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即将到来 专家独家解析保险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生老病死是每个人不可避免的人生历程,如何才能安稳地享受已有的幸福生活?保险正是其中的一个办法。有句话说得好:“保险的出现,并不是为了改变生活,而是为了现有的生活不被改变。”在欧美一些国家,保险已经是家庭不可或缺的必备品,无论是人身还是财产,都需要投保相应的险种。然而在我们身边,很多人对保险的认识还只停留在投资理财的层面,对保险并不是很了解。还有人因为曾经经历过销售人员的误导,内心对保险很排斥。
那么,保险对于消费者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正确购买保险和获得理赔又有哪些技巧呢?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会员杨丽春、中国大地保险集团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蒋光磊,和我们一起来聚焦: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中国保监会决定从今年开始讲每年的7月8日确定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就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目的是让全国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势和渠道向公众普及保险方面的知识。其实保险离我们非常的近,现在拥有保险的个人和家庭也非常的多,中国可以说是一个保险大国了。
保险行业在之前经历了一个非常快的发展,在中国,特别是寿险方面,2001年-2010年这十年当中,我国寿险的保费收入年均增长达到了28%,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地区和新兴市场,不过从2011年的下半年开始寿险业务大幅萎缩,增长的速度也放慢。
蒋光磊:确实是这样,这跟整个经济的发展有一个相关性,我们国家人口是世界第一大国,所以在寿险市场确实比较大,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的不同,对保险尤其对寿险的需求也会有了相应的一些变化。
保险行业要跟随市场的变化不断的调整自身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天天315节目也接到过消费者的投诉,主要是集中在保险分红类产品,大家觉得其在宣传上会有些误导的做法,让他们感到非常的不满。另外这两年分红险的收益情况又不是非常的理想,也让大家觉得险种好像自己不是特别喜欢了,有的人甚至是退掉要,不想再买了等等。
杨丽春:是这样的。会有一些情况存在,比如很多人去银行存款,结果拿到不是一个存单,变成一份保险。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保险从业人员在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他可能只是夸大它的增值功能,但是那些东西会有不确定性,但是对于这些他是不会去提示的,这样就导致收益功能被无限放大了,而最后收益又没那么大,它就会有失落感。所以我觉得最主要还是需要尽到告知义务,双方信息对称,这样的话消除一些误解。
这种分红险这两年收益不太好,是不是和我们的股市各方面收益比较差有一定的关系呢?蒋光磊认为肯定和经济有相关性。
蒋光磊:肯定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也仅是一个个人观点。对寿险的产品来讲,主要是对养老和今后的一些生活会打下一个基础,实际上现在把它变成分红型的,或者是理财型的这些产品,把这些东西嫁接在保险本身的保障之上,那么一方面要跟理财、基金公司去拼理财,一方面本身要有一些保障,所以这里可能会有一些误区,个人感觉有一点背离了真正保险销售的一些本质。保险还真应该去卖自己的保险,卖自己的专业把自己的东西发挥到极值。
据了解,财险在国外投保的人非常多,说中国只有10%的居民财产有保障,而在发达国家,个人居民的保障已经超过了70%,为什么国际和国内的环境有这么大的不同呢?杨丽春认为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了人们的观念。
杨丽春:观念上肯定是有,保险它是跟经济发展密切相连的,我们在短时间能取得这么大成绩那是非常不容易的,咱们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跟资本主义那种经济肯定是有一定的差别。短期内首先从交易主体来看,保险人被保险人,它对保险的认知可能就跟其他国家像发达国家就会有一定的偏差,所以说有些差别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是用了二三十年的时间走完了人家几百年的路。
买保险其实大家是买一份安心,买一份保障。而现在有关保险方面的案子也会很多,纠纷会集中在哪些方面呢?杨丽春介绍说合同纠纷居多,对于合同内容的告知是焦点之一。
杨丽春:行业参与调解主要是合同纠纷居多,比如说对于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这是争议比较大的,通常被保险人就说,投保单不是我签的字,什么东西我都不知道,就以这条理由,然后对保险公司比如说拒赔或者说其他一些免赔进行抗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以北京为例,中介市场非常发达,中介卖出去的保险很多时候可能真的就不是本人签字,而我们的消费者自己可能买的时候为了省事,买了就行了,也不看里面什么内容,甚至很明显出了险再问他,出了险也不会去看,连续买了五年,六年好多年的保险,甚至同一家公司也不会去看内容,问题就出现在没出事之前都有一种侥幸的心理,觉得买一个,有的就买了一个交强险,国家让买就买呗,没有说细细的看看是怎么回事,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赔,什么情况下不赔,这样就导致一旦出现某种情形,保险公司不赔的,比方说它无证,或者驾驶证没年检,其他的一些情形,服有违禁药品的时候,这种情形一旦拒赔它心理上就承受不了,因为他预先没有这个概念。
很多销售人员它会有这样一个倾向,它会更多的强调你将得到什么,你那些方面会受益,却很少强调你的责任,你应该做什么?如果出了问题你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或者说在这个里面免责的话有什么条件,这个它不强调,至少也没有给我很细致的去解释或者怎么样,这个好像在服务方面有一些缺失有这样一种体会?
蒋光磊:从我们行业的人员来讲,在一些基本的专业素质方面确实也需要提高,其次在销售方式确实应该要提醒到,还是比较好的。这块我想我们行业也会在其他的途径上面,会多做这些方面的工作。
很多消费者关心,比如说我买了这个保险之后,其实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最看重的还是服务,那么现在各大公司赔付的情况,包括条款可能是不是都差不太多。对此,蒋光磊认为,更重要的是后续的服务工作。
蒋光磊:就车险的产品而言,在北京市场上基本上大同小异。前期保险上大家的措词也差不太多,也都有个性化的东西,企事业更多的是为了被保险人不用那么多的去比较,更多的来讲在保险上确实服务做好,能够真正的为保险人排忧解难,这个也是保险的一个本质的一个工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它核心的竞争力是承诺能够兑现,这一点最重要。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生老病死是每个人不可避免的人生历程,如何才能安稳地享受已有的幸福生活?保险正是其中的一个办法。有句话说得好:“保险的出现,并不是为了改变生活,而是为了现有的生活不被改变。”在欧美一些国家,保险已经是家庭不可或缺的必备品,无论是人身还是财产,都需要投保相应的险种。然而在我们身边,很多人对保险的认识还只停留在投资理财的层面,对保险并不是很了解。还有人因为曾经经历过销售人员的误导,内心对保险很排斥。
那么,保险对于消费者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正确购买保险和获得理赔又有哪些技巧呢?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会员杨丽春、中国大地保险集团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蒋光磊,和我们一起来聚焦: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中国保监会决定从今年开始讲每年的7月8日确定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就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目的是让全国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势和渠道向公众普及保险方面的知识。其实保险离我们非常的近,现在拥有保险的个人和家庭也非常的多,中国可以说是一个保险大国了。
保险行业在之前经历了一个非常快的发展,在中国,特别是寿险方面,2001年-2010年这十年当中,我国寿险的保费收入年均增长达到了28%,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地区和新兴市场,不过从2011年的下半年开始寿险业务大幅萎缩,增长的速度也放慢。
蒋光磊:确实是这样,这跟整个经济的发展有一个相关性,我们国家人口是世界第一大国,所以在寿险市场确实比较大,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的不同,对保险尤其对寿险的需求也会有了相应的一些变化。
保险行业要跟随市场的变化不断的调整自身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天天315节目也接到过消费者的投诉,主要是集中在保险分红类产品,大家觉得其在宣传上会有些误导的做法,让他们感到非常的不满。另外这两年分红险的收益情况又不是非常的理想,也让大家觉得险种好像自己不是特别喜欢了,有的人甚至是退掉要,不想再买了等等。
杨丽春:是这样的。会有一些情况存在,比如很多人去银行存款,结果拿到不是一个存单,变成一份保险。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保险从业人员在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他可能只是夸大它的增值功能,但是那些东西会有不确定性,但是对于这些他是不会去提示的,这样就导致收益功能被无限放大了,而最后收益又没那么大,它就会有失落感。所以我觉得最主要还是需要尽到告知义务,双方信息对称,这样的话消除一些误解。
这种分红险这两年收益不太好,是不是和我们的股市各方面收益比较差有一定的关系呢?蒋光磊认为肯定和经济有相关性。
蒋光磊:肯定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也仅是一个个人观点。对寿险的产品来讲,主要是对养老和今后的一些生活会打下一个基础,实际上现在把它变成分红型的,或者是理财型的这些产品,把这些东西嫁接在保险本身的保障之上,那么一方面要跟理财、基金公司去拼理财,一方面本身要有一些保障,所以这里可能会有一些误区,个人感觉有一点背离了真正保险销售的一些本质。保险还真应该去卖自己的保险,卖自己的专业把自己的东西发挥到极值。
据了解,财险在国外投保的人非常多,说中国只有10%的居民财产有保障,而在发达国家,个人居民的保障已经超过了70%,为什么国际和国内的环境有这么大的不同呢?杨丽春认为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了人们的观念。
杨丽春:观念上肯定是有,保险它是跟经济发展密切相连的,我们在短时间能取得这么大成绩那是非常不容易的,咱们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跟资本主义那种经济肯定是有一定的差别。短期内首先从交易主体来看,保险人被保险人,它对保险的认知可能就跟其他国家像发达国家就会有一定的偏差,所以说有些差别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是用了二三十年的时间走完了人家几百年的路。
买保险其实大家是买一份安心,买一份保障。而现在有关保险方面的案子也会很多,纠纷会集中在哪些方面呢?杨丽春介绍说合同纠纷居多,对于合同内容的告知是焦点之一。
杨丽春:行业参与调解主要是合同纠纷居多,比如说对于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这是争议比较大的,通常被保险人就说,投保单不是我签的字,什么东西我都不知道,就以这条理由,然后对保险公司比如说拒赔或者说其他一些免赔进行抗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以北京为例,中介市场非常发达,中介卖出去的保险很多时候可能真的就不是本人签字,而我们的消费者自己可能买的时候为了省事,买了就行了,也不看里面什么内容,甚至很明显出了险再问他,出了险也不会去看,连续买了五年,六年好多年的保险,甚至同一家公司也不会去看内容,问题就出现在没出事之前都有一种侥幸的心理,觉得买一个,有的就买了一个交强险,国家让买就买呗,没有说细细的看看是怎么回事,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赔,什么情况下不赔,这样就导致一旦出现某种情形,保险公司不赔的,比方说它无证,或者驾驶证没年检,其他的一些情形,服有违禁药品的时候,这种情形一旦拒赔它心理上就承受不了,因为他预先没有这个概念。
很多销售人员它会有这样一个倾向,它会更多的强调你将得到什么,你那些方面会受益,却很少强调你的责任,你应该做什么?如果出了问题你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或者说在这个里面免责的话有什么条件,这个它不强调,至少也没有给我很细致的去解释或者怎么样,这个好像在服务方面有一些缺失有这样一种体会?
蒋光磊:从我们行业的人员来讲,在一些基本的专业素质方面确实也需要提高,其次在销售方式确实应该要提醒到,还是比较好的。这块我想我们行业也会在其他的途径上面,会多做这些方面的工作。
很多消费者关心,比如说我买了这个保险之后,其实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最看重的还是服务,那么现在各大公司赔付的情况,包括条款可能是不是都差不太多。对此,蒋光磊认为,更重要的是后续的服务工作。
蒋光磊:就车险的产品而言,在北京市场上基本上大同小异。前期保险上大家的措词也差不太多,也都有个性化的东西,企事业更多的是为了被保险人不用那么多的去比较,更多的来讲在保险上确实服务做好,能够真正的为保险人排忧解难,这个也是保险的一个本质的一个工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它核心的竞争力是承诺能够兑现,这一点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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