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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电视机导致破损 "保丢不保损"是否该是拒赔理由

2013年04月15日 15:00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3/0415/484895.shtml

北京4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电视机快递寄送,签收时竟发现电视机一角严重破损,消费者索赔遭拒,申通快递明确告知拒赔理由:易碎品"保丢不保损"。详细

4月5日,山西太原消费者李先生通过申通快递将一个29寸TCL电视机从山西太原运递到山西孝义,4月8日电视机到达山西孝义,签收时李先生的家人意外发现,电视机一角严重破损,回到家试机后更是发现电视机已经无法正常使用。

李先生告诉记者,申通快递孝义分公司和太原分公司相互踢皮球,谁也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李先生也联系过申通快递公司总部,他的赔偿诉求再次遭到拒绝,申通快递给出的理由也是:"易碎品保丢不保损"。李先生对快递公司的回复极为不满,他告诉记者,负责接收他这台电视机的快递业务员,当时并没有明确告知电视机是不保损的。

记者联系这位业务员核实当时接件的过程,业务员说,填单时他已经写明"不保损"几个字,李先生应该也注意到了。

业务员还强调,李先生同意不保损才接收订单,反之则会拒绝。电视机属贵重物品之一,破损且无法使用。业务员认为,在协议中已经说明“不保损”,快递公司就不该为电视机破损承担责任,业务员还提到因为运输过程难免磕碰,运输过程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已经尽到提醒义务。

在快递公司看来,消费者在协议上签了字,这个风险就该由消费者自担。消费者和业务员各执一词。记者联系申通快递客服时,他们回复记者,需要先联系消费者核实相关情况,并了解消费者诉求,然后会尽快给媒体以及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昨天下午记者接到消费者李先生回复的电话。

李先生:申通快递稍微有点改进,问问我想怎么来处理这个事,我说最起码赔偿运费的3到5倍。他们没有答应,一再问太原分公司的答复,我告诉他们太原分公司的答复“是坚持一分不赔”,他说要跟太原分公司联系,了解一下情况。

申通快递公司客户投诉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申通快递愿意赔偿消费者一台电视机。

工作人员:您昨天反映的快件问题,我们现在正在处理,我们网点想给客户赔一个同一个牌子、同一个型号的电视机。客户也同意折合价格进行赔偿。最终怎么给客户赔付,我们也会联系您,来告知您,最快今天就会有结果。

记者问:为什么现在同意赔偿的问题?工作人员回复:申通快递公司内部有规定不再寄收易碎品,太原网点业务员寄收电视机属于"违规操作"。

工作人员:因为电视机在中转途中,难免会有损坏,电视机的屏幕之类的都是易碎的。

后来记者拨通了重庆,北京等几个地区的申通快递业务员的电话,他们都回复可以寄递易碎品,只是不保损,既然有这样的寄递业务,为什么申通快递回复媒体时却称,自己公司内部有相关规定不能寄递易碎品?既然业务员们都不能再做易碎品业务,那业务员签订的带有"不保损"条款的协议又是谁提供的?

昨天(11日)17:30,记者再次联系申通快递,他们回复,最后和消费者商定赔一台电视机,但是现在又遇到新的难题,消费者想要快递公司将这台电视机从山西太原运递到山西孝义。申通快递方面回复,这个有些难度,因为现在申通快递无法运递易碎品。

工作人员:我们公司不允许寄电视机。我们这边在公司内部网络上有公布,如果有业务员去操作,是属于违规操作。

遇见运输的易碎品破损事件,有消费者维权,快递公司就回复,"易碎品保丢不保损",这是快递公司常用的招数。从媒体的报道时间来看,快递行业这种"潜规则"盛行已久。

专家观点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园:

申通快递的答复反映了一种非常矛盾的心态,这种心态在很多快递公司中具有普遍性,一些易碎物品是贵重物品,在快递过程中确实会有一些不确定的风险。目前,野蛮分捡在整个快递业是普遍现象,我认为快递市场正在快速发展,还非常不完善,竞争也不充分,一个成熟的市场不应该有这种内部的霸王条款存在。这个行业还需要规范,在管理上要加强。快递的法规规定也并不完备,快递公司长时间以来都是按照潜规则在运作。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胡钢律师:

消费者要有证据意识,消费者应该在签快递运单之前,有一个明确的证据保全过程,这样在诉讼过程中,就能构成霸王条款,而把这个条款视为无效,最后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呼吁快递行业引入保险,我们国家现在保险行业的开放程度远远不及快递行业的开放程度,群众非常需要这种责任保险,消费者维权很可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各种制度综合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快递公司单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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