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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通过陌陌“零首付购车群”买车被骗:车钱两空

2014年12月16日 14:36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41212/t20141212_517092234_2.shtml

【导读】消费者通过“陌陌”零首付购车群买车。车是买到了,但还没摸到就不知去向,消费者还因此背上了高额车贷。《天天315》本期聚焦:“零首付购车”遭遇骗局,受骗者车钱两空。

12月12日消息 据报道,消费者王先生今年7月份因为工作需要,想要买车。经济并不宽裕的他注意到,身边有朋友加入了“陌陌”里的一个群,叫做“零首付购车群”。加入后,他在“陌陌”的这个群里偶遇一位老乡。老乡告诉他,可以找到熟识的、靠谱的朋友帮忙“零首付”购车。该公司称不仅能零首付购车,还能帮忙办理高额信用卡!最后车是买到了,但还没摸到就不知去向,消费者还因此背上了高额车贷。

王先生:以前也不太认识,后来认识在一个群里面认识的。

记者:什么群?

王先生:就是零首付购车群里面。

记者:零首付购车群你是怎么加进去的呢?

王先生:就是在那个陌陌里面有一个群,我有朋友加进去,然后我又加进去,我就发了一个信息,有人回答我的,加了那个群以后,好多人在里面购车成功,拍的照片,发在那个群里面看,车子下来了怎么样,有一个人也是老乡跟我说了这个事情,他说他这里有一个朋友可以办零首付很划算的。

记者:这个老乡也是在陌陌里认识的,他说他在这家公司买过车吗?为什么选择这家公司吗?

王先生:他也是有一个朋友说他认识的,他说有人在那边买车嘛,有人就成功了。

于是,王先生决定也试试看。他和在陌陌群里认识的新朋友去汽贸公司之前,先在当地的工商局网站上查看了这家汽贸公司的注册信息,确认这家公司确实存在,又打电话给这家汽贸公司的销售人员,询问清楚零首付购车的流程,然后,他才和朋友一起去汽贸公司买车。

记者:当时他说怎么零首付购车呢?

王先生:就是30%,算上税,由他们公司来垫付,70%从银行贷款,也就是帮你贷下来,你是签字审批,我看那个合同通过那个金融机构,还有办信用卡,把这个钱弄下来,留着这个钱在抵给他们,在一个月之内,把车交还给我们。当时叫我交了6000块钱进去,我说我没有,我说就带4000块钱现金,就交了4000块钱订金,他说这个车子下来以后,这个订金还退给我们的,他们赚钱是这样的,他们车子搞下来的时候,要给他点付的,给15个点,也就是我这个车买了要给他两万多块钱。 这使王先生喜出望外,他当天就把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包括身份证等证件,递交给这家汽贸公司,并和公司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后来,真的是"零首付"买到了车。

王先生:一开始我也相信他了,他是在三天之内,给我把70%的款贷下来的,在平安银行贷的款,接下来还有发票、还有首付30%。叫我打一个借据给他们。

记者:他先给你垫付了这部分费用。

王先生:对,帮我垫付了这部分钱,他说他在一个月之内,借助银行,借助其他的金融款项完成,交付车。

记者:那么提车谁其提呢?

王先生:我委托他们公司去提的。

记者:然后它这边什么时候把车提回来给你的?

王先生:打的借据是在一个月之内,交完车之后给我,7月16号到8月16号。

记者:那么你8月16号去提车吗?

王先生:没有,当时我打电话跟他说了,他说你先不要过来,他们这个钱还没帮我全部搞到,让我在等等,在给他半个月的时候。

王先生按照这家汽贸公司的要求,又在借条(车辆首付款)、抵押合同等文件上签了字。又等了半个月,见汽贸公司在这期间没主动打过一个电话,王先生就主动跑到汽贸公司一探究竟。到了公司后,他顿时傻眼了:车没了,早已被汽贸公司抵押给别人了。

王先生:他不是垫30%的钱,叫税金的钱,她是通过银行跟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办信用卡,把这个钱办了给我,我把这个钱拿给他,再把车给我,什么叫零首付购车,就是不要我拿一分钱,就把这个车子给我。

记者:这个贷款当时办下来吗?

王先生:没办的下来,他根本没办下来,叫我去做那个小贷,领我去了,去了没催下来,他说再别的途径帮我弄这个钱,再给他一点时间,实际这个时候,他已经把我那个车子抵押给别人了,他一个人说谎,一个月之后,把我借据拿给别人了,把我车子抵押掉了,这个整个过程他在诈骗我们。

王先生这才幡然醒悟,赶紧报警,但警方没有立案。现在的问题是,不但车不知去向,每个月还得向银行还高额车贷。王先生感到很苦恼、很气愤。

王先生:银行每个月还4600块钱,如果我付的话,我打电话给银行了,他们不管,你如果不交贷款的话,他就要起诉你们通过法律来起诉我们,那么我们没有办法,我们只好还钱。

据王先生介绍,有车主因为拒绝每月偿还贷款,现在已经被银行起诉。

王先生后来又多次到汽贸公司,希望对方能退钱退车,但是老板始终不在。每次去时,他都能遇见其他车主。这些车主的被骗经历,大同小异。

一边是购车者维权陷入艰难境地,另一方面却涉嫌诈骗的公司,不但逍遥法外,而且铤而走险、还在继续做生意。记者昨天联系到了这家公司的人:

公司人员:您手机给我发了短信,我等会打给你,因为好多人用座机打,说实话我是不相信的,生意这一块我真不愁客源,真的用,手机绝对可以打,用座机打不行。

记者:你可以办零首付购车吗?

公司人员:你要买什么车?

记者:全款18万的车。

公司人员:等会用手机打给我吧,话说白了,说明白一点,我怕你是公安局的,京津这一块查的。

记者昨天联系到了车主们当时报案、但没有立案的派出所,一位民警说,需到汽贸公司所在地的属地派出所报案。随后,记者通过当地工商局网站上查找到公司注册信息,并联系了汽贸公司所在地的属地派出所。这些购车者这才向派出所正式报案。关于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将继续追踪报道。 近年,零首付购车诈骗手段频频现身网络,受害者车钱两空。

据河北媒体报道,12月11号当地警方破获一起系列连环诈骗案,总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万元。报道提到,今年4月份以来,河北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零首付"购买了高档轿车后,轿车被刘二等人以办理贷款为名开走后不见了踪影。经过细致调查后,刘二被上网追逃。

上个月,刘二迫于压力前来投案。经讯问,刘二交代了从今年4月份起,伙同孙某、张某等人诈骗王一等14人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刘二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大家:这个案件中包括两套骗局,一个是"零首付",一个是"信用卡",这类骗局在这之前并不鲜见。但是,以"零首付"为诱饵,加上"垫资"环节,吸引受害人办理高额信用卡,两套骗局融合一块,就具备了很大迷惑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贪图利益而上当受骗。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就此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零首付”购车还帮办理高额信用卡,这样的广告可信吗?

张立栋:实际上零首付购车的模式是存在的。这也正是它对于受骗的消费者具有迷惑性一个主要原因。实际上零首付购车,有很多的汽车金融公司都在做。包括有时候有一些车商自己也在做,但是零首付是有条件的,一般情况下它是有一些指定的车型,在零首付的前提下,它会取消现金购车一些优惠条件,但是还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者车商直接告诉你,我是来贴息的,然后就是为的是解决你当时一时的资金短缺,然后把你支付的负担给延期到后期进行支付,那么这种模式是存在的,那么至于讲这种广告也是确实我们看到很多的正规的4S店也好,正规的车商也在打这样的广告,但是这个案子,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里面,它确实是一个零首付再加上办理信用卡这两个事给混合在一起,组合成了一个涉嫌一个骗局。所以广大消费者应该是值得高度警惕的。

经济之声:这家汽贸公司他们是如何操作的?如何把车钱骗到手的?

张立栋:实际上它零首付购车就是我代替你把首付给交了,比如说30%的首付交了,交了之后,把车提供给购买者,完了之后它再拿这个车,拿这个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再去做一些所谓拿真实的信息去银行或者去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去办一个高额的信用卡。再跟消费者说我拿你这个信用卡里面这个因为你是高额可以透支,拿你透支的钱再来还之前首付的资金。听起来确实是一个比较完美的解决方案,但是实际上这里面往往是做不到的。

因为高额的信用卡,它是需要很严格审批程序。简简单单通过个人金融中介然后办这个信用卡,实际上大多数都是骗局,所以我想它这个骗人的方法,通过拿出一个急剧诱惑力的方案,然后再利用被害人真实的证件信息和真实的签字,然后顺利把受害人的钱,至少是它的手续费也好,或者说这个贷款差额也好,就骗走了。

经济之声:如果警方不立案,认为不属于诈骗案,而是属于合同纠纷,那这些受害者接下来该如何维权?

张立栋:呼吁这个立案,这种情况从法律严格要求来说,属于达到立案标准,但是不立案的话,他就属于不作为甚至是渎职行为了,应当要追责,至少要向上级机关的反映这样的事情,至于受害人而言,当然最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行的情况下,采取法律的手段。

经济之声:这家汽贸公司,它是不是涉嫌这个诈骗。

邵桐:我认为他的这个行为是涉嫌诈骗。因为从他办理的环节上来看,我们看它诈骗的行为,其实最终发生的环节是在于它店铺少量的资金把车辆买到手以后。然后再通过与这个受害人之间签订一些不规范的所谓的抵押手续,或者委托手续。

然后它把这个车辆抵押给典当行,或者他自行出卖给其他人,这个主要的诈骗手段,或者犯罪行为,就发生在这个阶段,那么这个阶段是由于受害人对于汽贸公司这种行为轻信了它的宣传,它把所有的授权手续做好了。

接着汽贸公司就可以拿着这些所谓的真实的授权手续,就可以办理相关的抵押或者典当的手续,那么最后它又把这个信用卡又告诉受害人,这个信用卡办不下来了,那么这往往在这个时候,受害人无力偿还银行的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它又自省处置了财产,从而达到了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这种最终的犯罪目的。因此这种目的的形成,往往是受害人由于轻信它的宣传,并出具相关委托手续造成的。

经济之声:车不知去向,王先生现在每个月还得向银行还高额车贷,他感到很苦恼。他们受害者10月29号去报过案,但警方没有立案,也没有告诉他们该怎么做,涉嫌诈骗的公司,现在仍逍遥法外,铤而走险、还在继续做生意。昨天我们记者联系到属地派出所说明几位受害者的经历后,警方回复等受害者将相关资料递交到警局后,才能判断是否立案,是否涉嫌欺诈。而河北的几位受害者报案后,当地公安局马上立案,展开调查,而且很短的时间内就将嫌疑人抓捕归案。那么邵桐律师我们这边投诉的受害者的经历和河北那些受害者的经历不同吗?为什么两边警方处理类似事件的态度截然不同?

邵桐:首先我要说一下,就是公安机关在立案,立刑事案件它首先要进行一个甄别,那么甄别的目的在于第一构不构成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第二区分一下这是一下民事纠纷还是一个刑事案件,那么如果是民事纠纷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是不得插手的,因为公安部曾下发过相关文件,就是命令公安机关不得借刑事案件为由,插手经济案件或是民事纠纷。

因此公安机关在尤其是在北京这种事情较多,曾经也有当事人想借这个刑事案件来达到它解决民事纠纷的目的。因此北京的公安机关对这一方面的审查是比较严格的。

我认为公安机关有一点做的是不对的,就是在接到被害人或者报案人的举报时候,应当根据报案人相关材料和证据来进行甄别,如果可能是刑事案件,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话,那么告知受害人给予立案,如果不予立案的话,应当书面告知受害人如何解决,如果受害人不服的话,还可以到我们的检察院,向检察机关申请这个对于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程序。但是公安机关没有给予任何答复,就简单给报案人退回了,或者驳回了立案请求的话,那么我认为这一点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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