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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禁止业主养狗违者停水停电?专家称情绪使然

2015年10月26日 15:43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51024/t20151024_520260922.shtml#

据报道,小区物业禁止业主养狗,违者停水停电,业主质疑物业是否有权力这么做?在小区里面,养狗的人不在少数,反对养狗的人也有自己的一大堆道理。近日,吉林省松原市就发生了一件新鲜事,松原市馨三百居民楼贴出一张物业的通知:“本区严禁饲养携带宠物入内,违者停水停电,本公司只为人民服务,与畜生无缘!”通知上还有一张狗的照片,上面打着一个红色的“×”。

禁令发布后,楼内的居民有赞同也有反对。居民王先生就非常反对楼里养狗,他说,经常在楼道内发现狗的排泄物,带孩子下楼也经常会碰到没拴绳的狗,孩子几次被吓到。而家里养狗的王女士认为,她养的是宠物狗,不是带有危害性的烈性犬,每次外出遛狗时,小狗排便她都会立即处理,也会用绳子牵着,不妨碍其他居民,物业没有权力不让养,更没有权利因为养狗而停水、停电。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就就此投诉热点相关问题做出了分析解读。

养狗的争论由来已久,如何看待小区贴出的这样一个通知呢?

包华:首先这个物业公司这个通知的文法可能是一种黑色幽默,对于很多爱好宠物的业主来说,这样的幽默可能很难接受,所以在宣传过程中,物业公司在行文上面有更多可提高的地方。其次,养宠物跟停水电其实是两个事,两件事根本没关系,之所以物业公司会把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无非是对不文明养宠物行为的业主加以限制。其实在小区内,宠物是可以养的,尤其是非大型的,不带有攻击性的宠物,但是饲养宠物有行为上的规范,要有它文明的举止,如果达不到这些行为规范和文明举止,不管具不具攻击性,对于周边业主或者是居民的影响都是直接的。从这个意义来说,物业公司更多提到的是,如果你不文明我怎么去对待你,仅此而已。

据馨三百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说,楼内禁养宠物是有原因的。保洁员几乎天天都能在楼道内发现小狗的排泄物,养狗业主也经常任由狗乱跑,给小区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几天前,一名养狗的业主把狗放出家门,小狗扑到了一个正下楼的孩子身上,把孩子吓得哇哇大哭。家长带着孩子去医院做检查,花费几千元钱,后来找到物业,多次协调后才协商解决。还说“现在保洁员都不想干了,因为天天得在楼道内打扫狗的大小便,有时电梯里也有,让人看着就想吐。”物业负责人说,已经通知了养狗的业主,目前有几户业主将狗送人了。如果过一段时间还发现有人在小区内养狗,就会对其停水、停电;发现小狗随处大小便,还会对主人进行罚款,这位负责人表示:“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不为狗服务。”但他也说,如果有养狗的证件可以养。

总体来说你要文明养狗,如果不文明养狗物业要采取行动,那么能不能停水停电?

胡钢:这种表达方式包括有些图表感觉更像是一种情绪上的宣泄,不是比较严谨的一种公文的展现形式。最近几年,全国范围特别是大城市,几乎都会有有关养犬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总体趋势是,城市越大限制越多。比如如果要养犬一户一般来说只限一只,在有些特定的区域内,不能是烈性犬,并且必须要使用牵狗链,要有外出必须要有成年人牵引,而且狗链的长度各地有不一样规定等,总之对狗的饲养是不断加强管理的一种趋势。但这个物业公司所说的停水停电,我个人觉得更像情绪化的表达,它也很难做到。

规定很细,但是真正做的人也并不是特别的多。

包华:实际上不管是公务机关还是物业公司,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个问题,即虽然有行为规范、有规则要求,对这些行为规范规则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提示,包括设置的组织机构人员以及组织途径帮助大家去履行,但往往大家在不履行的情况下,对它的不履行行为没有制约。

如果所有的居民必须通过强制性手段才能够去文明养犬,这样可能真的要取消养犬这样一个行为,所以从这个意义商来说,业主们一方面在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另外一方面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几乎视而不见。这样这个制度存在就没有基础。从物业角度来说,如果能找到其他方法,水电这件事情它也不会是进行。另外,如果真正停水电,有很多的负面效果,我想它也会慎重进行。我的理解是,这是对于不文明行为的一项警示,因为除了水电他们可能没有其他方法了。但真的没有其它的手段吗?我们能够想出更多的管理措施和方法,这也是对于管理者智慧的一种考验。

胡钢:对于养犬人,最主要的可能是以下几件事,首先是守法养犬的问题,至少应该定时接受疫苗或者是相应的措施,尽可能避免和他人的接触,特别是他人小孩老人等。其次,养狗人不妨选择去投保,如果你的狗咬了别人,产生了相关的费用,它至少会给你做一种风险的分散。

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面还谈到了这样一段话,他说有一个家长带着孩子,孩子在楼道里面玩,养狗的业主就没有看住,小狗一下子扑出来了,把这个孩子给扑倒了,当然家长就不干了,带孩子去医院做检查,花费几千块钱。这个家长找到物业,多次协调以后才协商解决,这给物业带来大麻烦,物业也挺生气。遇到这种情况,物业要不要担责,谁来担责,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包华:在法律上很清楚,这是典型侵权责任的界定,我们国家侵权责任法上对于动物伤人的责任规定的非常清晰,谁拥有这个宠物或者动物谁来承担这个责任。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在于,在社区当中都是邻居,中国人彼此之间是相互友善的,邻居和邻居之间不愿意直接对话,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一个夹缝的角色,即物业公司,两边都会找物业公司说事,这种沟通方法导致了物业公司要解决这样的事情会非常麻烦。所以业主能否直白面对自己的责任是一个大问题。大家一定要协调,业主们不能只主张各自的权力,同时还要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每一个养狗的人都能有文明的行为,我相信相关的管理规则根本不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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