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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整顿的“电子盘”致投资者损失上亿 谁在背后操盘?

2013年12月23日 16:11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312/t20131223_514472807.shtml

近日,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组先后接到了来自山东省金乡县的多个爆料电话,而这些投诉者反映的都是同一件事,这件事导致他们每个人都损失了几十万元的资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他们都是在一家名叫“山东国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电子交易平台上开户的交易商。

先来了解一下这家公司的背景,从公司的网站介绍上,可以看到,山东国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公司于2010年3月取得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2010年9月正式转入电子商务行业。目前这家公司设定了市场贸易活跃的大蒜、生姜、水泥三个连续现货交易品种。所有客户可以即时通过“山东国兴电子商务网站”实现安全便捷的订单交易。

那么,为什么有多名山东金乡县的投资者投诉这家位于山东枣庄的电子商务公司呢?金乡县是全国有名的大蒜产地,而这些投资者几乎都是当地种植大蒜的农户,对于大蒜这个农产品相当熟悉,也正因为这样,他们都是想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到国兴电子商务公司开设的电子交易平台上去一显身手,通过金融投资交易来获取收益。据参与交易的袁先生介绍,他们参与这个电子盘交易,进行实物交割的很少,更多的人则是为了从中谋取投机收益。

记者:你们那个地方那么多人参加这个盘,到底有多少人实物交割了?

袁先生:实物交割的很少,都到差不多一看挣钱了就可以出来了,就是在这里面获取差价的这种交易。

这些投资者们损失了数十万的资金,或许有人会有疑惑:个人参与金融投资交易,既然是为了获取差价,有赚有赔,这不是很正常嘛?难道赚了钱就躲家里偷着乐,亏钱了就要出来投诉吗?通过对这几位投资者的了解,记者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这几位都是来自金乡县却又互不相识的投资者都提到了在12月7日,公司突然发出的一则公告,对他们来说,就如同当头一棒。

投资者牛女士:他们开始说是“公平、公正”,根据现货操作,非常正规的一个盘,他们对外是这样宣传的,我们就很信任,就在盘上做期货。在做的过程中,他们出不公平公告,出公告之后他们就进行恶意拉盘,在现货下跌一个月的情况下,盘面脱离现货,涨了有将近8、9百个点吧,没办法出货了,然后他们就在高位出了一个不公平的公告,把20%的保证金忽然增加到100%。3点之前,要交上100%的保证金。我们被迫无奈,就高价位平仓了。就算够100%的保证金了,第二个交易日开盘之前,他们也给我们平仓了。可以说是诈骗吧,坑害我们老百姓将近有1个多亿,金乡的受害者基本上得有1500多人。

在这一次做空交易中,牛女士被平仓后,损失了将近30万资金。同样是做空大蒜品种的牛先生损失则更大,谈起这条让人感到意外的公告,他仍是愤愤不平。

牛先生:我们资金量涉及到100多万吧,赔了50多万。7号那天是星期六,因为盘面已经高于现货了,突然之间增加多空双方的保证金到100%,明显是诈骗了,谁也不可能一天准备那么多钱。9点开盘,9点之前突然下公告,增加到100%,因为这个点位增加保证金,空方肯定是损失的,买涨的肯定是挣钱的,他强行给你平仓。

据这几位投资者的介绍,由于近段时间现货大蒜的价格走低,相应的,他们也就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做空大蒜品种,但是电子盘的行情却不像他们预计的那样走低,而是背离了现货价格的走势,一路上行,价格被不断的拉高,这样一来,做空大蒜的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公司出的这个公告,猛然将保证金提高到100%,这样一来,为了确保不被平仓出局,做空的投资者需要在一天之内筹集大量资金补足保证金。可是,最让牛先生疑惑和愤怒的是,他将保证金补足了,可是到了下一个交易日,自己的持仓还是被平掉了。

牛先生:有的人准备好钱了,像我的钱已经准备好了呀,星期六3点之前,也就是收盘之前,要是达不到这些钱的,把仓位全给你平掉。我把钱准备好了,它反而在星期一开盘的时候把我的仓给砍了。估计他们自己货没处理完,所以把我们这些交够了保证金的散户的仓也给你砍了。因为星期六我特意问了他们的客服,我说保证金够了是不是就不砍仓了?她说对啊,不砍仓了,星期一开盘之后,突然间把仓位全给我平了,客服说他们不知道,已经反映了,反映的问题正在解决,一直没给回信。

金乡的袁先生也是在这个电子盘上做空大蒜的投资者,这条提高保证金的公告发布后,他正在外地出差,但也还是通过上网及时补足了保证金,从外地回来后,一看自己的账户,已经被平仓了,于是他就拨打了山东国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想问个究竟。他在咨询的时候还多了个心眼,留下了当时对话的录音。

袁先生:我是山东金乡的客户,我出差了,这段时间回来以后,发现怎么我的仓怎么被砍掉了?

客服:是上上周六是吧?

袁先生:对,周六,我的保证金的钱也打进去了,100多吨货,我出差回来一看我的仓被砍掉了。怎么回事?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增加百分之百的保证金,为什么要增加空方到100%的保证金?

客服:当时不是说价格升的太高嘛。

袁先生:但是空方已经赔得很厉害了,我感觉到也不符合规矩呀,咱们期货电子交易也没有这样的规矩啊?价格高了只能增加顺势方的保证金,不应该增加空头的保证金,对吧?

客服:是,但是当时确实是领导这边商议出来的,当时应该算是比较好的压制价格的方法。

袁先生:我知道。其实我感觉到,是不是你们公司在违规操作?

客服:这个具体领导这边怎么决定的,或者是怎么想的,我们这边确实不清楚,但是这个问题的话,我们这边确实是给平了,当时领导是说因为害怕这个价格过涨,然后有很多客户也提出了意见,所以才提高了保证金。其他的问题,后续的问题,您有疑问的话,您直接去联系隋总,现在是他负责这个问题。

在这次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很多投资者目前都在通过各种渠道,想要还原事情的真相。投资者们都在质疑这个电子交易平台的背后,是否存在有违背市场公平原则的操纵行为。据袁先生介绍,他们已经将此事反映给了当地政府,并且也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了案,但目前还没有得到答复,至今也没能解开心中的谜团。

记者在疑惑之中,仔细浏览了国兴电子商务的官方网站,发现在这个网站的右上方标注有全国服务热线电话,后面还写着“现货交易”四个字,在他们电子盘的交易品种名称后注明有01、02、03、04等数字的字样,如果这是一个交割日期的显示,那这样的交易设置方式与期货就非常相似,既然是连续现货交易,为什么看上去却是期货的交易模式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咨询了公司的客服人员。

记者:我想问一下这边是属于现货交易还是期货交易?

客服:咱们这个算现货。

记者:从行情表上,可以看到,有混蒜和水泥等,后面有01、02、03的字样,这是什么意思?

客服:它是指的月份,哪个月份的合约。

记者:什么时间的月份?

客服:一般情况下都是带年份的,现在你看如果是混蒜03,就指的是2014年,因为2013年已经过去了,肯定不是2013年吧,如果是2015年的话就会写出来了,所以指的是明年,2014年。

记者:它这个是实物交收吗?

客服:对,是实物交收的,客户要求实物交收,我们这边都会实物交收。填写交收申请,是在交收月份的第11日开始交收,必须到了那个月份之后才可以,咱们这边现在达不到每天可以交收的要求。您这边要想交收的话,可以提出申请,但是咱们这边不一定能够有人跟您配合,就是正好给您进行交收,这不太可能。咱们这边主要还算是电子商务,现货也不是纯正的属于现货这个行列,主要算是电子商务。

记者:那这个不是跟期货挺像的嘛?

客服:是挺像的,它就是类似,但不是。咱不是正儿八经的期货公司,你想现在正儿八经的期货公司除了那四家期货交易所哪还有?

记者:那资金的安性有保障吗?

客服:咱们这个是三方监管的,和工商银行这边是有对接的,是属于三方监管的,资金挺安全的。

公司的客服让记者放心,因为他们的交易平台是三方监管,资金有保障。而随后,客服却又提到了近日公司遭遇了一起系统故障。

客服:前几天你可能不知道,咱们公司这边有很多客户多出了一部分金,当时正好是银行系统问题,现在造成有客户多出之后现在还没有追回来,这就影响了其他客户出金,现在其他客户出金出不了,不能出很多,没有办法完全出,您这边要想开户的话,您也考虑一下。就是把这个情况给您说清楚,您这边再仔细考虑一下,这边确实是资金比较紧张,很多客户还在等着,您这边也可以考虑一下。

记者:这个电子盘它是合乎规定的吧?

客服:反正之前一直做得很好的,只不过这两天因为出金的问题,现在有很多客户心里比较担心,可能交易量比较少,其他的没有什么。反正我们这边市的商务局的证件都是有的,市商务局批准的。

据了解,2011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也就是国务院38号文),要求在2012年6月30号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从那时开始,一场清理整顿的风暴就已经在全国各地展开。

2012年6月26日,山东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上报拟保留交易场所申报文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了上报省政府审批交易场所的条件:必须是当地实体经济发展、产业发展所急需,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真正能够促进当地实体经济的发展。

《通知》也特别强调:1、不将任何权益拆分为等额公开发行;2、不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挂盘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者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少于5个交易日;3、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4、不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5、不从事信贷、保险、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据山东省《大众日报》2013年3月21日报道,在经过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山东省共有12家权益类交易场所由省政府下文公布保留,10家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转型为现货市场,并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相关市政府审批保留,11家没有实质性开展业务的交易场所变更了名称及经营范围,12家交易场所予以取缔关停,6家外省交易场所分支机构也分别进行了关停或者注销处理。

而记者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发现,在同意保留并要求转型为现货市场的10家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名单中并没有包括“山东国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那现在,这家公司正在开展的连续现货交易是否合法、合规?记者先是以投资者的身份咨询了山东省证监局。

证监局工作人员:现在这个电子现货交易不属于我们证监会的监管范围,不属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证券期货业务。商品期货比如说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这个交易的才是属于我们的监管范围。它这个是现货,是吧?这样的话,我们建议您再仔细分辨一下,防范风险吧。因为我们前期也接到过咨询或者投诉的,目前来说我们不好判断,您如果是咨询它这个公司的合法性的话,建议您跟当地政府联系一下,咨询一下金融办或者政府部门。

根据证监局的工作人员提示,记者又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了枣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证券与资本市场科。

记者:在网上看到一个有山东国兴电子商务公司,它们做了一个现货交易电子盘,就想问一下这个电子盘到底是不是合规的?

工作人员:这个问题啊,这个我也不是很好回答。这个其实商务局那边可能有登记,我们这边也不是很了解,您还是自己判断吧。

记者:现货交易的这种电子盘,它不是归金融部门管吗?

工作人员:是的,主要是部门现在相关文件没制订出来,就是没确切说谁管谁管。

记者:那个公司您了解吗?您听说过吗?

工作人员:听说过,主要是以前清理整顿的时候,当时没注意过这个公司。

记者:这个公司年听说过,但是没有具体了解过是吗?

工作人员:对,就是你慎重参与吧。

记者:慎重参与?

工作人员:对,我想问一下您,您为什么要参与这个?

记者:就是想去做一个投资嘛。

工作人员:你想一下,就说投资,可能吗?是投资吗?我建议您不如到正规的地方去,比如说交易所那些。你要是觉得有风险就不必参与,我给你建议还是慎重参与吧,行吧?

记者:最想知道的就是它们这个到底是不是合法的一个东西?

工作人员:怎么跟你说呢?合不合法现在它都已经运营这么长时间了。你要真想投资赚钱的话,您可以搞别的期货,像期货一样的,很正规的,比如大连、上海的期货,去那开户保障性更高一些。

记者:那你的意思就是说他们这个不太正规是吗?

工作人员:相对上海那些肯定不正规,因为现在省级文件关于这类交易场所具体监管什么的,这些程序都正在制订中,现在也快出了,要不您等段时间吧,行吗?想投资的话还是建议您到一些正规的交易所,我们不方便直接跟你说它合不合规,因为它存在这么长时间了。

记者:那就是说它现在到底归谁管呢?

工作人员:现在省里正在制订这方面的政策,正在制定政策定归谁管,市级部门可能还需要设立什么部门专门监管,现在都没开始成立监管局什么的。

记者:那它现在出了问题也没人管了是吧?

工作人员:其实可能你清楚的比我多一点,你综合考虑一下吧,行吧?

在之前记者咨询国兴电子商务客服人员的时候,客服人员说,公司从事的连续现货交易是商务局批准的,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记者也就此咨询了枣庄市商务局商贸科。

记者:他们这个电子盘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通过这边批准的?

工作人员:这个在商务部门行业规定里没有,也没有前置审批和后置备案,所以说没有在我们这边需要什么审批的事项。所以说这个企业,就是电子商务类的企业,它在工商注册前或者后都不需要经过商务部门的的审批和备案。我们只是行业指导,没有行政审批权限。目前您所说的电子盘,我们这么理解,如果进行的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现货交易的平台来做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的话,我们这边有业务指导的职能,如果要是期货的情况,就不属于我们管,就属于证监部门管。

那既然这家公司自称是连续现货交易但采用了非常类似期货的交易方式,到底是属于现货还是属于期货呢?

记者:但是它这个怎么定性呢?

工作人员:我们现在也很迷茫,因为在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在商务部的条条框框下,就是在商务部这个概念里面,就是各地市的商务主管部门来讲,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电商运营这方面,一直是促进行业发展,指导这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但是如果要是说牵涉到是否有期货行为,或者有没有变相的期货行为,目前没有一个,就是说我们这边没有一个明确的鉴定方法,我们也没有什么鉴定手段,因为我们不了解期货,它到底是在证监会那边是怎么规定的,它要是从事期货的话,那就是属于证监会管。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许春锋、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邵桐律师两位嘉宾做客节目,就此事进行讨论。

几个投诉的投资者在采访中都提到了自己是在做“期货”,可是他们做的明明是一个连续现货交易,也许这是他们的口误,但是这或许也从侧面印证了,他们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个电子盘到底是“期货”还是“现货”,关键是要能赚钱。可是,现在亏钱了,纠纷也来了。这个山东国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设的交易平台,到底是现货交易还是期货交易?

许春锋:如果从专业的角度来讲,我可以给它定性为既不是现货平台也不是期货平台,可以用另外一个词给大家解释一下,如果是期货的话只能叫"仿期货",如果是现货只能叫"仿现货",怎么理解呢?我简单跟大家说一下,如果是期货交易,就刚才咱们前面节目也提到了一些,我们国家是有四个期货交易所,就是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这是指商品。上海还有一个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这四个期货交易所。简单的说,只有在这四个平台进行交易的品种,才可以被称为是期货,这是从国家规定合法交易所角度来讲。

另外一个,从交易的方式来讲,我们知道期货都有基本的三个方式,跟咱们一般的投资不太一样,比如说像股票,为什么呢?它是一个多空都能做的,而且还有一定的杠杆,还有是T+0就是当天日内可以做的。那么我们刚才,在节目里面说到,其实国兴电子交易平台这些特征是有的,但是它确实又没有在国家承认的范围内,不是像刚才我上面提到的四个交易所交易那样,我只能说它在某些交易形式上像期货,但是没有在国家成立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只能是叫伪期货交易所或者叫仿期货。

为什么说它不是连续现货交易呢?我们现在有一种连续现货交易的这种交易所,它的特征就是除了有这些杠杆、T+0还有多空都能做,其实最大的一个特点连续性,它就是每天是要有交割的,它后面不需要带着年份或者交割月,就像期货里有交割月份的时间限制,因为我每天都要交割,我为什么还要有01、02、03、04这样的合约呢?我为什么要等到6月份交割呢?这样就是一个冲突。连续现货交易的特点就是,我每天交易商如果想拿实物的话我都可以进行交割,就像我们在淘宝上买东西,如果那个东西我今天需要,我申请交割了,你就应该把货物给我。

其实这个交易所我感觉,它实际上是游离在两个概念之间,它并不是真正的期货交易,实际上也不是真正的现货交易,因为它也没有每天有交割,另外它的这些品种我们刚才也提到,是一些很小的品种,可以说小众品种,并不是咱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大宗商品。

这样一个“非驴非马”的交易平台,现在在地方也生存下来了,看来它还积累了大量的客户,现在这样的现象,所谓的打擦边球这样的东西,现在是不是在整个交易平台上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还是说就这个个案?

许春锋:这个目前来讲,咱们除了期货商品交易所之外,咱们国内也有很多商品交易所,它有的叫交易市场,有的叫交易所,甚至有的什么都没有的,就像国兴这样的,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咱们在国内有很多这样的交易所,在全国各地都有,就是用现货的名义,实际上他们也是搀和进很多商品的金融属性,所以现在这个交易所从国家的角度来讲,这块也是一个真空。现在从监管或者从保障机制来讲,确实现在是很大的真空地带。但是这类交易所确实现在在全国如雨后春笋一样纷纷出来,各地方政府可能也支持了一下,在支持这样的交易所,其实很多。

既然它是不合法不合规的,而且它是一个真空的地带,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真空地带?而且各地的地方政府还悄悄在后面支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许春锋:是这样,从地方政府角度来讲,实际上它是电子商务嘛,政府是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但是到真正交易所里面,它的功能里面,因为我们知道商品某种情况下,不光是商品属性,很多情况下是要有金融属性的,就像我们普洱茶,有一段时间"蒜你狠",类似这样的,社会上有些游资可能要根据这个商品它的商品属性来进行一些金融属性的炒作,有这样的需求,又进不了国家承认的期货交易所去做,只能是钻了这样的空子。地方政府批准是扶持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它自己又把这些金融属性给加进去。

电子商务并没有错,错的是在电子商务上衍生了一些金融的属性,但是这个金融属性目前来讲,国家又不太承认他们去做,所以现在就出现这样的情况。地方政府是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但是各个交易所或者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它又把这些金融属性引进来,但是这些金融属性从期货角度来讲,又不太承认它,所以就变成“非驴非马”的现象。

投诉者们亏损的资金有没有可能追回来?

邵桐:从刚才这位嘉宾评论的角度,我非常赞赏一点就是,确实说出了实际这种交易的模式,这种电子交易模式现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没有一个法律能明确规定它是适用于哪种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的相关规定去套用,这在这个没有套用的情况下,根据民法的普通原则,基本原则来说,其中就是一个公平正义的原则,从这个正义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套用合同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主张期货公司在操作过程中哪一处是违反了双方关于电子交易合同的约定,它是不是存在违约行为,如果存在了这种违约行为,那么我们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去主张。而结合本案的事实,它有一个要求客户平仓的提高保证金的这么一个规定,而其他客户也都按照这种规定缴纳了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合同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目前没有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期货公司再给客户做强行平仓,造成客户损失的话,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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