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出租车工会主席利用职务垄断经营 主管部门称管不了
昨天,栏目报道了平顶山出租车司机投诉平顶山出租车行业工会主席石海军利用职务垄断经营,并且用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抵价应付出租车司机价款的事。【平顶山出租车行业工会主席身兼数职 用自产酒抵车身广告费】
司机:全国各地出租车后挡风玻璃上贴的广告,我是出租车,我贴你的广告你肯定要给我付费,以前是给钱,现在是给酒。我们全市2000辆出租车必须贴他的广告,别的广告他不让贴。广告公司老板兼任出租车工会主席,他兼并了一个酒厂,酒卖不出去,就用来抵我们的广告费。
随后,记者联系了平顶山市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客运车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首先,记者确认了石海军的身份。
记者:出租车行业工会主席是叫石海军吗?
工作人员:对。
记者:他自己有一个出租车公司,是吗?
工作人员:对。
记者:他还有一个广告公司,对吗?
工作人员:对。
记者:然后还兼并了一家酒厂,对吗?
工作人员:对。
对平顶山市出租车司机投诉的事实,这位工作人员这样回答:
记者:现在全市2000多辆出租车上都贴着车载广告,这个广告是石海军的广告公司发布的吗?
工作人员:是。
记者:当时说给出租车公司员工每年120块钱的补助,对吗?
工作人员:这个我不太清楚。
记者:我们接到出租车司机的投诉,说现在把欠款兑换成了东坡荞麦酒,一年就给发两瓶酒,是石海军的酒厂生产的。
工作人员:它毕竟是个企业,是人家自己做出来的东西,这个我们行业管理这块没法管。
记者:只要他们自己同意就可以,对吗?
工作人员:对。他做广告跟出租车司机协商好了,管理部门硬压也不太合适。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园、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裘叶律师进行点评。
潘园:石海军一个人兼几种身份,我不同意他是企业的个人。首先,行业协会是一个中介组织,是一个非盈利的机构,这是国家法定的,行业协会应该起到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应该维护企业的利益。这件事情中,它不但没有维护企业的利益,反而给出租车企业、员工造成了一定损失。而且,他作为行业协会的工会主席,多重身份做关联交易是不合适的,违背了行业协会的性质,非盈利机构有了盈利能力,盈利又是组织行为来做的,有以权谋私的行为,是应该查处的。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推卸了责任,现在政府在做简政放权,把行业协会能做好的交给协会做,但这不等于政府放弃了自己监管的权利。
裘叶:对于垄断经营,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垄断经营要有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这些行为。其次,根据调查确认有这个行为,他会得到相应处罚,罚款跟他利用垄断行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挂钩。同时,因为这种垄断行为可能侵犯了不特定的第三方,如我也是广告公司,因为行业协会负责人指定运用一家的广告,侵犯了不特定第三家的利益,如果这些企业或个人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进行损害赔偿。
关于他职务,行业自制组织负责人的性质到底定性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其他人员,这还需要其他资料予以证明。比如是不是受到国家相关行政机关的权利授权,如果授予一些只有国家行政机关才有的权限、权利,他也要核实是不是滥用了国家职权,如果利用了行政机关的相应职权,承担的不仅仅是市场上的责任,可能还有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首先,司机们可以向企业主张,广告公司要在出租车上做广告,肯定要跟出租车公司进行谈判,出租车公司同意了,要去做出租车司机的工作,但实际上工作可能根本不做,强制性规定要这么做,目前如果个体司机对此不同意,我觉得在法律上很难得到保护。这种主张要向专业的行业协会去反映,但问题是目前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又身兼广告公司老总,行业组织已经站在了另一方的立场上,所以目前司机维权有点困难。
昨天,栏目报道了平顶山出租车司机投诉平顶山出租车行业工会主席石海军利用职务垄断经营,并且用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抵价应付出租车司机价款的事。【平顶山出租车行业工会主席身兼数职 用自产酒抵车身广告费】
司机:全国各地出租车后挡风玻璃上贴的广告,我是出租车,我贴你的广告你肯定要给我付费,以前是给钱,现在是给酒。我们全市2000辆出租车必须贴他的广告,别的广告他不让贴。广告公司老板兼任出租车工会主席,他兼并了一个酒厂,酒卖不出去,就用来抵我们的广告费。
随后,记者联系了平顶山市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客运车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首先,记者确认了石海军的身份。
记者:出租车行业工会主席是叫石海军吗?
工作人员:对。
记者:他自己有一个出租车公司,是吗?
工作人员:对。
记者:他还有一个广告公司,对吗?
工作人员:对。
记者:然后还兼并了一家酒厂,对吗?
工作人员:对。
对平顶山市出租车司机投诉的事实,这位工作人员这样回答:
记者:现在全市2000多辆出租车上都贴着车载广告,这个广告是石海军的广告公司发布的吗?
工作人员:是。
记者:当时说给出租车公司员工每年120块钱的补助,对吗?
工作人员:这个我不太清楚。
记者:我们接到出租车司机的投诉,说现在把欠款兑换成了东坡荞麦酒,一年就给发两瓶酒,是石海军的酒厂生产的。
工作人员:它毕竟是个企业,是人家自己做出来的东西,这个我们行业管理这块没法管。
记者:只要他们自己同意就可以,对吗?
工作人员:对。他做广告跟出租车司机协商好了,管理部门硬压也不太合适。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园、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裘叶律师进行点评。
潘园:石海军一个人兼几种身份,我不同意他是企业的个人。首先,行业协会是一个中介组织,是一个非盈利的机构,这是国家法定的,行业协会应该起到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应该维护企业的利益。这件事情中,它不但没有维护企业的利益,反而给出租车企业、员工造成了一定损失。而且,他作为行业协会的工会主席,多重身份做关联交易是不合适的,违背了行业协会的性质,非盈利机构有了盈利能力,盈利又是组织行为来做的,有以权谋私的行为,是应该查处的。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推卸了责任,现在政府在做简政放权,把行业协会能做好的交给协会做,但这不等于政府放弃了自己监管的权利。
裘叶:对于垄断经营,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垄断经营要有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这些行为。其次,根据调查确认有这个行为,他会得到相应处罚,罚款跟他利用垄断行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挂钩。同时,因为这种垄断行为可能侵犯了不特定的第三方,如我也是广告公司,因为行业协会负责人指定运用一家的广告,侵犯了不特定第三家的利益,如果这些企业或个人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进行损害赔偿。
关于他职务,行业自制组织负责人的性质到底定性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其他人员,这还需要其他资料予以证明。比如是不是受到国家相关行政机关的权利授权,如果授予一些只有国家行政机关才有的权限、权利,他也要核实是不是滥用了国家职权,如果利用了行政机关的相应职权,承担的不仅仅是市场上的责任,可能还有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首先,司机们可以向企业主张,广告公司要在出租车上做广告,肯定要跟出租车公司进行谈判,出租车公司同意了,要去做出租车司机的工作,但实际上工作可能根本不做,强制性规定要这么做,目前如果个体司机对此不同意,我觉得在法律上很难得到保护。这种主张要向专业的行业协会去反映,但问题是目前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又身兼广告公司老总,行业组织已经站在了另一方的立场上,所以目前司机维权有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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