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新《食品安全法》 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8部门今天起联手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天天315》本周一至周六,连续6天推出特别策划。本期聚焦:“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北京6月15日消息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今天上午正式拉开帷幕,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8部门联合举行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在活动现场公布最新的食品、农产品、进口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及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
《天天315》节目从今天开始推出“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特别策划。今天聚焦我们要聚焦的是,“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为154条,增加了50条。
由于修改力度大、各项规定的广泛程度和处罚力度加大,最新版《食品安全法》也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翻开这部新版《食品安全法》,为大家细致解读。
通过具体案例,看看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能给大家带来怎样的保障?张女士最近在1号店网购了一箱光明乳业生产的莫斯利安酸奶,她认为这种酸奶可以常温储存,比较方便。上个星期,他给孩子喝酸奶,孩子正喝了一半,发现吸管吸不出来,感觉里面有异物堵住了,剪开包装一看,里面有一团团的被酸奶包裹住的发霉物。
张女士:酸奶是给小孩喝的,她喝了有半瓶,后来吸不上来。我说是不是太稠了,就把那个酸奶盒给剪开,剪开之后喝了一口,发现有东西,吐出来一看一个小块块,外面包裹着酸奶,里面撵开是绿色绒毛发霉物。
张女士保存了这些发霉物,并立刻联系了光明乳业,她要求光明乳业向她解释清楚为什么会出现发霉物。
张女士:他应该告诉我真实的情况,这个东西是什么。要有一个权威的书面报告,要告诉我这个东西为什么会在酸奶里,哪个工艺流程会产生这个疏漏,我还要知道它们要怎么样整改,给消费者一个交待,不能不了了之。
光明乳业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很快上门取样,并且依据相关法律付给张女士"退一赔十"的赔偿金。对于酸奶出现问题的原因,厂家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张女士自己保存不当,或者是在运输途中保存不当出现了问题。
工作人员:这一箱奶,第二盒酸奶有这个问题,第一盒喝了也没有发现问题,后来剩下那几盒,我们打开检测过,也是正常的酸奶,它不会是生产工艺上产生的问题。同批号的产品,工厂这边也自查过了,包括售后也查过,没有同类、同批号的产品发生过客户的投诉或者反馈信息,这就是一个个例现象。一开始我看到的时候,认为酸奶可能是在运输途中,有一些颠倒导致有一些细微小孔,空气进入到酸奶里从而发生这种发霉现象,吸管口是整包酸奶里是最薄弱地方。从外观来讲,之前品控这一块也遇到过这种现象,就是吸管孔有漏洞,然后产生的酸奶挤压出来或者膨胀发霉。当时看到酸奶下面有一个地方磨损比较严重,我们当时说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因为角度产生漏洞,按道理说,包装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包装有七层保护,不会轻易磨破。
不过,对于这个理由,张女士并不信服。
张女士:来了一个人,可能是业务员,问我具体情况。我把我的想法诉求说出来,问他这个到底是什么,怎么会在这个里面。他说应该是被细菌污染的,可能是运输途中造成的。他说我是在电商买的,有可能是经过好几道手,有暴力搬运,我觉得这个不太成立,因为他们外包装和内包装应该是能够避免这种问题的,像搬运过程中损伤,肯定是很大创伤才对。但是他说的可能像针孔一样大的小孔,空气进去了造成污染。个人认为,要不就是生产工艺不过关,比如机器被污染,要不可能就是他们购买的这批包装箱纸盒内壁被污染了。
莫斯利安酸奶出现发霉物的案例,光明乳业工作人员告诉消费者,可能是消费者自己保存不当,或者运输途中导致的问题恩,反正肯定不是企业的原因。而消费者对此并不认同,消费者认为很有可能解决在生产的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消协原副秘书长武高汉对此作出评论。
赵萍:我发现这个酸奶有问题的时间,不是在收到商品的时候,这个商品在消费者手里保存了一段时间,造成双方扯皮原因就在于在消费者手中的确保存了一段时间。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在买商品,特别是网购商品的时候,像买一箱酸奶,很少有人会逐个去检查,也没法检查,因为不打开,你也不知道它是坏的,外包装整体看还是可以的。因此对于厂家来说,它去推诿或许是有一些理由的。因为在消费者买了酸奶之后,它的保存状态保存条件,消费者也没描述的特别清楚,这就给厂家找借口创造了一个条件。我认为商品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是另外一方面,就是买的这一箱酸奶里,只有一盒有问题。所以在生产和运输过程当中,出现这种偶然的污染可能是存在的。
武高汉:首先经营者说法缺乏科学依据,因此不能成立,消法对这类问题是有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对这类问题也有规定,凡是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不管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均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民事赔偿责任比消法规定要高出许多。比如说消法说是一赔三,食安法是一赔十,消法说消费者可以选择在购买价格的基础上向上翻10翻,但是翻了10翻以后,不够500元消法说按500元赔。食安法说不够1千元按1千元赔,这等于又翻了一翻,比如说消费者说我受到了损害,看病了住院了,要按照实际损失索赔。消法规定是两倍,食安法规定是3倍,现在这个案子,按照消法和原来食品安全法规定来进行处理。食品安全法比消法进了一步,食品安全法规定只要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即可向生产者索赔,又可向经营者索赔,比如有一方是冤枉的,那你先赔,赔完之后你在去追索,这跟消法相比较又向前进步了一步。
即将在10月1日实行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主要严在哪?
赵萍:被称“史上最严”,主要严在三个,第一个管的链条最长的,不止是管销售环节,还有消费环节,它一直可以倒追到源头,是一个全过程的监管,它监管的过程,不止是管生产者,还管经营者以及和生产经营者相关其他主体。第二个特点管的特别宽,除了生产经营者之外,为生产经营提供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负有连带责任,《食品安全法》里八次提到连带责任,一旦发生食品质量相关的责任人是有连带责任。另外,把目前增长速度最快最热门的领域网购也涵盖在其中,而且还规定行业协会不得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而且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有偿的方式,或者以谋利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这就是它管的特别宽,所有相关的组织个人全部都管。第三就是罚得最狠,不仅罚企业同时还要罚监管部门,如果相关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出现重大失误要引咎辞职。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公务员可能会被开除,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前几年,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2008年,三鹿、伊利、蒙牛、光明、圣元以及雅士利等多个厂家的奶粉都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毒奶粉”一时间成为笼罩在人们心头的一层阴影。
几年间,从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到“掺假羊肉”“毒生姜”等,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一再失守,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悬在整个中国社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新《消法》实施一年来,食品方面的起诉案例数量增多。
记者从北京朝阳区法院了解到,北京朝阳区法院受理的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网购纠纷增长了近3.7倍,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对案件增长贡献率最大。从消费品种类看,案件所涉品种排名第一位的是食品、案件282件,占案件总数的56.85%,且消费者多为索赔十倍赔偿。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看法,记者进行了街头采访:
记者:您认为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吗?
消费者1:存在问题。比如农药超标,添加剂,还有的过期的。
消费者2:比如奶粉不敢在国内超市买,添加剂比较多。
现在广大民众都很注重食品安全问题,而现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谣言、传闻也是网络谣言的重灾区,消费者难辨真假。比如致癌的蕨菜能治癌、喝水可以补氧、蘑菇富含重金属等等。过去对此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新《食品安全法》对造谣者有了明确的处罚。我们再来关注一个案例。"一瓶水下肚等于森林里漫步了两个小时",真的有这么神奇的饮用水吗?
北京卫视《一辩真伪》栏目组最近做了实验。记者在市场随机购买了两种含氧量高的产品,一种标注着活性含氧,另一种标注着富氧弱碱。两个样品被送到北京工业技师学院的相关实验室。记者送来的样品,溶解氧含量到底有多高?酸碱值又是多少呢?和普通饮用水有多大差别?实验人员选取了白开水和自来水,与记者买来的两种水一起进行试验。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环境保护与制药专业系系主任袁騉得出结论,富氧弱碱产品的溶解氧的含量确实远高于另外三种水样,而标注有活性含氧的样本,溶解氧的含量略低于白开水,自来水的溶解氧含量最低。
袁騉:常见的水的含氧量一般是在6到8毫克升,不会超过12毫克升,这次使用的是化学测定法,需要加硫酸锰,把水中的溶解氧进行固定。这几个样检中,第二个样检水的溶解氧含量是极高的,超出了我们正常的范围,而其他的三种样本实际上含量都是正常值。
对于酸碱度的含量,袁騉说,这几种水的PH值都属于正常值,都在7左右,并没有看出哪种是碱性水。
记者购买的活性含氧水含氧量跟白开水一样,甚至略低,弱碱水酸碱度跟自来水差不多,略高一点点,但是记者购买的两种水可比同等体积的自来水或者白开水贵多了。这种价格高出许多的饮用水是不是更有利于健康呢?喝水真的能够给人体补氧吗?喝弱碱水又真的能够中和酸性体质吗?在海军总医院心脏中心主任李田昌看来,通过喝水来补充氧气是无稽之谈。
李田昌: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氧是通过呼吸道器官来摄取的,而不是通过消化道来摄取的,目前还没有发现通过消化道能够把氧气吸收到体内去,即使在一些重危的极性心理梗死的患者。如果患者不缺氧的话,吸氧都是多余的。一个正常的人,呼吸功能正常的话,通过喝水补充氧是一个及其荒唐的事情。
而对于很多人认为弱碱水能够与身体内的酸性物质中和,调整人体酸碱度的说法,海军总医院营养科主任陈延丽认为,也不靠谱。
陈延丽:这些水进入体内之后,还会和我们吃进去的食物进行综合,并不能像大家想象的一直保持碱性或者酸性或者含氧量,它进入体内之后所剩无几,主张大家日常以白开水为主,其实白开水是最好的饮品。
食品安全谣言的问题,消费者也有很多看法。对于新《食品安全法》大家也有不少期待。
记者:您遇到过食品安全造谣的现象吗?
消费者1:之前也听说过,可能鸡腿、翅膀有多少个,这个东西肯定是谣传,没有相信。因为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很担心,才会有这样的谣传。
记者:您遇到过食品安全造谣的现象吗?
消费者2:食品安全造谣太多了,你看微信上一片一片的,这个东西是非常需要注意的。一定要有国家的权威机构出来澄清,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把那个看一遍。基本上您别吃了,你回家饿着去就差不多了。所有的方面,蔬菜、水果、肉类、大米几乎没有问题的,它也确实存在问题,是不是这么严重?需要国家有一个权威机构,要出来讲,要通过微信各种渠道要散步开,这个是国家权威机构的消息,如果不信,可以到国家的网站上去看。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表示,食品安全造谣传谣危害是三个方面,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谣言难辨真假,听了吃什么都不放心,整天提心吊胆,正常的生活节奏被打乱了。对于企业来说,谣言针对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如果消费者不信任,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就会被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严重受到扰乱后,消费者作为从业人员就业机会就少了。另外一个对社会来说,这种以讹传讹,严重误导消费者,就会造成一种消费恐慌,甚至使很多消费者对于政府有没有能力保障食品安全这样的决心,有没有这样的举措,都已经不放心了,变得什么都不可信,这个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是非常有害的。
法律制定出来,最重要还是要看它的执行,从自律的角度来说,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也是特别重要的,就是先是自己把自己管好,这样食品安全出现的概率就会小。另外一个就是监管部门一定要到位。对于生产经营者责任,地方政府的责任,一定要最终落实,法律才能够在现实当中看到效果。
【聚焦】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8部门今天起联手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天天315》本周一至周六,连续6天推出特别策划。本期聚焦:“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北京6月15日消息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今天上午正式拉开帷幕,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8部门联合举行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在活动现场公布最新的食品、农产品、进口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及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
《天天315》节目从今天开始推出“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特别策划。今天聚焦我们要聚焦的是,“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为154条,增加了50条。
由于修改力度大、各项规定的广泛程度和处罚力度加大,最新版《食品安全法》也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翻开这部新版《食品安全法》,为大家细致解读。
通过具体案例,看看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能给大家带来怎样的保障?张女士最近在1号店网购了一箱光明乳业生产的莫斯利安酸奶,她认为这种酸奶可以常温储存,比较方便。上个星期,他给孩子喝酸奶,孩子正喝了一半,发现吸管吸不出来,感觉里面有异物堵住了,剪开包装一看,里面有一团团的被酸奶包裹住的发霉物。
张女士:酸奶是给小孩喝的,她喝了有半瓶,后来吸不上来。我说是不是太稠了,就把那个酸奶盒给剪开,剪开之后喝了一口,发现有东西,吐出来一看一个小块块,外面包裹着酸奶,里面撵开是绿色绒毛发霉物。
张女士保存了这些发霉物,并立刻联系了光明乳业,她要求光明乳业向她解释清楚为什么会出现发霉物。
张女士:他应该告诉我真实的情况,这个东西是什么。要有一个权威的书面报告,要告诉我这个东西为什么会在酸奶里,哪个工艺流程会产生这个疏漏,我还要知道它们要怎么样整改,给消费者一个交待,不能不了了之。
光明乳业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很快上门取样,并且依据相关法律付给张女士"退一赔十"的赔偿金。对于酸奶出现问题的原因,厂家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张女士自己保存不当,或者是在运输途中保存不当出现了问题。
工作人员:这一箱奶,第二盒酸奶有这个问题,第一盒喝了也没有发现问题,后来剩下那几盒,我们打开检测过,也是正常的酸奶,它不会是生产工艺上产生的问题。同批号的产品,工厂这边也自查过了,包括售后也查过,没有同类、同批号的产品发生过客户的投诉或者反馈信息,这就是一个个例现象。一开始我看到的时候,认为酸奶可能是在运输途中,有一些颠倒导致有一些细微小孔,空气进入到酸奶里从而发生这种发霉现象,吸管口是整包酸奶里是最薄弱地方。从外观来讲,之前品控这一块也遇到过这种现象,就是吸管孔有漏洞,然后产生的酸奶挤压出来或者膨胀发霉。当时看到酸奶下面有一个地方磨损比较严重,我们当时说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因为角度产生漏洞,按道理说,包装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包装有七层保护,不会轻易磨破。
不过,对于这个理由,张女士并不信服。
张女士:来了一个人,可能是业务员,问我具体情况。我把我的想法诉求说出来,问他这个到底是什么,怎么会在这个里面。他说应该是被细菌污染的,可能是运输途中造成的。他说我是在电商买的,有可能是经过好几道手,有暴力搬运,我觉得这个不太成立,因为他们外包装和内包装应该是能够避免这种问题的,像搬运过程中损伤,肯定是很大创伤才对。但是他说的可能像针孔一样大的小孔,空气进去了造成污染。个人认为,要不就是生产工艺不过关,比如机器被污染,要不可能就是他们购买的这批包装箱纸盒内壁被污染了。
莫斯利安酸奶出现发霉物的案例,光明乳业工作人员告诉消费者,可能是消费者自己保存不当,或者运输途中导致的问题恩,反正肯定不是企业的原因。而消费者对此并不认同,消费者认为很有可能解决在生产的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消协原副秘书长武高汉对此作出评论。
赵萍:我发现这个酸奶有问题的时间,不是在收到商品的时候,这个商品在消费者手里保存了一段时间,造成双方扯皮原因就在于在消费者手中的确保存了一段时间。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在买商品,特别是网购商品的时候,像买一箱酸奶,很少有人会逐个去检查,也没法检查,因为不打开,你也不知道它是坏的,外包装整体看还是可以的。因此对于厂家来说,它去推诿或许是有一些理由的。因为在消费者买了酸奶之后,它的保存状态保存条件,消费者也没描述的特别清楚,这就给厂家找借口创造了一个条件。我认为商品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是另外一方面,就是买的这一箱酸奶里,只有一盒有问题。所以在生产和运输过程当中,出现这种偶然的污染可能是存在的。
武高汉:首先经营者说法缺乏科学依据,因此不能成立,消法对这类问题是有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对这类问题也有规定,凡是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不管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均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民事赔偿责任比消法规定要高出许多。比如说消法说是一赔三,食安法是一赔十,消法说消费者可以选择在购买价格的基础上向上翻10翻,但是翻了10翻以后,不够500元消法说按500元赔。食安法说不够1千元按1千元赔,这等于又翻了一翻,比如说消费者说我受到了损害,看病了住院了,要按照实际损失索赔。消法规定是两倍,食安法规定是3倍,现在这个案子,按照消法和原来食品安全法规定来进行处理。食品安全法比消法进了一步,食品安全法规定只要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即可向生产者索赔,又可向经营者索赔,比如有一方是冤枉的,那你先赔,赔完之后你在去追索,这跟消法相比较又向前进步了一步。
即将在10月1日实行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主要严在哪?
赵萍:被称“史上最严”,主要严在三个,第一个管的链条最长的,不止是管销售环节,还有消费环节,它一直可以倒追到源头,是一个全过程的监管,它监管的过程,不止是管生产者,还管经营者以及和生产经营者相关其他主体。第二个特点管的特别宽,除了生产经营者之外,为生产经营提供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负有连带责任,《食品安全法》里八次提到连带责任,一旦发生食品质量相关的责任人是有连带责任。另外,把目前增长速度最快最热门的领域网购也涵盖在其中,而且还规定行业协会不得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而且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有偿的方式,或者以谋利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这就是它管的特别宽,所有相关的组织个人全部都管。第三就是罚得最狠,不仅罚企业同时还要罚监管部门,如果相关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出现重大失误要引咎辞职。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公务员可能会被开除,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前几年,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2008年,三鹿、伊利、蒙牛、光明、圣元以及雅士利等多个厂家的奶粉都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毒奶粉”一时间成为笼罩在人们心头的一层阴影。
几年间,从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到“掺假羊肉”“毒生姜”等,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一再失守,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悬在整个中国社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新《消法》实施一年来,食品方面的起诉案例数量增多。
记者从北京朝阳区法院了解到,北京朝阳区法院受理的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网购纠纷增长了近3.7倍,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对案件增长贡献率最大。从消费品种类看,案件所涉品种排名第一位的是食品、案件282件,占案件总数的56.85%,且消费者多为索赔十倍赔偿。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看法,记者进行了街头采访:
记者:您认为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吗?
消费者1:存在问题。比如农药超标,添加剂,还有的过期的。
消费者2:比如奶粉不敢在国内超市买,添加剂比较多。
现在广大民众都很注重食品安全问题,而现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谣言、传闻也是网络谣言的重灾区,消费者难辨真假。比如致癌的蕨菜能治癌、喝水可以补氧、蘑菇富含重金属等等。过去对此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新《食品安全法》对造谣者有了明确的处罚。我们再来关注一个案例。"一瓶水下肚等于森林里漫步了两个小时",真的有这么神奇的饮用水吗?
北京卫视《一辩真伪》栏目组最近做了实验。记者在市场随机购买了两种含氧量高的产品,一种标注着活性含氧,另一种标注着富氧弱碱。两个样品被送到北京工业技师学院的相关实验室。记者送来的样品,溶解氧含量到底有多高?酸碱值又是多少呢?和普通饮用水有多大差别?实验人员选取了白开水和自来水,与记者买来的两种水一起进行试验。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环境保护与制药专业系系主任袁騉得出结论,富氧弱碱产品的溶解氧的含量确实远高于另外三种水样,而标注有活性含氧的样本,溶解氧的含量略低于白开水,自来水的溶解氧含量最低。
袁騉:常见的水的含氧量一般是在6到8毫克升,不会超过12毫克升,这次使用的是化学测定法,需要加硫酸锰,把水中的溶解氧进行固定。这几个样检中,第二个样检水的溶解氧含量是极高的,超出了我们正常的范围,而其他的三种样本实际上含量都是正常值。
对于酸碱度的含量,袁騉说,这几种水的PH值都属于正常值,都在7左右,并没有看出哪种是碱性水。
记者购买的活性含氧水含氧量跟白开水一样,甚至略低,弱碱水酸碱度跟自来水差不多,略高一点点,但是记者购买的两种水可比同等体积的自来水或者白开水贵多了。这种价格高出许多的饮用水是不是更有利于健康呢?喝水真的能够给人体补氧吗?喝弱碱水又真的能够中和酸性体质吗?在海军总医院心脏中心主任李田昌看来,通过喝水来补充氧气是无稽之谈。
李田昌: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氧是通过呼吸道器官来摄取的,而不是通过消化道来摄取的,目前还没有发现通过消化道能够把氧气吸收到体内去,即使在一些重危的极性心理梗死的患者。如果患者不缺氧的话,吸氧都是多余的。一个正常的人,呼吸功能正常的话,通过喝水补充氧是一个及其荒唐的事情。
而对于很多人认为弱碱水能够与身体内的酸性物质中和,调整人体酸碱度的说法,海军总医院营养科主任陈延丽认为,也不靠谱。
陈延丽:这些水进入体内之后,还会和我们吃进去的食物进行综合,并不能像大家想象的一直保持碱性或者酸性或者含氧量,它进入体内之后所剩无几,主张大家日常以白开水为主,其实白开水是最好的饮品。
食品安全谣言的问题,消费者也有很多看法。对于新《食品安全法》大家也有不少期待。
记者:您遇到过食品安全造谣的现象吗?
消费者1:之前也听说过,可能鸡腿、翅膀有多少个,这个东西肯定是谣传,没有相信。因为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很担心,才会有这样的谣传。
记者:您遇到过食品安全造谣的现象吗?
消费者2:食品安全造谣太多了,你看微信上一片一片的,这个东西是非常需要注意的。一定要有国家的权威机构出来澄清,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把那个看一遍。基本上您别吃了,你回家饿着去就差不多了。所有的方面,蔬菜、水果、肉类、大米几乎没有问题的,它也确实存在问题,是不是这么严重?需要国家有一个权威机构,要出来讲,要通过微信各种渠道要散步开,这个是国家权威机构的消息,如果不信,可以到国家的网站上去看。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表示,食品安全造谣传谣危害是三个方面,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谣言难辨真假,听了吃什么都不放心,整天提心吊胆,正常的生活节奏被打乱了。对于企业来说,谣言针对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如果消费者不信任,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就会被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严重受到扰乱后,消费者作为从业人员就业机会就少了。另外一个对社会来说,这种以讹传讹,严重误导消费者,就会造成一种消费恐慌,甚至使很多消费者对于政府有没有能力保障食品安全这样的决心,有没有这样的举措,都已经不放心了,变得什么都不可信,这个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是非常有害的。
法律制定出来,最重要还是要看它的执行,从自律的角度来说,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也是特别重要的,就是先是自己把自己管好,这样食品安全出现的概率就会小。另外一个就是监管部门一定要到位。对于生产经营者责任,地方政府的责任,一定要最终落实,法律才能够在现实当中看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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