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套做一套”的语言培训学校
海南消费者黎先生,由于工作需要,想要提高德语口译,笔译的能力,于是上网搜索可以进行这一类培训的语言培训机构,在百度输入“德语”,搜索后发现北京新动力培训学校发布的德语培训信息排在第一位,这家教育机构宣称自己具有德语12年培训经验,还能随到随学。黎先生很看重语言培训学校的师资力量,所以最先查看的是有关师资团队的介绍,但网上介绍的师资信息不全,为了全面了解相关信息,他拨通了网站页面上显示的咨询电话。
黎先生:我问有没有北外的,他说有,说我们这里有一个强大的教师团队,我们不知道您的水平,所以想请您过来测试一下,之后再安排老师。我当时是北大的老师给我讲课,他当时答应了。后来我来的前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说有两位老师可以供我选择,一位是北外的,另一位说是留学德国17年的女教师,但是这两个都没有讲出真实姓名跟情况。他说您来了之后,我们会有试讲,到时你先听一听满意不满意,然后选一个。
黎先生很兴奋,安排好工作,就从海南赶到北京,他周五到达北京准备当天报名后周六就开始上课。他认为,十几天前就已经和学校沟通好了自己各方面需求,现在只需要见见老师,然后试听满意后就缴费上课了。进入教室后,他发现现实情况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同。
黎先生:8月9日我来了之后,他先是把我引入一个教室,里面坐着一位老师,但是他没有说这个老师是不是在电话里说的那个,我就问说电话里说的北外的老师来没来?他说北外老师临时有事来不了,这个情况他没有事先通知我。我跟这个老师沟通后,发现他也不是说的那个留学17年的。我问了一下课程顾问,他说您先听一下,测试一下再给您挑选合适的老师。
电话中承诺的授课老师一个也没有见到,无奈之下,黎先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试听课程。
黎先生:我跟着他做了一个测试之后,他就讲了一下课,给了我一篇文章翻译,之后再讲课,快到结尾的时候,课程顾跟这个老师讨论接下来几天的课程方案。我当时想因为这只是一个试讲的老师,就没有在意。这个课程顾问说您就先上着吧,到时候有合适的老师我们会再通知您的,到时候给您电话。我就先报名了,交了80个课时的费用,一共22800元。
报名缴费后,他向课程顾问提出,周六就得安排好老师,因为周一就要开始上课了,这位课程顾问答应了,但结果黎先生周六没有等到对方电话,只好下午自己又来到新动力学校,再次要求对方赶紧安排好授课的老师,这次得到的回复却是这样的。
黎先生:学校的分校的校长说,我们这现在还安排不出来,老师都比较忙,建议我唯一的选择就是先上着这一个。当时试讲的老师上的是的语法课,我后来想了想感觉有点不对,我应该上口笔译的课,结果他现在要先上语法,后上口笔译,而且后面的课时,如果现在上的话就已经缩水了,所以我提出来不能给我选好老师,这是校方的责任,我要求退款。
黎先生周日找到校方要求退款,校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黎先生:他说VIP报名之后就不退款的,但是之前在电话里面没有一句跟我说明这个情况。
黎先生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从上周日到本周四,黎先生每天都到新动力公主坟分校去沟通。昨天校方终于同意退款,但是黎先生又犹豫了。
黎先生:之前他们学校总部跟分校都不肯答应,昨天下午的时候总校说可以退款,但是它附加了一个霸王条款,要我必须交出听课证原件,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而且还要我提供工行的卡号,我才能拿到我的退款2万块钱,它扣了10%的违约金。为什么说是霸王条款呢?因为听课证学校留了一份存单,它现在急着要把我的听课证收回,而且不准备开收据给我,我所有需要的证件它收回之后,我就只能等他把钱转帐到我的卡上,我完全成了被动。
新动力宣称自己师资雄厚,随到随学,也承诺消费者到达学校后可以选择自己心仪的老师,但为什么口头承诺容易,兑现却如此困难?北京的语言培训学校很多,大多数试听课不收费,但新动力试讲课却收费,从黎先生的经历来看,这算不算是强制消费?
记者接到投诉后,首先拨通了北京新动力培训学校总部的电话,核实黎先生投诉的情况是否属实,昨天下午我们接到北京新动力培训学校公主坟分校当时接待黎先生的课程顾问王女士的电话。
王女士:那个是我们总部客服,我这边是分校,就是负责接待学员的课程顾问,这是总部让我代表他们跟您回复一下。
记者:你们当时在电话里怎么给他介绍的?
王女士:因为他是外地学员,电话里没有很详细的说,他就说想提高德语水平,包含口译和笔译这两块。
王女士说,他们提供的是一对一的服务,价目表都是量身定做的。而且虽然没有开课,但作为培训机构有提前排课的过程,所有老师都已经协调好,付出人力、物力。
记者询问了关于试听收费的问题,上过语言培训类课程的人都知道,试听一般都是免费的,那么新动力和其他语言培训机构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要收费?
记者:那两节课不是试听吗?
王老师:是试讲,但是试讲是收费的,我们这边都是这样,按正常老师给他真正讲一到两节课,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试出来这个老师到底行不行。
关于黎先生退款的问题,王老师回复,学校同意退款,但是必须先退证再退款。
王老师:不是不愿意退款,毕竟这个学生没有经过第二个老师的试讲,可能我们只是想挽留一下,让另外的老师给他试讲,他就抓住了这一点不依不饶。
记者:为什么不能退听课证的同时退钱呢?
王老师:你想一个培训机构不可能有专门的人天天负责这个事情,我们肯定是有一定的手续,收了以后我们会走财务程序,然后把钱打到他的卡里。
记者:他的手上只有听课证,你们签订的协议没有补给他吗?
王老师:协议是盖完章了,因为我们分校到总部盖章有一定的距离,一般隔一天或者两天之后交给学员,在总部盖完财务的章以后。
记者:他现在人在北京,你们见面退还听课证的同时退钱不行吗?
王老师:退听课证的时候我们会给他打一个收据,上面写着听课证已收回,费用会在什么什么时候,给他打到哪张卡里,上面写的很明确,也有我们学校财务的章,这是一个正规的手续。
北京新动力学校试听课也收费,自选老师变指定老师,这是否算强制消费?是否应该全额退款?先退证再退款在校方看来是正规手续,但学员认为听课证是唯一证据,应该退证同时退款,他认为校方的退款条件不合理,这样的退款方式是不是合理?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对此做出评论。
现在校方同意全额退款,但是有一个条件,要先退证后退款,这在校方看来是正规的手续,但是学员认为听课证是唯一的证据,应该退款的同时退证,或者是退证的同时退款,他认为这个校方的条款是属于霸王条款。证和款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邵桐:退证同时退款是一种正规的方式,如果不能走这种方式,可以采取一种变通的方式,要么学校方把双方签订的协议给消费者一份,要么在退证的同时双方签订一个普通协议,就退款和交回证件的事项做一个相应的明确的约定,由校方盖章,消费者签字,这样消费者再把证退回去才是合理的,也有利于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个学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把试听课也算是正式课程的一部分,是要收费的,而很多培训机构试听课都是不收费的。试听课和收费之间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邵桐:我认为本案例中试听课不应当成为收费的合理依据,因为在与消费者沟通或者在网站上介绍的时候,他没有将试听课必须收费作为明确的内容予以公示。如果要是收费应当告诉消费者,试听是按照正式授课的什么样的比例收费,这样才是明确的有依据的收费,如果没有就不能成为合法收费的理由。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打电话咨询的时候,他们明确的告诉试听课程是不收费的。现在这样的语言培训类的学校很多,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什么?
武高汉:第一,消费者有知情权。第二,消费者有选择权,试听了之后签不签合同是消费者的权利,不能试听了之后就一定得签合同。第三,任何商品和服务都必须有退出机制,否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受到巨大的损害。
海南消费者黎先生,由于工作需要,想要提高德语口译,笔译的能力,于是上网搜索可以进行这一类培训的语言培训机构,在百度输入“德语”,搜索后发现北京新动力培训学校发布的德语培训信息排在第一位,这家教育机构宣称自己具有德语12年培训经验,还能随到随学。黎先生很看重语言培训学校的师资力量,所以最先查看的是有关师资团队的介绍,但网上介绍的师资信息不全,为了全面了解相关信息,他拨通了网站页面上显示的咨询电话。
黎先生:我问有没有北外的,他说有,说我们这里有一个强大的教师团队,我们不知道您的水平,所以想请您过来测试一下,之后再安排老师。我当时是北大的老师给我讲课,他当时答应了。后来我来的前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说有两位老师可以供我选择,一位是北外的,另一位说是留学德国17年的女教师,但是这两个都没有讲出真实姓名跟情况。他说您来了之后,我们会有试讲,到时你先听一听满意不满意,然后选一个。
黎先生很兴奋,安排好工作,就从海南赶到北京,他周五到达北京准备当天报名后周六就开始上课。他认为,十几天前就已经和学校沟通好了自己各方面需求,现在只需要见见老师,然后试听满意后就缴费上课了。进入教室后,他发现现实情况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同。
黎先生:8月9日我来了之后,他先是把我引入一个教室,里面坐着一位老师,但是他没有说这个老师是不是在电话里说的那个,我就问说电话里说的北外的老师来没来?他说北外老师临时有事来不了,这个情况他没有事先通知我。我跟这个老师沟通后,发现他也不是说的那个留学17年的。我问了一下课程顾问,他说您先听一下,测试一下再给您挑选合适的老师。
电话中承诺的授课老师一个也没有见到,无奈之下,黎先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试听课程。
黎先生:我跟着他做了一个测试之后,他就讲了一下课,给了我一篇文章翻译,之后再讲课,快到结尾的时候,课程顾跟这个老师讨论接下来几天的课程方案。我当时想因为这只是一个试讲的老师,就没有在意。这个课程顾问说您就先上着吧,到时候有合适的老师我们会再通知您的,到时候给您电话。我就先报名了,交了80个课时的费用,一共22800元。
报名缴费后,他向课程顾问提出,周六就得安排好老师,因为周一就要开始上课了,这位课程顾问答应了,但结果黎先生周六没有等到对方电话,只好下午自己又来到新动力学校,再次要求对方赶紧安排好授课的老师,这次得到的回复却是这样的。
黎先生:学校的分校的校长说,我们这现在还安排不出来,老师都比较忙,建议我唯一的选择就是先上着这一个。当时试讲的老师上的是的语法课,我后来想了想感觉有点不对,我应该上口笔译的课,结果他现在要先上语法,后上口笔译,而且后面的课时,如果现在上的话就已经缩水了,所以我提出来不能给我选好老师,这是校方的责任,我要求退款。
黎先生周日找到校方要求退款,校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黎先生:他说VIP报名之后就不退款的,但是之前在电话里面没有一句跟我说明这个情况。
黎先生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从上周日到本周四,黎先生每天都到新动力公主坟分校去沟通。昨天校方终于同意退款,但是黎先生又犹豫了。
黎先生:之前他们学校总部跟分校都不肯答应,昨天下午的时候总校说可以退款,但是它附加了一个霸王条款,要我必须交出听课证原件,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而且还要我提供工行的卡号,我才能拿到我的退款2万块钱,它扣了10%的违约金。为什么说是霸王条款呢?因为听课证学校留了一份存单,它现在急着要把我的听课证收回,而且不准备开收据给我,我所有需要的证件它收回之后,我就只能等他把钱转帐到我的卡上,我完全成了被动。
新动力宣称自己师资雄厚,随到随学,也承诺消费者到达学校后可以选择自己心仪的老师,但为什么口头承诺容易,兑现却如此困难?北京的语言培训学校很多,大多数试听课不收费,但新动力试讲课却收费,从黎先生的经历来看,这算不算是强制消费?
记者接到投诉后,首先拨通了北京新动力培训学校总部的电话,核实黎先生投诉的情况是否属实,昨天下午我们接到北京新动力培训学校公主坟分校当时接待黎先生的课程顾问王女士的电话。
王女士:那个是我们总部客服,我这边是分校,就是负责接待学员的课程顾问,这是总部让我代表他们跟您回复一下。
记者:你们当时在电话里怎么给他介绍的?
王女士:因为他是外地学员,电话里没有很详细的说,他就说想提高德语水平,包含口译和笔译这两块。
王女士说,他们提供的是一对一的服务,价目表都是量身定做的。而且虽然没有开课,但作为培训机构有提前排课的过程,所有老师都已经协调好,付出人力、物力。
记者询问了关于试听收费的问题,上过语言培训类课程的人都知道,试听一般都是免费的,那么新动力和其他语言培训机构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要收费?
记者:那两节课不是试听吗?
王老师:是试讲,但是试讲是收费的,我们这边都是这样,按正常老师给他真正讲一到两节课,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试出来这个老师到底行不行。
关于黎先生退款的问题,王老师回复,学校同意退款,但是必须先退证再退款。
王老师:不是不愿意退款,毕竟这个学生没有经过第二个老师的试讲,可能我们只是想挽留一下,让另外的老师给他试讲,他就抓住了这一点不依不饶。
记者:为什么不能退听课证的同时退钱呢?
王老师:你想一个培训机构不可能有专门的人天天负责这个事情,我们肯定是有一定的手续,收了以后我们会走财务程序,然后把钱打到他的卡里。
记者:他的手上只有听课证,你们签订的协议没有补给他吗?
王老师:协议是盖完章了,因为我们分校到总部盖章有一定的距离,一般隔一天或者两天之后交给学员,在总部盖完财务的章以后。
记者:他现在人在北京,你们见面退还听课证的同时退钱不行吗?
王老师:退听课证的时候我们会给他打一个收据,上面写着听课证已收回,费用会在什么什么时候,给他打到哪张卡里,上面写的很明确,也有我们学校财务的章,这是一个正规的手续。
北京新动力学校试听课也收费,自选老师变指定老师,这是否算强制消费?是否应该全额退款?先退证再退款在校方看来是正规手续,但学员认为听课证是唯一证据,应该退证同时退款,他认为校方的退款条件不合理,这样的退款方式是不是合理?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对此做出评论。
现在校方同意全额退款,但是有一个条件,要先退证后退款,这在校方看来是正规的手续,但是学员认为听课证是唯一的证据,应该退款的同时退证,或者是退证的同时退款,他认为这个校方的条款是属于霸王条款。证和款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邵桐:退证同时退款是一种正规的方式,如果不能走这种方式,可以采取一种变通的方式,要么学校方把双方签订的协议给消费者一份,要么在退证的同时双方签订一个普通协议,就退款和交回证件的事项做一个相应的明确的约定,由校方盖章,消费者签字,这样消费者再把证退回去才是合理的,也有利于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个学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把试听课也算是正式课程的一部分,是要收费的,而很多培训机构试听课都是不收费的。试听课和收费之间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邵桐:我认为本案例中试听课不应当成为收费的合理依据,因为在与消费者沟通或者在网站上介绍的时候,他没有将试听课必须收费作为明确的内容予以公示。如果要是收费应当告诉消费者,试听是按照正式授课的什么样的比例收费,这样才是明确的有依据的收费,如果没有就不能成为合法收费的理由。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打电话咨询的时候,他们明确的告诉试听课程是不收费的。现在这样的语言培训类的学校很多,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什么?
武高汉:第一,消费者有知情权。第二,消费者有选择权,试听了之后签不签合同是消费者的权利,不能试听了之后就一定得签合同。第三,任何商品和服务都必须有退出机制,否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受到巨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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