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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盒子盖子分开收钱价签不明 被吐槽涉嫌欺诈

2015年04月29日 15:24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50429/t20150429_518424439.shtml

据报道,宜家这个品牌,说起来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它是一家全球著名的家居用品售卖场,里面售卖很多新奇、实用的家居用品,很受大家的欢迎。在宜家还经常有一些特卖商品,价格低廉,品质不错。比如小锅、各种收纳用品、杯子、罐子、屋内装饰用品,很受家庭主妇的喜爱。可是,你在宜家购物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想买一个盒子,商家告诉你,盒子10块,盖子5块。这样的盒子你会买吗?更有甚者,给我们打来电话投诉的吴女士是到结账的时候才知道盒子和盖子是分开卖的。

上个周末,吴女士到北京的宜家购物,看见一款收纳盒,特价五块九,吴女士觉得挺便宜的,就拿了两个。

吴女士:周六中午,我去宜家买了挺多的生活用品,看到有一个黑色、比普通饭盒大一点的透明塑料收纳盒,上面写着5块9,我就买了两个。

那天,吴女士购买的东西比较多,结完帐后她拿着账单对对货。这一对不要紧,她发现自己购买的特价盒子收了一个盒子的钱,还收了一个盖子的钱。吴女士很奇怪,难道盒子和盖子是分开收钱的吗?

吴女士:付款的时候字写的特别小,没太注意,因为买的东西挺多的,整理一下对对票一下看见盖子单独收费4块钱,我就觉得挺诧异的:一般买饭盒肯定是连盖子一块,很少有盖子单独收费,我就问店员,你这不是欺诈吗!几块钱也懒得跟他生气,就拿回来了。也听其他顾客说宜家经常有这样的事情,感觉是上当受骗了。

在一般的超市,一个带盖的盒子不太可能盖子和盒子分开卖,这也不太符合我们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在宜家,当时物品到底是怎么摆放的?是否会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产生误导?我们在采访过程中询问了吴女士在宜家卖场看到的货物摆放情况。

记者:这个收纳盒子是一个盒子和一个盖子?

吴女士:对。

记者:它是包装在一起还是分开包装的?

吴女士:它放的时候盒子和盖是放在一块的,都是盖好的一个一个的,不是分开的。

记者:然后标的价钱是5块9,但是结帐的时候是分开的。

吴女士:结帐的时候盒子是5块9,盖子是4块。

记者:如果说没有那个盖子这个盒子也能使。它标名是一套吗?

吴女士:它上面有标语告诉你盖上盖子会更好。盖子和盒子是放在一起的。如果要分开放,我可能会理解为单独计费,而且它还标注“黑色”,给你理解是有黑的还有白的,当时为了图便宜,我选了一个黑的,觉得可能是黑色所以便宜,买了以后就觉得挺上当的,这样盒子给你的感觉是无论如何都不值那个钱的。

4块钱的东西,是不是应该拿回商场去退掉呢?吴女士说,按道理,不想要就拿回去退掉,但是退货太麻烦了,4块钱,想想算了,不想折腾了。

记者:您就是听见有别人说,其实宜家是这样标价的。

吴女士:有,我今天跟我同事中午吃饭的时候也聊到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超市也有标价和实际价格不同的情况。几块钱的事惹一肚子气,9块9的盒子我不会去买,买了再退还需要去另一个地方拿号排队,还不够折腾的。我就拿着了。

吴女士说,在开架售货的卖场,什么奇葩的事情都可能发生。有一次她在北京的物美超市买东西,居然发生了一件货物收两次钱的事情。

吴女士:曾经在物美,我买一块香皂和一块牙膏,买完了以后也没看就回来了,后来看到小票上写着两块香皂。我要了一块,怎么收了我两块的钱?我找到物美,物美调出监控发现是工作人员一边结账一边聊天,把香皂刷了两遍。然后表示将退款并且处理相关人员。一块香皂三四块钱,你去找他退一赔三,觉得人家可能不理解,就算了。

对于商家经常提到的,在顾客购物时应该让他们有上帝的感觉,吴女士不敢苟同。她说,自己从来没有过上帝的感觉,倒是一直提醒自己小心上当。

吴女士:从来没有感觉买东西的时候你是上帝,我儿子和先生经常说我容易上当受骗又不吸取教训。我就说,出门买东西还要放大镜一个一个对账,人家会觉得脑袋有病,几块钱的事就算了。

在和宜家方面沟通之后,市场部工作人员很快跟我们取得了联系。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昨天(28日)下午,宜家方面发来了情况说明:

关于您要了解的萨姆拉盒子的事情,我们已经做了现场调查,宜家卖场里萨姆拉盒子都有清晰的沟通,附盖储物盒价格9.9元, 盒子5.9元,储物盒盖4元。我们也随附了照片供您参考。 感谢您对消费者反馈非常负责的追踪行动。从宜家方面发来的照片中,我们确实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价签上标注了盒子的价钱、盖子的价钱、盒子和盖子一共多少钱。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先生以及北京朝阳律师律师事务所郑传锴律师就此事作出点评。

武高汉:从环保、方便消费者、坏修好配的角度来看,盒子和盖子分开卖未尝不可。宜家也进行了解释称标明了盒子、盖子和整体各自的价格,但是也有说法称标价的字和字大小是不一样的,另外有一些环节没有交代清楚,比如消费者盒子和盖子是否有各自的包装,盖子的包装上有没有独立标价。如果分开卖就一定要两件商品上有两个标价。我个人感觉,只要有大小字的标价就涉嫌误导消费者。如果商家这边一清二楚地标明,就是消费者审视的疏忽。另外,宜家标明可以退货,但是消费者觉得麻烦没有退,这点可以协商。宜家可不可以改变服务,缩短退货时间、简便手续。如果宜家不允许退就涉嫌强买强卖,消费者嫌麻烦不退货,既有服务的问题,也涉及消费者放弃自己的权利。宜家是否涉嫌欺诈,没有确切的理由。

郑传锴律师从法律层面进行解释:这种分开标价、分开卖,而且标注不是特别明显的,应该如何从法律层面看待?

郑传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争议焦点可能是在于交易习惯的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要求商家要尊重诚信,还要尊重消费者的交易习惯。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消费习惯的影响下,同样的行为在北欧就有可能是一种正常销售行为,在中国就有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认为商家在进行销售并且标价的过程当中存在一定的误导行为,如果被认定,在《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九项规定中,可以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对消费者退一赔三。商家在不断完善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审慎考虑目标客户及所对应的相应的交易习惯,从未更好地适应中国的市场环境。如果商家进行特价标注,应该有相应的说明或者解释,虽然对销售额可能形成影响,但会带来更好的声誉。

有网友表示,盒子和盖子要是分开摆放利于消费者自己搭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了。也有网友表示,中国有太多比这严重得多的消费问题,这点事拿来讨论不太应该,宜家的价格标注非常清晰明了,根本就不存在误导,而且商家无条件退货,这个消费者有点吹毛求疵的嫌疑,武高汉先生对此进行点评。

武高汉:消费者提出质疑,经营者也作出解释,我个人认为还是建议有关部门到宜家进行现场考察,因为确实国情不同,消费习惯有不同,交易的方式和方法惯例也有不同。如果确实有这些交易习惯与中国的传统不一致,特别容易引起不经常到宜家购物的消费者的误解,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建议宜家进行整改。如果发现宜家确有欺诈之嫌、引诱消费者上钩,那就不是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就应该直接进行查处,并且对消费者进行保护。

吴女士的另外一次经历是在物美超市发生的,对于这些有意或无意当中给消费者带来的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如宜家价签字的大小、购物一件被刷两次价等问题,两位专家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武高汉:如果存在大小字,国外也很明确地规定,一律涉嫌误导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在这一点上中国现有的法律倒是没有具体规定称大小字合同都涉嫌误导消费者。至于多收消费者一次费用,这是“铁证如山”了。不能说不是主观注意的就不赔。只要多收就可以认为是涉嫌欺诈,可以争取退一赔三,食品类甚至可以退一赔十。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郑传锴:实际上这还是一个消费习惯的问题,很多消费者是没有看小票的习惯的。这种习惯看似比较麻烦,但是实际上耽误不了很长时间,对我们消费者合法权益却是最直接、最快速的维护。我建议消费者在消费的程中更好地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虽然宜家约定了随时可以无条件退货,并不代表它就不可能存在欺诈行为,这两者是没有直接的逻辑关系的。如果一旦认定存在欺诈行为,即便是无条件退货,也是不足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还是要支持退一赔三。商家在进行自己经营的调整时,还是应该更多地考虑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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