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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马小损伤遭“大修理” 车主毫不知情

2014年06月18日 13:40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406/t20140618_515683585.shtml

买车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毕竟花几万、十几万甚至好几十万元,买回来一件心爱之物,实在让人欢喜。可是,上海的周女士新买的奔驰B200,刚刚上了牌照,第二天在小区被邻居家的车剐蹭了一下,车牌照掉了,前保险杠也蹭了一下。

涉事双方随后报警,警方裁定对方负全责。周女士和对方车主一起到了定损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事故是轻微擦伤,只需要换取中网、补漆就可以了,价钱大概在几千元。

到了周女士购买并指定维修的上海是奔驰东华之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和定损中心基本一致,于是周女士留下车辆进行维修,自己放心的走了。

维修厂:保险公司要求大修大换

可是,当周女士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东华之星提出的时候,眼前的事情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周女士看到,自己新车的大灯换掉了,保险杠换掉了,而维修的价格也从几千块上升到了几万块。维修厂的工作人员说是应保险公司的要求更换的。让周女士气愤的是,如此大修大换,事前没有任何人通知她。

周女士说,为这件事,她曾投诉上海市的有关部门,周女士认为修车厂耽误了她的用车,应该予以赔偿10万或更换新车,但修车厂只愿意给周女士补偿15000元修车卡。

4S店:汽车内部有结构性损伤

记者按照周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了负责此事的东华之星售后经理丁先生。丁先生说:“没有经过车检看不出来里面的损伤,可能车主看下来车外面有擦伤,拆下来以后发现里面也有结构性的损伤,我们也是为客户考虑,更给她作更换的处理。”丁先生还透露,对汽车换下来的零部件,保险公司会将其收购。

保险公司:旧零部件将回收或销毁

记者在和保险公司负责此事的理赔部副总经理周先生表示,车辆进行零配件的更换以后一般有两种办法,一是由保险公司来收回,经过修复,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卖给客户,但会阐明是修复品;二是将它破坏,这么做是为了这些旧的零部件经过修复以后再按照新品卖给客户的。

周先生认为,之所以事情闹得这么大,问题就是出在修理厂事先没有告知车主周女士上,修理厂在修车时应该与车主签订合同,给车主一个报价,而维修的质量则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周女士要求赔偿10万或换新车,保险公司方面也认为过高。

总体上,周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方面是想把事情做好,而且周女士的车也应该拆换一些零件,但是事情的结果让他们无端受累,他们感到很冤枉。

律师:修理厂行为构成欺诈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大龙认为,车辆被撞击的时候,周女士并没有亲眼目睹,不知道撞击的速度。而车辆在定损的时候,保险员会按照外观来进行基本的判定,然后告知车主车辆需要拆检,进行二次的估量和定损,做出配件是否需要更换的决定。周女士的车是新车,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标准为周女士更换了零部件,这种做法是比较靠谱的。

而对于保险公司对零部件的回收,大龙认为,车辆维修的费用是保险公司承担的,替换下来的部件由保险公司回收是一个交付过程,保险公司需要用这个换下来的部件做财务上的交账。

然而,维修厂在进行部件更换的时候,并没有告知车主,这种做法是否合理?中国消费者律师团胡钢律师认为,维修厂应该充分举证更换这些部件是合理的,否则就构成欺诈。诚信是保险公司的基础,没有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冤屈感也是合理的。

胡律师建议,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应按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要求维修厂退还相应的费用,并追加服务费用的3倍作为赔偿金,周女士要求赔偿10万元完全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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