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冰场跌倒致破相 律师:经营者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导读】又到岁末,消费者外出游玩聚餐增多,在滑雪、溜冰等户外活动中跌伤,公共娱乐场所负有哪些责任和义务?消费者受伤,经营者如何担责?《天天315》本期聚焦:吃喝玩乐中的维权小贴士。
12月13日消息 据报道,又到年终岁末了,大家外出游玩、聚餐的机会也会增多。特别是在这个季节,很多朋友选择到滑雪场上纵横驰骋,去度假村中休闲放松……要多惬意有多惬意。然而,一旦不小心在滑雪、溜冰等户外活动中跌伤,发生意外,公共娱乐场所负有哪些责任?能不能为消费者受伤担责?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对此解读。
消费者何女士向我们节目组反映说:上周,她带6岁的女儿到溜冰场学习溜冰,女儿不慎跌倒,撞到溜冰场的一堵墙上,两颗门牙被当场撞掉,造成面容破相。
经济之声:溜冰场方面该负哪些责任?该赔偿哪些经济损失?
胡钢:这个可能确实是比较复杂,就说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实明文规定我们的就说产品的提供者和服务的经营者都应当为我们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障,这是经营者基本的义务,但是就本案而言,像比如说,类似于滑冰、游泳等等这些运动或者活动,本身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那么我们消费者本身也有做好适当防护,比如说适当防护的义务或者要有这种常识,同时我们的经营者它要做一些的基本的义务,比如说它的相关的场地,是否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强制性的规定的和要求的,相关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提供的相关器具是否是合格的,而且经过适当保修的,处于良好状态,还要包括如果出现了问题,出现了这种事故,不愉快的事情,商家是否能够及时有效采取相关的措施,还有一点对于这种意外事件是否有相应的预案。而且这种预案能够有效实施,所以这是一系列的问题,不是简单笼统能够回答的,但是经营者安全保障的义务,是不能推卸的,因为这是其法定义务。
经济之声:一般情况下在溜冰场出现这样的问题,溜冰场的一般状态是一推六二五。又是说我给你挖了一个坑,你掉进去了,你自己滑的时候摔了把门牙磕掉了,跟我有关系吗,跟冰有关系吗?一般商家都会用这种方式来处理,我们的消费者跟商家进行交涉的时候,张星艳说说您觉得该怎么办?
张星艳:其实刚刚胡钢律师总结的特别的全面,就是关于商家的这个安全保障义务它是否到位,那么在这个里头,整个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个诉讼责任倒置的问题,那么其实在这个当中,只要消费者证明我是在你这个消费的地方摔伤,我是在你这个地方摔伤,或者造成我的人身伤害就可以了,具体你是否有责任需要商家举证,证明我自己在安全保证这个方面是做到的、合理的、安全适度的,而且在我的所有的应进范围内没有瑕疵、没有过错,这样才可能免除自己的赔偿的责任,否则的话它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济之声:刚才张星艳律师提到了一个赔偿责任,那我们的家长如果要向冰场来提起赔偿的话,我们应该以什么作为依据呢?
胡钢:就要刚才张星艳律师说的很清楚了,我们消费者举证证明自己有实际性的伤害,并且是实际性的伤害,那么经营者这时候应该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它要证明自己的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定要求的,是安全的,而且相关的管理是没有疏漏的,另外说到滑冰我想说一下自己切身的体会,那可能是多年前在上初中,当时的北京那时候比较冷,他就说基本上是排油场,头一天晚上排油场泼上冷水,第二天就能滑冰了,我记得当时也是这么一个的冰场去滑,就很简单的一个冰场,然后也是刚刚学,然后吧叽就就摔倒了,就倒在地上了,我一睁眼就看到一道寒光闪过,然后一层冰茬子就扑面而来,最后两只冰刀就立在我的面前,因为那个人滑的很好,但是在我的面前一下子急刹车,所以小命就捡到了,才有幸今天和我们的观众和我们听众朋友进行交流,确实真是亲身经历,所以类似于滑冰、游泳、登山等等很多活动有相关的危险性的,所以我们前提在自己去,还是带孩子去和朋友去,可能提前的相应的注意事项。得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我们至少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而且特别要注意听从管理人员或者说教练指导的这种引导和指挥,不要简单认为自己怎么样,因为很多的他人的劝导,特别有经验人的劝导,往往是前人血的教训换来的。
经济之声:经济损失的额度怎么来界定?如果说我们提的时候怎么来提,然后依据什么样的标准来定,还有一个就是因为女儿破相了,精神赔偿方面我们依据什么样来提要求,能够提的额度大概能够是多少?
胡钢:就是说我们国家目前来说,是主要的来说,在民事赔偿方面,主要适用一个填平原则,什么叫填平原则,就在别人给你挖了一个坑,那就说你把这个坑填平了,就是填平原则。当然我们现在的有些法律制度也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比如说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比如说我们的侵权责任法,比如说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比如说我们退还本金,然后还有三倍惩罚性赔偿,这种也是一种新的法律制度的进步,但是一般里说你恐怕还是以实际损失你这种相关的票据这种证明是很主要的,就是所谓的精神赔偿,这一方面有一个司法解释,叫做民事侵权。
张星艳:它有一个限定标准,但是关于侵权责任这一块,有一个要求,主要是看它的损失的大小,和损失的严重性,这个是最主要的损失标准,因为它属于侵权责任确定是否是我直接导致你这个损害后果来确定,还要看它的损害后果和我之间的因果关系,还要看它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一个实际的数额,一般来说造成残疾的,可能说相对得到一些的精神赔偿,那么损害后果不严重,在侵权责任以后一般法律是不予主持的。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为大家梳理几个要点,提醒朋友们注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娱乐场所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场所消费时,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义务。
消费者在公共娱乐场所受伤,娱乐场所经营者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界定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对于消费者,尤其是老人和孩子来说,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到有营业执照、正规娱乐场所消费娱乐;二、消费时要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循娱乐场所的相关警示。
一旦发生意外,首先应及时与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取得联系,要求其进行及时施救并垫付医疗费;其次,随行人员可对意外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再次,要保存好消费的凭据。如果伤情不重,可直接与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协商赔偿方案;一旦发生重大意外,尤其是发生伤残及死亡的,消费者或家属应当及时咨询法律人士,了解自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及额度。
【导读】又到岁末,消费者外出游玩聚餐增多,在滑雪、溜冰等户外活动中跌伤,公共娱乐场所负有哪些责任和义务?消费者受伤,经营者如何担责?《天天315》本期聚焦:吃喝玩乐中的维权小贴士。
12月13日消息 据报道,又到年终岁末了,大家外出游玩、聚餐的机会也会增多。特别是在这个季节,很多朋友选择到滑雪场上纵横驰骋,去度假村中休闲放松……要多惬意有多惬意。然而,一旦不小心在滑雪、溜冰等户外活动中跌伤,发生意外,公共娱乐场所负有哪些责任?能不能为消费者受伤担责?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对此解读。
消费者何女士向我们节目组反映说:上周,她带6岁的女儿到溜冰场学习溜冰,女儿不慎跌倒,撞到溜冰场的一堵墙上,两颗门牙被当场撞掉,造成面容破相。
经济之声:溜冰场方面该负哪些责任?该赔偿哪些经济损失?
胡钢:这个可能确实是比较复杂,就说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实明文规定我们的就说产品的提供者和服务的经营者都应当为我们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障,这是经营者基本的义务,但是就本案而言,像比如说,类似于滑冰、游泳等等这些运动或者活动,本身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那么我们消费者本身也有做好适当防护,比如说适当防护的义务或者要有这种常识,同时我们的经营者它要做一些的基本的义务,比如说它的相关的场地,是否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强制性的规定的和要求的,相关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提供的相关器具是否是合格的,而且经过适当保修的,处于良好状态,还要包括如果出现了问题,出现了这种事故,不愉快的事情,商家是否能够及时有效采取相关的措施,还有一点对于这种意外事件是否有相应的预案。而且这种预案能够有效实施,所以这是一系列的问题,不是简单笼统能够回答的,但是经营者安全保障的义务,是不能推卸的,因为这是其法定义务。
经济之声:一般情况下在溜冰场出现这样的问题,溜冰场的一般状态是一推六二五。又是说我给你挖了一个坑,你掉进去了,你自己滑的时候摔了把门牙磕掉了,跟我有关系吗,跟冰有关系吗?一般商家都会用这种方式来处理,我们的消费者跟商家进行交涉的时候,张星艳说说您觉得该怎么办?
张星艳:其实刚刚胡钢律师总结的特别的全面,就是关于商家的这个安全保障义务它是否到位,那么在这个里头,整个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个诉讼责任倒置的问题,那么其实在这个当中,只要消费者证明我是在你这个消费的地方摔伤,我是在你这个地方摔伤,或者造成我的人身伤害就可以了,具体你是否有责任需要商家举证,证明我自己在安全保证这个方面是做到的、合理的、安全适度的,而且在我的所有的应进范围内没有瑕疵、没有过错,这样才可能免除自己的赔偿的责任,否则的话它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济之声:刚才张星艳律师提到了一个赔偿责任,那我们的家长如果要向冰场来提起赔偿的话,我们应该以什么作为依据呢?
胡钢:就要刚才张星艳律师说的很清楚了,我们消费者举证证明自己有实际性的伤害,并且是实际性的伤害,那么经营者这时候应该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它要证明自己的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定要求的,是安全的,而且相关的管理是没有疏漏的,另外说到滑冰我想说一下自己切身的体会,那可能是多年前在上初中,当时的北京那时候比较冷,他就说基本上是排油场,头一天晚上排油场泼上冷水,第二天就能滑冰了,我记得当时也是这么一个的冰场去滑,就很简单的一个冰场,然后也是刚刚学,然后吧叽就就摔倒了,就倒在地上了,我一睁眼就看到一道寒光闪过,然后一层冰茬子就扑面而来,最后两只冰刀就立在我的面前,因为那个人滑的很好,但是在我的面前一下子急刹车,所以小命就捡到了,才有幸今天和我们的观众和我们听众朋友进行交流,确实真是亲身经历,所以类似于滑冰、游泳、登山等等很多活动有相关的危险性的,所以我们前提在自己去,还是带孩子去和朋友去,可能提前的相应的注意事项。得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我们至少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而且特别要注意听从管理人员或者说教练指导的这种引导和指挥,不要简单认为自己怎么样,因为很多的他人的劝导,特别有经验人的劝导,往往是前人血的教训换来的。
经济之声:经济损失的额度怎么来界定?如果说我们提的时候怎么来提,然后依据什么样的标准来定,还有一个就是因为女儿破相了,精神赔偿方面我们依据什么样来提要求,能够提的额度大概能够是多少?
胡钢:就是说我们国家目前来说,是主要的来说,在民事赔偿方面,主要适用一个填平原则,什么叫填平原则,就在别人给你挖了一个坑,那就说你把这个坑填平了,就是填平原则。当然我们现在的有些法律制度也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比如说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比如说我们的侵权责任法,比如说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比如说我们退还本金,然后还有三倍惩罚性赔偿,这种也是一种新的法律制度的进步,但是一般里说你恐怕还是以实际损失你这种相关的票据这种证明是很主要的,就是所谓的精神赔偿,这一方面有一个司法解释,叫做民事侵权。
张星艳:它有一个限定标准,但是关于侵权责任这一块,有一个要求,主要是看它的损失的大小,和损失的严重性,这个是最主要的损失标准,因为它属于侵权责任确定是否是我直接导致你这个损害后果来确定,还要看它的损害后果和我之间的因果关系,还要看它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一个实际的数额,一般来说造成残疾的,可能说相对得到一些的精神赔偿,那么损害后果不严重,在侵权责任以后一般法律是不予主持的。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为大家梳理几个要点,提醒朋友们注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娱乐场所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场所消费时,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义务。
消费者在公共娱乐场所受伤,娱乐场所经营者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界定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对于消费者,尤其是老人和孩子来说,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到有营业执照、正规娱乐场所消费娱乐;二、消费时要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循娱乐场所的相关警示。
一旦发生意外,首先应及时与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取得联系,要求其进行及时施救并垫付医疗费;其次,随行人员可对意外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再次,要保存好消费的凭据。如果伤情不重,可直接与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协商赔偿方案;一旦发生重大意外,尤其是发生伤残及死亡的,消费者或家属应当及时咨询法律人士,了解自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及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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