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纠纷仍无定论 消费者苦等
从今天开始连续4天推出年终特辑:消费者这一年。“消费者这一年”对2015年重点案例所涉及的消费者做回访,围绕消费维权主题谈感受、提建议。
据报道,网上相亲被骗,两月后踩进另一个网络陷阱;网上租车押金要不回,派去谈判的代表团竟然销声匿迹;网上司法拍卖,32万买来一套无法入住的房子,法院处理一拖再拖。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就今天的案例进行了分析与讨论。
今天有三个案例,都是之前晓易报道过的案例,这两天他又对这些案例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有关网上购物的内容。消费者也是各有各的痛处。
案例一:
5月29日报道过的案例:男子在相亲网交友疑被骗
今年4月份,安徽的孙先生在济南的相亲网注册了自己的信息,想要通过网络来找对象。孙先生注册的这个“相亲网”,用户之间如果要联系,需要通过网站的“红娘”来作为中介。而且需要交2700元成为会员。在成为会员后,“红娘”说了,要孙先生再交1000元,才能开通双方的沟通渠道,并且会送一个香港双人游的机会。可没想到,交上钱后,对方竟然又让他再交钱,进行所谓的“爱情绑定”,就是把两个有意愿交往的人绑定,然后别人就没法和绑定的人聊天了,这绑定的条件是再交一笔钱。
后来孙先生就在网上查询有关这家网站的资料,发现有不少人在网上对这家网站进行了投诉,指责其欺骗消费者。孙先生还在这家相亲网上发现,有不少头像一样,而登记的资料中地址、名字却不同的女孩信息。于是更认为这家网站是在欺骗消费者。
前两天晓易又跟孙先生通了电话,了解后续的情况,得知在报道后,孙先生从这个网站拿回了部分钱,而其他受骗的人依然有很多没有要回自己的钱。
孙先生:本来我也不敢保证那钱能要回来,在网上有一个人发了一个论坛,开了一家论坛的电话,留了他自己的电话。然后我们就沟通,他就说他自己上当受骗了,他跟我说一起去要。那天他打电话给我,我没去,他们两个人去了,那个人被骗了九千多块钱,他自己骗了七千多,去他们公司要钱,他们公司直接把他们轰出去了,钱也没要到。
孙先生要回了一部分钱,可是没想到过了两个月,他又掉进了另一个网络陷阱。
孙先生:他们公司里边,就是什么业务员、客户主动加你,天天问你开不开网店。他开始态度特别好,等你把钱交了,你打电话他就直接挂掉,找他聊天,他也不理你。一共是交了1080吧。
孙先生第二次受骗,这次钱一分也没要回来。他说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了。
孙先生:感觉他们的网站太虚假了,自己不要贪便宜,自己往后遇到的事就多方面考虑考虑,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经济之声:晓易,在这个案例的采访过程当中,你对孙先生整个受骗的过程还是有一定了解。你认为这个骗局之所以能够成立,最后把孙先生套进去,问题到底出在哪?
晓易:现在说这个案例是“骗局”,但其实我们并没有完全证实这个骗局,所以当时所用的题目是“男子在相亲网交友疑似骗局”。不过从这个过程当中,明眼人都能够看得出来,这明显就是一个骗局,而且这个网站现在还在运营。我前两天对孙先生做了采访,他说到,其他人叫他一起去济南去要钱,去找公司要钱,他们去实地了,当时孙先生没有去。他是到我们这里投诉了,走的不同的维权路径,这两个维权不同的路径产生两个不同的结果,去的那些人被那个公司的老总轰出来了,完全没有给他们赔付。但是后来我打电话到这个公司去采访,这个老总后来给我做了一些回复,说他们不是骗人的或者怎么样的,孙先生后来还是得到了一部分的赔偿。
经济之声:郑传锴律师,关于法律方面,第一,关于孙先生被相亲网所谓的设了各种局,然后摆进去了大概两三千块钱的这样一个过程,您认为它到底是不是一种诈骗?
郑传锴:首先明确一点,如果要想把一个行为定义为犯罪行为,需要有明确充分的证据并且排除一切怀疑。目前很多网络上存在的行为都是游走在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行为,实际上把它定义为诈骗行为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经济之声:有没有可能是民事上面的欺诈呢?
郑传锴:民事上面的欺诈还是有可能的,因为看消费者提供的一些素材,实际上是诱惑其进行这种交易。但实际上在网络交易过程当中,取证还是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所以我个人认为有可能构成欺诈,但实际上以欺诈来主张权利,最终获得赔偿的可能性还是相对比较小。
晓易:提醒大家一定要留心,因为这类网站有正规的也有不正规的,大家在交钱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的协议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婚介行业需要取得工商注册还有民政部门注册,这两个部门对它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如果发生问题,可以向这两个政府部门去投诉。另外,孙先生后来被另外一个网站骗了,这个网站纯粹是网络诈骗的网站,金额是一千多块钱,公安部门可能根本无法立案,除非大量消费者去投诉这个公司才可能立案。希望大家在遇到这一类公司时,一定要注意其网站上有没有备案,或者是对比一下这个网站是不是正规网站,然后再作打算。
经济之声:在晓易跟讲述他采访的过程中,有一个细节,被骗的这些人采取了不同的维权路径,一部分是到公司去上门讨债,结果被公司给轰了出来,另外一些像孙先生这样的到各个地方去投诉。从这个案例来说,消费者遇到类似这样的问题时,走哪条路会更好一些?
郑传锴:作为律师,我肯定推荐孙先生这种路径,除了这个路径之外,我认为还可以提起诉讼和仲裁。我非常不建议消费者采取上门维权的这种方式,因为我们国家的刑法当中有相关的罪名,比如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还有破坏生产经营,乃至寻衅滋事这样的罪名来归置这些所谓的这些维权行为,这些也可能会踏入到刑法归置的边界,所以我推荐消费者还是采用理性平和而且相对安全的方法进行维权。
案例二:
今年11月23日报道过的案例:
当时不少武汉的消费者给《天天315》栏目爆料,10月份,当他们花1元钱向武汉大象创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车后,自己的押金却不能按时退回,到底还能不能拿得回,都是个未知数。武汉市的在校大学生小李就是花1元钱在美团网上团购了这家公司的租车服务,而取车时则需要用信用卡刷了5000元的押金,虽然提车用车都很顺利,但是还完车后,一个月过去了,押金却没按时退还到卡上。当时记者采访当地公安部门,是说要对这个案子进行定性,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经济诈骗。如今这个案子又怎样的进展了?首先来看小李的介绍:
小李:没有多久,一星期的工夫吧,群里推荐出来的代表,大概是五六个人,说去谈判,就说到底能给我们多少钱,我们还写了授权书,按了手印。谈判的结果就是说给一些酒和旅游券,那酒很不值钱,大概就几十块钱一瓶,或者几十块钱都没有,还是质检不合格那种酒,说是1000块钱一件,很不划算;那券也是4千块钱,丽江、云南什么的,5晚6天双游那种,就说用这个来抵,反正很多人没有要,我也没有要。
这些东西都被消费者拒绝后,他们的办法就是上诉,当地派出所又是怎么样来处理的呢?
小李:派出所的意思是他们肯定不希望立案,民事经济纠纷,这属于债务关系,他拿我的钱就要给我,就说你们还是私下调解比较好,我们可以出面,帮你们把大象约出来,你们有什么诉求,看大象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们来谈判一下。但当时受害人有一两百个,不可能这一两百个人跟一个人去谈。所以当时就推选出了几个代表,大概是五六个人,我们就分区域,给这些代表给个授权书,我们在上面签字、按手印,是有法律效应的嘛。授权完了以后,这几个代表去跟大象谈判,谈判的结果就是拿旅游券和酒来来以商品抵债,自此以后那几个代表就音信全无。
小李说自己听到消息,代表是拿钱走人了。
小李:我听到的消息,当然也不是官方的,也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就是几个代表拿了钱,到现在就是这个状况。那以后我们感觉上当受骗了,相当于那几个代表拿着授权书换了他们自己的钱然后就没信了。
当时到底授权书又是怎么写的呢?
小李:当时写的授权书是这样的,我委托代表去跟大象谈判,我对谈判的任何结果都没有异议,因为不知道到底大象会出什么方案,所以就是这么一个条件。当时虽然感觉很不平等,但是也没有任何更好的办法,也期待着代表能够通过跟大象,哪怕是还来一半的钱也行,当时是这样想的,而且他给的这些酒和券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也没有几个人拿到了。
现在小李等人准备到法院去起诉。
小李:现在就是在写状子、递状子,在法院,去走这个程序。之前是12月7、8号,我把状子写上去,递到湖北省人民和平法庭,说是大概元月份能开庭。
谈起对这次经历的感受,小李感觉有些无奈。
小李:我的感受真的是特别深刻,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状告无门;第二个就是政府不作为,我给湖北的市长热线然后打电话,每天打好几个,连续打,不光我一个人打,很多人都打,也没有任何作用。派出所说,要找工商局,工商局说找派出所,反正烫手的山芋谁都不愿意接,就真的没有办法。
小李对于团购网在此事上撇开了责任感觉非常不满。
小李:导致这件事情发生的不是消费者贪便宜,希望你能更好的把关。
经济之声:对于这个案例的采访,晓易,你个人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晓易:当时我跟她聊天的时候,她也说到了一些话,让我感触特别深。其实小李现在还是研究生在读,她大学的时候学的是金融,现在是在在读的是新闻学的研究生。当时她跟我说,我觉得记者作用不是很大。在维权的案例当中,她觉得可能是媒体的力量还太小了。而且她认为政府不作为,她去投诉了,但是没有给她回馈。这个事情进行了这么长时间,就为了那五千块钱她现在还要去写状子,还要去法院去起诉,这个事情拖太长了,会不会影响她的学习,耽误了她的时间。我觉得这种案例越少越好,希望法院能够给他们公正的判决吧。
经济之声:郑律师,这个个案当中有些环节还是挺值得我们来关注,就是在后面这些维权的消费者推选出一个代表团去跟这个大象租车的老总进行谈判,看能不能要回自己的钱,最后代表是拿回了一些酒和旅游券,大家都不认同,再后来再联系一些代表居然就找不到人了,群里于是就开始盛传说代表把大伙的授权书拿去换了自己的钱被封口了,您觉得这种可能性有没有?处于这样境地下的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办?
郑传锴:我认为可能性有,而且可能性非常大。实际上消费者所谓的告状无门,我个人认为还是他们没有用程序或者法律赋予的权利,最主要的一点是跟公安机关进行沟通立案的这个过程中,首先没有明白人,他们不知道自己怎么去报案。第二,他们没有坚持自己报案的诉求。第三,他们没有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在立案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要求进行立案监督,实际上报案的点应该非常明确。他们在进行押金刷卡的时候,单位刷的是一个消费,这一点完全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这个点没有被消费者抓住从而进行有效立案。另外,消费者所谓的不是自己贪便宜,这个我理解,但是她单独说由于门户网站没有把关,可能门户网站确实把关不严,但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当中也没有把好关。
晓易:我在跟小李交流的时候,她提到最多的就是对于美团网这个品牌的信任度,她非常相信这么大的一个品牌不会有问题,所以选择了这个消费。因此就如郑律师所说,不要太过相信别人,一定要自己把好关。不过作为消费者,我也有这样一个态度,希望团购网站能够在营销模式创新的同时,以保障客户的利益为前提,在对商家资质的审核把关上多一份谨慎和小心,要有更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不然消费者还是会对这些公司用脚投票。
团购网站也应该理解总理的那句话,企业家的身体里应该流的是道德的血液,勇敢的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份社会责任。
案例三:
在10月20日的栏目中我们曾经做过报道。河南省焦作市的王先生因为要为儿子准备婚事,急需购买一套住房,从朋友那里得知可以通过司法拍卖的渠道购房,心想从法院拍回来的房子肯定没有问题吧。可没想到,王先生花了32万元拍下了一个大麻烦。王先生拍得了这套房子,却发现房子里已经住了别的人,而且对方说房子属于自己,是自己买的。
后来王先生从拍卖这套房产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套房子是存在纠纷的。王先生介绍,当时这个房子属于村里的拆迁安置房,然后拍卖这个房,村里把这个房卖给别人了,然后法院的执行法官不知情,也没做深入调查,就给拍卖了,现在无法执行,村里这边不让法院执行。当时法院给王先生的答复是:现在我们的执行程序已经完了,谁占你的房,你可以通过诉讼,你可以打侵权官司。这件事到现在还没完事,房子还没要回来,我们来听听王先生的介绍:
王先生:现在为止,基本上一点进展都没有,法院还是一直跟我说尽快、马上、研究,一直都这三种话语。他答应我的是,可以解决,但是他又同时告诉我说有个类似的情况,八年了还没有解决,他说会把这个事给解决掉。我说什么解决结果,他说到时候就知道了。
王先生还说,法院当初也让王先生申请国家赔偿,但是他递交了申请,法院没有给他答复。
王先生:我申请国家赔偿,规定是只要送过去当天他就得给我个答复,立案或是不立案,如果不立案就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如果立案,他也得给我个书面的答复。我送过去将近一个月,什么结果也没有,他也不给我立案,也不给我回话。我去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也是不立案,只是给山阳区法院打了电话,催催让快点办,其他啥也没有。
王先生还自己去对这个房子做了调查。
王先生:按说这房子我是在法院手里面拍的,没有必要去调查这个房子,但因为涉及到我的切身利益,我也要考虑到底要这个房子还是要法院给我退钱,所以我也去调查了一下这个房子,最主要的原因是法院的人渎职,有两个原因,第一,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这法院拍卖公告上写有房产证,有房产证和无房产证,这性质完全不一样;第二,这个是小产权房,,它在村里头有一个村支部的开个证明,可是村长说这个证明不是村里开给法院的,而是原房主去村里开证明为了去银行贷款,在村里头开的证明提供了银行贷款,然后拿这个证明交给了法院,法院也没有调查落实,法院应该亲自去村里开证明,村里开证明也应该开某某法院,证明那个房是怎么回事,是谁的,所以法院持有的那个证明是一个用途造假的证明。法院没有经过任何的调查和落实,就把这个房子拍卖了,它属于法院工作人员严重的渎职。
王先生认为法院是办了人情案,却让他蒙受损失。
王先生:还有第三点这也很重要,执行法官办的是人情案,这个钱到了法院的账上以后,这个案子并没有结案,它的裁定还没有给我,在法院程序上这叫没有结案的案子,他就把我交房子的房款直接给了申请人,他跟申请人肯定有一定的人情关系,所以造成了现在这个钱退不了。那天法院的朱院长也跟我说,“这个钱我得给你想想办法看从哪出,如果你要要钱,这个钱看从哪出,这个钱给了申请人肯定要不回来,这个是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但是这个钱没地方给你出,我想想办法,如果在元旦之前能想出办法就把钱给你退了,如果想不着办法到时候再说,给你弄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他就是这样回答我的,我听了后心里很没有底。
记者:是您个人觉得它是一个人情案是吧?
王先生:首先它这个房子没有给我交了,而且法院的裁定也没有给我,这个房产证的问题也没有解决,你们的拍卖公告都写着,这说明这个案子到现在都没有结案。如果没有结案之前这个执行款是不能给申请人的,这是法律上基本的规定。
记者:是谁告诉你这钱已经给了?
王先生:是山阳区法院的院长和执行局局长、执行法官都跟我说过,已经给过申请人了。
经济之声:晓易,你在这个案件采访过程当中,你觉得哪些方面是值得大家来关注的?
晓易:王先生最后提到了三个人,这三个人其中有两个是负责这一块案件的执行局局长和执行法官,还有一个是法院院长。这几个人按理说都能够代表这个法院了。他们对他说,这个钱已经给了申请人,这个事情还在调查之中,会给出一个处理的结果,但是什么时候能给出处理,怎么处理,现在不能说。而且他还告诉王先生说,有一个案例也是同样的情况,八年了都没解决。这让王先生怎么办?他花了30多万元买了这套房子,自己的儿子等着结婚,能等八年的时间吗?
对于王先生,我有个特别深的感受,前后隔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第一次跟他通电话,到现在再跟他通电话,我发现他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让我非常惊讶,两个月的时间培养出一个“专家”,为什么培养出一个“专家”?有句话叫逼上梁山,王先生自己花了30多万元去司法拍卖上拍房子,按理说应该非常靠谱的,不像其他的小网站,结果还真出了问题。法院当时给他的反馈特别不靠谱,说要么申请国家赔偿,要么自己去告法院。王先生当时真觉得投诉无门,所以又来找了我们。我跟执行局的局长打电话,说想了解一下这个案件是什么情况,当时给我的回复是,“我对这个案卷不清楚,我先把案卷卷宗拿过来看一下,熟悉一下。”一个执行局的局长对这个案件不清楚,而且王先生当时已经多次找过这个法院,法院让他不停的等。结果我去问的时候,执行局局长跟说不清楚,要研究一下。
经济之声:现在当事人王先生认为法院是在办人情案,王先生现在所处的境地是一个人对阵一个法院。郑传锴律师,您觉得王先生现在应该做什么,以及不能做什么?
郑传锴:我觉得王先生目前就如晓易所讲,其维权的能力包括方法、途径都很好了。我也是同样的感受,王先生的陈述已经非常清楚了,因为之前这个案件也是我点评的,当时王先生的描述可没有现在清晰,但目前把复杂的事实突出三个主张权利的点,来向大家进行陈述。实际上除了人情案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可能带有主观判断的色彩,其他两个点抓的非常准确。他主张的权利我个人认为非常到位,他主要还是在寻求媒体监督的帮助,推动这样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件,能够继续按照法律的程序往前推进,他现在应该做的也只能是这些了。
从今天开始连续4天推出年终特辑:消费者这一年。“消费者这一年”对2015年重点案例所涉及的消费者做回访,围绕消费维权主题谈感受、提建议。
据报道,网上相亲被骗,两月后踩进另一个网络陷阱;网上租车押金要不回,派去谈判的代表团竟然销声匿迹;网上司法拍卖,32万买来一套无法入住的房子,法院处理一拖再拖。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就今天的案例进行了分析与讨论。
今天有三个案例,都是之前晓易报道过的案例,这两天他又对这些案例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有关网上购物的内容。消费者也是各有各的痛处。
案例一:
5月29日报道过的案例:男子在相亲网交友疑被骗
今年4月份,安徽的孙先生在济南的相亲网注册了自己的信息,想要通过网络来找对象。孙先生注册的这个“相亲网”,用户之间如果要联系,需要通过网站的“红娘”来作为中介。而且需要交2700元成为会员。在成为会员后,“红娘”说了,要孙先生再交1000元,才能开通双方的沟通渠道,并且会送一个香港双人游的机会。可没想到,交上钱后,对方竟然又让他再交钱,进行所谓的“爱情绑定”,就是把两个有意愿交往的人绑定,然后别人就没法和绑定的人聊天了,这绑定的条件是再交一笔钱。
后来孙先生就在网上查询有关这家网站的资料,发现有不少人在网上对这家网站进行了投诉,指责其欺骗消费者。孙先生还在这家相亲网上发现,有不少头像一样,而登记的资料中地址、名字却不同的女孩信息。于是更认为这家网站是在欺骗消费者。
前两天晓易又跟孙先生通了电话,了解后续的情况,得知在报道后,孙先生从这个网站拿回了部分钱,而其他受骗的人依然有很多没有要回自己的钱。
孙先生:本来我也不敢保证那钱能要回来,在网上有一个人发了一个论坛,开了一家论坛的电话,留了他自己的电话。然后我们就沟通,他就说他自己上当受骗了,他跟我说一起去要。那天他打电话给我,我没去,他们两个人去了,那个人被骗了九千多块钱,他自己骗了七千多,去他们公司要钱,他们公司直接把他们轰出去了,钱也没要到。
孙先生要回了一部分钱,可是没想到过了两个月,他又掉进了另一个网络陷阱。
孙先生:他们公司里边,就是什么业务员、客户主动加你,天天问你开不开网店。他开始态度特别好,等你把钱交了,你打电话他就直接挂掉,找他聊天,他也不理你。一共是交了1080吧。
孙先生第二次受骗,这次钱一分也没要回来。他说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了。
孙先生:感觉他们的网站太虚假了,自己不要贪便宜,自己往后遇到的事就多方面考虑考虑,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经济之声:晓易,在这个案例的采访过程当中,你对孙先生整个受骗的过程还是有一定了解。你认为这个骗局之所以能够成立,最后把孙先生套进去,问题到底出在哪?
晓易:现在说这个案例是“骗局”,但其实我们并没有完全证实这个骗局,所以当时所用的题目是“男子在相亲网交友疑似骗局”。不过从这个过程当中,明眼人都能够看得出来,这明显就是一个骗局,而且这个网站现在还在运营。我前两天对孙先生做了采访,他说到,其他人叫他一起去济南去要钱,去找公司要钱,他们去实地了,当时孙先生没有去。他是到我们这里投诉了,走的不同的维权路径,这两个维权不同的路径产生两个不同的结果,去的那些人被那个公司的老总轰出来了,完全没有给他们赔付。但是后来我打电话到这个公司去采访,这个老总后来给我做了一些回复,说他们不是骗人的或者怎么样的,孙先生后来还是得到了一部分的赔偿。
经济之声:郑传锴律师,关于法律方面,第一,关于孙先生被相亲网所谓的设了各种局,然后摆进去了大概两三千块钱的这样一个过程,您认为它到底是不是一种诈骗?
郑传锴:首先明确一点,如果要想把一个行为定义为犯罪行为,需要有明确充分的证据并且排除一切怀疑。目前很多网络上存在的行为都是游走在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行为,实际上把它定义为诈骗行为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经济之声:有没有可能是民事上面的欺诈呢?
郑传锴:民事上面的欺诈还是有可能的,因为看消费者提供的一些素材,实际上是诱惑其进行这种交易。但实际上在网络交易过程当中,取证还是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所以我个人认为有可能构成欺诈,但实际上以欺诈来主张权利,最终获得赔偿的可能性还是相对比较小。
晓易:提醒大家一定要留心,因为这类网站有正规的也有不正规的,大家在交钱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的协议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婚介行业需要取得工商注册还有民政部门注册,这两个部门对它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如果发生问题,可以向这两个政府部门去投诉。另外,孙先生后来被另外一个网站骗了,这个网站纯粹是网络诈骗的网站,金额是一千多块钱,公安部门可能根本无法立案,除非大量消费者去投诉这个公司才可能立案。希望大家在遇到这一类公司时,一定要注意其网站上有没有备案,或者是对比一下这个网站是不是正规网站,然后再作打算。
经济之声:在晓易跟讲述他采访的过程中,有一个细节,被骗的这些人采取了不同的维权路径,一部分是到公司去上门讨债,结果被公司给轰了出来,另外一些像孙先生这样的到各个地方去投诉。从这个案例来说,消费者遇到类似这样的问题时,走哪条路会更好一些?
郑传锴:作为律师,我肯定推荐孙先生这种路径,除了这个路径之外,我认为还可以提起诉讼和仲裁。我非常不建议消费者采取上门维权的这种方式,因为我们国家的刑法当中有相关的罪名,比如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还有破坏生产经营,乃至寻衅滋事这样的罪名来归置这些所谓的这些维权行为,这些也可能会踏入到刑法归置的边界,所以我推荐消费者还是采用理性平和而且相对安全的方法进行维权。
案例二:
今年11月23日报道过的案例:
当时不少武汉的消费者给《天天315》栏目爆料,10月份,当他们花1元钱向武汉大象创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车后,自己的押金却不能按时退回,到底还能不能拿得回,都是个未知数。武汉市的在校大学生小李就是花1元钱在美团网上团购了这家公司的租车服务,而取车时则需要用信用卡刷了5000元的押金,虽然提车用车都很顺利,但是还完车后,一个月过去了,押金却没按时退还到卡上。当时记者采访当地公安部门,是说要对这个案子进行定性,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经济诈骗。如今这个案子又怎样的进展了?首先来看小李的介绍:
小李:没有多久,一星期的工夫吧,群里推荐出来的代表,大概是五六个人,说去谈判,就说到底能给我们多少钱,我们还写了授权书,按了手印。谈判的结果就是说给一些酒和旅游券,那酒很不值钱,大概就几十块钱一瓶,或者几十块钱都没有,还是质检不合格那种酒,说是1000块钱一件,很不划算;那券也是4千块钱,丽江、云南什么的,5晚6天双游那种,就说用这个来抵,反正很多人没有要,我也没有要。
这些东西都被消费者拒绝后,他们的办法就是上诉,当地派出所又是怎么样来处理的呢?
小李:派出所的意思是他们肯定不希望立案,民事经济纠纷,这属于债务关系,他拿我的钱就要给我,就说你们还是私下调解比较好,我们可以出面,帮你们把大象约出来,你们有什么诉求,看大象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们来谈判一下。但当时受害人有一两百个,不可能这一两百个人跟一个人去谈。所以当时就推选出了几个代表,大概是五六个人,我们就分区域,给这些代表给个授权书,我们在上面签字、按手印,是有法律效应的嘛。授权完了以后,这几个代表去跟大象谈判,谈判的结果就是拿旅游券和酒来来以商品抵债,自此以后那几个代表就音信全无。
小李说自己听到消息,代表是拿钱走人了。
小李:我听到的消息,当然也不是官方的,也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就是几个代表拿了钱,到现在就是这个状况。那以后我们感觉上当受骗了,相当于那几个代表拿着授权书换了他们自己的钱然后就没信了。
当时到底授权书又是怎么写的呢?
小李:当时写的授权书是这样的,我委托代表去跟大象谈判,我对谈判的任何结果都没有异议,因为不知道到底大象会出什么方案,所以就是这么一个条件。当时虽然感觉很不平等,但是也没有任何更好的办法,也期待着代表能够通过跟大象,哪怕是还来一半的钱也行,当时是这样想的,而且他给的这些酒和券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也没有几个人拿到了。
现在小李等人准备到法院去起诉。
小李:现在就是在写状子、递状子,在法院,去走这个程序。之前是12月7、8号,我把状子写上去,递到湖北省人民和平法庭,说是大概元月份能开庭。
谈起对这次经历的感受,小李感觉有些无奈。
小李:我的感受真的是特别深刻,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状告无门;第二个就是政府不作为,我给湖北的市长热线然后打电话,每天打好几个,连续打,不光我一个人打,很多人都打,也没有任何作用。派出所说,要找工商局,工商局说找派出所,反正烫手的山芋谁都不愿意接,就真的没有办法。
小李对于团购网在此事上撇开了责任感觉非常不满。
小李:导致这件事情发生的不是消费者贪便宜,希望你能更好的把关。
经济之声:对于这个案例的采访,晓易,你个人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晓易:当时我跟她聊天的时候,她也说到了一些话,让我感触特别深。其实小李现在还是研究生在读,她大学的时候学的是金融,现在是在在读的是新闻学的研究生。当时她跟我说,我觉得记者作用不是很大。在维权的案例当中,她觉得可能是媒体的力量还太小了。而且她认为政府不作为,她去投诉了,但是没有给她回馈。这个事情进行了这么长时间,就为了那五千块钱她现在还要去写状子,还要去法院去起诉,这个事情拖太长了,会不会影响她的学习,耽误了她的时间。我觉得这种案例越少越好,希望法院能够给他们公正的判决吧。
经济之声:郑律师,这个个案当中有些环节还是挺值得我们来关注,就是在后面这些维权的消费者推选出一个代表团去跟这个大象租车的老总进行谈判,看能不能要回自己的钱,最后代表是拿回了一些酒和旅游券,大家都不认同,再后来再联系一些代表居然就找不到人了,群里于是就开始盛传说代表把大伙的授权书拿去换了自己的钱被封口了,您觉得这种可能性有没有?处于这样境地下的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办?
郑传锴:我认为可能性有,而且可能性非常大。实际上消费者所谓的告状无门,我个人认为还是他们没有用程序或者法律赋予的权利,最主要的一点是跟公安机关进行沟通立案的这个过程中,首先没有明白人,他们不知道自己怎么去报案。第二,他们没有坚持自己报案的诉求。第三,他们没有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在立案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要求进行立案监督,实际上报案的点应该非常明确。他们在进行押金刷卡的时候,单位刷的是一个消费,这一点完全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这个点没有被消费者抓住从而进行有效立案。另外,消费者所谓的不是自己贪便宜,这个我理解,但是她单独说由于门户网站没有把关,可能门户网站确实把关不严,但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当中也没有把好关。
晓易:我在跟小李交流的时候,她提到最多的就是对于美团网这个品牌的信任度,她非常相信这么大的一个品牌不会有问题,所以选择了这个消费。因此就如郑律师所说,不要太过相信别人,一定要自己把好关。不过作为消费者,我也有这样一个态度,希望团购网站能够在营销模式创新的同时,以保障客户的利益为前提,在对商家资质的审核把关上多一份谨慎和小心,要有更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不然消费者还是会对这些公司用脚投票。
团购网站也应该理解总理的那句话,企业家的身体里应该流的是道德的血液,勇敢的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份社会责任。
案例三:
在10月20日的栏目中我们曾经做过报道。河南省焦作市的王先生因为要为儿子准备婚事,急需购买一套住房,从朋友那里得知可以通过司法拍卖的渠道购房,心想从法院拍回来的房子肯定没有问题吧。可没想到,王先生花了32万元拍下了一个大麻烦。王先生拍得了这套房子,却发现房子里已经住了别的人,而且对方说房子属于自己,是自己买的。
后来王先生从拍卖这套房产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套房子是存在纠纷的。王先生介绍,当时这个房子属于村里的拆迁安置房,然后拍卖这个房,村里把这个房卖给别人了,然后法院的执行法官不知情,也没做深入调查,就给拍卖了,现在无法执行,村里这边不让法院执行。当时法院给王先生的答复是:现在我们的执行程序已经完了,谁占你的房,你可以通过诉讼,你可以打侵权官司。这件事到现在还没完事,房子还没要回来,我们来听听王先生的介绍:
王先生:现在为止,基本上一点进展都没有,法院还是一直跟我说尽快、马上、研究,一直都这三种话语。他答应我的是,可以解决,但是他又同时告诉我说有个类似的情况,八年了还没有解决,他说会把这个事给解决掉。我说什么解决结果,他说到时候就知道了。
王先生还说,法院当初也让王先生申请国家赔偿,但是他递交了申请,法院没有给他答复。
王先生:我申请国家赔偿,规定是只要送过去当天他就得给我个答复,立案或是不立案,如果不立案就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如果立案,他也得给我个书面的答复。我送过去将近一个月,什么结果也没有,他也不给我立案,也不给我回话。我去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也是不立案,只是给山阳区法院打了电话,催催让快点办,其他啥也没有。
王先生还自己去对这个房子做了调查。
王先生:按说这房子我是在法院手里面拍的,没有必要去调查这个房子,但因为涉及到我的切身利益,我也要考虑到底要这个房子还是要法院给我退钱,所以我也去调查了一下这个房子,最主要的原因是法院的人渎职,有两个原因,第一,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这法院拍卖公告上写有房产证,有房产证和无房产证,这性质完全不一样;第二,这个是小产权房,,它在村里头有一个村支部的开个证明,可是村长说这个证明不是村里开给法院的,而是原房主去村里开证明为了去银行贷款,在村里头开的证明提供了银行贷款,然后拿这个证明交给了法院,法院也没有调查落实,法院应该亲自去村里开证明,村里开证明也应该开某某法院,证明那个房是怎么回事,是谁的,所以法院持有的那个证明是一个用途造假的证明。法院没有经过任何的调查和落实,就把这个房子拍卖了,它属于法院工作人员严重的渎职。
王先生认为法院是办了人情案,却让他蒙受损失。
王先生:还有第三点这也很重要,执行法官办的是人情案,这个钱到了法院的账上以后,这个案子并没有结案,它的裁定还没有给我,在法院程序上这叫没有结案的案子,他就把我交房子的房款直接给了申请人,他跟申请人肯定有一定的人情关系,所以造成了现在这个钱退不了。那天法院的朱院长也跟我说,“这个钱我得给你想想办法看从哪出,如果你要要钱,这个钱看从哪出,这个钱给了申请人肯定要不回来,这个是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但是这个钱没地方给你出,我想想办法,如果在元旦之前能想出办法就把钱给你退了,如果想不着办法到时候再说,给你弄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他就是这样回答我的,我听了后心里很没有底。
记者:是您个人觉得它是一个人情案是吧?
王先生:首先它这个房子没有给我交了,而且法院的裁定也没有给我,这个房产证的问题也没有解决,你们的拍卖公告都写着,这说明这个案子到现在都没有结案。如果没有结案之前这个执行款是不能给申请人的,这是法律上基本的规定。
记者:是谁告诉你这钱已经给了?
王先生:是山阳区法院的院长和执行局局长、执行法官都跟我说过,已经给过申请人了。
经济之声:晓易,你在这个案件采访过程当中,你觉得哪些方面是值得大家来关注的?
晓易:王先生最后提到了三个人,这三个人其中有两个是负责这一块案件的执行局局长和执行法官,还有一个是法院院长。这几个人按理说都能够代表这个法院了。他们对他说,这个钱已经给了申请人,这个事情还在调查之中,会给出一个处理的结果,但是什么时候能给出处理,怎么处理,现在不能说。而且他还告诉王先生说,有一个案例也是同样的情况,八年了都没解决。这让王先生怎么办?他花了30多万元买了这套房子,自己的儿子等着结婚,能等八年的时间吗?
对于王先生,我有个特别深的感受,前后隔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第一次跟他通电话,到现在再跟他通电话,我发现他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让我非常惊讶,两个月的时间培养出一个“专家”,为什么培养出一个“专家”?有句话叫逼上梁山,王先生自己花了30多万元去司法拍卖上拍房子,按理说应该非常靠谱的,不像其他的小网站,结果还真出了问题。法院当时给他的反馈特别不靠谱,说要么申请国家赔偿,要么自己去告法院。王先生当时真觉得投诉无门,所以又来找了我们。我跟执行局的局长打电话,说想了解一下这个案件是什么情况,当时给我的回复是,“我对这个案卷不清楚,我先把案卷卷宗拿过来看一下,熟悉一下。”一个执行局的局长对这个案件不清楚,而且王先生当时已经多次找过这个法院,法院让他不停的等。结果我去问的时候,执行局局长跟说不清楚,要研究一下。
经济之声:现在当事人王先生认为法院是在办人情案,王先生现在所处的境地是一个人对阵一个法院。郑传锴律师,您觉得王先生现在应该做什么,以及不能做什么?
郑传锴:我觉得王先生目前就如晓易所讲,其维权的能力包括方法、途径都很好了。我也是同样的感受,王先生的陈述已经非常清楚了,因为之前这个案件也是我点评的,当时王先生的描述可没有现在清晰,但目前把复杂的事实突出三个主张权利的点,来向大家进行陈述。实际上除了人情案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可能带有主观判断的色彩,其他两个点抓的非常准确。他主张的权利我个人认为非常到位,他主要还是在寻求媒体监督的帮助,推动这样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件,能够继续按照法律的程序往前推进,他现在应该做的也只能是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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