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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订草案:网店卖山寨货 平台最高将面临500万重罚

2015年12月07日 08:31 信息来源:http://www.cnr.cn/jingji/315/gz/20151205/t20151205_520697993.shtml

【导读】电商售假、侵犯品牌专利事件屡禁不绝,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专利法修订草案,若发现网店卖山寨货,网络平台将面临最高500万元重罚。《天天315》聚焦本周消费投诉热点。

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相信不少网友对于网站五花八门的商品信息难辨真伪,容易被诱导而买到假货。一直以来,电商领域中的假货屡禁不止,当然卖假货的商家逃不了干系,不过网络平台的监管不力也有一定的责任。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专利法修订草案,给电商戴上了紧箍咒。草案规定,如果网络服务商提供者知道其网络用户侵犯专利或者假冒专利,没有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措施的,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草案还明确,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规模、损害后果等因素,判处确定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数额,最高可判定500万元赔偿款。目前,这一草案还处于意见征集阶段。

关于本周的消费投诉热点,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和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凤林进行了相关分析与评论。

经济之声:眼下电商卖假货、侵犯品牌专利的事件屡禁不绝,这一消息应该会受到广大网友的一致点赞吧?

潘圆:首先,法制办公布这样的规定是非常好的,但是大家可能把专利权和品牌商标权混在一起了。其实专利权的科技含量比较高,它与我们平常认为的山寨、侵权并不一样。因为普通消费者平常在网上面临的大多是假货的问题,绝大多数假货都是对品牌商标权的侵犯。但是从专利权的角度看来,我们不能排除有一些品牌是有专利含量的,普通消费者很难了解它里面的专利含量究竟有多少。所以我认为它确实在国家法制层面加强了管束的力度,但是它对于保护普通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面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

经济之声:它和打假是有区别的?

潘圆:确实如此,我认为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专利权有重叠的部分,但是它也有所不同,因为有些产品里面是含有专利权的,有些产品却没有。

消费者常女士从淘宝网站购买了一款三星手机,卖家在页面宣称手机是“正品大陆行货”,可常女士在使用一个月后,手机就开始自动关机,再也充不上电。让常女士意外的是,她去三星售后维修时竟被告知手机是假货。她要求按照消法假一赔三,卖家只同意退货。联系不到商家的常女士只能将淘宝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开庭中,淘宝代理人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他辩称,淘宝只是交易平台,并不是商品的直接销售方,责任不应当承担。这个案子将择日宣判。

经济之声:这个案例应该属于网店出售假冒商品行为吧?

潘圆:消费者实际上投诉的还是假冒伪劣产品,普通消费者是没有办法查看其专利权的。实际上国家相关的法规保护专利知识产权更主要的目的是鼓励创新。这个案例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卖假货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这一草案实际上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效应。但是根据目前的法规,自营团体和第三方平台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第三方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电商应该承当什么样的责任其实是电子商务法应该考虑的问题。如果我们把电商的门槛提的很高,我认为互联网经济的活力就会受到影响。但是如果第三方平台完全不承担责任,也会产生很多问题。在责任明晰的情况下,后续的法律法规应该对其进行详细的规定,从而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如果网络服务商提供者知道其网络用户侵犯专利或者假冒专利,但是没有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措施,其实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常女士称,当时她支付的2451.6元的钱款中,手机款是2280元,其余的171.6元是向淘宝购买的增值服务。所以从合同的角度来讲,淘宝已经成为合同的其中一方了,它就应该遵守双方对于增值服务的相关规定,它其实应该承当相应的责任。

经济之声:知识产权保护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但是实施起来却非常困难,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曹凤林:有一部分消费者明知道是假货,为什么还要买?就是为了便宜,他也可以接受。关于假货,它不是一个判断的层面。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假货就是对品牌商标的侵权,常年在这方面打假其实是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所以我认为电商应该负起很大的责任。现在很多大品牌的电商已经承诺,它卖的所有品牌都是真的,一旦它作出了这种承诺,如果出现了假冒伪劣的商品,我认为电商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在这一案例中,消费者要明晰淘宝提供的是什么样的增值服务,如果是针对售后或者是运输环节,我们在具体判断三方的权益和责任时,就要清楚它应该负责哪个部分。所以在管理的过程中,因为电商发展的很快,所以问题也是层出不穷,这些问题也给法律提出了很多难题。因此,我们应该制定出比较详尽的法律法规,因为法律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

经济之声:创新是否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

曹凤林:其实我们在现阶段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现在越来越依靠自主创新,之前我们一直是追随者,但是现在我们要大力推进产业的转型和升级。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自主创新。只有实现真正的自主创新,我们才能在整个产业链中迈向中游和高游,才能分享到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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