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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洋奶粉遭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或利好国产品牌

2013年07月12日 15:38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3/0712/500813_2.shtml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这几天,有关洋奶粉企业集体接受发改委调查的消息备受各界关注。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正在对多美滋、合生元、美赞臣、惠氏、雅培等奶粉企业进行价格反垄断调查,这些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市场价格偏高。

这次涉案的包括合生元、多美滋、美赞臣、惠氏、雅培、富仕兰等六家奶粉企业。从反垄断机构方面提供的证据来看,涉案奶粉企业通过一系列手段控制经销商的转售价格:有的公司对不遵守其规定价格销售奶粉的经销商直接进行罚款;有的公司对不遵守其规定价格销售奶粉的经销商或零售商给予扣除返利、停止供货等处罚,通过这些措施维持了市场高价;有的公司告知员工价格控制行为违反反垄断法要谨慎操作,不要书面沟通,避免留下文字证据,但在经营活动中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实施价格控制,属于知法犯法,明知故犯。

专家认为,这些洋奶粉企业遭反垄断调查,主要涉及到的是《反垄断法》中第14条的内容。生产商可能与经销商、终端零售商达到某种协议固定最终销售价格。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黄燕芬教授认为,这种方式最终会形成价格垄断。

黄燕芬:生产商和它的所有的零售商都这么规定的话,那就意味着生产商直接规定最终产品的销售价格,往往使得生产商和产品的零售商之间形成垄断。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则明确指出,这些洋奶粉企业的违法行为限制了品牌内的价格竞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黄勇:一些涉及违法的行为,对竞争是有影响的,减损消费者的整体福利。依照我们国家反垄断法第46条的规定,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年度营业额的1%到10%的罚款。

针对发改委展开调查一事,我们的记者先后采访了被调查的企业。合生元在6月27日主动向外公布了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有关反垄断调查一事。合生元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正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的调查,认真排查和自检公司协议中可能涉及到《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准备作出修正。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运营和销售没有受到影响。如果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对外公布。

此外,惠氏、美赞臣、多美滋、雀巢四家公司也表示,正在积极配合发改委的调查,如有最新进展会及时发布。

惠氏:我们在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如果有进一步的信息我会再及时告知你。

美赞臣:我们现在提供了一些资料配合发改委的工作,现在调查还在进行当中,所以我们也不太适合做其他的任何的评论。

多美滋:正在调查当中。

雀巢:现在正在积极配合发改委的调查。

目前只有雅培公司没有明确回复,是否在接受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同时,受到这一消息影响的不仅仅是洋奶粉企业,就在发改委披露反垄断调查进展的当天,国内奶粉公司贝因美紧急发布消息说,为了积极配合国家九部委有关奶粉行业整冶的政策措施,近期将对主要品类婴儿配方奶粉标准出厂价价格进行下调。但价格下调的范围、下调时间还没有确定。惠氏昨天也承诺,将立即开展主要产品的降价活动,平均降幅11%,其中单品最高降价幅度达20%。

外界纷纷猜测,发改委此番重拳出击洋奶粉企业,将会对国产品牌奶粉形成利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认为,这会整体拉低国内奶粉市场的价格。

时建中:奶粉市场的价格在近几年有些攀升的。原因还是比较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跟它们实施价格限制竞争的行为密切相关。在执法机构对奶粉市场垄断行为进行执法之后,价格一定会有所下降,打破它们的价格垄断。

国内奶粉的价格近年来一路上涨,特别是几大洋品牌,更是“涨你没商量”。洋奶粉涨价的底气究竟在哪儿?面对一罐几百元的洋奶粉,消费者为什么还是趋之若鹜?

根据中国国际乳制品交易会所公布的数据,2008年中国的奶粉进口14万吨,在三鹿事件之后2009年激增到31万吨,同比增长了121%,到了2012年的进口奶粉的数量就超过了80万吨了,目前洋奶粉在整个中国市场上的占有率高达80%以上。另外根据第三方的AC尼尔森的数据,2012年国内市场销售前三位的分别是美赞臣、多美滋和惠氏,市场份额超过了10%。洋奶粉因为它所占的市场份额巨大,同时消费者对于进口奶粉又有着很高的忠诚度,这使得洋奶粉在事实上掌握了整个奶粉市场上的定价权,可以说踩着国内乳制品企业一次又一次的质量危机,洋奶粉从2008年以来已经多次提价,整个涨价已经是超过了60%。

虽然价格很贵,但对于中国每年1800万的新生儿和他们的父母来说,这就是一个刚需,再贵也得吃。这也使得中国成为了全球婴幼儿奶粉价格最高的地区,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做一个比较,一罐同样是800克的雀巢超级能恩1段婴儿奶粉在中国的售价是340元,通过海外代购加上利润价格是185元。另外惠氏900克奶粉在英国的销售价格约合人民币100块,而在中国的销售价格是250块左右。

我们的记者也走访了北京的几家超市,发现同样是900克的婴儿一段配方奶粉,洋品牌的价格要比国产品牌贵出将近一倍。其中,洋品牌中进口奶源奶粉与原装进口奶粉的价格也不同,一罐900克的合生元原装进口婴儿配方奶粉价格高达400多元,然而销售人员却告诉记者,这款奶粉是卖得最好的,几乎每天都走货。

乳业专家宋亮表示,自从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消费者一直对国产奶粉持不信任态度,国内消费者普遍存在两大误区:盲目迷信进口品牌以及相信越贵的奶粉越好。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奶粉企业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达成默契,每年轮流坐庄哄抬婴幼儿奶粉价格,有的奶粉动辄三五百,甚至还有800元一罐的。然而实际上,这些奶粉的成本基本不会超过100元,洋奶粉毛利率超过40%以上。

此外,洋品牌也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完美,特别是国内市场上的洋奶粉,价格虚高不说,还有一些品牌打着洋奶粉的旗号,实际上是国内生产,这也是利用了消费者对国产奶粉不信任的心理。

对于国内奶粉市场的现状,消费者又是怎么看的?记者采访了一位年轻的妈妈王小姐,她目前是采用海外代购的方式在给家里的宝宝购买奶粉。说到国内奶粉的价格,王小姐感到很无奈。

王小姐:觉得真的挺贵的,现在一般900克的一桶奶粉哪有说低于200的啊,最贵的都300多。其实一般的家里吃奶粉还是吃得起的,关键就是保证质量。要是以前我们觉得哪有那么娇气啊,但我们家确实是吃出一只虫子来了,所以我才不得已麻烦自己朋友、同学帮我去国外代。

王小姐给家里的宝宝购买的是荷兰美素牌的奶粉,最初她是在国内网站上购买这一品牌的奶粉,竟然在奶粉中发现了虫子,尽管奶粉包装上标的是原装进口,但是毕竟经过国内经销商转手,这让王小姐对奶粉品种不放心。于是她只好让在荷兰的朋友直接在荷兰本土购买然后寄给她。让她惊讶的是,同样是美素牌的奶粉,荷兰本土的价格要比国内原装进口的便宜很多,而且质量有保证。

王小姐:因为我现在买的是托朋友从荷兰本土买的,他们那边有政府补贴的,非常便宜,扣去油钱,到了海关之后,才合170块钱一桶。

王小姐说,她和一些同样是妈妈的朋友们经常交流孩子的奶粉问题,对于国内的奶粉质量,家长们都觉得不放心。她坦言,如果发改委调查洋奶粉企业后,国内奶粉的价格有可能降低,这当然是好事,但是作为消费者来说,其实看重的并不仅仅是价格,奶粉品质更重要。想要彻底改变国内奶品质量的信誉度,相关部门还应该出台更有力度的政策措施。

乳业协会相关人士也认为,这次发改委对几家奶粉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对行业影响不大,就算认定这些企业存在垄断行为,顶多就是做出一些处罚,由于奶粉企业仍然具有定价自主权,因而对国内进口奶粉超高的价格体系不会有太大影响。专家表示,婴幼儿奶粉是每个婴幼儿成长必需的产品,要从根本上解决婴幼儿奶粉价格偏高的问题,国家应该将奶粉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规定生产企业在成本上加成一定的利润,来限制婴幼儿奶粉价格偏高的问题,这种方法也在国外一些国家实行。

对于企业的垄断行为,消费者究竟可不可以维权?对于奶粉行业,价格的高企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对此,消费者应不应该获得赔偿?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胡钢律师一起讨论。

胡钢:依据我国1997年的价格法,奶粉的价格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奶粉的经营者享有自主定价权。但是经营者的定价必须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它定价基本的依据应该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同时我们的价格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能实施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谋取暴利,比如刚才潘圆所提到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这就是我们俗称的横向的价格垄断协议,而第二种也不能低价倾销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公开物价、推进商品价格的过高上涨,同时还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它进行交易的,这些都是法律严格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现在洋品牌奶粉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居高不下,奶粉价格不断上涨,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被动的接受。我们看到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一年两年了,但是相关部门并没有对这一现象进行干预?

潘圆:奶粉这个事比较特殊的,从资金价格的角度来讲,实际上主要的定价权是在企业手里的,当然法律规定了要合法、要合理,有一些确切的规定,但是它的依据是成本和市场的供求关系。为什么这么高的价格,比国产的奶粉贵很多,还有人来买,这个是问题的关键。比如说国产奶粉卖100块钱,我卖500,你可以不买,它在这个问题上只是垄断了一部分的市场,而并不是说垄断所有的奶粉市场,这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它都是进口过来的,但是国产奶粉在这个过程中没有竞争力,所以并不是说消费者没有选择,而是消费者不愿意选择国产的奶粉,所以就造成了这种虽然它价格很高,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去买。它就能够用它高的价格获得超额的利润,这是一个特殊的产物。

发改委在调查中表示,接受调查的奶粉企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第14条的内容。生产商可能与经销商、终端零售商达到某种协议固定最终销售价格。这个怎么理解?

胡钢:国家反垄断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禁止纵向的垄断协议,规定了固定转售价格和限定最低转手价格这两种情形都属于涉及价格的垄断协议。这里讲一下什么叫转售,一般一个产品它的流通环节一般会经过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最后才到达消费者,而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互相之间可能都有一个转售,转向销售的关系。如果生产商明确规定经销商向零售商销售的价格,甚至规定到零售商向消费者销售的最终的价格,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转售。乃至固定转售价格或者限定转售的最低价格,这两种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从本质上是扭曲了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也有损于我们市场进行的基本的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是受到我们反垄断法严厉禁止的。

国内的奶粉和国外的进口奶粉的差距也是非常之大的,一旦消费者认为某家企业涉嫌垄断的,我们能不能走法律的途径,提出维权的请求?

胡钢: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和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反垄断法相关司法解释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因为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后,我们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也可以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再起诉,这两种情况人民法院只要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受理条件都应当受理的。但同时特别强调,反垄断纠纷案件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和很高的复杂性,对证据的要求也是很高的,原告或者说我们的消费者在过往的案件中往往因为证据不足承担了败诉的后果。我建议消费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了相应的发生法律效益的处理决定以后,再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当然在这中间要做两件事情:第一件要保管好你的相关的证据材料,第二可以向我们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发出相关的函件,声称自己成为这种垄断行为的受害者。

消费者提到,国外的奶粉价格之所以便宜,是因为政府有相关的补贴,也有专家建议,国内也可以采用这样的措施来控制奶粉价格,对此怎么看?

潘圆:我不赞同这种观点,因为实际上我国的奶粉市场状况非常特殊,是补贴给国内的奶粉企业还是补贴给洋奶粉,维持它现有的价位?你要贴补它的钱,我觉得这个是没有道理的,而且纳税人的钱也不能随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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