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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 目前尚未发放生产许可证

2013年05月06日 17:25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3/0506/489364.shtml

提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大家都不陌生,早在1986年,这种餐具就开始在中国铁路上大量使用,那漫天飞舞的“白色污染”令人望而生畏,严重破坏铁路沿线生态景观,也给消费者用餐卫生带来隐患。1995年5月,原铁道部下定决心,全面禁止在铁路站车使用发泡餐具。到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国家彻底划入禁止使用的行列。

那么,发泡餐具当年为何被禁用,而如今为何被解禁?它否有害健康?白色污染又会不会卷土重来呢?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邵桐,和大家一起来交流。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发泡餐具是不“不安全”的,甚至不少消费者认为它是“有毒”的,自己坚决不用。我们节目记者在采访时,一位餐馆老板说:“我们不用发泡餐具好多年了,发泡餐具有毒啊,用这个不是违法的吗?看来,大多数餐馆并不了解发泡餐具将解禁的消息。

国家发改委为什么将被禁用了14年的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

董金狮:1999年时原经贸委出台六号令,禁止使用发泡餐盒主要是三个原因:第一,生产过程存在安全隐患,发炮餐盒生产时要用到发泡剂丁烷,容易着火,每年都有着火事故,还有人员的伤亡。第二,使用不当对健康有危害,特别是温度高了以后,里面一些小分子物质,像苯乙烯会释放出来。第三,废弃或环境污染很难解决。

14年以后把它恢复,现在发改委给了几个理由说原料是安全的:只要使用食品的原料,只要按照要求生产,生产环境是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通过回收利用解决,而且国外也在用餐盒,同时市场也有很大的需求。

从行业角度讲,禁了这么多年禁不住,还不如让它合法生产,环境污染中有那么多塑料污染,不光是发泡餐盒有污染,应该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搞回收利用解决问题。

发泡餐具虽解禁 但目前未发放生产许可证

从禁用到解禁的过程,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

郑传锴:2000年国家经贸委两次发文,第一,命令禁止生产一次性发泡餐具,第二是命令禁止餐饮企业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直到现在14年了,国家发改委通过行政规章的方式把一次性发泡餐具从淘汰目录中删除掉,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发泡餐具是可以合法使用的。

董金狮:发泡餐盒没有生产许可证。虽然是国家发改委允许5月1日以后生产,但目前质检总局不允许,环保部门也不允许的,因为它没有生产许可证。

郑传锴:国家部门规章允许制作发泡餐盒,但它只有拿到QS牌照之后,它可以合法进入市场。目前还处在缓冲地带,允许它使用,但目前没有合法可以使用的产品。我提示消费者,即便将来使用发泡餐具,一定还要查验是否有QS标志。如果没有,它是不合格产品,按照两高出台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司法解释,在餐具中添加非食品级的添加剂是构成生产伪劣商品罪的,也是比较严重的犯罪。

发泡塑料餐具禁而不绝 利益驱动、监管漏洞系主因

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将它列入落后产品目录,要求禁产、禁用、限期淘汰。然而,市场调查结果显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全国一次性餐具里的市场占有率仍高达70%,很多小商贩、街边小摊一直在用。禁而不止的原因是什么?

董金狮:简单说就是利益驱动加监管的漏洞。利益驱动就是有市场需求,它便宜,好多一次性餐盒对消费者是不收费的,特别是马路边上的小餐馆。

第二,质监部门监管也很难,国家已经淘汰了,质监部门就不管了,但现实中是没有淘汰掉。据我了解,全国有110多家生产企业,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有80多家。国家淘汰的,工商局还发营业执照,质监部门还不管,导致了市场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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