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币拍卖标识不清 消费者被强行收回号码和Q币
随着人们通讯方式的不断增多,大家可以通过电话、MSN,QQ等等各种方式沟通、联系。尤其像QQ这样的联系方式,号码很多人会使用很久,于是大家都希望自己拥有一个优质的QQ号码。比如说和自己的生日有关的号码,带有纪念意义的号码、好记的、以及一些所谓吉祥的号码等等。而拥有这样的号码需要通过购买的方式。比如,我们在网上查询,就有售价在1万块以上的QQ号码。而广州的周先生采取的是在腾讯网上拍卖的方式。
通过一系列繁琐的拍卖过程,周先生获得了他希望的QQ号码,拍下之后,周先生就一直在使用这个号码。
突然有一天,周先生被腾讯告知,自己的QQ号码被停止使用了,原因是这个号码只有拥有会员资格才能使用,而周先生一个月的会员资格已经使用完毕,90天之内没有续费,所以就停止使用号码了。
周先生说,自己的号码不但被收回了,号码之下的Q币也被清空。
登陆QQ靓号站,在右手边有一个资费说明,它是这样说的:
精品靓号只需支付初选费和若干月QQ会员即可获得,带有靓字图标。在使用过程中须保持QQ会员身份。会员服务费一个月是10块钱。
普通靓号只需开通3个月QQ会员即可获得,后续无需再付费,不带靓字图标。
而当我们选中一个号码,点击进入靓号订单页面时,在页面的左上角看到这样的说明:
开通条件:初选费:500 Q币;最少开通QQ会员18个月;QQ会员:10Q币/月。
精品靓号资费说明:QQ靓号须保持QQ会员身份才可正常登录。QQ会员服务期满或者主动关闭服务后,该QQ号码将暂时冻结不可登录,如90天内未续费,该号码将被收回。
应该说,看到的页面资费说明还是很清楚的。但是周先生说他在当时拍下号码时,点击的页面没有资费说明。他发送给我们的页面截图中也确实没有看到资费说明。
周先生说,QQ号码被收回也就算了,可是QQ号下的Q币也被清零是他不能接受的,自己的资产怎么能被随意清空呢?
周先生对QQ随意收回QQ号码,兵=并随意清空自己的Q币表示愤怒,他认为这就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而腾讯QQ方面,节目组昨天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和他们取得联系,但是到节目播出之前,没有QQ方面的人员和节目组联系。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吴永强、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郑传凯律师就今天的案例进行点评。
就腾讯QQ随意收回用户QQ号码,并清理用户QQ资产,吴先生您个人怎么看?
吴永强:首先从用户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会觉得QQ方面是随意并且不认同它的这种做法,但是从腾讯的运营方来看,就意味着我作为运营方我制定了一种规则,消费者加入的时候,如果签署了这种规则要求,那就意味着表明你认可我的规则,所以收回也罢,清零也罢,他会认为自己做的对,但是如果说规则的制定一方没有尽责,没有履行,尽责告知的这个义务,或者说这个规则前后的条款,进行修改了以后,依然没有尽责告知的话,那么它的行为毫无疑问,可以说是涉嫌虚假和隐瞒陈述,但是问题存在是,如何判定腾讯的行为,用户的诉求,谁是谁非、谁对谁错,可能界定起来确实不太好处理,为什么呢?因为需要有一个客观、专业、公正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那么对以当前我们进行的领域,网络范围管理的一个短板和缺憾。
在法律的角度来说,应该怎么界定这个问题?
郑传凯:用户跟运营商之间角度不同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无论是用户,还是运营商都应该站在法律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刚才评论员说的非常好,但是有一点我认为是不能够认同的,如果用户和运营商之间达成了一个协议,运营商就有权利对用户的资产做任何的处置我认为这是不对的,按照我们消法的规定,包括我们基本的法律原则,如果这种格式条款,运营商提供的相应的合同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这个条款应当是归于无效的,并且是不能由运营商来单方面执行的,我来概括一下今天咱们所遇到的,实际上是两个问题,第一、靓号收取会员费是否会构成欺诈,那么是否会构成欺诈实际上是在于,它选号的过程当中运营商是否进行明示?应当由双方来进行举证给。第二、回收号码,清零虚拟资产是否合法?我认为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无论是QQ号码,还是相应的虚拟资产,都已经变为了消费者用户的个人财务,移动运营商是绝对没有权利直接侵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的,我认为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现在对于突飞猛进的网络世界、虚拟世界的变化,那么我们的法律可能在立法方面是滞后的,那么需要突飞猛进的去填补某些空白,用法律这样的一个底线来约束我们电商的一些作为,我们现在请教一下郑传凯律师,您认为像消法,这样的一些法律条款对电商的目前这些行为是否能起到一个约束的作用?
郑传凯:首先我们讲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法律永远不可能是超前的,如果法律有超前意识的话,那么会对社会生活造成非常大的不利影响,但是我认为现有的消法,包括它具体的一些原则,包括具体的条款就本期案例来说,我觉得基本上是可以够用的,那么对于消费者的一些虚拟财产的处置,包括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认为适用消法就足以了,目前今天看到的这个行为我认为是可以的。
腾讯方面它给消费者的回复是这样的,系统统一清零了,因为你的号码被回收了。也就是说它设计了一种程序,可以统一的清零,不问青红皂白的情况之下,统一的清零所有的资产这个号码之下的,我想请教一下吴先生,您认为如果您是一个消费者的话,您能接受腾讯方面的这种说法吗?
吴永强:从感性的角度来讲,我肯定是不接受的。因为我用的很好的状态下,然后你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清零。可是什么样的理由,或者什么样的规则制度来支持我这个感性的反对?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
在现有的法律之下,在现行的法律之下,就今天这个案例,消法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法官真的判案的话,能不能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郑传凯:按我们以往的司法实践,我觉得今天这个案例消法是足够的。那么我在简单的再来概括一下运营商的行为,那么我注意到它会有一个条款说,如果会员期满可能会主动关闭服务,然后号码可能将会被冻结并不可登录,如果90天之内,未续费的话号码将会被收回,我个人看这个行为我认为关闭停止服务的这个行为,如果双方确实有约定而且进行了明示的话我认为是合法的,如果90天之内未续飞,将号码收回我认为这个条款就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减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条款,那么很简单的一个道理,QQ号码是我花钱,无论是Q币还是直接的现金,那么我付出了相应的财务来买的,那么就应当认定是我的财产,那么如果运营商侵犯了我的财产权益的话,就应当予以赔偿,这是消法明确规定的。
随着人们通讯方式的不断增多,大家可以通过电话、MSN,QQ等等各种方式沟通、联系。尤其像QQ这样的联系方式,号码很多人会使用很久,于是大家都希望自己拥有一个优质的QQ号码。比如说和自己的生日有关的号码,带有纪念意义的号码、好记的、以及一些所谓吉祥的号码等等。而拥有这样的号码需要通过购买的方式。比如,我们在网上查询,就有售价在1万块以上的QQ号码。而广州的周先生采取的是在腾讯网上拍卖的方式。
通过一系列繁琐的拍卖过程,周先生获得了他希望的QQ号码,拍下之后,周先生就一直在使用这个号码。
突然有一天,周先生被腾讯告知,自己的QQ号码被停止使用了,原因是这个号码只有拥有会员资格才能使用,而周先生一个月的会员资格已经使用完毕,90天之内没有续费,所以就停止使用号码了。
周先生说,自己的号码不但被收回了,号码之下的Q币也被清空。
登陆QQ靓号站,在右手边有一个资费说明,它是这样说的:
精品靓号只需支付初选费和若干月QQ会员即可获得,带有靓字图标。在使用过程中须保持QQ会员身份。会员服务费一个月是10块钱。
普通靓号只需开通3个月QQ会员即可获得,后续无需再付费,不带靓字图标。
而当我们选中一个号码,点击进入靓号订单页面时,在页面的左上角看到这样的说明:
开通条件:初选费:500 Q币;最少开通QQ会员18个月;QQ会员:10Q币/月。
精品靓号资费说明:QQ靓号须保持QQ会员身份才可正常登录。QQ会员服务期满或者主动关闭服务后,该QQ号码将暂时冻结不可登录,如90天内未续费,该号码将被收回。
应该说,看到的页面资费说明还是很清楚的。但是周先生说他在当时拍下号码时,点击的页面没有资费说明。他发送给我们的页面截图中也确实没有看到资费说明。
周先生说,QQ号码被收回也就算了,可是QQ号下的Q币也被清零是他不能接受的,自己的资产怎么能被随意清空呢?
周先生对QQ随意收回QQ号码,兵=并随意清空自己的Q币表示愤怒,他认为这就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而腾讯QQ方面,节目组昨天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和他们取得联系,但是到节目播出之前,没有QQ方面的人员和节目组联系。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吴永强、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郑传凯律师就今天的案例进行点评。
就腾讯QQ随意收回用户QQ号码,并清理用户QQ资产,吴先生您个人怎么看?
吴永强:首先从用户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会觉得QQ方面是随意并且不认同它的这种做法,但是从腾讯的运营方来看,就意味着我作为运营方我制定了一种规则,消费者加入的时候,如果签署了这种规则要求,那就意味着表明你认可我的规则,所以收回也罢,清零也罢,他会认为自己做的对,但是如果说规则的制定一方没有尽责,没有履行,尽责告知的这个义务,或者说这个规则前后的条款,进行修改了以后,依然没有尽责告知的话,那么它的行为毫无疑问,可以说是涉嫌虚假和隐瞒陈述,但是问题存在是,如何判定腾讯的行为,用户的诉求,谁是谁非、谁对谁错,可能界定起来确实不太好处理,为什么呢?因为需要有一个客观、专业、公正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那么对以当前我们进行的领域,网络范围管理的一个短板和缺憾。
在法律的角度来说,应该怎么界定这个问题?
郑传凯:用户跟运营商之间角度不同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无论是用户,还是运营商都应该站在法律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刚才评论员说的非常好,但是有一点我认为是不能够认同的,如果用户和运营商之间达成了一个协议,运营商就有权利对用户的资产做任何的处置我认为这是不对的,按照我们消法的规定,包括我们基本的法律原则,如果这种格式条款,运营商提供的相应的合同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这个条款应当是归于无效的,并且是不能由运营商来单方面执行的,我来概括一下今天咱们所遇到的,实际上是两个问题,第一、靓号收取会员费是否会构成欺诈,那么是否会构成欺诈实际上是在于,它选号的过程当中运营商是否进行明示?应当由双方来进行举证给。第二、回收号码,清零虚拟资产是否合法?我认为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无论是QQ号码,还是相应的虚拟资产,都已经变为了消费者用户的个人财务,移动运营商是绝对没有权利直接侵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的,我认为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现在对于突飞猛进的网络世界、虚拟世界的变化,那么我们的法律可能在立法方面是滞后的,那么需要突飞猛进的去填补某些空白,用法律这样的一个底线来约束我们电商的一些作为,我们现在请教一下郑传凯律师,您认为像消法,这样的一些法律条款对电商的目前这些行为是否能起到一个约束的作用?
郑传凯:首先我们讲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法律永远不可能是超前的,如果法律有超前意识的话,那么会对社会生活造成非常大的不利影响,但是我认为现有的消法,包括它具体的一些原则,包括具体的条款就本期案例来说,我觉得基本上是可以够用的,那么对于消费者的一些虚拟财产的处置,包括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认为适用消法就足以了,目前今天看到的这个行为我认为是可以的。
腾讯方面它给消费者的回复是这样的,系统统一清零了,因为你的号码被回收了。也就是说它设计了一种程序,可以统一的清零,不问青红皂白的情况之下,统一的清零所有的资产这个号码之下的,我想请教一下吴先生,您认为如果您是一个消费者的话,您能接受腾讯方面的这种说法吗?
吴永强:从感性的角度来讲,我肯定是不接受的。因为我用的很好的状态下,然后你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清零。可是什么样的理由,或者什么样的规则制度来支持我这个感性的反对?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
在现有的法律之下,在现行的法律之下,就今天这个案例,消法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法官真的判案的话,能不能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郑传凯:按我们以往的司法实践,我觉得今天这个案例消法是足够的。那么我在简单的再来概括一下运营商的行为,那么我注意到它会有一个条款说,如果会员期满可能会主动关闭服务,然后号码可能将会被冻结并不可登录,如果90天之内,未续费的话号码将会被收回,我个人看这个行为我认为关闭停止服务的这个行为,如果双方确实有约定而且进行了明示的话我认为是合法的,如果90天之内未续飞,将号码收回我认为这个条款就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减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条款,那么很简单的一个道理,QQ号码是我花钱,无论是Q币还是直接的现金,那么我付出了相应的财务来买的,那么就应当认定是我的财产,那么如果运营商侵犯了我的财产权益的话,就应当予以赔偿,这是消法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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