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市场乱象丛生 "黑中介"霸王条款侵犯房东权利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租赁市场乱象难禁,房东、租房人频遭霸王条款,维权艰难。“黑中介”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公安法院谁也不怕,他们为何能够横行无忌?他们的存在和不断出现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房屋租赁市场之乱象,何时终结?
本周,有几位房主向记者集中投诉:北京恒泽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房主合法权益。2012年,王刚(化名)把北京丰台区的一套房子的出租信息登在了我爱我家和链家等知名中介公司的网站上,第二天他就接到不少电话,其中有中介也有个人求租的。王刚后来选择租给个人,但是这个承租人说自己是和一家名为北京明润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一起来看房的。当时王刚也没多想,就在这家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签了字。签订合同后的几个月,租户一直按时缴纳房租。但在看似一切正常的表面下,实际暗藏玄机:王刚的房子早已被“明润置地”打了隔断、群租给了多个人。
当时和王刚签订合同的承租人已经不知去向,他马上联系明润置地提出自己的收房要求,结果遭到中介公司威胁,中介公司还理直气壮拿着合同,让王刚去找警察,去法院起诉。王刚这时也才注意到里面存在多条“霸王条款”,没办法王刚只能选择报警。
王刚:我首先报警,因为我不认识这些人,我房子也没租给这些人,警察不管,明确的说这不归他们管,称房屋租赁纠纷你应该找法院。然后我又找丰台区的住建委,丰台区的住建委听说这种情况之后,也说这些事不归他们管,让我找去找丰台区房管局试一试,去了之后我连接待的部门都没有找到。投诉无门,我最后只能走法院。法院的意思是我没有什么证据。最后我找圈子里干这行的人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说这种事情多的解决方法都是最终双方商量一个能接受的价格,两万块钱起付,才会把房子给我腾出来,法院不管、警察不管是肯定的。
本周三,天天315栏目记者同王刚以及律师一起到明润置地中介公司协商收房事宜。在明润置地公司办公室的墙上,记者注意到公司的名称已经更改为恒泽伟业。记者上网搜索发现,2012年9月北京市工商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召开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整治情况通报会”,9家重点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曝光,并记入信用“黑名单”,北京明润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就在黑名单中。当时这些黑名单中的经纪机构被报分别存在占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伪造、变造合同示范文本、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等违法行为,而且都存在拒不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情况。一个已经加入黑名单的企业为何能够轻易变更名称?
中介:我跟你说名称换了或者怎么着,你如果不放心可以给公司签一个委托代理。我已经跟你说了,你去工商查都可以查到,这个东西做不了假,我也是合法经营。
明润置地改为恒泽伟业后,他们依旧在履行明润置地的合同,这是否违法?乙方消失,合同是不是就应该终止?明润置地的合同本身就存在问题,他们是否会继续按原有的合同条款,原有的方式继续履行?
记者:乙方现在找不着为什么房子代理了出租了呢?
中介:我不能回答你为什么,真的。我怎么找他啊,你们跟他签的合同,你们身份证复印件都有,我们这边还没有呢?
记者:我们可以收回房子啊。
中介:钱都给他了吗不是,合同毕竟得履行啊,也没解除合同,合同继续生效。
王刚:你们确实不太讲道理。现在你说你不是乙方,你现在确实把房子租出去了。
中介:我是丙方。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
王刚:不用念,我都看过了。你不是把这个改了嘛。
中介:我改不改那是我的事。
恒泽伟业工作人员对变造合同范本不以为然,而且谈到后来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中介回复要收房就要房东支付1万7500的违约金,因为刚刚和承租人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只要一交违约金就能马上清房,中介会如何清房?到底是谁违约在先?完全不顾房东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一切只向钱看,这样的中介公司存在和不断出现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
王刚:你的意思是跟承租人讲也是1万7500,如果你是第三方也是1万7500。
中介:对,如果说这样可以协商一个时间,如果能达成一致我可以给你协商时间给你腾房。
无独有偶,北京市民孙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纠纷,他的经历和王刚完全相同,现在同样面临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
孙先生:我明确的告诉他我的房子不做代理,不直接租给中介公司,他说是这样带别的客户来租我的房子,我说这样行,两个人要来租我的房子,价钱都谈妥了以后协议也签了,后来又接到电话是别的中介公司打过来电话说你的房子在网上又发了消息说要出租,我说没有啊,后来我觉得不踏实就过来到房间里面看,已经是有别的人在房间里面住了,他们是从恒泽伟业房地产中介手里面租过来的。
记者:之前签合同的时候是三方一起签的是吗?
孙先生:对,我恒泽伟业房地产中介公司是作为丙方,当时我对合同的理解是,所谓的丙方是中介公司促成这笔合同最后签字成交,他们收取中介费我也兑现了给了他中介费,事实上他们在这个合同中间布置了一些陷阱。
孙先生说,他从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处了解到,房管局接到的类似投诉已经多起,目前也无能为力。
孙先生:西城房管局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去了以后才发现他们手头压了很多恒泽伟业的投诉,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对这件事情也非常困惑,因为他们对这些公司管不了,他们只能进行协商调解,在协商过程当中,中介公司的人员的态度恶劣,最终协商没有一个取得满意的结果,所有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租赁市场乱象难禁,房东、租房人频遭霸王条款,维权极难。“黑中介”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公安法院谁也不怕,他们为何能够横行无忌?他们的存在和不断出现,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房屋租赁市场之乱象,何时终结?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邵鹏律师对此作出点评。
邵桐:针对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合同法》的相关角度解释。从合同主体来说,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和相对方,二者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各自享有合同当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承租人一方消失,那么就有可能意味着一方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没有或者不能继续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时,房屋的出租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单方的解除权,从而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承租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了房屋租赁期间的全部房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出租人还不能进行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等待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才可以终止该房屋的租赁合同。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租赁市场乱象难禁,房东、租房人频遭霸王条款,维权艰难。“黑中介”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公安法院谁也不怕,他们为何能够横行无忌?他们的存在和不断出现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房屋租赁市场之乱象,何时终结?
本周,有几位房主向记者集中投诉:北京恒泽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房主合法权益。2012年,王刚(化名)把北京丰台区的一套房子的出租信息登在了我爱我家和链家等知名中介公司的网站上,第二天他就接到不少电话,其中有中介也有个人求租的。王刚后来选择租给个人,但是这个承租人说自己是和一家名为北京明润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一起来看房的。当时王刚也没多想,就在这家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签了字。签订合同后的几个月,租户一直按时缴纳房租。但在看似一切正常的表面下,实际暗藏玄机:王刚的房子早已被“明润置地”打了隔断、群租给了多个人。
当时和王刚签订合同的承租人已经不知去向,他马上联系明润置地提出自己的收房要求,结果遭到中介公司威胁,中介公司还理直气壮拿着合同,让王刚去找警察,去法院起诉。王刚这时也才注意到里面存在多条“霸王条款”,没办法王刚只能选择报警。
王刚:我首先报警,因为我不认识这些人,我房子也没租给这些人,警察不管,明确的说这不归他们管,称房屋租赁纠纷你应该找法院。然后我又找丰台区的住建委,丰台区的住建委听说这种情况之后,也说这些事不归他们管,让我找去找丰台区房管局试一试,去了之后我连接待的部门都没有找到。投诉无门,我最后只能走法院。法院的意思是我没有什么证据。最后我找圈子里干这行的人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说这种事情多的解决方法都是最终双方商量一个能接受的价格,两万块钱起付,才会把房子给我腾出来,法院不管、警察不管是肯定的。
本周三,天天315栏目记者同王刚以及律师一起到明润置地中介公司协商收房事宜。在明润置地公司办公室的墙上,记者注意到公司的名称已经更改为恒泽伟业。记者上网搜索发现,2012年9月北京市工商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召开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整治情况通报会”,9家重点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曝光,并记入信用“黑名单”,北京明润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就在黑名单中。当时这些黑名单中的经纪机构被报分别存在占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伪造、变造合同示范文本、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等违法行为,而且都存在拒不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情况。一个已经加入黑名单的企业为何能够轻易变更名称?
中介:我跟你说名称换了或者怎么着,你如果不放心可以给公司签一个委托代理。我已经跟你说了,你去工商查都可以查到,这个东西做不了假,我也是合法经营。
明润置地改为恒泽伟业后,他们依旧在履行明润置地的合同,这是否违法?乙方消失,合同是不是就应该终止?明润置地的合同本身就存在问题,他们是否会继续按原有的合同条款,原有的方式继续履行?
记者:乙方现在找不着为什么房子代理了出租了呢?
中介:我不能回答你为什么,真的。我怎么找他啊,你们跟他签的合同,你们身份证复印件都有,我们这边还没有呢?
记者:我们可以收回房子啊。
中介:钱都给他了吗不是,合同毕竟得履行啊,也没解除合同,合同继续生效。
王刚:你们确实不太讲道理。现在你说你不是乙方,你现在确实把房子租出去了。
中介:我是丙方。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
王刚:不用念,我都看过了。你不是把这个改了嘛。
中介:我改不改那是我的事。
恒泽伟业工作人员对变造合同范本不以为然,而且谈到后来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中介回复要收房就要房东支付1万7500的违约金,因为刚刚和承租人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只要一交违约金就能马上清房,中介会如何清房?到底是谁违约在先?完全不顾房东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一切只向钱看,这样的中介公司存在和不断出现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
王刚:你的意思是跟承租人讲也是1万7500,如果你是第三方也是1万7500。
中介:对,如果说这样可以协商一个时间,如果能达成一致我可以给你协商时间给你腾房。
无独有偶,北京市民孙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纠纷,他的经历和王刚完全相同,现在同样面临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
孙先生:我明确的告诉他我的房子不做代理,不直接租给中介公司,他说是这样带别的客户来租我的房子,我说这样行,两个人要来租我的房子,价钱都谈妥了以后协议也签了,后来又接到电话是别的中介公司打过来电话说你的房子在网上又发了消息说要出租,我说没有啊,后来我觉得不踏实就过来到房间里面看,已经是有别的人在房间里面住了,他们是从恒泽伟业房地产中介手里面租过来的。
记者:之前签合同的时候是三方一起签的是吗?
孙先生:对,我恒泽伟业房地产中介公司是作为丙方,当时我对合同的理解是,所谓的丙方是中介公司促成这笔合同最后签字成交,他们收取中介费我也兑现了给了他中介费,事实上他们在这个合同中间布置了一些陷阱。
孙先生说,他从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处了解到,房管局接到的类似投诉已经多起,目前也无能为力。
孙先生:西城房管局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去了以后才发现他们手头压了很多恒泽伟业的投诉,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对这件事情也非常困惑,因为他们对这些公司管不了,他们只能进行协商调解,在协商过程当中,中介公司的人员的态度恶劣,最终协商没有一个取得满意的结果,所有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租赁市场乱象难禁,房东、租房人频遭霸王条款,维权极难。“黑中介”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公安法院谁也不怕,他们为何能够横行无忌?他们的存在和不断出现,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房屋租赁市场之乱象,何时终结?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邵鹏律师对此作出点评。
邵桐:针对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合同法》的相关角度解释。从合同主体来说,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和相对方,二者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各自享有合同当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承租人一方消失,那么就有可能意味着一方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没有或者不能继续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时,房屋的出租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单方的解除权,从而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承租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了房屋租赁期间的全部房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出租人还不能进行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等待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才可以终止该房屋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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