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叫停31条违规广告 专家支招如何避免掉入虚假宣传陷阱
【导读】广电总局叫停31条违规广告,包赚不赔、包治百病的大忽悠们为何屡禁不绝。消费者如何避免掉入虚假宣传的陷阱。
报道,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叫停31条违规广告,并且要求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这31条违规广告都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一些问题。
瘦身大赢家、美丽不难,植发造林21天长新发,还有食话食说,这个是食物的食。还有抽烟大智慧等一些广告变相为许多产品或服务做广告宣传,误导消费。黄金全天后、财富前沿,投资新趋势,一海寻宝,家庭理财等一些广告变相为黄金、白银、玉石等一些书画作品收藏做广告宣传,误导公众。中华新血管防治中心巧吃水果治心病,还有眼病治疗等一些广告通过宣传免费送书,治疗优惠等一些有形式吸引观众拨打热线电话存在以医生、专家、患者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等一些违规问题。
这几方面的广告都有非常明显的违规的这种做法,但是这些做法大家可能还是感觉到比较熟悉,特别是在一些保健品或一些什么医疗广告当中,都很容易见到这些违规的行为。
工商总局在3月12日发布的《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报告》也显示,当前消费维权有4个方面的热点,其中一大热点就是虚假宣传成为投诉的热点。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成为消费投诉热点和工商机关查处的重点,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广告及宣传,其虚假程度还是比较严重的。
2014年全国工商机关受理老年人投诉保健品2.01万件,从被投诉保健品的细类来看36.2%的被投诉保健品是属于提高免疫能力类的保健品。从投诉内容来看主要是虚假广告宣传和质量问题共占投诉的38.3%。从老人获得保健品购买信息的渠道来看,三成集中于电视购物、报纸期刊和现场推销会。
今天节目的嘉宾是经济之声的特约评论员赵占领,北京市上论律师事务所的张星燕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讨论。
经济之声:我们先来看看电视购物。因为前两天也和一个老年人聊天,他说我最近家里的厨房特别拥挤什么都摆不下,前两天光看这电视购物了,在电视购物的影响之下一口气买了三四口锅。女儿回家看她了,说妈你怎么回事,怎么买那么多锅把她训了一顿。我说你怎么这么相信电视购物广告,他说你不觉得他说的都很真吗?而且都是不遗余力的宣传,不像我们播音可能语气可能还舒缓一些。
张星燕:老年人可能相对来说退休了以后,他的涉猎面向对来说就比较窄了,人也少。所以他就容易相信尤其是媒体的推荐,老年人其实还是比较相信的,只要上电视的东西当然是真的,不可能是假的,因为至少觉得广告方它会进行审核,所以他就会比较相信。
经济之声:我们《天天315》节目也接到一些投诉,也挺多老年人保健品、药品类的投诉。
赵占领:老年人对这些产品是有需求的,像保健品很多老年人应该说他比较需要。包括一些像家庭生活用品锅你说的其他的床上用品等等,作为老年人来讲他们有这方面需求更强烈,而且这种广告宣传本身可能做的又比较巧妙,又借助一些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有一定公信力的平台去宣传的话,可能老年人更愿意相信。这个也不见得都是老年人,其实很多年轻人一样,只不过说不同的媒介它的受众其实不一样的,电视更多老年人更多去看。但是,网络的话可能年轻人更多去,这样的话如果在网上受骗的虚假广告可能更多的是年轻人,这要看渠道,看产品类型。
经济之声:说到虚假宣传大家可能就会想到一些杂七杂八的品牌,甚至很多是不太正规的品牌产品。但其实知名品牌也会涉嫌虚假宣传,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例。应该说最近一段时间也是比较关注度高的一个案例。那最近正在高调筹备荣获巴拿马金奖100周年纪念活动的贵州茅台可以说再惹风波。近日有消息说茅台在1915年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纪事所获得的奖项含金量有疑问,并且说茅台宣称获得金奖的说法是从2003年开始使用延续至今。3月17日有媒体质疑对比贵州茅台从上世纪50年代建厂之初到2012年的资料比较发现,茅台酒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将此前在巴拿马赛会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说法偷梁换柱为巴拿马金奖来进行宣传。到底是什么样的奖可能并不重要,这是贵州茅台酒厂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对外这样回应。那么值得关注的是茅台刚刚推出售价高达百万元的主题金奖百年系列收藏纪念酒,这酒的价格真是挺吓人的。百万元,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样一个事件,就这么宣传了又怎么样呢?
赵占领:茅台酒这个产品定位不一样,和一般的酒比可能更高端,以往是成为高端的宴请或者送礼重要的产品,所以这样对这种产品赋予它一定的文化历史的内涵是非常关键的,也非常重要的。很多名酒都要找一些历史的渊源,茅台酒也不例外。
在1915年的时候在国外获得这么一个重要的奖项对它企业的品牌来讲是有很大的宣传的,提升它产品的定位、这种形象作用很大。所以,可能对一般的用户来讲可能不一定因为这个奖就会去买,或者你遭受什么样的损失,但是会给你带来一种品牌宣传方面的提升作用是很大的,及所以当你需要买类似需求产品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到买这种产品,所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所谓的金奖含金量有造价的嫌疑,这里也需要执法部门去调查。涉事的企业茅台也需要拿出证据,因为这个确实影响到广大的消费者。
现在正在修改的广告法,去年10月份就曾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稿里面对虚假广告的类型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就专门提到一点。就是这种推销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等,专门增加了一条曾获荣誉的信息,个应该是很重要的,所以这种信息作假的信息拿来宣传同样也属于虚假广告。
经济之声:在这个事件当中星燕你关注的是什么呢?你觉得企业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张星燕:作为一个消费者来说,我关注的点就是这个东西买了以后我究竟是干什么用的?有一些消费者可能买了确实就是用来投资的,因为茅台酒确实有一部分人确实是用来投资的,可能有了这个品牌渊源了以后就更具有投资的价值,所以就用来干这个的。大部分的人买这么昂贵的酒很少用来真的就是喝或者怎么样的。如果茅台真的构成虚假宣传,投资价值显然就荡然无存了。
赵占领:这种酒一般消费者如果是收藏的话更看重奖项,但是自己喝可能不一定很在意这个。但是虚假宣传它对于消费者可能还是有一定的误导,另外一个方面也会影响竞争秩序。大家都可以拿一些所谓的奖项来去宣传,这样行业竞争秩序就受影响了,也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问题。
经济之声: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案例,近日一种名为化症回生口服液的广告宣传册充斥着上海地区的一些三甲医院的病房。这个药的宣传册上有“唯一、国药准字、35味、复法、大方、抗癌新药”。还有“揭开癌细胞不死之谜”。另外,还有“该药八大特点优于其他抗癌药”还有“代表目前国内外最先进的现代化中药生产、中药抗癌的最高水平”等等很多诱人的口号。此外,在记者获得的这份名为哈药健康科学2015年新春特刊的宣传册上还刊登多位癌症患者服药之后的康复之路。有姓名、还有地址真假难辩?看起来有很强的诱惑力。有业内人士认为,哈药慈航的这样一种做法是涉嫌虚假宣传的,而抗癌中药市场的过度竞争可能就是根源所在。刚才我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对这个药宣传方面的描述,你们认为是不是涉嫌虚假宣传?
张星燕:从产品描述来说首先我觉得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关于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它是不允许这种处方药以广告的形式这样去做宣传的,尤其是不允许以患者的这种方式有哪位患者服药之后康复或者怎么样,这个是不允许的。所以我觉得它已经目前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了。
赵占领:这个案例,我看了之后我觉得它可以作为一些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的一个典型案例,因为违法的地方太多了。除了像刚才星燕所讲到的,就是广告它作为处方药是不能通过广告方式去宣传销售的,里面还有很多地方,这个案例里面所使用的用语像“代表中国最高水平、最先进”等等这些带有“最”字眼叫绝对化用语。广告法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里面明确的规定是在广告里边是不能使用“国家级”、“中国”,还有“最”、“第一”这样的用语,如果这样的用语是直接的违法行为。
这个案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用语,而且在宣传的时候还使用了一种东西就是宣传册,这种宣传册本身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也是违法的行为,违反了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
经济之声:那么它这个药是抗癌的中药,对于这个抗癌中药市场上目前这样一个状态有人就感觉到有些过度竞争,虚假宣传这样的一种做法也比较普遍,说目前这个行业还是鱼龙混杂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如果继续混乱下去的话,当然肯定是大家对所谓的中药抗癌的信任度会降低,进而伤害到整个行业,虚假宣传带来的危害是一件小事吗?
张星燕:首先伤害的就是我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和身体的健康和安全。其次,对于这种食品、药品的监督力度,我觉得还是应该加大的管理力度。如果说违法成本不够高我宁愿选择铤而走险,因为巨大的利益诱惑在那等着,所以这一块我觉得还是处罚力度的问题,就是处罚相对还是比较低。所以他们的违法成本低的话这样我就宁愿去选择高额的利润,而放弃了我本来应该承担的良心和责任。
赵占领:虚假广告它影响很多方面,不仅是影响消费者,还影响到其他的竞争对手。同时也可能会影响到一些发布这种虚假广告的媒介平台的公信力,所以它的影响是很多方面的。但是因为虚假广告里面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是因为监管的问题,有些是因为广告发布平台审核力度不够,那么也有些是因为消费者可能对它本身缺乏一定的辨识能力,没有及时主动的向执法部门去举报去反馈违法的线索所导致的,所以我觉得对于虚假广告的打击其实我们讲这么多年其实政府也在做很多工作,现在也呈现出新的形态。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去发布一些虚假广告,而且这种情况应该说还很多,比如说通过搜索引擎,通过一些交易平台去发布,那么这里边的话因为交易信息本身就是海量的,广告的信息在互联网的环境下也非常多,政府、执法部门其实你要像传统的情况下我去每一家去发现去查可能不太现实,更多的情况下需要发挥交易平台这种搜索引擎的作用。那么同时也是需要鼓励和建立一定的渠道,鼓励广大的消费者去投诉,去举报来反应相关执法的线索,更好的为我们执法部门执法提供依据。
经济之声:大家也说虚假广告存在这么多年了,我觉得广电总局叫停违规广告已经不止一次了。刚才我们也说了,特别是张星燕也谈到了比如说处罚方面现在感觉到好像这个力度还是不够,比如说现在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是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20万元一下的罚款,这个力度还是弱了一些。
张星燕:我觉得罚款和利润相比它肯定是非常低的。所以宁愿选择我还是获取更大的利润,有些罚款该交就交,有些企业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做的。
赵占领:它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行政责任比较轻,最多20万罚款,那么它的这种民事赔偿责任实际上也是很轻的,所以我们看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这种赔偿金额超过50万的是非常少,超过百万的几乎不说没有,只有那么几例非常少,所以有些企业也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是会权衡利弊,发现通过这种所起到的收益要远远高于成本,尤其一些不太知名的企业不太看重罚款所带来的形象方面的影响。他更在意的是短期的经济利益。不像一些大的有品牌的一些企业可能还在乎自己的品牌的这种知名度、美誉度。
经济之声:另外就是大家也经常谈到虚假广告、代言人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一些连带责任等等。这个消法也规定广告经营者还有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是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那么现在还是局限在食品和药品这两类是吧?
张星燕:因为食品药品是最关心我们生命安全的,所以相对来说比较严格,是否能扩大到其他方面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所以这个是好多立法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个力度怎么样去掌握比较合适?
赵占领:如果涉及到虚假广告的话实际上发布平台就是广告发布者,发布平台本身也是有责任的,因为你作为广告法规定它是有两项责任义务,一个要审查这种广告主的资质,如果广告主本身就没有合法的资质是一个非法的企业,或者说它所宣传的产品是这种非法的产品没有资质的话,广告发布平台也有这个责任。
【导读】广电总局叫停31条违规广告,包赚不赔、包治百病的大忽悠们为何屡禁不绝。消费者如何避免掉入虚假宣传的陷阱。
报道,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叫停31条违规广告,并且要求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这31条违规广告都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一些问题。
瘦身大赢家、美丽不难,植发造林21天长新发,还有食话食说,这个是食物的食。还有抽烟大智慧等一些广告变相为许多产品或服务做广告宣传,误导消费。黄金全天后、财富前沿,投资新趋势,一海寻宝,家庭理财等一些广告变相为黄金、白银、玉石等一些书画作品收藏做广告宣传,误导公众。中华新血管防治中心巧吃水果治心病,还有眼病治疗等一些广告通过宣传免费送书,治疗优惠等一些有形式吸引观众拨打热线电话存在以医生、专家、患者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等一些违规问题。
这几方面的广告都有非常明显的违规的这种做法,但是这些做法大家可能还是感觉到比较熟悉,特别是在一些保健品或一些什么医疗广告当中,都很容易见到这些违规的行为。
工商总局在3月12日发布的《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报告》也显示,当前消费维权有4个方面的热点,其中一大热点就是虚假宣传成为投诉的热点。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成为消费投诉热点和工商机关查处的重点,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广告及宣传,其虚假程度还是比较严重的。
2014年全国工商机关受理老年人投诉保健品2.01万件,从被投诉保健品的细类来看36.2%的被投诉保健品是属于提高免疫能力类的保健品。从投诉内容来看主要是虚假广告宣传和质量问题共占投诉的38.3%。从老人获得保健品购买信息的渠道来看,三成集中于电视购物、报纸期刊和现场推销会。
今天节目的嘉宾是经济之声的特约评论员赵占领,北京市上论律师事务所的张星燕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讨论。
经济之声:我们先来看看电视购物。因为前两天也和一个老年人聊天,他说我最近家里的厨房特别拥挤什么都摆不下,前两天光看这电视购物了,在电视购物的影响之下一口气买了三四口锅。女儿回家看她了,说妈你怎么回事,怎么买那么多锅把她训了一顿。我说你怎么这么相信电视购物广告,他说你不觉得他说的都很真吗?而且都是不遗余力的宣传,不像我们播音可能语气可能还舒缓一些。
张星燕:老年人可能相对来说退休了以后,他的涉猎面向对来说就比较窄了,人也少。所以他就容易相信尤其是媒体的推荐,老年人其实还是比较相信的,只要上电视的东西当然是真的,不可能是假的,因为至少觉得广告方它会进行审核,所以他就会比较相信。
经济之声:我们《天天315》节目也接到一些投诉,也挺多老年人保健品、药品类的投诉。
赵占领:老年人对这些产品是有需求的,像保健品很多老年人应该说他比较需要。包括一些像家庭生活用品锅你说的其他的床上用品等等,作为老年人来讲他们有这方面需求更强烈,而且这种广告宣传本身可能做的又比较巧妙,又借助一些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有一定公信力的平台去宣传的话,可能老年人更愿意相信。这个也不见得都是老年人,其实很多年轻人一样,只不过说不同的媒介它的受众其实不一样的,电视更多老年人更多去看。但是,网络的话可能年轻人更多去,这样的话如果在网上受骗的虚假广告可能更多的是年轻人,这要看渠道,看产品类型。
经济之声:说到虚假宣传大家可能就会想到一些杂七杂八的品牌,甚至很多是不太正规的品牌产品。但其实知名品牌也会涉嫌虚假宣传,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例。应该说最近一段时间也是比较关注度高的一个案例。那最近正在高调筹备荣获巴拿马金奖100周年纪念活动的贵州茅台可以说再惹风波。近日有消息说茅台在1915年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纪事所获得的奖项含金量有疑问,并且说茅台宣称获得金奖的说法是从2003年开始使用延续至今。3月17日有媒体质疑对比贵州茅台从上世纪50年代建厂之初到2012年的资料比较发现,茅台酒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将此前在巴拿马赛会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说法偷梁换柱为巴拿马金奖来进行宣传。到底是什么样的奖可能并不重要,这是贵州茅台酒厂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对外这样回应。那么值得关注的是茅台刚刚推出售价高达百万元的主题金奖百年系列收藏纪念酒,这酒的价格真是挺吓人的。百万元,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样一个事件,就这么宣传了又怎么样呢?
赵占领:茅台酒这个产品定位不一样,和一般的酒比可能更高端,以往是成为高端的宴请或者送礼重要的产品,所以这样对这种产品赋予它一定的文化历史的内涵是非常关键的,也非常重要的。很多名酒都要找一些历史的渊源,茅台酒也不例外。
在1915年的时候在国外获得这么一个重要的奖项对它企业的品牌来讲是有很大的宣传的,提升它产品的定位、这种形象作用很大。所以,可能对一般的用户来讲可能不一定因为这个奖就会去买,或者你遭受什么样的损失,但是会给你带来一种品牌宣传方面的提升作用是很大的,及所以当你需要买类似需求产品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到买这种产品,所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所谓的金奖含金量有造价的嫌疑,这里也需要执法部门去调查。涉事的企业茅台也需要拿出证据,因为这个确实影响到广大的消费者。
现在正在修改的广告法,去年10月份就曾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稿里面对虚假广告的类型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就专门提到一点。就是这种推销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等,专门增加了一条曾获荣誉的信息,个应该是很重要的,所以这种信息作假的信息拿来宣传同样也属于虚假广告。
经济之声:在这个事件当中星燕你关注的是什么呢?你觉得企业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张星燕:作为一个消费者来说,我关注的点就是这个东西买了以后我究竟是干什么用的?有一些消费者可能买了确实就是用来投资的,因为茅台酒确实有一部分人确实是用来投资的,可能有了这个品牌渊源了以后就更具有投资的价值,所以就用来干这个的。大部分的人买这么昂贵的酒很少用来真的就是喝或者怎么样的。如果茅台真的构成虚假宣传,投资价值显然就荡然无存了。
赵占领:这种酒一般消费者如果是收藏的话更看重奖项,但是自己喝可能不一定很在意这个。但是虚假宣传它对于消费者可能还是有一定的误导,另外一个方面也会影响竞争秩序。大家都可以拿一些所谓的奖项来去宣传,这样行业竞争秩序就受影响了,也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问题。
经济之声: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案例,近日一种名为化症回生口服液的广告宣传册充斥着上海地区的一些三甲医院的病房。这个药的宣传册上有“唯一、国药准字、35味、复法、大方、抗癌新药”。还有“揭开癌细胞不死之谜”。另外,还有“该药八大特点优于其他抗癌药”还有“代表目前国内外最先进的现代化中药生产、中药抗癌的最高水平”等等很多诱人的口号。此外,在记者获得的这份名为哈药健康科学2015年新春特刊的宣传册上还刊登多位癌症患者服药之后的康复之路。有姓名、还有地址真假难辩?看起来有很强的诱惑力。有业内人士认为,哈药慈航的这样一种做法是涉嫌虚假宣传的,而抗癌中药市场的过度竞争可能就是根源所在。刚才我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对这个药宣传方面的描述,你们认为是不是涉嫌虚假宣传?
张星燕:从产品描述来说首先我觉得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关于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它是不允许这种处方药以广告的形式这样去做宣传的,尤其是不允许以患者的这种方式有哪位患者服药之后康复或者怎么样,这个是不允许的。所以我觉得它已经目前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了。
赵占领:这个案例,我看了之后我觉得它可以作为一些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的一个典型案例,因为违法的地方太多了。除了像刚才星燕所讲到的,就是广告它作为处方药是不能通过广告方式去宣传销售的,里面还有很多地方,这个案例里面所使用的用语像“代表中国最高水平、最先进”等等这些带有“最”字眼叫绝对化用语。广告法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里面明确的规定是在广告里边是不能使用“国家级”、“中国”,还有“最”、“第一”这样的用语,如果这样的用语是直接的违法行为。
这个案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用语,而且在宣传的时候还使用了一种东西就是宣传册,这种宣传册本身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也是违法的行为,违反了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
经济之声:那么它这个药是抗癌的中药,对于这个抗癌中药市场上目前这样一个状态有人就感觉到有些过度竞争,虚假宣传这样的一种做法也比较普遍,说目前这个行业还是鱼龙混杂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如果继续混乱下去的话,当然肯定是大家对所谓的中药抗癌的信任度会降低,进而伤害到整个行业,虚假宣传带来的危害是一件小事吗?
张星燕:首先伤害的就是我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和身体的健康和安全。其次,对于这种食品、药品的监督力度,我觉得还是应该加大的管理力度。如果说违法成本不够高我宁愿选择铤而走险,因为巨大的利益诱惑在那等着,所以这一块我觉得还是处罚力度的问题,就是处罚相对还是比较低。所以他们的违法成本低的话这样我就宁愿去选择高额的利润,而放弃了我本来应该承担的良心和责任。
赵占领:虚假广告它影响很多方面,不仅是影响消费者,还影响到其他的竞争对手。同时也可能会影响到一些发布这种虚假广告的媒介平台的公信力,所以它的影响是很多方面的。但是因为虚假广告里面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是因为监管的问题,有些是因为广告发布平台审核力度不够,那么也有些是因为消费者可能对它本身缺乏一定的辨识能力,没有及时主动的向执法部门去举报去反馈违法的线索所导致的,所以我觉得对于虚假广告的打击其实我们讲这么多年其实政府也在做很多工作,现在也呈现出新的形态。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去发布一些虚假广告,而且这种情况应该说还很多,比如说通过搜索引擎,通过一些交易平台去发布,那么这里边的话因为交易信息本身就是海量的,广告的信息在互联网的环境下也非常多,政府、执法部门其实你要像传统的情况下我去每一家去发现去查可能不太现实,更多的情况下需要发挥交易平台这种搜索引擎的作用。那么同时也是需要鼓励和建立一定的渠道,鼓励广大的消费者去投诉,去举报来反应相关执法的线索,更好的为我们执法部门执法提供依据。
经济之声:大家也说虚假广告存在这么多年了,我觉得广电总局叫停违规广告已经不止一次了。刚才我们也说了,特别是张星燕也谈到了比如说处罚方面现在感觉到好像这个力度还是不够,比如说现在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是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20万元一下的罚款,这个力度还是弱了一些。
张星燕:我觉得罚款和利润相比它肯定是非常低的。所以宁愿选择我还是获取更大的利润,有些罚款该交就交,有些企业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做的。
赵占领:它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行政责任比较轻,最多20万罚款,那么它的这种民事赔偿责任实际上也是很轻的,所以我们看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这种赔偿金额超过50万的是非常少,超过百万的几乎不说没有,只有那么几例非常少,所以有些企业也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是会权衡利弊,发现通过这种所起到的收益要远远高于成本,尤其一些不太知名的企业不太看重罚款所带来的形象方面的影响。他更在意的是短期的经济利益。不像一些大的有品牌的一些企业可能还在乎自己的品牌的这种知名度、美誉度。
经济之声:另外就是大家也经常谈到虚假广告、代言人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一些连带责任等等。这个消法也规定广告经营者还有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是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那么现在还是局限在食品和药品这两类是吧?
张星燕:因为食品药品是最关心我们生命安全的,所以相对来说比较严格,是否能扩大到其他方面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所以这个是好多立法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个力度怎么样去掌握比较合适?
赵占领:如果涉及到虚假广告的话实际上发布平台就是广告发布者,发布平台本身也是有责任的,因为你作为广告法规定它是有两项责任义务,一个要审查这种广告主的资质,如果广告主本身就没有合法的资质是一个非法的企业,或者说它所宣传的产品是这种非法的产品没有资质的话,广告发布平台也有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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