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超市摔伤 超市表态“负责到底”却未见行动
今年12月6日,经济之声《天天315》重点报道了消费者在顺天府超市购物意外骨折,向超市索赔遇到困难这一事件。【消费者在顺天府超市购物意外骨折 超市给1万5后不再付费】
当时记者采访时,超市方面认定是超市员工不小心绊倒消费者;消费者则说是购物车“滑坡”撞倒自己受的伤。双方各执一词,然后超市支付1万5千元治疗费后就不再付费。报道播出后,超市方面本来说愿意和伤者家属见面再协商如何支付赔偿款的问题,但由于双方的律师无法确定协商时间,所以至今双方也没有再见面商讨赔偿一事。
据伤者家属介绍,伤者早已出院回家休养,但是出院手续无法办理。
伤者家属:本月11号我们曾经通知超市去医院办相关的出院手续。到了医院之后,按照规定,一个病人只能给开一张发票,不能分割。因为我们是病人家属,我们出的费用也多,原始发票在我们这儿,我们说可以给超市方面复印一份,甚至在发票的后面签上我的名字,但对方始终不同意,要求我们专门给超市写一个一万五的收据。我们当时就说,这个收据不能写,因为我们没有收到钱,钱是给医院了。再说,这个发票我们在后面签个字,复印一下,就是同样的效果,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后来出院手续就没办了,当时他们公司负责人就说要请示他们公司领导,看怎么个做法。时至今日也没有个结果,所以到今天为止,出院手续始终没有办。这期间他们曾经通过我们的律师提出,要和他们的保险公司去协商这个费用问题,我们认为这个提法是不太恰当的。因为保险公司和我们伤者没有直接关系,他是超市的投保公司,至于保险公司理赔给超市多少,与我们伤者没有关系,所以我们就没有同意。到今天为止,超市始终没有主动跟我们联系。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郑传锴律师就这个事件展开讨论。
包华:实际上这就是家属如何确认已经收到过超市一万五千元预付款的事情,不管是在发票复印件上进行说明,还是单独出具一张收据,这个问题都能说清楚。双方如果在这个环节上争执,只能说双方之间的信任程度不够。至于后面所说的根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我认为主要应该是超市去沟通,因为保险公司是基于跟超市之间签署的保险合同进行理赔的,这份合同消费者并不知晓,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直接的投保人,在这种情况之下,应该由超市去跟保险公司沟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消费者只对超市不对保险公司,消费者可以把相关的票据交给超市,由超市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郑传锴:我非常同意包华说的。实际上关于收据的问题,双方都有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认为是可以解决的。另外,伤者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伤者存在二次手术的情况,可以就二次手术的费用包括后续的治疗费另行进行起诉。建议伤者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尽快通过法院来公平的解决这个事。
今年12月6日,经济之声《天天315》重点报道了消费者在顺天府超市购物意外骨折,向超市索赔遇到困难这一事件。【消费者在顺天府超市购物意外骨折 超市给1万5后不再付费】
当时记者采访时,超市方面认定是超市员工不小心绊倒消费者;消费者则说是购物车“滑坡”撞倒自己受的伤。双方各执一词,然后超市支付1万5千元治疗费后就不再付费。报道播出后,超市方面本来说愿意和伤者家属见面再协商如何支付赔偿款的问题,但由于双方的律师无法确定协商时间,所以至今双方也没有再见面商讨赔偿一事。
据伤者家属介绍,伤者早已出院回家休养,但是出院手续无法办理。
伤者家属:本月11号我们曾经通知超市去医院办相关的出院手续。到了医院之后,按照规定,一个病人只能给开一张发票,不能分割。因为我们是病人家属,我们出的费用也多,原始发票在我们这儿,我们说可以给超市方面复印一份,甚至在发票的后面签上我的名字,但对方始终不同意,要求我们专门给超市写一个一万五的收据。我们当时就说,这个收据不能写,因为我们没有收到钱,钱是给医院了。再说,这个发票我们在后面签个字,复印一下,就是同样的效果,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后来出院手续就没办了,当时他们公司负责人就说要请示他们公司领导,看怎么个做法。时至今日也没有个结果,所以到今天为止,出院手续始终没有办。这期间他们曾经通过我们的律师提出,要和他们的保险公司去协商这个费用问题,我们认为这个提法是不太恰当的。因为保险公司和我们伤者没有直接关系,他是超市的投保公司,至于保险公司理赔给超市多少,与我们伤者没有关系,所以我们就没有同意。到今天为止,超市始终没有主动跟我们联系。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郑传锴律师就这个事件展开讨论。
包华:实际上这就是家属如何确认已经收到过超市一万五千元预付款的事情,不管是在发票复印件上进行说明,还是单独出具一张收据,这个问题都能说清楚。双方如果在这个环节上争执,只能说双方之间的信任程度不够。至于后面所说的根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我认为主要应该是超市去沟通,因为保险公司是基于跟超市之间签署的保险合同进行理赔的,这份合同消费者并不知晓,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直接的投保人,在这种情况之下,应该由超市去跟保险公司沟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消费者只对超市不对保险公司,消费者可以把相关的票据交给超市,由超市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郑传锴:我非常同意包华说的。实际上关于收据的问题,双方都有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认为是可以解决的。另外,伤者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伤者存在二次手术的情况,可以就二次手术的费用包括后续的治疗费另行进行起诉。建议伤者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尽快通过法院来公平的解决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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