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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垄断行业“霸王收费” 增强竞争为最有效方法之一

2015年05月25日 09:54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50524/t20150524_518622716.shtml

【导读】面对电信行业的“霸王收费”,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再次明确我国网络要提速降费,打破垄断格局。近年来,针对通讯、医疗、交通等民生领域的行业乱收费,消费者深恶痛绝。消费者有没有议价权?法律上能否对垄断企业定价行为进行规制,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本期《天天315》聚焦:垄断行业高收费、乱收费给消费者带来的苦与痛。

据报道,一项调查显示,96.8%的受访者认为垄断行业乱收费现象严重。其中,被认为是不合理收费的包括:“手机漫游费”、“固定电话/ADSL/有线电视等各种初装费”、“银行卡年费”、“提前还贷违约金”、“银行账户挂失费”、“邮局的包裹统一包装费”和“公交卡押金”。相信这些乱收费大家都遇到过。所有列举这些,哪些是最不可思议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两位教授就此进行了分析讨论。

吴景明:比如大家最关心也是呼吁多年的手机漫游费,还有这公交卡押金。公交卡成本实际很低,我问过制卡的人,如果量大,一张卡是几分钱的成本,现在仍然收20块钱,特别北京,这20块钱最后积变的资金干什么用了。退卡时还挺麻烦,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而不是到处都有,可能退张卡的钱还不如交通费高,所以很多人就不退卡了,那钱最后都归谁了,这都是一个问题。

这些消费者调查得出的结论,哪些是胡钢律师遇到过的问题?

胡钢:可能比较多,涉及到银行卡的收费,现在银行收费虽然说经过了几轮银监部门,包括发展改革部门的多次督导,有所下降,但它各类收费依然是居高不下。从银行相关上市公司的财报来看,所谓的中间费用也是很高。我国银行业事实上享有全世界银行业都不享有的长期存贷差,而且是法定存贷差,躺着就能赚钱的好日子的背景下,还巧立名目各种收费,这很让老百姓受伤。

本周,媒体把矛头对准了几大通信运营商,说国内漫游几乎零成本,却仍然1年收费100个亿。前段时间经济之声也报道过,合肥的胡女士5月初去美国塞班岛旅游,那叫一个高兴。回国后一看话费账单傻眼了,手机欠费16989元,其中16592元是上网费。太离谱了。还有,海南联通的一个用户多年没出省,近日却被扣“漫游”费,对此海南联通解释说,海南岛离广东太近,可能是用户去过海边、接收到广东联通信号所致。可以说,最近这段时间,“天价漫游”、“离奇漫游”、“边界漫游”不断被网友曝出,国内手机漫游费到底该不该取消,再一次引起极大关注。

让众多手机用户困扰的这个漫游费又是什么,手机漫游费可能一年的收费能上百亿,给消费者带来很多的困惑,到底收的有没有道理呢?

吴景明:市场经济提供服务、提供商品,收费是理所当然。但手机漫游费成本为零,消费者面临的是零成本高缴费,像海南联通的解释,那么海南离越南很近,是不是可以收国际漫游费?因此,这种收费无论如何它的合理性没有着落,合法性更不用说,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现在这个事情被曝出来,能不能赶快解决呢?

胡钢:手机漫游费里面涉及到收费的问题,收费可能就涉及到价格法,今天把价格分成几类。其中一个所谓的政府指导价,长期以来对于电信资费,特别是基础电信资费采取国家的定价方式,后来逐渐过渡到设置最高收费。但是2014年,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专门发了一个通知即全面放开电信资费,所以前面提到所谓最高6毛钱的说法已经没有了法律依据。前两天国家发改委刚刚公布了,中央定价收费目录征求意见搞,实际上是削减八成以上的政府定价,让市场真正起到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所以,现在漫游收费有政府的支持或者有法律依据的说法已经没有基础。

根据2008年工信部下发的通知,规定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为主叫每分钟0.6元。就记者本周四咨询到的几家运营商来看,这么多年过去了,国内这种漫游收费的标准似乎并没有明显的变化。

运营商:具体得看您号码什么套餐,一般的话,打电话6毛,接电话4毛。如果您具有国内接听免费这种套餐的话是不用掏钱的。

运营商:联通号号码都不一样,如果你号码办的是有漫游的号码,在外地打一分钟6毛,接一分钟4毛。

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我国移动漫游费收入累计达718.5亿元,在国内移动通信收入中的占比基本稳定在8%至10%。粗略统计下来,国内漫游费一年有上百亿元的收入。从各个方面来看,改变这个现状真的很难吗?

吴景明:漫游费也好,其它不合理收费也好,根源在于垄断。垄断不破除,乱收费的情况很难根除。我国家反垄断法出台多年,但从反垄断实例来看,拍的都是小苍蝇,那种长期的、大的垄断集团几乎是毫发无损。因此,现在的深入改革应该把老百姓反应特别强烈的垄断问题,提到日程上来,尽早把垄断破除,老百姓才能真正得到实惠。

漫游费这个标准一直这样维持下来,它的原因是什么呢?

胡钢:垄断二字,现在比如基础的电信服务,特别是移动通信服务,最主要有三家,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业内把它建成为MUT,这三家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历史上由于长期的价格管制,它的竞争并不充分,包括现在,比如4G以后,中国移动它的可能又一枝独秀,用户增长比较快;而新批所谓的FDD模式,对于电信、联通今年2月份才批,它们的布网会比较慢,用户呈现流失的状态。

通信领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或叫非对称管制,即对于强的运营商,采取更加严苛的政策,某种程度上限制它的发展,对于比较弱小的通信运营商,采取扶持的政策。因此并不是用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作用,政府的有形之手就无动于衷了,而应该强化这种非对称管制。同时,借鉴欧盟的经验,对于价格,政府的引导作用非常重要。

增强竞争,是改变这个状况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现在在互联网+这个时代,网络的提速降费已经是国家层面高频出现的词汇。李克强总理5月13号明确提出宽带提速降费,流量不清零。总理发话后,三大运营商随后给出调价方案,但是消费者反应,运营商给出的优惠方案实际是促销方案,比如半夜上网更便宜,不清零的流量也是有条件的,它是指定流量包内的流量,而每月4G基础套餐内所含的流量依然不能累计,月末就将清零。消费者认为这不光是“隔靴搔痒”,甚至有点糊弄人。提速降费的关键是什么,还是要打破垄断吗?

吴景明:这当然,现在提供这种服务的就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这三家。它们三家按说应该形成很好的竞争关系,实际不是。以香港为例,香港5家运营商,中国移动在香港,给香港市民提供一个月53块钱的月包费,有1700分钟的通话费,一万条短信的发送量,还加上不限量上网。但是同样这个钱,给大陆提供的是350分钟通话费,10兆上网量,这几乎没有可比性。为什么呢?因为香港有充分的竞争,大陆没有,消费者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只能成为唐僧肉任它宰割。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我国网络要提速降费,打破垄断格局,但是,记者走访国内部分高校时发现,学生们对网费过高过低都不买账。

记者:你们宿舍有几根网线?一年是交多少钱?

学生:五根,一年大约2800。

记者:带宽能达到多少?

学生:4兆,但其实它达不到,也就介于2兆和4兆之间。

记者:主要的问题在于网费高?

学生:网费高,比别的学校都高,而且我们是按年包的,假期你看我们暑假寒假不在学校,大约是4个月时间。

记者:当时学校统一给办的?

学生:属于自愿,学校有一个铁通,像一个服务战似的,就找它,不是学校统一给办。

记者:你们选的铁通,还有别的选择吗?

学生:没有,不是我们自主选择,你想办就是铁通,不想办也办不了别的。

相比吉林长春某高校网费高、网速尚可的情况,皖西学院机电系的大三学生汪庆、聂丽丽,遭遇的是另一种尴尬:网费低、网速极慢。

汪庆:比如中午晚上要看一个视频,一顿饭吃下来之后,那个视频还卡在那。

聂丽丽:用的是中国联通的无线,大家放学用无线的高峰期特别慢,有的是2KB每秒,有时候就根本没有网速,特别慢。

一位经常在外兼职的大三学生楚凯歌告诉记者,同样的收费标准,本地家庭使用的宽带上网速度会比学校里快。

楚凯歌:用外面电信的网的话,肯定是要比我们学校快,因为我们学校限制网速,限制在一兆的网速,如果你自己在寝室用无线路由器共享网络,学校也是不允许的。

上网速度慢,宽带不够,不允许使用wifi这是很多高校普遍的规定,这个有什么我们不了解的地方吗?

吴景明:高校都存在这种情况,虽然有价钱很便宜,对学生优惠,是它流量特别低,不能正常使用。我去年6月份去俄罗斯远东,有所国立大学,在市中心,只要到市中心那个范围,不管是电脑还是手机会自动连上它的网,非常快;到韩国,它的网速是100倍左右,咱们国家还没有很多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网速快,问题出在哪?如果几家竞争了,肯定校园选择网路最快、收费最低的,但是现在学校没有这种选择,所以才出现这种情况。

解决这种上网贵上网慢的问题,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怎么打破网络服务垄断的状况?

胡钢:反垄断的执法力度应该要加强,如果普通的用户没有选择权,那么相应的服务一定是糟糕的,一定是质次价高。校园网或许就是一个典型,还有很多的小区也会存在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恐怕得不断彻底筛选目前的运营情况,切实引入多家进入者,而且相关的小区在设备上也要及时更新。

银行业乱收费方面,国家让银行“减少服务收费”、“能不收的尽量不收”。但从各家银行的2014年年报数据来看,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仍有大幅度的增长,四大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合计超过了4000亿元。所以说,收费项目少了,钱一点没少挣。这个也是一块很难攻破的坚冰吗?

吴景明:银行收费问题多年来大家非常关注,这个收费有几个问题:第一,它收哪些钱从来不向消费者明示;第二,收了费以后,不开任何收据;第三,怎么收的,也告诉你。可能咱们国家银行收费在全世界各国来说算最高的,但是如果提供优质的服务,高于全世界各国银行的服务水平,收费才有情可原,但恰恰相反。我们跟银行业协会有关领导也聊过,他非常傲慢地说,还有30多种费没收呢…这种收费根据是什么,他能不能拿出根据,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交代?所以,这里问题非常多。

在现在利率市场化大的趋势下,消费者大概在什么样的时候能够看到银行提供比较让人满意的服务呢?

胡钢:如果我们任何一个个人或者组织,能够比较容易设立商业银行,中国目前银行这种乱收费的状况才会有效遏制。现在有若干家的国有银行,或者商业银行。但总体而言,银行的门槛卡的比较紧,当然,近一两年来有一些民营企业设立了新的银行,而这些银行也陆续开了4、5家。但这种门槛应该开的更大一些,因为商业银行法并没有限制银行的数量,而这种存在的银行数量管制,对于消费者是有害的。同时,整个金融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比较重视,从这点来说,应该比有些部门显得更加重视消费者。但现在银行傲慢的程度,或许是和它躺着就能挣钱这种长期的优势地位密切相关,所以要不断打破垄断引进新的竞争者,才能使我们的服务变得更好一些。

去年,发改委也看不下去了,进行了罚款。罚款的理由是,银行乱收费现象突出和普遍,借贷款捆绑收费、变监管之责为有偿服务等。罚了多少呢?64家银行给罚了8.25亿元。罚款能不能起到一个敲山震虎的效果吗?

吴景明:这个罚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一个警示作用,但罚款数额和它的收费数额比例是如何,如果不足以影响它的收费收益,这种罚款起不到根本作用,所以单罚款还不够。银行的垄断、收费,都是有一些行政权力结合的,比如从驾校出来办交罚款的卡,要求一律到工商银行办卡,这些就纵容它的垄断行为。因此,要想根除垄断,第一加强监管,第二,一定把行政权力脱离开。

近年来,针对通讯、医疗、交通等民生领域的行业乱收费,消费者深恶痛绝,而部分垄断行业依然我行我素。那么,消费者有没有议价权?法律上能否对垄断企业定价行为进行规制呢?从2013年至今,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反垄断”这个词。由发改委主导的反垄断调查已经涉及汽车、银行、眼镜、液晶面板、奶制品、白酒等多个行业,并且开出了多张罚单。那么,面对垄断行业的不合理收费,消费者又能做些什么?消费者有没有议价权?

吴景明:面临真正垄断的行业,消费者还真没有议价权,要么接受,要么走开,只有这种选择。所以要想让消费者享有真正的议价权,还是要从根本上做起,即打破垄断,引进充分的竞争,特别是在目前垄断比较突出的这几个方面。

据网上一项民意调查显示,一些垄断行业的高收费和服务差最令消费者气愤,但消费者却无能为力。因为在垄断面前,消费者没有对等的博弈力量。那么,消费者在涉及民生的定价行为上有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吴景明:知情权、参与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也即价格确定、确定程序、确定的根据,应该争取消费者的意见,因为毕竟涉及到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法律赋予的权利,在实践中因为有垄断的存在,现在还很难落实,希望法制建设的推进,使消费者知情权、参与权更充分。

面对垄断行业高收费、乱收费带来的苦与痛,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能不能拿起法律武器,告他呢?郑州律师王军权,就这样做了。他使用的移动号码,被无故订购了3项服务项目,月收费共38元,神不知鬼不觉。压根没人跟你本人商量。强买强卖。多次投诉没有结果,他决定状告移动公司。像他这样的维权方式,是不是可行,他胜算的概率有多大?

胡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发生了消费纠纷,消费者寻求的救助途径大概有五种,第五种就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所以诉讼当然是解决纠纷一种终极的方式,在建设法制中国的时代应当提倡。同时诉讼本身也是一个高成本的事情,律师提起诉讼本身,不仅仅是个人的诉讼行为,或许还带有相当意义上的公益性质。因此,从该角度来说,应当鼓励在依法依规渠道上,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才能维护好我们大家的权益。

有时候,消费者个体的力量还是有限的,甚至是无力的。澳大利亚的消费者就选择了组团诉讼。去年,面对澳大利亚8家银行的不合理收费,17万消费者一起站出来发起挑战,到法院告它。在我国,集体诉讼有没有成功的例子呢?

吴景明:集体诉讼,在我国诉讼法当中早就有这种规定,但是现在作为消费者在维权方面,在诉讼上增加新的诉讼方式,即公益诉讼。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明确规定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不特定的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比它们集体诉讼更踊跃,不需要消费者参加。但是诉讼的结果却对消费者产生相应的影响;另外,司法审判、诉讼等制度在不断改革,特别是今年5月1日开始,由原来的立案审核制变为登记制,现在最高法院确立有案必立,有讼必理。这样更适合消费者对像垄断集团提起诉讼。因此,现在不管是个体诉讼还是公益诉讼,整个法律环境在不断往好的方面发展。

可喜的是,随着垄断行业格局的不断变化,不少消费者没有被动接受这种被垄断侵权的现实,而是积极行动起来,并用自己的参与推动着垄断坚冰的融化。接下下,我们来分享几个消费者积极维权的案例:2004年,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因手机广告刊登有误,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被消费者告上法庭,消费者获得退款赔偿。2005年,中央财经大学李先生认为南航公司的航班取消行为存在故意欺诈,将南航告上法庭。2006年,上海市民邓维捷一纸诉状将银联等四家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被银行收取的1.5元跨行查询费。这些都是非常积极的维权的案例,随着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大,企业特别是违法企业掩盖违法行为、反执法的技巧也在增加,反垄断是一个反复博弈的过程。那么,今后反垄断机构如何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积累经验,适时果断出击呢?这方面有没有权威的解读?

吴景明:对垄断,消费者通过各种方式主动维权,是解决问题。我国相关的主管部门还是比较强大,但就是在管理上、在执行反垄断法这个方面,力度不够。这就说明,在执法上需要加强的空间还非常大,所以反垄断,首先应该从行政部门在执行反垄断法方面加大力度;另外,鼓励消费者在受垄断侵害的时候,积极提起诉讼,从另一个侧面对垄断集团的垄断行为实施有力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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