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航城宣传购房上名校 承诺落空上千业主维权
【导读】厦门集美区三个楼盘上千名业主集体维权,开发商卖房时承诺业主孩子可以就读厦门市重点小学分校,单价高出其他楼盘几千元。但临近招生却发现学校已改名。改名原因教育局表态“说不清”,开发商自称“完全不知情”。《天天315》聚焦:说好的名校去哪儿了?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为了孩子上学,很多家长在购房时会首选学区房。厦门的杨女士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打算。她2011年在厦门集美区“中航城A区”买了一套150平米复式的房子,因为当时开发商宣传这个小区是厦门市五缘湾实验学校分校的学区房。而五缘湾实验学校在厦门是数一数二的名校。杨女士告诉记者,厦门市有着特别的地理分布,在厦门市本岛的学区房,每平米至少要4万元左右,但在岛外的集美区单价只有1万元。如果在价格便宜的地方买房,孩子还能上名校,对很多家长来说,又何乐而不为呢?
杨女士:我们是2011年买的房子,买的时候开发商给我们看了一些资料,说这个配套的学校是属于市属的厦门岛内的五缘实验学校的园博,就是我们片区的分校。因为岛内的五缘试验学校是很好的学校,那它在岛外我们想在岛外能够有配套的学校,因为这个学校在岛内属于算挺好的学校,我们说岛内只有很小,只有一个单薄的市场,然后我们是好几座桥连到岛外去的,所以岛内岛外差很多。岛内现在最少都新开盘差不多3、4万一平,岛外现在精装修的也就1万多。学区房在岛内是很贵的,有一些根本就买不起,我们听到岛外也有这个学校,那岛外的房价明显多,很多人奔着这个学校去岛外买的。
第二是过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听说学校有什么变更,那突然两个月之前因为这个学校今年建好了,今年要招生了,然后突然就看到横幅说变成园博小学,只有六年制的,而不是九年制,而且是变成了区属而不是市属的。然后我们就很纳闷,我们总共有好几个楼盘,几千户的业主,本来都是归于这个片区,现在突然就没有了。我们小朋友现在是下个学期开始念中班,所以很快,明后年就要开始念小学。很多邻居今年马上要念小学,也有邻居是马上要念初中,然后现在突然初中没了,不知道去哪里念初中。
这件事情涉及到的业主多达几千名,一共有三个楼盘牵扯其中。分别是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航城A区、马来西亚IOI集团开发的IOI园博湾以及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园博一号。李先生买的就是IOI园博湾的一套房子。在他买房的时候,开发商的宣传和政府的文件都显示,这里即将要建设的小学确实是五缘湾实验学校。而且正是因为这个学校的名气,这里的房价也比周围高出好几千元。但是今年6月份,学校突然变了名字,原来的九年制学校,也变成了六年制。
李先生:当时政府包括相关的规划部门和政府的官方网站,包括一些报纸报刊都介绍这个学校,这个楼盘当时配套的这样一个市直属的学校。但是到今年2014年7月份的时候,然后我们就是旁边在建的学校,区政府直接在他们的网上就说了这块地就已经改成一个小学,然后这个小学现在已经变成了区属的一个小学,没有什么高中的。我们就是现在很多的业主,包括几千户的业主现在,因为当时盖的时候他们外围的广告也是说是一个市直属的一个分校,所以我们当时也没在意,然后当时价格也挺高的,就是整套房子的价格应该在岛外1万8千多一平,而且远远高于我们市场的价格。
所以我们当时买了这个楼盘,但是到今年我们才发现这个楼盘的学校,因为买房一般都是想买个学区房,因为都有小孩,想小孩去上这个学校,然后我们当时把这个事情反映到信访局,还有去区教育局去反馈。但是教育局给我们说当时在2012年的时候这块地就已经变更了,但是当时在政府的相关网站上也没有说这块地已经变更了,包括现在有些网站还是说这个学校是市直属的小学和初中一起的学校。
方先生也是中航城A区的业主。为了维权,他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告诉他这是政府行为,他们也无能为力。但是方先生发现,事实好像另有蹊跷。进入2014年以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就悄然变了,也不再宣传五缘湾实验学校。后知后觉的业主直到现在才发现不对劲。
方先生:开发商那边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原因,还是说他跟政府那边有什么什么,就是说有没有说过什么之类的,反正这个学校后面变了。直到它招生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个学校变了,然后开发商那边其实很早以前他宣传就已经开始,应该说从2014年开始,我不知道具体时间怎么,我们作为业主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这个东西,它就陆续的这个东西,但是它也没有跟我们的业主说,直到最后招生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这个问题,才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肯定也把这个推到政府那边了。 五缘湾实验学校分校究竟是不是像业主们说的,的确是政府规划好的?方先生找到了当时建设这所学校的政府红头文件。多个文件显示,按规划这里确实是要建五缘湾实验学校分校,当时的承建商还公布了学校有几个小学班,几个中学班。
方先生:政府工作文件有一些我念一下,一个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五缘湾实验学校园博分校建设用地的批复。然后还有厦门市国土与房产资源管理局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项目审批信息,还有厦门市环境保护体委分局(2011) 152号,这里面有关于这个学校,关于环评方面的一些审核。然后还有厦门市财政局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审核与办结,也就是关于这个学校的财政行政部也已经办齐了,然后还有一个就是说这个项目是住宅集团来建的,然后住宅集团他们的网站上已经写了,这个项目是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在它的网站上也写在建项目。2012年5月22号他公布的时候上面也是这么写的,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总办学规模为36个班,九年制学校,就是说它也承接了这个项目,它也对这个项目进行了描述。
那么,开发商现在准备怎么解决这件事情呢?记者按照方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了中航城A区的开发商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白经理说,他们现在也正在配合业主积极与政府沟通。
白经理:我们昨天还在找那个区委书记了,他们现在区里面也在跟市里面谈报告,甚至跟业主也有到市政府去上访,然后等着上访出结果。跟我们业主一起来向政府来推动这个事情的,我们也是站在你们这边的,因为政府把这个变了我们都不知道,说变就变了,也没有发放什么通知函也没有干什么。它以前这个学校就盖这个学校从头到尾都是写的五缘实验学校,然后现在突然之间就变成什么园博小学,昨天我们也是找了区委书记了,他现在也交待一个副区长管教育的叫他跟进这个事。
所有的人心中都有一个疑问,原来说好的学校为什么变了呢?在记者的追问下,开发商负责人透露,可能与相关市政府领导退休有关。
负责人:这个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最开始的时候是另外一个副市长分管这边的时候,他是有开会,说把这个园博小学变成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后来这个副市长退休了。而且这个学校开建,从它土地划拨全是按照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来划拨的,学校建设的名称,包括招聘的招投标也全是这个学校。然后后面今年到6、7月份这个学校就挂了个招生的条幅,挂出来就变成了园博小学,我们才知道这个事,因为它学校建设过程中全部写的是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根本就没有体现园博小学这几个字,然后整个突然招生就把这个贴出来,我们才知道。
实际上在厦门市集美区,不仅是这三个楼盘的业主在为学区房的事情维权,同样中航城所开发楼盘C区的业主之前也在为相同的事情奔走,而且就在不久前维权成功了。
业主:它这个离我们C区也有这个学校的问题,我们C区有个业主信访了,C区解决了,我们A区是两个小区,两个小区两个学校,那边就已落定了,市教育局信访有会谈,会谈有外国学校,A区这边的证据比那个还要充分。
距离9月份开学已经不到两个月了,业主们维权能否成功?记者拨打了集美区教育局的电话。负责这次业主信访的工作人员称,按照程序,这件事情还在处理当中,至少要等60天之后才能有结果。
教育局负责人:我是我们集美区教育局负责那个信访这边,那就是说他们几个业主当时是2014年7月4号到我们厦门市的信访局去进行信访来反映这个问题,那上面就转到我们这,我在7月8号收到的,那我在7月17号那时候有给他们先就按照信访的程序,我们15天之内是受理,那当时告诉他们信访受理这样一个顺序,那就是说按照信访它这样一个办事流程的话是60天之内给他们答复,现在这个问题我们还在处理当中。
专家:消费者对开发商学区房宣传应保留证据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彬、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綦晓芳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首先请教一下綦律师,就是开发商在宣传的时候说到的名校现在变成了一所普通的学校,那么这是不是属于开发商违反合同的行为?
綦晓芳: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它如果没有将学区房的写入合同,开发商仅在广告或者楼蜀中出现学区房的字样,购房者的维权就很困难。因为根据司法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合同的定理,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为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想产生契约责任,必须是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但是一般来说学校很少是完全位于该小区范围内的,很多的楼盘尽管与名校相邻,甚至是一些一墙之隔,却未必一定是该校的学区房。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宣传时说的名校现在却变成了普通学校。购房者如果在购房时没有将学区房的条款写入购房合同,仅凭开发商的楼书和宣传广告,一旦这个学区房的承诺不能实现,购房者的维权是十分困难的。 经济之声:那么现在距离开学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刚才我们也听到了来自集美区教育局相关人士的答复说,按照正常的程序大概需要60天左右才能够给这些家长们一个回复,那您认为现在业主在维权方面应该怎么办?
綦晓芳:如果业主子女入学的学校并非是当初开发商承诺的学校,并且相关约定的条款记入了购房合同,那此时开发商就涉嫌欺诈业主,构成违约。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没有记入相关的条款,业主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还是比较困难的。案例中有其他的小区也通过其他的途径,比如信访,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给协助解决了,业主可以尝试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维权。
经济之声:现在学区房在全国家长的心目当中那真的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现在教改以后,比如像我们熟悉的北京,那它真的就是就近入学,所以这个学区房价位普遍开始上涨,虽然说全国的房价都在下降,可是学区房的价格始终是保持着坚挺的。那么您认为政府在进行学校建设和学区规划的时候是不是有这样的义务?就是应该提前公告给我们的公众,哪些是属于这个学区的而哪些不是。刚才綦晓芳律师也谈到了,我们自己也深有这个机会。就是你哪怕你是一墙之隔,或者是一条马路之隔,甚至一个单元之隔都可能是能够上这所学校或者是不能上这所学校,这让家长们有一点无所适从,你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做?
张彬:从政府来讲当然必须得公示,这没有什么所说的。虽然现在相关部门没有一个明确的条款规定学区改变是不是需要公示,是不是需要让每个业主都知道,但是我们知道中国社会有中国社会的特点,中国社会每个家庭只有三件事最关心,一个就是住房,一个就是医疗,一个就是教育。学区房这个事涉及到了三大重大事情中的两项,稍微一点点的变化,每个家庭的敏感神经马上就会被挑起来。
所以,在这样一个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不公示对于或者没有一个及时这样的信息告知,对于当地的老百姓,特别是准备上学的这些家长和孩子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不管学校的变更也好,还是学区区位的划分也好,必须要进行一个公示,保证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只有这样才能改变或者说规避如今出现这么一种尴尬的情况。这种情况出现不仅对开发商来讲是一个信誉损失,对相关教育部门的公信力同样也是个重大损失。
经济之声:今天我们说的是说好的名校去哪了,他们就冲着这个名校的分校在这买的房子,可是事隔几年之后这学校悄悄的变成了一所区属的学校,也不是什么名校了,然后也不是九年一贯制,可是我们的孩子家长却是刚刚才知道。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谁促成了这样的变更?为什么无论是来自于政府部门还是来自于开发商都表明这个事情我不清楚,或者说我说不清楚,甚至有小道消息说是因为市领导的变更所造成了这件事情的无法延续,您对这个现实张先生您怎么看?
张彬:这都是各方的托词,对于这样一个很简单的事情,最起码教育部门和学校方面应该有一个明确说法。一个学校从原来规划好的比如重点学校转成了普通学校,由原来的九年制改成了六年制,这对学校来讲是重大的变化。那么这个变化的依据是什么?谁审批的?这其实跟我们其他领域出现的问题一样,如果追根溯源的体系应该说想查肯定会查得很清楚,学校毕竟在那,教育主管单位也在那,甚至老师的配备都已经有了详细的安排。
我们从底往上倒查的话,最终能够查道道地什么原因,但是这就用了一句老百姓的俗话:皮裤套棉裤必然有缘故。那这个缘故是什么?我想恐怕到目前为止还不得而知,或者说不想为人所知,这里面可能涉及到领导的问题,甚至可能涉及到开发商跟教育部门中间的利益博弈问题,也可能涉及到整体学区的规划问题。但是不管怎么样,你要想让老百姓不瞎想,不给大家一个负面联想的空间,就及时把事情的原因公之于众。只要是合理的,我相信当地的居民会有理解,然后我们再想怎么解决办法。如果老这么藏着掖着,互相推诿的话,那么本来可能没什么事,经过以讹传讹最终正能量不长,负能量盛行,最终的结果就是这样,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
经济之声:好,我们再来看一下现在我们的消费者,或者说我们的业主想要知道的我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到底谁来承担这个责任?然后我们应该找谁去要说法?我们的孩子到底应该在哪里去上学?张彬先生,您认为这件事情应该找谁?
张彬:刚才晓芳律师已经介绍了,看你这个合同怎么签的了,当然要找第一责任人,如果业主跟开发商签有这样合同,肯定第一是找开发商,不可能直接找教育部门;而是由开发商来跟教育部门来进行协调,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逐级这样一种反映情况,包括到信访检查部门去反映情况,这是符合我们法制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的。所以,现在最主要的还是开发商先给这些住户一个说法。
经济之声:类似的投诉我们《天天315》节目也接到过多起,在面对学区房宣传诱惑时,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够防止在购买这一类房屋的时候受骗上当?或者说事情发生在数年之后发现自己当初的选择出现了一些问题,綦晓芳律师,我们的消费者应该做点什么?
綦晓芳:开发商所提供的传单或者广告如果备注说明“仅供参考”,最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以及房产局备案为准等免除责任条款,则它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律诉讼过程中使用。所以在此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在购买学区房时应当针对学区问题在合同中与开发商进行书面的约定,这样能够保证在日后出现纠纷时得到最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同时购房者应当在买房时仔细阅读开发商提供的宣传资料并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有利于维护其合法的权益。
【导读】厦门集美区三个楼盘上千名业主集体维权,开发商卖房时承诺业主孩子可以就读厦门市重点小学分校,单价高出其他楼盘几千元。但临近招生却发现学校已改名。改名原因教育局表态“说不清”,开发商自称“完全不知情”。《天天315》聚焦:说好的名校去哪儿了?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为了孩子上学,很多家长在购房时会首选学区房。厦门的杨女士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打算。她2011年在厦门集美区“中航城A区”买了一套150平米复式的房子,因为当时开发商宣传这个小区是厦门市五缘湾实验学校分校的学区房。而五缘湾实验学校在厦门是数一数二的名校。杨女士告诉记者,厦门市有着特别的地理分布,在厦门市本岛的学区房,每平米至少要4万元左右,但在岛外的集美区单价只有1万元。如果在价格便宜的地方买房,孩子还能上名校,对很多家长来说,又何乐而不为呢?
杨女士:我们是2011年买的房子,买的时候开发商给我们看了一些资料,说这个配套的学校是属于市属的厦门岛内的五缘实验学校的园博,就是我们片区的分校。因为岛内的五缘试验学校是很好的学校,那它在岛外我们想在岛外能够有配套的学校,因为这个学校在岛内属于算挺好的学校,我们说岛内只有很小,只有一个单薄的市场,然后我们是好几座桥连到岛外去的,所以岛内岛外差很多。岛内现在最少都新开盘差不多3、4万一平,岛外现在精装修的也就1万多。学区房在岛内是很贵的,有一些根本就买不起,我们听到岛外也有这个学校,那岛外的房价明显多,很多人奔着这个学校去岛外买的。
第二是过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听说学校有什么变更,那突然两个月之前因为这个学校今年建好了,今年要招生了,然后突然就看到横幅说变成园博小学,只有六年制的,而不是九年制,而且是变成了区属而不是市属的。然后我们就很纳闷,我们总共有好几个楼盘,几千户的业主,本来都是归于这个片区,现在突然就没有了。我们小朋友现在是下个学期开始念中班,所以很快,明后年就要开始念小学。很多邻居今年马上要念小学,也有邻居是马上要念初中,然后现在突然初中没了,不知道去哪里念初中。
这件事情涉及到的业主多达几千名,一共有三个楼盘牵扯其中。分别是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航城A区、马来西亚IOI集团开发的IOI园博湾以及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园博一号。李先生买的就是IOI园博湾的一套房子。在他买房的时候,开发商的宣传和政府的文件都显示,这里即将要建设的小学确实是五缘湾实验学校。而且正是因为这个学校的名气,这里的房价也比周围高出好几千元。但是今年6月份,学校突然变了名字,原来的九年制学校,也变成了六年制。
李先生:当时政府包括相关的规划部门和政府的官方网站,包括一些报纸报刊都介绍这个学校,这个楼盘当时配套的这样一个市直属的学校。但是到今年2014年7月份的时候,然后我们就是旁边在建的学校,区政府直接在他们的网上就说了这块地就已经改成一个小学,然后这个小学现在已经变成了区属的一个小学,没有什么高中的。我们就是现在很多的业主,包括几千户的业主现在,因为当时盖的时候他们外围的广告也是说是一个市直属的一个分校,所以我们当时也没在意,然后当时价格也挺高的,就是整套房子的价格应该在岛外1万8千多一平,而且远远高于我们市场的价格。
所以我们当时买了这个楼盘,但是到今年我们才发现这个楼盘的学校,因为买房一般都是想买个学区房,因为都有小孩,想小孩去上这个学校,然后我们当时把这个事情反映到信访局,还有去区教育局去反馈。但是教育局给我们说当时在2012年的时候这块地就已经变更了,但是当时在政府的相关网站上也没有说这块地已经变更了,包括现在有些网站还是说这个学校是市直属的小学和初中一起的学校。
方先生也是中航城A区的业主。为了维权,他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告诉他这是政府行为,他们也无能为力。但是方先生发现,事实好像另有蹊跷。进入2014年以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就悄然变了,也不再宣传五缘湾实验学校。后知后觉的业主直到现在才发现不对劲。
方先生:开发商那边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原因,还是说他跟政府那边有什么什么,就是说有没有说过什么之类的,反正这个学校后面变了。直到它招生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个学校变了,然后开发商那边其实很早以前他宣传就已经开始,应该说从2014年开始,我不知道具体时间怎么,我们作为业主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这个东西,它就陆续的这个东西,但是它也没有跟我们的业主说,直到最后招生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这个问题,才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肯定也把这个推到政府那边了。 五缘湾实验学校分校究竟是不是像业主们说的,的确是政府规划好的?方先生找到了当时建设这所学校的政府红头文件。多个文件显示,按规划这里确实是要建五缘湾实验学校分校,当时的承建商还公布了学校有几个小学班,几个中学班。
方先生:政府工作文件有一些我念一下,一个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五缘湾实验学校园博分校建设用地的批复。然后还有厦门市国土与房产资源管理局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项目审批信息,还有厦门市环境保护体委分局(2011) 152号,这里面有关于这个学校,关于环评方面的一些审核。然后还有厦门市财政局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审核与办结,也就是关于这个学校的财政行政部也已经办齐了,然后还有一个就是说这个项目是住宅集团来建的,然后住宅集团他们的网站上已经写了,这个项目是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在它的网站上也写在建项目。2012年5月22号他公布的时候上面也是这么写的,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总办学规模为36个班,九年制学校,就是说它也承接了这个项目,它也对这个项目进行了描述。
那么,开发商现在准备怎么解决这件事情呢?记者按照方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了中航城A区的开发商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白经理说,他们现在也正在配合业主积极与政府沟通。
白经理:我们昨天还在找那个区委书记了,他们现在区里面也在跟市里面谈报告,甚至跟业主也有到市政府去上访,然后等着上访出结果。跟我们业主一起来向政府来推动这个事情的,我们也是站在你们这边的,因为政府把这个变了我们都不知道,说变就变了,也没有发放什么通知函也没有干什么。它以前这个学校就盖这个学校从头到尾都是写的五缘实验学校,然后现在突然之间就变成什么园博小学,昨天我们也是找了区委书记了,他现在也交待一个副区长管教育的叫他跟进这个事。
所有的人心中都有一个疑问,原来说好的学校为什么变了呢?在记者的追问下,开发商负责人透露,可能与相关市政府领导退休有关。
负责人:这个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最开始的时候是另外一个副市长分管这边的时候,他是有开会,说把这个园博小学变成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后来这个副市长退休了。而且这个学校开建,从它土地划拨全是按照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来划拨的,学校建设的名称,包括招聘的招投标也全是这个学校。然后后面今年到6、7月份这个学校就挂了个招生的条幅,挂出来就变成了园博小学,我们才知道这个事,因为它学校建设过程中全部写的是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根本就没有体现园博小学这几个字,然后整个突然招生就把这个贴出来,我们才知道。
实际上在厦门市集美区,不仅是这三个楼盘的业主在为学区房的事情维权,同样中航城所开发楼盘C区的业主之前也在为相同的事情奔走,而且就在不久前维权成功了。
业主:它这个离我们C区也有这个学校的问题,我们C区有个业主信访了,C区解决了,我们A区是两个小区,两个小区两个学校,那边就已落定了,市教育局信访有会谈,会谈有外国学校,A区这边的证据比那个还要充分。
距离9月份开学已经不到两个月了,业主们维权能否成功?记者拨打了集美区教育局的电话。负责这次业主信访的工作人员称,按照程序,这件事情还在处理当中,至少要等60天之后才能有结果。
教育局负责人:我是我们集美区教育局负责那个信访这边,那就是说他们几个业主当时是2014年7月4号到我们厦门市的信访局去进行信访来反映这个问题,那上面就转到我们这,我在7月8号收到的,那我在7月17号那时候有给他们先就按照信访的程序,我们15天之内是受理,那当时告诉他们信访受理这样一个顺序,那就是说按照信访它这样一个办事流程的话是60天之内给他们答复,现在这个问题我们还在处理当中。
专家:消费者对开发商学区房宣传应保留证据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彬、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綦晓芳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首先请教一下綦律师,就是开发商在宣传的时候说到的名校现在变成了一所普通的学校,那么这是不是属于开发商违反合同的行为?
綦晓芳: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它如果没有将学区房的写入合同,开发商仅在广告或者楼蜀中出现学区房的字样,购房者的维权就很困难。因为根据司法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合同的定理,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为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想产生契约责任,必须是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但是一般来说学校很少是完全位于该小区范围内的,很多的楼盘尽管与名校相邻,甚至是一些一墙之隔,却未必一定是该校的学区房。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宣传时说的名校现在却变成了普通学校。购房者如果在购房时没有将学区房的条款写入购房合同,仅凭开发商的楼书和宣传广告,一旦这个学区房的承诺不能实现,购房者的维权是十分困难的。 经济之声:那么现在距离开学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刚才我们也听到了来自集美区教育局相关人士的答复说,按照正常的程序大概需要60天左右才能够给这些家长们一个回复,那您认为现在业主在维权方面应该怎么办?
綦晓芳:如果业主子女入学的学校并非是当初开发商承诺的学校,并且相关约定的条款记入了购房合同,那此时开发商就涉嫌欺诈业主,构成违约。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没有记入相关的条款,业主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还是比较困难的。案例中有其他的小区也通过其他的途径,比如信访,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给协助解决了,业主可以尝试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维权。
经济之声:现在学区房在全国家长的心目当中那真的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现在教改以后,比如像我们熟悉的北京,那它真的就是就近入学,所以这个学区房价位普遍开始上涨,虽然说全国的房价都在下降,可是学区房的价格始终是保持着坚挺的。那么您认为政府在进行学校建设和学区规划的时候是不是有这样的义务?就是应该提前公告给我们的公众,哪些是属于这个学区的而哪些不是。刚才綦晓芳律师也谈到了,我们自己也深有这个机会。就是你哪怕你是一墙之隔,或者是一条马路之隔,甚至一个单元之隔都可能是能够上这所学校或者是不能上这所学校,这让家长们有一点无所适从,你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做?
张彬:从政府来讲当然必须得公示,这没有什么所说的。虽然现在相关部门没有一个明确的条款规定学区改变是不是需要公示,是不是需要让每个业主都知道,但是我们知道中国社会有中国社会的特点,中国社会每个家庭只有三件事最关心,一个就是住房,一个就是医疗,一个就是教育。学区房这个事涉及到了三大重大事情中的两项,稍微一点点的变化,每个家庭的敏感神经马上就会被挑起来。
所以,在这样一个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不公示对于或者没有一个及时这样的信息告知,对于当地的老百姓,特别是准备上学的这些家长和孩子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不管学校的变更也好,还是学区区位的划分也好,必须要进行一个公示,保证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只有这样才能改变或者说规避如今出现这么一种尴尬的情况。这种情况出现不仅对开发商来讲是一个信誉损失,对相关教育部门的公信力同样也是个重大损失。
经济之声:今天我们说的是说好的名校去哪了,他们就冲着这个名校的分校在这买的房子,可是事隔几年之后这学校悄悄的变成了一所区属的学校,也不是什么名校了,然后也不是九年一贯制,可是我们的孩子家长却是刚刚才知道。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谁促成了这样的变更?为什么无论是来自于政府部门还是来自于开发商都表明这个事情我不清楚,或者说我说不清楚,甚至有小道消息说是因为市领导的变更所造成了这件事情的无法延续,您对这个现实张先生您怎么看?
张彬:这都是各方的托词,对于这样一个很简单的事情,最起码教育部门和学校方面应该有一个明确说法。一个学校从原来规划好的比如重点学校转成了普通学校,由原来的九年制改成了六年制,这对学校来讲是重大的变化。那么这个变化的依据是什么?谁审批的?这其实跟我们其他领域出现的问题一样,如果追根溯源的体系应该说想查肯定会查得很清楚,学校毕竟在那,教育主管单位也在那,甚至老师的配备都已经有了详细的安排。
我们从底往上倒查的话,最终能够查道道地什么原因,但是这就用了一句老百姓的俗话:皮裤套棉裤必然有缘故。那这个缘故是什么?我想恐怕到目前为止还不得而知,或者说不想为人所知,这里面可能涉及到领导的问题,甚至可能涉及到开发商跟教育部门中间的利益博弈问题,也可能涉及到整体学区的规划问题。但是不管怎么样,你要想让老百姓不瞎想,不给大家一个负面联想的空间,就及时把事情的原因公之于众。只要是合理的,我相信当地的居民会有理解,然后我们再想怎么解决办法。如果老这么藏着掖着,互相推诿的话,那么本来可能没什么事,经过以讹传讹最终正能量不长,负能量盛行,最终的结果就是这样,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
经济之声:好,我们再来看一下现在我们的消费者,或者说我们的业主想要知道的我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到底谁来承担这个责任?然后我们应该找谁去要说法?我们的孩子到底应该在哪里去上学?张彬先生,您认为这件事情应该找谁?
张彬:刚才晓芳律师已经介绍了,看你这个合同怎么签的了,当然要找第一责任人,如果业主跟开发商签有这样合同,肯定第一是找开发商,不可能直接找教育部门;而是由开发商来跟教育部门来进行协调,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逐级这样一种反映情况,包括到信访检查部门去反映情况,这是符合我们法制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的。所以,现在最主要的还是开发商先给这些住户一个说法。
经济之声:类似的投诉我们《天天315》节目也接到过多起,在面对学区房宣传诱惑时,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够防止在购买这一类房屋的时候受骗上当?或者说事情发生在数年之后发现自己当初的选择出现了一些问题,綦晓芳律师,我们的消费者应该做点什么?
綦晓芳:开发商所提供的传单或者广告如果备注说明“仅供参考”,最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以及房产局备案为准等免除责任条款,则它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律诉讼过程中使用。所以在此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在购买学区房时应当针对学区问题在合同中与开发商进行书面的约定,这样能够保证在日后出现纠纷时得到最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同时购房者应当在买房时仔细阅读开发商提供的宣传资料并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有利于维护其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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