的销售代码是不存在,不是领先型的销售代码,也不是一个舒适型的销售代码,是个机构的销售代码,那个厂家跟我说的。它上面的销售代码我后来发现也是假的,是一个什么豪华型的销售代码,领先型和舒适型它是厂家公开的数据,一个原厂真皮座椅,一个腰部支撑,两个配件,领先型没有,现在我的这个车型其实也不是领先型,现在是把舒适型拆卸到连领先型配置都不够的一个不完整的车。领先型、舒适型都有座椅上的那个安全气囊,它没有,这个车还是舒适型,只不过已经失去了舒适型的配置。
更让吴先生气愤的是,他在网上查到,一汽大众官网上标注,他这辆领先型速腾车的官方销售价格是14万4800元,而当时买车时,销售人员说这辆车的车身价格是16万多元,销售是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给他优惠了1万多元,最终自己是花14万9600购买的这款车,等于用“高配舒适型速腾车”的价格,买回了“低配的领先型速腾车”。记者也上网查询了相关价格,领先型速腾车的官方销售价格确实是14万4800元,现在吴先生再向4s店询问车价时,得到的答复就变成了这样的。
吴先生:之后又让他们出示明细表,然后出来一张明细表,就是他们所解释的16万可能变到14万。他就说因为加装了一些外包DVD、蓝牙、导航、倒车雷达等,我说这些在订单上面表明是赠送的。我当初让他把这些东西标明赠送,他现在要我为这些东西用一万多去买单,也是16万零600到14万4800的这个差价。还有他们的汽车账户,我汇款给他们,竟然是他们旗下一个木材公司的,然后它贷款合同上的价格,首付价格不是14万9600,是14万5000。发票价格不是14万9600,发票上面的价格写的金额是14万5000。我说为什么不是我那个首付的价,他说这个是为了避免重复增税,我当时也没有觉得什么,就是说只要车好。然后也不是首付的价格,不是9万7千多,是9万5千。
吴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大量的图片和录音证据。他提供的收据、贷款合同、速腾轿车售前检查卡等凭据都盖有印章,录音也都是完整的、没有经过剪辑的录音证据。记者注意到他提供的"真皮座椅"照片中显示,座椅确实存在缝合处开线开裂的问题。贷款合同中,清晰的写有,车型是新速腾,1.6L领先型,后面还写有一个销售车型代码,而一份首保结算单,一张收据,还有一张一汽启明系统中查出的车辆数据照片上却显示吴先生购买的车辆车型是1.6L自动舒适型速腾车,记者核对过底盘号和发动机号,确实是同一辆车查出的两种结果。记者还注意到,一份写有吴先生车辆的底盘号和发动机号的速腾轿车售前检查卡上,有一个6位的车型代码,这个代码和车辆贷款合同上的代码相似只是少了一位,通过这个代码能否查到吴先生购买的到底是什么车型的速腾车?是高配还是低配?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通了厂家的官方客服电话。
记者:15款的速腾有领先型吗?
4S店人员:没有,只有手动的、自动的,舒适型、时尚型、豪华型和旗舰型。因为2014年12月31有一个新速腾,是2014年款的一个领先型和精英型上市,它那个是速腾2014款型的。
记者:他们的型号编号是不是DK25C3A?
4S店人员:领先型的我们查到当时的型号是BK25C1。
记者:那么BK25C3A,这是一个什么型号?
4S店人员:没有查到,这边显示是BK25C1和C3,我看到这边我们在装配表当中查询的6位码是BK25C3。
记者:那BK23A5呢?这是哪款车?。
4S店人员:精英型
记者:一般情况下厂家这边在网上公布的,就是哪款车型,具体是什么配置,一般情况下4S店销售车,就应该按这个配置来销售对吧?
4S店人员:车型的话,看您订购的是哪一款,因为车辆后续也会有进行改型和改进的。
记者:那也是厂家来改吧,改完之后通知4S店对吧?
4S店人员:车辆,厂家出厂都已经配置好的。
记者:是不允许4S店后期自己再改的吧?
4S店人员:我们车辆就已经配置好的,不建议有任何的加装、改装,如果用户有加装改装的意向,可以和4S店技术人员确认。
厂家说15款没有领先型,报出车辆贷款合同上的代码也确实查询不到任何信息,报出速腾轿车售前检查卡的车型代码查询到的则是,吴先生购买的是辆精英型速腾车。记者还注意到,这些凭据中还有一份新车销售订单,订单内容显示,吴先生所购车型为速腾1.6自动舒适型,车辆价格为16万零600元。但在这个订单“保险明细”一栏补充说,转换成2015款原价14万4800元,追加3000元现金优惠(真皮、导航)。这其中也没有写明更换为2015款的什么车型,也不清楚真皮和导航是否是后加装的。这是否代表吴先生对真皮座椅是后加装的早已知情?吴先生说,这是经销商之后私自填写的,并签署了工作人员自己的名字。他想买原装车,不想买改装车,无法判断改装物品的好坏,而且他说自己肯定不会以高配的价位去买一辆低配置的车,所以他认为,4s店在销售车辆时,存在故意误导行为,涉嫌欺诈。
随后,吴先生向当地工商局投诉,最终得到的答复是,暂无证据证明相关4s店涉嫌欺诈。吴先生提供了一段录音证据,他说4S店给出的销售订单上的写有导航,DVD等配置都是赠送的,现在怎么会都变成了自己选购付费的配置?在工商局,4s店和他三方面谈时,他提出了这个问题。来了解一下当时4s店是如何答复这一问题的。
4S店人员:吴先生这个是1月11号的签订的订单,订单上面写的车型是速腾,规格是1.6自动舒适导航版。我想请两位注意一下,这里面1.6自动舒适导航版与1.6舒适版是两个概念。车辆的价格是16万零600,这其中全车贴膜等是赠送,然后倒退影像、DVD、蓝牙、独立悬挂、倒车雷达等,这个优惠我们下面有写现金优惠8000元。另外,我刚才说了赠送的那些东西其实属于优惠的一部分。他买的这个车付了16万零6百,我们因为现金优惠给他8000块钱,赠送的是这么多东西,这个是第一次的协议,因为这个车没有了,我们也通吴先生说这个车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我们15款是有领先型的,所以你如果愿意,包括15款的这个配置,我们跟原来的舒适版之间的配置只差了一个真皮。所以我们建议你这个车如果是原厂的真皮,那你这个配置跟原来是一样的。唯一跟原来的1.6舒适导航版所差的配置就是一个真皮原厂。另外,我们在后面增配的,如果是这样,那你选择这一款,我们额外给你优惠3000块钱,所以你存在着在我们的订单上面,在这栏里面写着转换为2015款,原价为14万4800,追加3000块的优惠。厂家指导价是15万零8百,这个是1.6自动舒适版,标准配置的价格。它装了倒车雷达等,这个车我们定的是导航版,导航的价格我们是8000元,平常标准售价是16万零6百。
新车为何要进行改装后销售?吴先生买到的到底是辆什么车型的速腾车?记者拨通了莆田奇奇一汽大众4s店负责人陈经理的电话,他答复问题前,先告诉记者:有人在网络上帮吴先生进行炒作。
陈经理:奇奇汽车城的,一汽大众4S店的总经理。
记者:我想问以下你们当时卖给他的是领先型还是舒适型?
陈经理:领先型。
记者:领先型是吗?
陈经理:对。
记者:但是我注意到他的这个收据上,他后来车价号查到的这个车都是舒适型的速腾车。
陈经理:实际上它是领先型的,是这样的,我们之前也有一些属于网络上的,能够帮他可能去炒作这个事情的人也有给我们打电话。也就是说记者需要采访公司,上次开会的时候针对这个事情有这样的一个情况说明,就是对方不管是什么媒体都需要有一个类似于了解这个事情的函。
记者说明确实是媒体后,陈先生简单介绍了事件的进展,并解答了记者提出的一些问题。
陈经理:目前这个事情处理我只能说进度是怎么样的。在7月份提出诉求,就是更换座椅的真皮,还有进一步赔偿1万块钱,再没有其他的事情了。
记者:为什么贷款合同里写的是领先型,收据上写的是舒适型?
陈经理:他定的时候是1月初,厂里是在12月31号开始生产领先型的车型,当时我们就会担心这个车可能会在他到车的时间内,舒适型没车了,也许后面配的都是领先型的车,有跟他说过,而且订单上也备注的很清楚,如果春节前到不了车可以退还订金。还有他是有要求,如果春节前到不了,春节后能到的话,整个公司到的第一台车一定要给他。我们这个东西在订单上写的一清二楚的,但他就三番五次到我们店里来看,看了展厅里面有一辆领先型的车,选装完真皮还有导航的车,他就看,看完了以后,问我们这个车跟那个车有什么区别,实际上这两个车型的区别就是在真皮座椅,后来他就说实在不行他就提这个车。后来就说我要提这个带真皮的车的话你能给多少的优惠,然后就在订单上备注一下,追加优惠3千块钱。
记者:您店里在这台领先型的车里边配有的是真皮沙发是吗?
陈经理:店里面选装的真皮沙发,领先型没有原厂真皮。
记者:那后来你们给他选装的是真皮沙发吗?
陈经理:是啊。
消费者提供的部分凭据上写明的车型是舒适型,现在陈经理矢口否认并一口咬定,消费者购买的就是领先型。目前只有贷款合同写明是“领先型”,但车型后标注的车型代码在厂家客服处却查不到任何信息,记者又问,为什么不在相关凭据上写明车型等问题,陈经理这样答复。
记者:既然您卖给他的是领先型,那为什么只有在贷款合同里面写的是领先型的速腾车,收据上和车价最后查出来都是舒适型。
陈经理:数据上没有写任何的型号,他付后面的款的时候,收据上只有写1.6自动挡,没有写什么型号,我们收据上是故意把型号写的很清晰的。
记者:消费者提供的收据上写的很清楚,自动、舒适?
陈经理:我们这边也有一份我们搜集到的证据,收据按正常来说,照后面的款的话只有我们自己财务做账,才会有这个收据,不一定要给他收据了,我发票开给他,收据就要收回的。我们确定它就是领先型,通过什么样的证据查出来这个车是舒适型,因为我们贷款合同上面的肯定是写这个车价号,还有这个车的型号都是按照合格证上面的东西去写下来的,我们贷款最后一份合同,上面就是领先型。
记者:那收据上为什么不写是什么车型呢?
陈经理:因为收据是不用会给客户,收据只是我们自己财务留存,我发票开给客户以后,我收据就给收回来。
记者:你们后来卖给他的车价是多少呢?
陈经理:是在原来谈好的价格基础上,再追加了3千块优惠给他。
记者:你们卖给他的价格是按照舒适型算的吗?
陈经理:原订单是按舒适型算的,后面在订单带上面有增加一条,就是说追加3000块钱优惠,因为就没按照原来的那个价格走了,他自己也知道那个是真皮的,付钱的时候他自己很清楚的。我觉得这个客户应该不是出自于要索赔这个目的吧?
记者:你们为什么要现配这个真皮沙发,不按它原来领先型的原装配置做相同的车?
陈经理:因为有很多客户,我跟你说了2014年12月31号就开始生产领先型的车了,舒适型的车也就逐步没了,现在又报了那个全新的速腾。
吴先生到底购买的是什么车型的速腾车?记者又拨通了厂家客服电话,尝试看能否通过吴先生的手机号和底盘号、发动机号查到车型,客服答复,无法查询,只能在经销商的系统上查询到。
客服:这个我们这边是查询不到的,购车信息是留在您购车否认经销商那边,我们这边看不到您购的是哪一款车型。
记者:经销商是从厂家进的货,就是我们这边通过车价号,因为车价号只有一个是吧?
客服:对,车价号单一的,但是这个车辆信息我们都是看不到的。
记者:这个车他原装的到底是什么型,高配还是低配置这个查不到吗?
客服:确实查询不到的女士,如果能查到我就帮您确认。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先生以及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的朱丽莉律师共同就今天的话题进行了分析与点评。这件事情好像现在基本上处于属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吴先生认为这个4S店涉嫌欺诈销售,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它是否有这种可能性?
朱丽莉:根据节目当中的采访,包括消费者提供的这些信息来判断,4S店确实存在了一个隐瞒车辆真实情况的事实,他卖给消费者的到底是哪个车型,这个车型包含哪一些配置,对应的价格是多少?对于这些,其实都属于商品的一些要素,他应该对消费者进行明示。但是这里面消费者不但不知道这些具体的信息,拿到了一辆不是很标准的配置拼凑出来的车,而且价格上面也是存在差别,商家没有告诉消费者,可以说这是虚假的,或者是给人误解的一个商品说明来进行销售,根据法律规定,其实我觉得它可以算作一种欺诈。
这位4S店的总经理在话语当中有意无意的提到消费者吴先生是有意的在进行炒作,不但是策动了我们中央级媒体的介入,而且在网络上也请到了很多的人来帮他来申诉等一系列的问题。在记者调查的整个过程当中,消费者是不是有这种炒作的必要,如果有必要,他背后肯定有诉求、有目的,这个目的又是什么?
武高汉:信息不对称,是消费者上当受骗的罪魁祸首。如果经营者故意把虚假的信息提供给消费者,促成了交易,就涉嫌是诈骗。听了这个案例,我觉得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问题,第一,经营者说这两个车型是一样的,这涉嫌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第二,把改装过的车当成原装的车卖给了消费者,这涉嫌提供了虚假信息,至于你改装花了多少钱,甚至高于原装车的价格,那不影响你欺诈的事实。至于网上有没有炒作,也不能影响到你是否欺诈消费者的这个事实。当然经营者说消费者的诉求仅仅是赔偿一万块钱,仅仅是更换一个真皮座,如果是这样,只能视同于消费者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因为他涉嫌欺诈,如果欺诈被认定了那就是一赔三的问题。
厂家客服的录音当中也说查不到相关的车型,现在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办?消费者已经上诉到了法院,法院的判决现在还没有下来,他的这个诉求是赔偿一万块钱,然后对真皮座椅进行改装,他的这个诉求是否到位?
朱丽莉:据案例显示的一些信息来判断,我们觉得商家确实涉及到欺诈。如果消费者觉得自己提出的这个诉讼请求不满足自己的要求,或者至他可以要求更高的一个数额。而关于这个车型的到底是高配还是低配的问题,这个举证责任应该归属到商家,因为关于商品这些很重要的要素,商家确实应该明确告诉消费者,而恰恰商家并没有明确的在各种销售合同当中去写明。
消费者应该怎么办,他是否可以如朱丽莉律师所提,重新更改自己的诉求,如果更改的,他怎么更改更合适?
武高汉:我觉得他是可以的,当然,我们只听了他的口头叙述,我们也听了经营者的口头叙述,最终确实需要一个事实的认定。我个人认为从我现在听到的情况来看,所有情况都属实的情况下,我认为经营者涉嫌欺诈,按照消费者有关规定叫退一赔三,即把车款退给消费者,再赔三倍钱赔给消费者。现在的问题是,第一消费者不知道,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诉求提低了,现在知道了当然可以去修改。第二种情况是,消费者知道,事先就知道他涉嫌欺诈,退一赔三没问题,我不愿意让问题这么复杂化,这就只能是视同消费者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经营就赶快抓住机会跟消费者和解,真要是消费者提出退一赔三,真要事实认定就是欺诈消费者,那时经营者不光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名义上的损失,比现在的损失要大很多。
-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公益诉讼+集体诉讼”胜诉 权益受损消费者获三倍赔偿(2024-09-05)
-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将于9月10日举办(2024-09-04)
- 津冀联手斩断体育用品侵权链条(2024-08-15)
- 合力遏制“照搬式”盗图盗视频侵权(2024-08-15)
- 赠品免费不免责任经营者义务推不脱(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