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行业鱼龙混杂 专家:别过度迷信
近年来,人们对健康、养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从收看电视台的各种养生类节目,到从微信、微博中获得健康秘籍,“路径”不同,热情度都很高。但这里有一个问题——科学性无法保证。从“绿豆神医”张悟本,到生吃泥鳅的“健康教母”马悦凌,我们被太多的“养生大师”所迷惑,所误导。可以说,当下养生行业鱼龙混杂,普通百姓对健康知识和信息还缺乏判断力,对健康和养生的认识存在很多误区。
北京市体检中心外科首席专家刘锋主任、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綦晓芳律师做客节目,为大家带来:健康养生我作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0月14日发布《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不具备专家资源、节目资金、制作能力等条件的电视台,不得盲目跟风制作电视养生节目。同时强调,此类节目聘请的专家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不得使用演员和各类社会名人担任主持,观众咨询电话必须由电视台或频道设立并只能在片尾提示。通知还要求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的养生类节目需提前20个工作日,将制作主题、节目内容、主持人资质、嘉宾资质等内容上报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进行播前备案。
也就是说,国家要下大力气整顿养生类节目,让养生类节目变得“纯洁”起来。
綦晓芳表示,养生节目应当承担一种健康教育普及的功能,应该是具有公益性的,但现在好多养生节目大多是出于商业目的,甚至邀请一些根本就没有任何资质的嘉宾,这些所谓的“大师”把中医养生说得神乎其神,天花乱坠。通过这种途径,最终使这条利益链上的人,有的赚的盆满钵满,有的赚了眼球,有的赢了知名度,有的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最后受灾的只是观众,成了这群人的鱼肉对象。
近年来,养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养生讲座、养生节目扎堆荧屏。我们的记者统计了某省地方台的十几个地面频道,这些频道中下午时段有三分之二在播出养生节目,部分节目还请来知名主持人,采用讲座性质咨询专家,传授所谓的养生知识。很多节目中穿插着蜂胶、花粉等产品广告,专家在节目中先是传授健康秘诀,然后开卖所谓的保健品。现在养生节目良莠不齐,这种夸大宣传的现象已经引起大家的注意。
《天天315》节目在今年5月份接到了一位消费者吴先生的投诉,吴先生是收看陕西某电视“名医在线”节目,被其广告内容打动,先后付出8万多元邮购药物治病。当吴先生发现被骗时,再也联系不到当初卖药给他的“教授”了。
接到投诉后,《天天315》节目记者通过广告的代理公司联系到经营者,讲明利害,后经多方协调,终于达成退还消费者61800元的和解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谁应该对消费者的损失负主要赔偿责任?这个案例给更多的消费者带来什么警示?
綦晓芳指出,根据《广告法》及《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药品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的。如果经营者在电视台播放的广告内容有违反上述规定,比如宣传“彻底治愈”、“成功治愈”等字句,这显然是违法的,如果误导消费者并给消费者造成危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綦晓芳表示,如果经营者违反了上述规定,经营者首先要对消费者的损失负主要责任。现在新消法在强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广告制作方也做了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既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进行惩处。如果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的名称、地址等联系方式,则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这次发文,要求此类节目聘请的专家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不得使用演员和各类社会名人担任主持,观众咨询电话必须由电视台或频道设立并只能在片尾提示。通知还要求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
记者了解到,新规已下发到多家卫视,这些卫视都将重新调整养生节目的内容,相信未来会把一个更纯洁的荧屏还给大家。
刘锋认为,从专业角度来说,百姓对健康的追求是没有错误的,大家对健康的追求是无止境的,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更多的误区在于老百姓对健康的理解方面,因为人作为一个机体,非常复杂。同时,现在老百姓对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的危害认识的越来越多,但是他们并没有一个更好的途径去获取这些方面的专业知识,这种广泛的、大量的需求也为这些广告或者养生类节目培养了一个土壤。
在刘锋看来,最好的大夫就是自己,实际上人体非常复杂,个性化非常明显,这种个性化表现在同一种天气可能给每一个人带来的影响不一样,同一种药品对不同人的效果也不一样。可能作为大夫来说,最多给病人一些干预的措施,但具体的效果实际上只有自己是最清楚的,只有结合自己身体的特点,然后通过一些健康的途径获得一些健康的知识,再结合自己的情况来采取一些方式,可能这样的效果最好。刘锋提醒说,千万不要完全依赖于某一种食品、药品甚至一些方法。
有人说:“电视里的专家说什么我妈都信,觉得这就是最权威的。”这个小伙子的母亲是养生节目的忠实观众,每次节目她都会坐在小凳子上认真记笔记,家里来个客人,她还会忙不迭地传播听来的养生知识。这种现象非常常见。
养生节目成为老年人倒逼青年人养生的办法,怎么来看这种现象?
刘锋表示,有些养生知识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中医在养生方面很有优势,某些病可能吃什么东西会比较好,但打个比方说,一棵大白菜涉及到的营养元素可能有几千种,这些营养元素对咱们身体某些功能到底有什么样的效果,这些营养元素到身体内,在胃液、消化液甚至胆汁的各种酶的作用下,它们和其他食品甚至有些药物之间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这是一个高度复杂的情况,要因人而异,不要过度迷信所谓的养生知识。
刘锋说,目前高品质的养生节目还是比较少,但需求非常大,当供需有矛盾的时候,可能其他低质量的,或者有商业利益目的的养生类节目可能就会进入大家的视野。现在观众感觉养生类节目有问题,但实际上更多的还是因为我们没有提供更好的养生类节目。
綦晓芳也持同样看法,她表示,目前老百姓获取养生知识的渠道很少,养生节目真的是鱼龙混杂,节目请的所谓的嘉宾,所谓的大师,资质不明,让大家听的云里雾里。綦晓芳建议,要把养生节目做得更精致,更高端一些,让普通的民众能够获取一些真正科学的养生知识。
近年来,人们对健康、养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从收看电视台的各种养生类节目,到从微信、微博中获得健康秘籍,“路径”不同,热情度都很高。但这里有一个问题——科学性无法保证。从“绿豆神医”张悟本,到生吃泥鳅的“健康教母”马悦凌,我们被太多的“养生大师”所迷惑,所误导。可以说,当下养生行业鱼龙混杂,普通百姓对健康知识和信息还缺乏判断力,对健康和养生的认识存在很多误区。
北京市体检中心外科首席专家刘锋主任、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綦晓芳律师做客节目,为大家带来:健康养生我作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0月14日发布《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不具备专家资源、节目资金、制作能力等条件的电视台,不得盲目跟风制作电视养生节目。同时强调,此类节目聘请的专家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不得使用演员和各类社会名人担任主持,观众咨询电话必须由电视台或频道设立并只能在片尾提示。通知还要求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的养生类节目需提前20个工作日,将制作主题、节目内容、主持人资质、嘉宾资质等内容上报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进行播前备案。
也就是说,国家要下大力气整顿养生类节目,让养生类节目变得“纯洁”起来。
綦晓芳表示,养生节目应当承担一种健康教育普及的功能,应该是具有公益性的,但现在好多养生节目大多是出于商业目的,甚至邀请一些根本就没有任何资质的嘉宾,这些所谓的“大师”把中医养生说得神乎其神,天花乱坠。通过这种途径,最终使这条利益链上的人,有的赚的盆满钵满,有的赚了眼球,有的赢了知名度,有的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最后受灾的只是观众,成了这群人的鱼肉对象。
近年来,养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养生讲座、养生节目扎堆荧屏。我们的记者统计了某省地方台的十几个地面频道,这些频道中下午时段有三分之二在播出养生节目,部分节目还请来知名主持人,采用讲座性质咨询专家,传授所谓的养生知识。很多节目中穿插着蜂胶、花粉等产品广告,专家在节目中先是传授健康秘诀,然后开卖所谓的保健品。现在养生节目良莠不齐,这种夸大宣传的现象已经引起大家的注意。
《天天315》节目在今年5月份接到了一位消费者吴先生的投诉,吴先生是收看陕西某电视“名医在线”节目,被其广告内容打动,先后付出8万多元邮购药物治病。当吴先生发现被骗时,再也联系不到当初卖药给他的“教授”了。
接到投诉后,《天天315》节目记者通过广告的代理公司联系到经营者,讲明利害,后经多方协调,终于达成退还消费者61800元的和解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谁应该对消费者的损失负主要赔偿责任?这个案例给更多的消费者带来什么警示?
綦晓芳指出,根据《广告法》及《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药品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的。如果经营者在电视台播放的广告内容有违反上述规定,比如宣传“彻底治愈”、“成功治愈”等字句,这显然是违法的,如果误导消费者并给消费者造成危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綦晓芳表示,如果经营者违反了上述规定,经营者首先要对消费者的损失负主要责任。现在新消法在强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广告制作方也做了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既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进行惩处。如果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的名称、地址等联系方式,则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这次发文,要求此类节目聘请的专家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不得使用演员和各类社会名人担任主持,观众咨询电话必须由电视台或频道设立并只能在片尾提示。通知还要求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
记者了解到,新规已下发到多家卫视,这些卫视都将重新调整养生节目的内容,相信未来会把一个更纯洁的荧屏还给大家。
刘锋认为,从专业角度来说,百姓对健康的追求是没有错误的,大家对健康的追求是无止境的,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更多的误区在于老百姓对健康的理解方面,因为人作为一个机体,非常复杂。同时,现在老百姓对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的危害认识的越来越多,但是他们并没有一个更好的途径去获取这些方面的专业知识,这种广泛的、大量的需求也为这些广告或者养生类节目培养了一个土壤。
在刘锋看来,最好的大夫就是自己,实际上人体非常复杂,个性化非常明显,这种个性化表现在同一种天气可能给每一个人带来的影响不一样,同一种药品对不同人的效果也不一样。可能作为大夫来说,最多给病人一些干预的措施,但具体的效果实际上只有自己是最清楚的,只有结合自己身体的特点,然后通过一些健康的途径获得一些健康的知识,再结合自己的情况来采取一些方式,可能这样的效果最好。刘锋提醒说,千万不要完全依赖于某一种食品、药品甚至一些方法。
有人说:“电视里的专家说什么我妈都信,觉得这就是最权威的。”这个小伙子的母亲是养生节目的忠实观众,每次节目她都会坐在小凳子上认真记笔记,家里来个客人,她还会忙不迭地传播听来的养生知识。这种现象非常常见。
养生节目成为老年人倒逼青年人养生的办法,怎么来看这种现象?
刘锋表示,有些养生知识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中医在养生方面很有优势,某些病可能吃什么东西会比较好,但打个比方说,一棵大白菜涉及到的营养元素可能有几千种,这些营养元素对咱们身体某些功能到底有什么样的效果,这些营养元素到身体内,在胃液、消化液甚至胆汁的各种酶的作用下,它们和其他食品甚至有些药物之间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这是一个高度复杂的情况,要因人而异,不要过度迷信所谓的养生知识。
刘锋说,目前高品质的养生节目还是比较少,但需求非常大,当供需有矛盾的时候,可能其他低质量的,或者有商业利益目的的养生类节目可能就会进入大家的视野。现在观众感觉养生类节目有问题,但实际上更多的还是因为我们没有提供更好的养生类节目。
綦晓芳也持同样看法,她表示,目前老百姓获取养生知识的渠道很少,养生节目真的是鱼龙混杂,节目请的所谓的嘉宾,所谓的大师,资质不明,让大家听的云里雾里。綦晓芳建议,要把养生节目做得更精致,更高端一些,让普通的民众能够获取一些真正科学的养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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