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卡未离身 离奇被盗刷6万元
【导读】储户凌晨5点收到银行4条短信通知,储蓄卡就在身边,卡中6万元却已被人转走。从未用于网络购物,从未绑定任何软件,为什么还被盗刷?《天天315》本期聚焦:储蓄卡被离奇盗刷6万元。
北京1月9日消息 据《天天315》报道,凌晨5点,还在睡梦中的许女士,被短信声吵醒。打开手机一看,是银行发来的4条短信。短信内容显示,她的储蓄卡中的6万元已经被人转走。卡就在身边,钱不可能被人转走?许女士刚开始还不太相信自己也会遇到这样离奇的事情。
她赶紧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客服告诉她钱已经被人从异地转走,但客服没有解释被盗刷原因,也没有说协助报警,只是建议冻结账户并让储户自己去报警。
许女士:12月21号5点21分,我手机来第一条短信,当时我就醒了,醒了之后我没有马上去看手机,紧接着又来了1、2、3条,突然间手机响了好几下,我就觉得可能不对.这么着我就把手机打开了,结果一看,分四条,总共取走6万块钱,有两笔转账走的,有两笔是取现,一笔是两万的,一笔三万,一共是转走了五万,取现是一笔是5000,共两笔正好一万,然后加起来是六万块钱.因为卡在我手里,钱被取走了,然后赶紧打了95588,把这个银行卡挂失,客服说他这边查不出来,但是他能帮我查对方的地点是无影潭,但是它不知道无影潭这个地方是哪,让我去开户行查,紧接着我就报警了。当时挺乱的,打110之后,警方不管,我报警的时候当时那警方态度非常不好,他说钱在哪丢的?我说银行说是无影潭,他说那你去无影潭报警去,这不管。
6万元钱被人从异地转走了,怎样才能把钱找回来?冻结账户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报警还得去“无影潭”,可这个“无影潭”在哪里?客服人员也不清楚。许女士又慌乱又一头雾水,不知如何是好。家人也跟着着急上火,后来,她和家人一起到开户行查询相关信息。但开户行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只是建议储户报警。
许女士:紧接着我赶紧开车到开户行西直门工行,还没开门我就排队了,开门第一时间,我第一个到窗口办理。办理了之后,我跟他说了我的情况,我说银行卡在我手里,钱被人划走了,我说你现在马上帮查一下对方的信息。但是他查到了他不给我,当时我就急了,我说我的钱被划走了,我要知道被谁划走的,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他也不跟我说话,后来就找一个大堂经理过来了,交涉了好长时间,最后他给我写了一个手写,是山东济南一个无影潭分理处,是对方叫“王金强”的这样一个账户,也是工行银行,钱就转到他的这个账上了。然后我就跟他说钱放在银行里丢了,你得给我们一个说法。他说这个不是我们的问题,你报警去吧,就让我们报警去。因为当时确实特别着急,他们态度也是特别不好,不给我提供什么信息,后来就报警了,然后让我等消息。
许女士介绍,她这张储蓄卡也是工资卡,卡从没离身,也从来不敢用于网络购物,不敢绑定任何软件。就这样小心翼翼使用,也还是被盗刷了。许女士说,她很想知道陌生人到底是怎么刷走这6万元钱的。报警时,警方也说从没接到过类似的报案。
记者: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吗?除了你以外还有类似的?
许女士:没有,跟他聊天的时候,他说从来遇到过,因为他们遇到的都是什么?是诈骗,一个电话诈骗,第二个是信用卡盗刷,第三个像储蓄卡被盗刷也没遇到过,而且还是这么大额的也没遇到过。
记者:这个卡常用吗?
许女士:不常用,因为这是公司以前绑定的公司卡,就是月月往里打钱,我网上购物的话,都是绑定的信用卡,出去消费也是信用卡,这个卡什么都没有绑定过。
记者:也就是这个卡你所有的这些软件都没有绑定过?
许女士:我对这方面特别小心,我往信用卡还款都是另外一个,支付宝绑定我也是用招商银行往那汇钱。
许女士认为,银行负有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钱款被盗刷后,应该帮助储户查明钱款去向,并追回钱款。于是,第二天她又跑到开户行去询问,被转走的钱,能否再找回来?这次她得到的答复的是,可起诉银行,要回钱款。
许女士:第二天我去就是一个行长了,那个经理我再也没见着,这个行长让我重新说一下这个情况,我就跟他说了。说完之后,我说你能不能解决,他说你看我刚接触也不知道,他说这样吧,他就让我按了几次我这个密码,他就开始在电脑操作,我要看他也不给我看,后来我看他打印出来好多东西,后来给我看,是我最近三个月付的记录。对方就是划走我钱的“王金强”的所有记录他都调出来的,显示当时所有转完账之后,他就把钱取走了,后来我就说银行必须给我一个说法,然后他就说跟他们没有关系,要找警察。我说就是银行的关系,我把钱存在你这了,卡也在我这,我没有任何不正当操作,我也没有消费过,为什么我的钱会划走了,必须得给我个说法。他说他们行没有出现这种情况,说可以往总部反映。后来私下跟我说,钱想要回来可以,只有一种途径,只能起诉。我说起诉也好嘛,他说对,我说起诉的话钱能要回来吗?他说有要回来的。
几天后,警方联系许女士,警方的建议是,许女士可以向银行索赔。
陌生人到底是怎么刷走储户卡中的6万元钱的?是否是银行存在过错或漏洞,导致卡没有离身被盗刷?钱款能否追回?
记者联系了许女士开户行。对方说,核实清楚相关信息后,再给予答复。
今天早晨,银行方面给我们栏目组发来了答复:我行非常重视客户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协助客户报案并挂失,防止客户资金进一步遭受损失,随后配合公安机关调取了交易资料。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我行将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记者梳理发现,银行卡特别是信用卡盗刷案件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多家媒体都曝出各种银行卡莫名被盗刷事件。多篇报道也都提到,这一类事件发生后,银行都建议储户报警,对于如何定责和赔偿,银行都选择相同的处理方式,那就是避而不答。 卡没有离身被盗刷,6万元巨款不翼而飞,问题可能出在哪里?银行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储户怎么才能把钱找回来?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一级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对此进行解读。
邱宝昌律师指出,银行作为一个金融服务的提供者,首先应该确保金融消费者的金融安全,交易安全。网络上对信息的保护应该加强,作为互联网平台提供者和交易服务的提供者,有责任有义务帮助消费者来查明,协助公安进一步查清案情。
邱宝昌认为许女士若是正常被盗刷,银行应该先行赔付。基于网络金融服务,它有很多的技术问题,以及金融单位确保金融安全的问题,现在出现问题了,只要不是本人的因素或者是有保管的疏忽等其他的原因,银行应该首先赔付。赔付之后采取协助公安和消费者一起报案,去追查真正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这些人,让他们来赔偿,而不是一味去让消费者报案。
邵桐律师认为,在民事侵权的赔偿当中,首先存在一个过错原则,就是谁有过错,谁要对相应的损失来承担责任。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判断这个事情谁需要承担责任,那么首先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第一看许女士女士自身,是不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银行卡的信息被泄漏,从而导致盗刷的行为发生。如果是这种情况,当然由许女士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看是不是从银行系统本身,或者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存在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造成银行卡被刷。如果是这种原因,就毫无疑问应当由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银行要先行赔付的制度,目前来说还是一个设想,还没有落实到法律条文当中。还需要银行机构,甚至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在视情况而定的情况下,作出一个相应的赔偿制度。有了这种赔偿制度,才能保证储户在受到损失的时候,银行能够进行赔付,否则不能使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邵桐指出遇到此类情况,应当是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第一,要坚持配合公安机关稽查犯罪嫌疑人的下落,从而破获案件,使真正的犯罪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对于银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在民事诉讼当中,举证责任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即便储户起诉银行,但在民事权利过程中,也要求原告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来证明银行存在过错,这样才能让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举证责任在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中,明确了八种举证责任倒置这种情形,但是像许女士这种情形是不在这八种明确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责任当中,因此对于许女士是否能够通过民事诉讼实现自己的主张,存在一种不确定的因素。但是还是应当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适应相应的民事诉讼当中举证程序。
律师还建议广大储户,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首先不要把银行卡的信息向陌生人进行透露,第二不要在陌生的网站或应用程序当中,绑定和关联自己的银行卡,第三不要借用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从自己的这一方面,首先杜绝风险发展的可能性。
【导读】储户凌晨5点收到银行4条短信通知,储蓄卡就在身边,卡中6万元却已被人转走。从未用于网络购物,从未绑定任何软件,为什么还被盗刷?《天天315》本期聚焦:储蓄卡被离奇盗刷6万元。
北京1月9日消息 据《天天315》报道,凌晨5点,还在睡梦中的许女士,被短信声吵醒。打开手机一看,是银行发来的4条短信。短信内容显示,她的储蓄卡中的6万元已经被人转走。卡就在身边,钱不可能被人转走?许女士刚开始还不太相信自己也会遇到这样离奇的事情。
她赶紧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客服告诉她钱已经被人从异地转走,但客服没有解释被盗刷原因,也没有说协助报警,只是建议冻结账户并让储户自己去报警。
许女士:12月21号5点21分,我手机来第一条短信,当时我就醒了,醒了之后我没有马上去看手机,紧接着又来了1、2、3条,突然间手机响了好几下,我就觉得可能不对.这么着我就把手机打开了,结果一看,分四条,总共取走6万块钱,有两笔转账走的,有两笔是取现,一笔是两万的,一笔三万,一共是转走了五万,取现是一笔是5000,共两笔正好一万,然后加起来是六万块钱.因为卡在我手里,钱被取走了,然后赶紧打了95588,把这个银行卡挂失,客服说他这边查不出来,但是他能帮我查对方的地点是无影潭,但是它不知道无影潭这个地方是哪,让我去开户行查,紧接着我就报警了。当时挺乱的,打110之后,警方不管,我报警的时候当时那警方态度非常不好,他说钱在哪丢的?我说银行说是无影潭,他说那你去无影潭报警去,这不管。
6万元钱被人从异地转走了,怎样才能把钱找回来?冻结账户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报警还得去“无影潭”,可这个“无影潭”在哪里?客服人员也不清楚。许女士又慌乱又一头雾水,不知如何是好。家人也跟着着急上火,后来,她和家人一起到开户行查询相关信息。但开户行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只是建议储户报警。
许女士:紧接着我赶紧开车到开户行西直门工行,还没开门我就排队了,开门第一时间,我第一个到窗口办理。办理了之后,我跟他说了我的情况,我说银行卡在我手里,钱被人划走了,我说你现在马上帮查一下对方的信息。但是他查到了他不给我,当时我就急了,我说我的钱被划走了,我要知道被谁划走的,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他也不跟我说话,后来就找一个大堂经理过来了,交涉了好长时间,最后他给我写了一个手写,是山东济南一个无影潭分理处,是对方叫“王金强”的这样一个账户,也是工行银行,钱就转到他的这个账上了。然后我就跟他说钱放在银行里丢了,你得给我们一个说法。他说这个不是我们的问题,你报警去吧,就让我们报警去。因为当时确实特别着急,他们态度也是特别不好,不给我提供什么信息,后来就报警了,然后让我等消息。
许女士介绍,她这张储蓄卡也是工资卡,卡从没离身,也从来不敢用于网络购物,不敢绑定任何软件。就这样小心翼翼使用,也还是被盗刷了。许女士说,她很想知道陌生人到底是怎么刷走这6万元钱的。报警时,警方也说从没接到过类似的报案。
记者: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吗?除了你以外还有类似的?
许女士:没有,跟他聊天的时候,他说从来遇到过,因为他们遇到的都是什么?是诈骗,一个电话诈骗,第二个是信用卡盗刷,第三个像储蓄卡被盗刷也没遇到过,而且还是这么大额的也没遇到过。
记者:这个卡常用吗?
许女士:不常用,因为这是公司以前绑定的公司卡,就是月月往里打钱,我网上购物的话,都是绑定的信用卡,出去消费也是信用卡,这个卡什么都没有绑定过。
记者:也就是这个卡你所有的这些软件都没有绑定过?
许女士:我对这方面特别小心,我往信用卡还款都是另外一个,支付宝绑定我也是用招商银行往那汇钱。
许女士认为,银行负有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钱款被盗刷后,应该帮助储户查明钱款去向,并追回钱款。于是,第二天她又跑到开户行去询问,被转走的钱,能否再找回来?这次她得到的答复的是,可起诉银行,要回钱款。
许女士:第二天我去就是一个行长了,那个经理我再也没见着,这个行长让我重新说一下这个情况,我就跟他说了。说完之后,我说你能不能解决,他说你看我刚接触也不知道,他说这样吧,他就让我按了几次我这个密码,他就开始在电脑操作,我要看他也不给我看,后来我看他打印出来好多东西,后来给我看,是我最近三个月付的记录。对方就是划走我钱的“王金强”的所有记录他都调出来的,显示当时所有转完账之后,他就把钱取走了,后来我就说银行必须给我一个说法,然后他就说跟他们没有关系,要找警察。我说就是银行的关系,我把钱存在你这了,卡也在我这,我没有任何不正当操作,我也没有消费过,为什么我的钱会划走了,必须得给我个说法。他说他们行没有出现这种情况,说可以往总部反映。后来私下跟我说,钱想要回来可以,只有一种途径,只能起诉。我说起诉也好嘛,他说对,我说起诉的话钱能要回来吗?他说有要回来的。
几天后,警方联系许女士,警方的建议是,许女士可以向银行索赔。
陌生人到底是怎么刷走储户卡中的6万元钱的?是否是银行存在过错或漏洞,导致卡没有离身被盗刷?钱款能否追回?
记者联系了许女士开户行。对方说,核实清楚相关信息后,再给予答复。
今天早晨,银行方面给我们栏目组发来了答复:我行非常重视客户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协助客户报案并挂失,防止客户资金进一步遭受损失,随后配合公安机关调取了交易资料。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我行将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记者梳理发现,银行卡特别是信用卡盗刷案件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多家媒体都曝出各种银行卡莫名被盗刷事件。多篇报道也都提到,这一类事件发生后,银行都建议储户报警,对于如何定责和赔偿,银行都选择相同的处理方式,那就是避而不答。 卡没有离身被盗刷,6万元巨款不翼而飞,问题可能出在哪里?银行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储户怎么才能把钱找回来?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一级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对此进行解读。
邱宝昌律师指出,银行作为一个金融服务的提供者,首先应该确保金融消费者的金融安全,交易安全。网络上对信息的保护应该加强,作为互联网平台提供者和交易服务的提供者,有责任有义务帮助消费者来查明,协助公安进一步查清案情。
邱宝昌认为许女士若是正常被盗刷,银行应该先行赔付。基于网络金融服务,它有很多的技术问题,以及金融单位确保金融安全的问题,现在出现问题了,只要不是本人的因素或者是有保管的疏忽等其他的原因,银行应该首先赔付。赔付之后采取协助公安和消费者一起报案,去追查真正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这些人,让他们来赔偿,而不是一味去让消费者报案。
邵桐律师认为,在民事侵权的赔偿当中,首先存在一个过错原则,就是谁有过错,谁要对相应的损失来承担责任。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判断这个事情谁需要承担责任,那么首先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第一看许女士女士自身,是不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银行卡的信息被泄漏,从而导致盗刷的行为发生。如果是这种情况,当然由许女士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看是不是从银行系统本身,或者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存在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造成银行卡被刷。如果是这种原因,就毫无疑问应当由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银行要先行赔付的制度,目前来说还是一个设想,还没有落实到法律条文当中。还需要银行机构,甚至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在视情况而定的情况下,作出一个相应的赔偿制度。有了这种赔偿制度,才能保证储户在受到损失的时候,银行能够进行赔付,否则不能使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邵桐指出遇到此类情况,应当是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第一,要坚持配合公安机关稽查犯罪嫌疑人的下落,从而破获案件,使真正的犯罪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对于银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在民事诉讼当中,举证责任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即便储户起诉银行,但在民事权利过程中,也要求原告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来证明银行存在过错,这样才能让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举证责任在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中,明确了八种举证责任倒置这种情形,但是像许女士这种情形是不在这八种明确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责任当中,因此对于许女士是否能够通过民事诉讼实现自己的主张,存在一种不确定的因素。但是还是应当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适应相应的民事诉讼当中举证程序。
律师还建议广大储户,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首先不要把银行卡的信息向陌生人进行透露,第二不要在陌生的网站或应用程序当中,绑定和关联自己的银行卡,第三不要借用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从自己的这一方面,首先杜绝风险发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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