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打包费和闹心的苹果
打包一瓶白酒要360元、两叠杂志要90元,国内部分机场“飞上天”的打包费引发消费者不满;苹果用户反映iOS7系统使用中出现卡顿现象,猜测苹果公司设下"陷阱",逼迫消费者对产品更新换代。
记者前往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采访时看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2航站楼的1、2、3号进门口都设置有专门的行李打包台。每个打包台前面都有两个公示牌,一个是温馨提示;一个是“服务收费价格公示牌”。提示内容为:旅客在满足航空行李运输规范要求下依据自己行李包装的安全程度,自主选择打包服务。对于打包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旅客,在确认服务价格的前提下进行打包。
在机场,记者看到几名南方口音的男子提着几盒火晶柿子进来准备打包,他们先询问了纸箱的价格,一个稍微大点的纸箱30元,加上打包带,需要至少40元。他们果断放弃了这种打包方式,而是选择了仅使用打包带缠绕的打包方式。最后,他们的柿子盒用打包带缠了3圈,支付了10元打包费,他们说:“是有些贵,但是没得选择啊?”
目前国内主要机场收取的打包费,是根据什么标准来收的?是按行李体积大小和打包用具的不同吗?
那么,市场上的纸箱和打包带的价格如何?记者联系到西安一家包装材料公司,负责人称,和机场打包使用的纸箱规格相同的纸箱批发价最贵不超过5元钱,而打包带是按卷批发的,平均下来,每米的价格仅五六毛钱。
有旅客算过一笔账,规格为20cm×30cm×50cm以上、40cm×60cm×100cm以内行李在机场打包费用为10元,如果打成井字形,使用的打包带不会超过3米,这样算,利润在30倍左右。
机场打包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各省物价局公示的标准收取的吗?
另外,我发现机场打包还大搞过度包装,比如托运物品明明一个纸箱能装下,非要用两个纸箱装,明明外包装完好无损,硬要裹几张塑料膜防渗漏,这样多收钱的目的是不是太明显了?
机场的天价打包费是否造成对乘客公平交易权的严重侵犯?
机场打包费之所以离谱,祸根是什么?
打包服务是机场托运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打包”是机场的分内责任,是机场提升服务质量和吸引乘客的配套服务,可是却有机场把打包服务高价卖给了“打包服务公司”,逼迫打包公司定高价“宰”乘客。这是不是一种霸王条款,是一种强买强卖?
外包公司除去包装、人工、物流等成本外,每年还必须向机场缴纳“天价”租金,租金费用甚至占到成本的一半以上。机场想方设法提高外包公司的进入门槛,外包公司又以天价租金“回馈”机场,价格想不被抬高,都难。二位认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的一个相应合理的收费标准应该怎么制定?由谁来制定?
即使机场进行商业化经营,这个价格也应该是受控的,应该控制在一个什么标准?对典型的服务收费失控如何进行严惩?
有业内专家说,机场高价打包费现象是机场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提高价格,是垄断部门利用其所垄断的公共资源借权生利。二位对这一点有什么自己的看法?
在网购、快递等行业,对商品的打包服务,一般都是免费的,即便是收费,也是象征性地收取成本费。然而,这些商品一旦进入了机场内,打包费也“飞”上了“天价”。一个纸箱子40元、一根包装带15元,打包一瓶酒更是要价360元。其实,机场内的“飞天”服务价格,何止一个打包费。比如,在机场买一瓶水几十元,吃一碗面上百元,停一次车也要几十元。更有甚者,一名乘客出国将车停在机场停车场88天,被收停车费8600元。在别的服务场所,服务价格贵了,顾客可以价比三家。然而,在机场内,一系列的服务,仅此一家,别无分店。
消费者可以怎么来维权?能否向物价局投诉呢?
事实上,在一些发达国家,很多经停的乘客都喜欢在机场购物,因为机场是最便宜的地方;而在中国,除了免税店,机场已成“宰客重地”。我们很想问一问:能不能将经营权放开,引入市场竞争和监管,实现物价的“接地气”?这究竟有多大难度?
胡钢:我在90年代在民航工作了很多年,当时工作的地点之一,就是现在的首都机场的1号航站楼,我印象中出现打包服务在首都机场应该是在92年前后,当时的我们的机场安检部门刚刚脱下了当时的武警的制服,归入到民航系统管理,然后咱们穿上了专用安检制服,所以印象是比较深刻的,同时他们就在1号航站楼的当时的一进大门的位置,有一个工作台,专门进行打包的服务,当时还是拿塑料袋,还没有现在泡沫的东西。
主持人:当时感觉好象推出的时候有点便民服务的这种架式?
吴永强:一个就是说有些时候,有些旅客,行李捆扎得不是很严,然后当时我们行李的这种运输系统也不是特别先进,不像现在特别先进,运输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野蛮装卸,这个很郁闷。所以就会有这种服务,慢慢经过了2002年当时中央决定把民航体制又一次大的改革,就把很多机场的这种服务就归地方政府,可能地方政府也有这种民航系统的一些所谓的运作,很多的机场都成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要跟股东要跟董事会要交帐,肯定有盈利的冲动,最后我们发现,费用可能就越来越高。
胡钢:如果是在一个正常的理性的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价格的形成一定是由市场说了算,那么它定多少,都是合理的,只要有消费者能够接受,但问题就是是不是背后我们有没有一种垄断,或者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主持人:强制性要求您必须去,那你没办法。那么一般说到价格的时候,总会说比如说咱们说我觉得价格不合理,可能会找物价部门投诉,我们找谁,比如说对这事我们要是说觉得这价格太高,我们找谁说。有人管吗?
胡钢:一般来说我们按照我们的价格法来说,是由我们管价格是由国家和省地的所谓价格主管部门,就是发改委,有一个价格司,价格监督司,下面有处甚至什么价格科,有这么一个情况,但是价格法,实际上要把价格分成几类,比如说国家定价,政府知道价,或者说市场调节价,总体上来说,从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充分,它这种政府定价,政府知道价的范围应该是越来越小,而市场调节价应该是越来越多,那么关键是怎么让这个市场是一个成长比较茁壮而且比较正常的市场,这涉及到一个所谓的不正当竞争,乃至反垄断的问题。
主持人:那么市场调节价可能,有可能打包费用可能会执行所谓的市场调节价,但市场调节价是不是也应该是比如说有发改委某某单位或者说有各省地市的物价局有这种相关的规定,比如说您这机场,就应该是打包多少钱,有没有这种类似的规定。
胡钢:我的看到来说应该没有,但是我们现在有些地方操作了,这个定价的模式应该是市场去定,你可以想象我们任何一个市发改委,具体的所谓的价格或者物价局,总共也没几个人,他不可能对市场这么多。
主持人:哪样东西都定出一个价格来。
胡钢:这本身也是无法做到的。
主持人:而且也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但是咱说道市场规律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你这个机场也好,你的这个服务提供的这个打包服务也好,首先就不是按市场规律办的事,毕竟你是一个垄断的东西,就你自己一家,除了你没别人,凭什么要实行所谓的市场调节价,不就是他怎么说怎么算。
胡钢:对所以这里面恐怕还是有一个政府监管的职能转变或者思路的变化,以前可能规定的非常细,比如说他会搞一个备案,所谓价格备案,会发一个所谓的收费许可证,然后说是打包费多少多少,但事实上是没有必要的,刚才节目开始的时候跟永强交流,就是说如果有没有可能充分引入竞争,可能就没有这么多事。
吴永强:目前这个现象之所以出现这种解决可能有三大方面,第一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垄断经营的行为,不管是机场外包给一些服务公司也罢,都是一种资源的单向输出,形成垄断,第二个我觉得就是行为程序规则的不透明,他没有给你列出我这个打包费打包带的成本几何,我的盈利大概空间是什么,那么这个显然超过行业和社会平均利润的指标,这样我们也提到几十倍的盈利,第三个不得不承认,就是刚才胡律师也提到的,我觉得政府监管的缺位,或者说监管缺监管,一方面政府可能管不了那么多,人力物力覆盖不了那么全那么细,另外就是出现问题之后,投诉到政府,再来进行一些规范力度也比较弱,所以对于这些垄断部门有恃无恐。
主持人:那么刚才我觉得永强说的那一点非常重要,首先第一点在定价的时候,可能单位就已经有这种缺位的情况,在于有人投诉的时候,依然可能这个问题也是难以解决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有什么样的好办法能够让目前的这种所谓的机场这种打包的费用能够让他更多的降下来。
胡钢:就是说大家可能有点印象就是说磁县也是媒体呼吁,应该是非常强烈,集中的一个话题实际上机场的餐饮费,而我在机场工作过我们都知道,当时的原来的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只有两个餐厅,就是说过了安检里面有一家,安检外面有一家,总共两家,那价格是极贵,就是很早以前,后来慢慢多起来了,多起来了价格还是很高,我们机场内部人员本身我们可能有机关的食堂,但是有些单位可能会到一层的。
民航内部还能打八折,大家都会到那儿去,绝对不会在一层以上的去吃,因为价格太高,但是因为整个民航系统这种机场餐饮费就是太高的离谱了,最后压力很大,现在我看到很多机场,这种餐饮费应该是和市场的价格差的不是太多,可能差一两倍,以前能差到7、8倍的概念,所以我觉得这里面恐怕涉及到机场本身的一个特有的垄断性,比如说我们北京目前民用机场最主要首都机场,而不像我们国外,比如莫斯科、伦敦、法国巴黎都有若干家民用机场,当然我们北京可能正在论证建第二机场等等,所以在这种太具有机场,我们民航人把它内部称为叫机场当局,听着很牛的名字,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就可能会造成某种的这种自高自大过于进行利益的驱动这么一种情况。
吴永强:对于我们俩来讲,胡律师虽然是法律条款罗列很清晰,像我们也说出1234但我们俩都不具备强烈的执法权。所以这个事情我觉得有几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如果说对于利益者来讲,不管是打包的外包公司还是机场自己来讲,让他主动把这个价格或者说利润大的降下来,这是不可能,这是痴人说梦,收的钱多,谁不高兴,谁不舒服,所以这不太可能,第二个层面就是具有执法权的这些政府强烈有这个行使权的监管部门,让他们去来进行监督或者整改,那么从现实我们刚才提到人力物力的缺乏等等一些因素,似乎也不太可能实现,那么第三个就是我们直播间的力量了,不得不承认舆论的独到在相当层面对于社会性的一些不公正不公平事物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而促使监管部门更多的去关注这个并且比如说法规缺乏了,那么补充法规,那么法规不合理的进行修改,乃至于废止,一个就机场的收费来讲,若干年前也是媒体的密集型的报道,所以才导致降下来,另外一个可以说影响到社会,影响到历史,比如说我们都知道收容条例的废止,这也是因为一个典型的事件,舆论进行高密度的关注,从而促使了法制的修改。
胡钢:如果从法律本身来讲,也是有法律武器比如说我们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专门有一个所谓的市场优势地位,就是规定如果有企业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话,特别是以一种不合理的高价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话,那么这就构成垄断行为,那么我们的执法部门可以对它处以比如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比如没收其违法所得,最很是这一条,并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那么这家具体经营者可能是一家公司,也可能是能把机场当局也给囊括进去也可以考虑,从这点来说,适用于我们反垄断法的规定的。
主持人:那么就是反垄断法这方面来说我们的普通的消费者,如果是在机场上遭遇到了这种所谓的天家打包费,确实感受到了,那么他可不可以以这种你垄断,垄断侵害了我的利益为由,找到胡律师说您能替我打这个官司吗?
胡钢:首先先说第一点,就是说我们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他说是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我们的消费者一定是有诉权的没有任何问题。第二点就是说我们可能明年315的时候,新推出我们的消保法,赋予了中国消协和省以上消协这种公益诉讼,代表不特定公众对于这种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提起公益性这么一项权利,也可以向消保组织投诉,当然如果这直接涉及到反垄断的问题话,我们可以像涉及到价格我们反垄断执法部门,比如说我们各地的发改委进行投诉举报,当然还可以向我们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这都是我们消费者的法定的权利。
主持人:那么我们看到有朋友在短信平台上也在问一个问题说,如果能够在机场建很多个这种其他的不同经营主体打包台是不是费用降下来了?首先第一点是不是这机场先让他们进去。
吴永强:其实这个从时超层面来讲改变这个事情并不算难,一个呢,刚才胡律师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武器,那么这个法律武器更多的要进行舆论的传播,让消费者知道,其实是有依据去追索这种不合理的,第二个就是这种打包的天家离谱的费用,关键在于指导的理念和思想,是不是真正放下身段,以民为本,我不赚取这个暴利,不赚取这个超额利润,如果这样放开的话,我相信很多愿意从事目前打包业务的公司,他在评估一个合理利润之后,他都会选择,我为什么不屈机场,去同样也开一个呢。
胡钢:这种不正常机场打包费的问题恐怕直接影响到我们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选择权等等,这点我们实际说我们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含有决定的全文,实际上专门有一句话专门说的,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所以在机场这么一个打包服务本身具有天然的垄断性的背景下我们的相关机场服务单位,本身是不是更加加大它对于作为一种公用企业,它这种公用服务意识的养成,当然比如说它首先是不是应该把各个机场经营公司是不是应该把它许可边缘外包,这个许可费加上了,因为从时超的角度来说,不大可能比如说面积是有限的,服务的对象也是有限的,而候机楼的安全也是要求很高的,所以不可能无限制的,所以有两三家就可以了,但是你的机场公司本身要把所谓的经营费用,承包费也好,这一块降到一个适用于公用事业型单位的这么一个决策定位上来,这样这个服务的价格才能最终即体现一定的公益性,又能体现市场调节的作用。
主持人:有一回我去机场附近,然后就绕这开车正好路过那儿,开了一圈,就发现边上有很多什么航服公司,那个什么公司,发现好象都是或者是民航系统的,或者刚才胡律师所谓的机场当局的儿子孙子,重孙子这种公司,那么这样的一种公司的模式进入到目前的这种机场管理和机场为普通旅客服务运营公司当中,是不是又是一种他们机场航空系统体内的循环和竞争,这个是不是也需要打破?
吴永强:这个可能是对运营机构的性质要做一个剖析和了解,所以刚才胡律师引用三中全会我觉得我们315节目一下提升了,称解读三中全会,一下上了高度了,那么这就是说刚才提到的问题,在机场这些航服这些公司也罢,或者机场本身也罢,你是一个纯盈利的市场纯粹的市场机构,还是带有提供公共服务性质,甚至一些公共服务的这样一些部门,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按照市场的需求。
打包一瓶白酒要360元、两叠杂志要90元,国内部分机场"飞上天"的打包费引发消费者不满;苹果用户反映iOS7系统使用中出现卡顿现象,猜测苹果公司设下"陷阱",逼迫消费者对产品更新换代。
让人闹心的苹果新系统。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果粉开始在私下互相抱怨自己的苹果iPhone4、i-Phone4S以及iPad1、iPad2等老产品升级到iOS7系统后,使用中常出现卡顿、电池不耐用、发烫等现象。熟悉苹果产品的消费者都知道,系统升级是苹果公司针对自身产品推出的一项特色服务,通过系统升级消费者可以与时俱进地体验相关的拓展功能,感受新奇的技术带给自己的服务享受。然而,在苹果前不久推出的iOS7新系统面世之后,不少旧设备升级到新系统后变得异常卡顿,却无法将操作系统退回到低版本的iOS6。有业内专家表示,苹果公司发布的iOS7系统只能在iPhone5S等新设备上完美运行。就问一下两位,新系统在研发并推广至消费者手机使用的时候,我们说试验一种新药可能需要几年等等,那么苹果公司是不是也在之前有过这种试用,或者有过这种试运行,是不是也应该说明一下,比如旧设备是否匹配新系统、是否适合升级、升级之后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等等?
吴永强:这个问题确实是首先我们先从苹果的身价北京来看不可否认苹果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公司,它创造出一系列的产品真是伟大的产品,也引发了它的颠覆性甚至革命性的一些变革,但是这种伟大其实是要不断的持续的尤其是在自主创新方面,之前刚才新闻中提到的问题,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乔布斯时代之后苹果确实出现了若干后继乏力甚至它的竞争力和技术强势出现了很多瑕疵方面,也导致了现在三星之所以能够对它追上来的一个当前的现状,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我觉得对于一个产品的发布商和设计商来讲,确实应该更多的来考虑。
主持人:那胡钢律师你觉得呢从咱们说设计一个东西的时候是不是首先要对消费者明示,同时您之前是不是有过相关的这种试验和充分的实验之后才能投向市场?
胡钢:您说的这个确实是很对,一般从软件来说特别是一个操作系统它一般是比较复杂的一个软件,软件它从它的改进过程当中一般都会提供若干种试用版,然后还要不停的打补丁,这是在正式推出之前都会有一个内部的或者所谓。
主持人:咱们看网游就是有内测。
胡钢:对,然后邀请一些友好用户,然后一定小部分的,还要公测,公测完了以后,比如压力测试,技术测试,各种的比如说网络环境的测试都觉得比较恰当了,特别是适配性的测试是很重要的,适配性的就是说你只要软件和硬件结合起来,到底最后的实际的应用效果怎样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这也就是说实际上是所有的这些高科技公司必然要做的事,应该这么说吧?
胡钢:对,就是说可以说如果它确实存在这种它新推出了一种IOS这种操作系统以后,虽然说它对用户界面,用户体验、功能做了一些改进,但是如果它不能完全适应此前它已经推出的相关苹果的这种硬件,有早期的苹果的手机也好,iPad也好,其他的也好,那么从我们的消费者体验来说是应该有严重的一个损害,我们消费者权益也是一个损害,当然我们也看到这实际上是一个软件公司或者是我们IT界的一种明确的潜规则,比如说我们看一下这种IT的大佬、微软,微软在不停的过去这么多年不停的给我们推出不同的版本的Word也好。但是实际上比如说对我来说可能就做一个文字处理,可能就需要一个文字文件,然后我能收发文件我能看一下网页我觉得够了,但是它不停的在增长,所以但是实际上你每次的进行更新并不一定能带来益处,而可能使你的操作你的计算能力你的存储能力都受到严重的挑战。
主持人:也就是说咱们有的时候实际上他们心知肚明这个东西可能对于一些老的硬件产品并不一定是非常的适配,但是它依然要推出市场,它的目的咱们想的稍微不太合适的话,它可能是想促进我们的消费者更新换代它的硬件产品,那会不会它的出发点是什么?
胡钢:因为软件产品本身现在来说一般是不单独收费的,很多软件现在是不收费的,现在已经进入到所谓软件进服务的时代,在这种北京下那它一定要靠它所谓软件和硬件所结合在这一起的这一整套平台系统特别是它的硬件来收费,不知道它的盈利空间在哪,而且大家都知道刚才吴永强还特别提到说现在虽然说苹果这几年突然间在个人电子消费领域发力,但是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它的过往的历史也没有说特别的辉煌,因为我小的时候我们当时80年代最早的电脑就是苹果电脑,当时觉得因为完全是用于计算然后打出一个人的脸,他很兴奋,但是它后来马上就被其他的这种通用型的电脑所取代,所以苹果已经被,中国人民被市场忘却了,后来乔布斯他可能进入个人电子消费品市场以后才出现所谓的奇葩,或者这种奇迹,但是这种奇迹和奇葩能维持多久呢?看一下摩托罗拉看一下诺基亚,所以我觉得有句话特别对,就是说不要仰视任何一棵大树,也没有更不应该漠视一棵小草。
吴永强:我对这个问题就不断的推出更新换代尤其是在电子类产品包括IT软件行业里头,一方面我觉得这是技术革命的惯性或者是技术革命的一种自我要求让你不断的升级换代这也是我们科技得以进步的一个动力,第二一方面我觉得这也是作为一些技术革命的商家或者发起方,我们用这么一个总的词是在引领消费,如果说只是那么一款旧的产品,比如说最早的Win95,没有97,没有XP什么等等之类的,其实这个出来之后看到它在引领我们的消费,第三一个也是防止同类竞争或者说同行的一个超越,如果仅仅极限在一代,那么你的一代的水准技术各方面可能门槛比较低,很快就被其他人所模仿所超越,所以也要求首发方不断的提升。
主持人:那么这种提升我们大家都知道这可能是一种科技进步,包括一种产业化经营的一种思路,但是我们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那作为企业方作为这种大的公司它是不是有责任要告知我们的消费者说,比如说咱们还回到苹果来说,iPhone5s之前的可能并不是很适用大家可以可选择用原有的IOS6系统,那么可能就是一句话来说,那为什么苹果不去做这样一个公示呢?
胡钢:确实我还专门到苹果的官方网站上,包括它的英文和中文我都查了一下,至少我查询的结果没有看到它对IOS7有这种可能产生这种硬件的提示,它就整天在说IOS7如何伟大,如何可爱如何漂亮,但是没有提示这一点,我觉得至少在这种问题它是有对于我们消费者知情权首先是不尊重,应该也是某种侵害,而且事实上也造成了我们众多消费者如果它趋于某种对它的产品服务的信赖主动去升级,结果反而很多操作无限实现,另外我还想特别说一点为什么你很多服务没法实现,因为你原来很多APP软件,就是你的应用程序是根据老的程序来做匹配的,但是苹果它的操作系统变了,那些APP程序的提供商没有做相应的匹配,所以它就会造成了运营上的不恰当,而且新的系统由于最大的特点会消耗更多的资源包括你的内存,包括你的计算能力尤其是你的电量。
主持人:这些问题可能都是新系统带来的。
吴永强:这确实是对消费者的一些合理的权益带来一些或多或少或者一定程度的侵害,一个是比如明确的告知这对消费者知情权毫无疑问这点是缺失和伤害。第二点它没有告知是不是也反应出它的新的功能一定程度上的技术不自信。第三一个层面这种模糊性的描述它只是说它光彩、亮丽好的一面,而没有把它的不足和缺憾真实坦率的告诉大家,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是也或多或少不诚信经营的一种行为的先?
主持人:那么这两种问题可能都会损害到我们消费者一个自身的利益,一般到315节目有时候说到这的时候我就特愿意看胡律师这事又跟官司有关了,那就是说如果我们的朋友拿着原来的iPhone4s一升IOS7不行了,我觉得我受到伤害了,我现在要告它。
胡钢:对,确实大家都知道比如以前有一个所谓的流氓软件,大概是2007年、2008年或者说是恶意软件的事,当时也搞的沸沸扬扬。最后怎么处理的呢?实上是通过当时互联网协会,是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来解决的,当然还有一个我们的相关的主管部门也做了很多的行政监管措施,还有当时可能一两起案件法院判决我们消费者胜诉但是赔的非常非常的少,可能几十块钱一二百块钱,但是起到了某种警示作用,同时我们要看到未来的制度设计一定是我们的所谓刚才提到的中消协和省级消协明年315以后的公益诉讼,据我所知中消协和各省级消协对公益诉讼这件事情非常重视,现在都在进行这种顶级的各方面的技术人员等等的准备。相信明年这个时候相关的这种公益性诉讼应该蓬勃的开展起来,我们消费者有投诉,如果确实能达到这种侵害众多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我相信我们各级的消协应该勇敢的替我们消费者来解决这些纠纷,至少应该让比如说苹果公司确实存在问题的话,这种违法的经营者它要低头,应该道歉采取有效措施,停止警害,赔偿损失。
主持人:一般就像刚才胡律师所说的,咱们有的时候有这种侵权的案子等等,最后判了,判了你胜诉可能赔个几十块钱。
胡钢:我插一句说互联网或者技术类的案件,消费者举证能力几乎是很难的,所以你很难赢。
主持人:那么一说到苹果这是国际大公司,对吧?它可能不光是影响咱们中国几千万也好,上亿也好的用户它可能影响的是全世界的人们。那么一说到跨国官司一说到外国公司的好象遇到点什么侵害事情,一赔好象动辄就是多少亿美金,那么咱们有没有可能说做一个大的联合全世界人民对一个苹果公司进行这种投诉呢?不进行这种跨国的这种案件呢?
胡钢:存在这种可能性的比如说在民航系统以前有一个空难的案件最后实际上是告到了美国的航空那架飞机的制造商,也是和美国的消费者作为原告共同的起诉美国那家航空公司,那家飞机的制造商,因为是中国的航空公司用了美国的飞机,所以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的,大家都知道全世界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如果它最主要的都是有关国际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一个成员国,成员国之间的国际协作和合作应该说是非常的成熟的,当类似的这种跨过的或者说是共同的这种公益诉讼我相信是非常期待的,而且这个提法我觉得还是非常新颖。
主持人:吴永强那觉得苹果在这方面它的这种做法您觉得如果和我们的投资者和我们的消费者一起来谈的话,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来认识苹果它目前的这种状况?
吴永强:认识苹果我虽然对它用了伟大的评价语但是同时和伟大相伴联的也是非常极端的一个,其实我们在使用它非常快捷、先进的这个产品的同时,以往的新闻报道当中我们也看到苹果很多不负责任的一个行为,比如说它带动企业的问题,带动企业污染的问题,然后相关联供应商的劳资薪酬的问题,这都折射出苹果在眩目和辉煌的背后有着若干的硬伤或者说是软伤有很多不尽完善的,第二一个大的层面刚才胡律师提到的我们新的消法明年启动实施以后公益性诉讼我觉得也是蛮值得期待的,很可能会在消费者领域引发一些巨大的变革,至于说到不到革命的程度可能还现在有些断言为时过早,我觉得公益性诉讼推动起来它会对企业社会的推动和发展,乃至对我们消费者的这种社会进步都会带来很多这方面的一些不可预估的巨大的一些变化。让这一天早点到来吧。
主持人:好,我们也期待着这一天早点到来。最后两位还是给我们,通过本周这两个消费的关健词,能够总结出一些什么给我们的听众,给我们的消费者。两位。
胡钢:我相信还是今天我们这两个事件背后的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反垄断问题,另外一个是我们新的消保法体现的各种的比如说公益诉讼的问题,都有赖于法律在于它的实施,有实施错能有生命,而有生命的这种法律才能真正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吴永强:我觉得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一个大的命题也是一个大的话题,但是解决它不是说仅仅消费者一方面的诉求,可能确实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打包一瓶白酒要360元、两叠杂志要90元,国内部分机场“飞上天”的打包费引发消费者不满;苹果用户反映iOS7系统使用中出现卡顿现象,猜测苹果公司设下"陷阱",逼迫消费者对产品更新换代。
记者前往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采访时看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2航站楼的1、2、3号进门口都设置有专门的行李打包台。每个打包台前面都有两个公示牌,一个是温馨提示;一个是“服务收费价格公示牌”。提示内容为:旅客在满足航空行李运输规范要求下依据自己行李包装的安全程度,自主选择打包服务。对于打包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旅客,在确认服务价格的前提下进行打包。
在机场,记者看到几名南方口音的男子提着几盒火晶柿子进来准备打包,他们先询问了纸箱的价格,一个稍微大点的纸箱30元,加上打包带,需要至少40元。他们果断放弃了这种打包方式,而是选择了仅使用打包带缠绕的打包方式。最后,他们的柿子盒用打包带缠了3圈,支付了10元打包费,他们说:“是有些贵,但是没得选择啊?”
目前国内主要机场收取的打包费,是根据什么标准来收的?是按行李体积大小和打包用具的不同吗?
那么,市场上的纸箱和打包带的价格如何?记者联系到西安一家包装材料公司,负责人称,和机场打包使用的纸箱规格相同的纸箱批发价最贵不超过5元钱,而打包带是按卷批发的,平均下来,每米的价格仅五六毛钱。
有旅客算过一笔账,规格为20cm×30cm×50cm以上、40cm×60cm×100cm以内行李在机场打包费用为10元,如果打成井字形,使用的打包带不会超过3米,这样算,利润在30倍左右。
机场打包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各省物价局公示的标准收取的吗?
另外,我发现机场打包还大搞过度包装,比如托运物品明明一个纸箱能装下,非要用两个纸箱装,明明外包装完好无损,硬要裹几张塑料膜防渗漏,这样多收钱的目的是不是太明显了?
机场的天价打包费是否造成对乘客公平交易权的严重侵犯?
机场打包费之所以离谱,祸根是什么?
打包服务是机场托运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打包”是机场的分内责任,是机场提升服务质量和吸引乘客的配套服务,可是却有机场把打包服务高价卖给了“打包服务公司”,逼迫打包公司定高价“宰”乘客。这是不是一种霸王条款,是一种强买强卖?
外包公司除去包装、人工、物流等成本外,每年还必须向机场缴纳“天价”租金,租金费用甚至占到成本的一半以上。机场想方设法提高外包公司的进入门槛,外包公司又以天价租金“回馈”机场,价格想不被抬高,都难。二位认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的一个相应合理的收费标准应该怎么制定?由谁来制定?
即使机场进行商业化经营,这个价格也应该是受控的,应该控制在一个什么标准?对典型的服务收费失控如何进行严惩?
有业内专家说,机场高价打包费现象是机场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提高价格,是垄断部门利用其所垄断的公共资源借权生利。二位对这一点有什么自己的看法?
在网购、快递等行业,对商品的打包服务,一般都是免费的,即便是收费,也是象征性地收取成本费。然而,这些商品一旦进入了机场内,打包费也“飞”上了“天价”。一个纸箱子40元、一根包装带15元,打包一瓶酒更是要价360元。其实,机场内的“飞天”服务价格,何止一个打包费。比如,在机场买一瓶水几十元,吃一碗面上百元,停一次车也要几十元。更有甚者,一名乘客出国将车停在机场停车场88天,被收停车费8600元。在别的服务场所,服务价格贵了,顾客可以价比三家。然而,在机场内,一系列的服务,仅此一家,别无分店。
消费者可以怎么来维权?能否向物价局投诉呢?
事实上,在一些发达国家,很多经停的乘客都喜欢在机场购物,因为机场是最便宜的地方;而在中国,除了免税店,机场已成“宰客重地”。我们很想问一问:能不能将经营权放开,引入市场竞争和监管,实现物价的“接地气”?这究竟有多大难度?
胡钢:我在90年代在民航工作了很多年,当时工作的地点之一,就是现在的首都机场的1号航站楼,我印象中出现打包服务在首都机场应该是在92年前后,当时的我们的机场安检部门刚刚脱下了当时的武警的制服,归入到民航系统管理,然后咱们穿上了专用安检制服,所以印象是比较深刻的,同时他们就在1号航站楼的当时的一进大门的位置,有一个工作台,专门进行打包的服务,当时还是拿塑料袋,还没有现在泡沫的东西。
主持人:当时感觉好象推出的时候有点便民服务的这种架式?
吴永强:一个就是说有些时候,有些旅客,行李捆扎得不是很严,然后当时我们行李的这种运输系统也不是特别先进,不像现在特别先进,运输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野蛮装卸,这个很郁闷。所以就会有这种服务,慢慢经过了2002年当时中央决定把民航体制又一次大的改革,就把很多机场的这种服务就归地方政府,可能地方政府也有这种民航系统的一些所谓的运作,很多的机场都成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要跟股东要跟董事会要交帐,肯定有盈利的冲动,最后我们发现,费用可能就越来越高。
胡钢:如果是在一个正常的理性的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价格的形成一定是由市场说了算,那么它定多少,都是合理的,只要有消费者能够接受,但问题就是是不是背后我们有没有一种垄断,或者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主持人:强制性要求您必须去,那你没办法。那么一般说到价格的时候,总会说比如说咱们说我觉得价格不合理,可能会找物价部门投诉,我们找谁,比如说对这事我们要是说觉得这价格太高,我们找谁说。有人管吗?
胡钢:一般来说我们按照我们的价格法来说,是由我们管价格是由国家和省地的所谓价格主管部门,就是发改委,有一个价格司,价格监督司,下面有处甚至什么价格科,有这么一个情况,但是价格法,实际上要把价格分成几类,比如说国家定价,政府知道价,或者说市场调节价,总体上来说,从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充分,它这种政府定价,政府知道价的范围应该是越来越小,而市场调节价应该是越来越多,那么关键是怎么让这个市场是一个成长比较茁壮而且比较正常的市场,这涉及到一个所谓的不正当竞争,乃至反垄断的问题。
主持人:那么市场调节价可能,有可能打包费用可能会执行所谓的市场调节价,但市场调节价是不是也应该是比如说有发改委某某单位或者说有各省地市的物价局有这种相关的规定,比如说您这机场,就应该是打包多少钱,有没有这种类似的规定。
胡钢:我的看到来说应该没有,但是我们现在有些地方操作了,这个定价的模式应该是市场去定,你可以想象我们任何一个市发改委,具体的所谓的价格或者物价局,总共也没几个人,他不可能对市场这么多。
主持人:哪样东西都定出一个价格来。
胡钢:这本身也是无法做到的。
主持人:而且也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但是咱说道市场规律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你这个机场也好,你的这个服务提供的这个打包服务也好,首先就不是按市场规律办的事,毕竟你是一个垄断的东西,就你自己一家,除了你没别人,凭什么要实行所谓的市场调节价,不就是他怎么说怎么算。
胡钢:对所以这里面恐怕还是有一个政府监管的职能转变或者思路的变化,以前可能规定的非常细,比如说他会搞一个备案,所谓价格备案,会发一个所谓的收费许可证,然后说是打包费多少多少,但事实上是没有必要的,刚才节目开始的时候跟永强交流,就是说如果有没有可能充分引入竞争,可能就没有这么多事。
吴永强:目前这个现象之所以出现这种解决可能有三大方面,第一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垄断经营的行为,不管是机场外包给一些服务公司也罢,都是一种资源的单向输出,形成垄断,第二个我觉得就是行为程序规则的不透明,他没有给你列出我这个打包费打包带的成本几何,我的盈利大概空间是什么,那么这个显然超过行业和社会平均利润的指标,这样我们也提到几十倍的盈利,第三个不得不承认,就是刚才胡律师也提到的,我觉得政府监管的缺位,或者说监管缺监管,一方面政府可能管不了那么多,人力物力覆盖不了那么全那么细,另外就是出现问题之后,投诉到政府,再来进行一些规范力度也比较弱,所以对于这些垄断部门有恃无恐。
主持人:那么刚才我觉得永强说的那一点非常重要,首先第一点在定价的时候,可能单位就已经有这种缺位的情况,在于有人投诉的时候,依然可能这个问题也是难以解决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有什么样的好办法能够让目前的这种所谓的机场这种打包的费用能够让他更多的降下来。
胡钢:就是说大家可能有点印象就是说磁县也是媒体呼吁,应该是非常强烈,集中的一个话题实际上机场的餐饮费,而我在机场工作过我们都知道,当时的原来的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只有两个餐厅,就是说过了安检里面有一家,安检外面有一家,总共两家,那价格是极贵,就是很早以前,后来慢慢多起来了,多起来了价格还是很高,我们机场内部人员本身我们可能有机关的食堂,但是有些单位可能会到一层的。
民航内部还能打八折,大家都会到那儿去,绝对不会在一层以上的去吃,因为价格太高,但是因为整个民航系统这种机场餐饮费就是太高的离谱了,最后压力很大,现在我看到很多机场,这种餐饮费应该是和市场的价格差的不是太多,可能差一两倍,以前能差到7、8倍的概念,所以我觉得这里面恐怕涉及到机场本身的一个特有的垄断性,比如说我们北京目前民用机场最主要首都机场,而不像我们国外,比如莫斯科、伦敦、法国巴黎都有若干家民用机场,当然我们北京可能正在论证建第二机场等等,所以在这种太具有机场,我们民航人把它内部称为叫机场当局,听着很牛的名字,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就可能会造成某种的这种自高自大过于进行利益的驱动这么一种情况。
吴永强:对于我们俩来讲,胡律师虽然是法律条款罗列很清晰,像我们也说出1234但我们俩都不具备强烈的执法权。所以这个事情我觉得有几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如果说对于利益者来讲,不管是打包的外包公司还是机场自己来讲,让他主动把这个价格或者说利润大的降下来,这是不可能,这是痴人说梦,收的钱多,谁不高兴,谁不舒服,所以这不太可能,第二个层面就是具有执法权的这些政府强烈有这个行使权的监管部门,让他们去来进行监督或者整改,那么从现实我们刚才提到人力物力的缺乏等等一些因素,似乎也不太可能实现,那么第三个就是我们直播间的力量了,不得不承认舆论的独到在相当层面对于社会性的一些不公正不公平事物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而促使监管部门更多的去关注这个并且比如说法规缺乏了,那么补充法规,那么法规不合理的进行修改,乃至于废止,一个就机场的收费来讲,若干年前也是媒体的密集型的报道,所以才导致降下来,另外一个可以说影响到社会,影响到历史,比如说我们都知道收容条例的废止,这也是因为一个典型的事件,舆论进行高密度的关注,从而促使了法制的修改。
胡钢:如果从法律本身来讲,也是有法律武器比如说我们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专门有一个所谓的市场优势地位,就是规定如果有企业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话,特别是以一种不合理的高价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话,那么这就构成垄断行为,那么我们的执法部门可以对它处以比如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比如没收其违法所得,最很是这一条,并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那么这家具体经营者可能是一家公司,也可能是能把机场当局也给囊括进去也可以考虑,从这点来说,适用于我们反垄断法的规定的。
主持人:那么就是反垄断法这方面来说我们的普通的消费者,如果是在机场上遭遇到了这种所谓的天家打包费,确实感受到了,那么他可不可以以这种你垄断,垄断侵害了我的利益为由,找到胡律师说您能替我打这个官司吗?
胡钢:首先先说第一点,就是说我们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他说是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我们的消费者一定是有诉权的没有任何问题。第二点就是说我们可能明年315的时候,新推出我们的消保法,赋予了中国消协和省以上消协这种公益诉讼,代表不特定公众对于这种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提起公益性这么一项权利,也可以向消保组织投诉,当然如果这直接涉及到反垄断的问题话,我们可以像涉及到价格我们反垄断执法部门,比如说我们各地的发改委进行投诉举报,当然还可以向我们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这都是我们消费者的法定的权利。
主持人:那么我们看到有朋友在短信平台上也在问一个问题说,如果能够在机场建很多个这种其他的不同经营主体打包台是不是费用降下来了?首先第一点是不是这机场先让他们进去。
吴永强:其实这个从时超层面来讲改变这个事情并不算难,一个呢,刚才胡律师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武器,那么这个法律武器更多的要进行舆论的传播,让消费者知道,其实是有依据去追索这种不合理的,第二个就是这种打包的天家离谱的费用,关键在于指导的理念和思想,是不是真正放下身段,以民为本,我不赚取这个暴利,不赚取这个超额利润,如果这样放开的话,我相信很多愿意从事目前打包业务的公司,他在评估一个合理利润之后,他都会选择,我为什么不屈机场,去同样也开一个呢。
胡钢:这种不正常机场打包费的问题恐怕直接影响到我们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选择权等等,这点我们实际说我们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含有决定的全文,实际上专门有一句话专门说的,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所以在机场这么一个打包服务本身具有天然的垄断性的背景下我们的相关机场服务单位,本身是不是更加加大它对于作为一种公用企业,它这种公用服务意识的养成,当然比如说它首先是不是应该把各个机场经营公司是不是应该把它许可边缘外包,这个许可费加上了,因为从时超的角度来说,不大可能比如说面积是有限的,服务的对象也是有限的,而候机楼的安全也是要求很高的,所以不可能无限制的,所以有两三家就可以了,但是你的机场公司本身要把所谓的经营费用,承包费也好,这一块降到一个适用于公用事业型单位的这么一个决策定位上来,这样这个服务的价格才能最终即体现一定的公益性,又能体现市场调节的作用。
主持人:有一回我去机场附近,然后就绕这开车正好路过那儿,开了一圈,就发现边上有很多什么航服公司,那个什么公司,发现好象都是或者是民航系统的,或者刚才胡律师所谓的机场当局的儿子孙子,重孙子这种公司,那么这样的一种公司的模式进入到目前的这种机场管理和机场为普通旅客服务运营公司当中,是不是又是一种他们机场航空系统体内的循环和竞争,这个是不是也需要打破?
吴永强:这个可能是对运营机构的性质要做一个剖析和了解,所以刚才胡律师引用三中全会我觉得我们315节目一下提升了,称解读三中全会,一下上了高度了,那么这就是说刚才提到的问题,在机场这些航服这些公司也罢,或者机场本身也罢,你是一个纯盈利的市场纯粹的市场机构,还是带有提供公共服务性质,甚至一些公共服务的这样一些部门,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按照市场的需求。
打包一瓶白酒要360元、两叠杂志要90元,国内部分机场"飞上天"的打包费引发消费者不满;苹果用户反映iOS7系统使用中出现卡顿现象,猜测苹果公司设下"陷阱",逼迫消费者对产品更新换代。
让人闹心的苹果新系统。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果粉开始在私下互相抱怨自己的苹果iPhone4、i-Phone4S以及iPad1、iPad2等老产品升级到iOS7系统后,使用中常出现卡顿、电池不耐用、发烫等现象。熟悉苹果产品的消费者都知道,系统升级是苹果公司针对自身产品推出的一项特色服务,通过系统升级消费者可以与时俱进地体验相关的拓展功能,感受新奇的技术带给自己的服务享受。然而,在苹果前不久推出的iOS7新系统面世之后,不少旧设备升级到新系统后变得异常卡顿,却无法将操作系统退回到低版本的iOS6。有业内专家表示,苹果公司发布的iOS7系统只能在iPhone5S等新设备上完美运行。就问一下两位,新系统在研发并推广至消费者手机使用的时候,我们说试验一种新药可能需要几年等等,那么苹果公司是不是也在之前有过这种试用,或者有过这种试运行,是不是也应该说明一下,比如旧设备是否匹配新系统、是否适合升级、升级之后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等等?
吴永强:这个问题确实是首先我们先从苹果的身价北京来看不可否认苹果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公司,它创造出一系列的产品真是伟大的产品,也引发了它的颠覆性甚至革命性的一些变革,但是这种伟大其实是要不断的持续的尤其是在自主创新方面,之前刚才新闻中提到的问题,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乔布斯时代之后苹果确实出现了若干后继乏力甚至它的竞争力和技术强势出现了很多瑕疵方面,也导致了现在三星之所以能够对它追上来的一个当前的现状,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我觉得对于一个产品的发布商和设计商来讲,确实应该更多的来考虑。
主持人:那胡钢律师你觉得呢从咱们说设计一个东西的时候是不是首先要对消费者明示,同时您之前是不是有过相关的这种试验和充分的实验之后才能投向市场?
胡钢:您说的这个确实是很对,一般从软件来说特别是一个操作系统它一般是比较复杂的一个软件,软件它从它的改进过程当中一般都会提供若干种试用版,然后还要不停的打补丁,这是在正式推出之前都会有一个内部的或者所谓。
主持人:咱们看网游就是有内测。
胡钢:对,然后邀请一些友好用户,然后一定小部分的,还要公测,公测完了以后,比如压力测试,技术测试,各种的比如说网络环境的测试都觉得比较恰当了,特别是适配性的测试是很重要的,适配性的就是说你只要软件和硬件结合起来,到底最后的实际的应用效果怎样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这也就是说实际上是所有的这些高科技公司必然要做的事,应该这么说吧?
胡钢:对,就是说可以说如果它确实存在这种它新推出了一种IOS这种操作系统以后,虽然说它对用户界面,用户体验、功能做了一些改进,但是如果它不能完全适应此前它已经推出的相关苹果的这种硬件,有早期的苹果的手机也好,iPad也好,其他的也好,那么从我们的消费者体验来说是应该有严重的一个损害,我们消费者权益也是一个损害,当然我们也看到这实际上是一个软件公司或者是我们IT界的一种明确的潜规则,比如说我们看一下这种IT的大佬、微软,微软在不停的过去这么多年不停的给我们推出不同的版本的Word也好。但是实际上比如说对我来说可能就做一个文字处理,可能就需要一个文字文件,然后我能收发文件我能看一下网页我觉得够了,但是它不停的在增长,所以但是实际上你每次的进行更新并不一定能带来益处,而可能使你的操作你的计算能力你的存储能力都受到严重的挑战。
主持人:也就是说咱们有的时候实际上他们心知肚明这个东西可能对于一些老的硬件产品并不一定是非常的适配,但是它依然要推出市场,它的目的咱们想的稍微不太合适的话,它可能是想促进我们的消费者更新换代它的硬件产品,那会不会它的出发点是什么?
胡钢:因为软件产品本身现在来说一般是不单独收费的,很多软件现在是不收费的,现在已经进入到所谓软件进服务的时代,在这种北京下那它一定要靠它所谓软件和硬件所结合在这一起的这一整套平台系统特别是它的硬件来收费,不知道它的盈利空间在哪,而且大家都知道刚才吴永强还特别提到说现在虽然说苹果这几年突然间在个人电子消费领域发力,但是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它的过往的历史也没有说特别的辉煌,因为我小的时候我们当时80年代最早的电脑就是苹果电脑,当时觉得因为完全是用于计算然后打出一个人的脸,他很兴奋,但是它后来马上就被其他的这种通用型的电脑所取代,所以苹果已经被,中国人民被市场忘却了,后来乔布斯他可能进入个人电子消费品市场以后才出现所谓的奇葩,或者这种奇迹,但是这种奇迹和奇葩能维持多久呢?看一下摩托罗拉看一下诺基亚,所以我觉得有句话特别对,就是说不要仰视任何一棵大树,也没有更不应该漠视一棵小草。
吴永强:我对这个问题就不断的推出更新换代尤其是在电子类产品包括IT软件行业里头,一方面我觉得这是技术革命的惯性或者是技术革命的一种自我要求让你不断的升级换代这也是我们科技得以进步的一个动力,第二一方面我觉得这也是作为一些技术革命的商家或者发起方,我们用这么一个总的词是在引领消费,如果说只是那么一款旧的产品,比如说最早的Win95,没有97,没有XP什么等等之类的,其实这个出来之后看到它在引领我们的消费,第三一个也是防止同类竞争或者说同行的一个超越,如果仅仅极限在一代,那么你的一代的水准技术各方面可能门槛比较低,很快就被其他人所模仿所超越,所以也要求首发方不断的提升。
主持人:那么这种提升我们大家都知道这可能是一种科技进步,包括一种产业化经营的一种思路,但是我们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那作为企业方作为这种大的公司它是不是有责任要告知我们的消费者说,比如说咱们还回到苹果来说,iPhone5s之前的可能并不是很适用大家可以可选择用原有的IOS6系统,那么可能就是一句话来说,那为什么苹果不去做这样一个公示呢?
胡钢:确实我还专门到苹果的官方网站上,包括它的英文和中文我都查了一下,至少我查询的结果没有看到它对IOS7有这种可能产生这种硬件的提示,它就整天在说IOS7如何伟大,如何可爱如何漂亮,但是没有提示这一点,我觉得至少在这种问题它是有对于我们消费者知情权首先是不尊重,应该也是某种侵害,而且事实上也造成了我们众多消费者如果它趋于某种对它的产品服务的信赖主动去升级,结果反而很多操作无限实现,另外我还想特别说一点为什么你很多服务没法实现,因为你原来很多APP软件,就是你的应用程序是根据老的程序来做匹配的,但是苹果它的操作系统变了,那些APP程序的提供商没有做相应的匹配,所以它就会造成了运营上的不恰当,而且新的系统由于最大的特点会消耗更多的资源包括你的内存,包括你的计算能力尤其是你的电量。
主持人:这些问题可能都是新系统带来的。
吴永强:这确实是对消费者的一些合理的权益带来一些或多或少或者一定程度的侵害,一个是比如明确的告知这对消费者知情权毫无疑问这点是缺失和伤害。第二点它没有告知是不是也反应出它的新的功能一定程度上的技术不自信。第三一个层面这种模糊性的描述它只是说它光彩、亮丽好的一面,而没有把它的不足和缺憾真实坦率的告诉大家,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是也或多或少不诚信经营的一种行为的先?
主持人:那么这两种问题可能都会损害到我们消费者一个自身的利益,一般到315节目有时候说到这的时候我就特愿意看胡律师这事又跟官司有关了,那就是说如果我们的朋友拿着原来的iPhone4s一升IOS7不行了,我觉得我受到伤害了,我现在要告它。
胡钢:对,确实大家都知道比如以前有一个所谓的流氓软件,大概是2007年、2008年或者说是恶意软件的事,当时也搞的沸沸扬扬。最后怎么处理的呢?实上是通过当时互联网协会,是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来解决的,当然还有一个我们的相关的主管部门也做了很多的行政监管措施,还有当时可能一两起案件法院判决我们消费者胜诉但是赔的非常非常的少,可能几十块钱一二百块钱,但是起到了某种警示作用,同时我们要看到未来的制度设计一定是我们的所谓刚才提到的中消协和省级消协明年315以后的公益诉讼,据我所知中消协和各省级消协对公益诉讼这件事情非常重视,现在都在进行这种顶级的各方面的技术人员等等的准备。相信明年这个时候相关的这种公益性诉讼应该蓬勃的开展起来,我们消费者有投诉,如果确实能达到这种侵害众多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我相信我们各级的消协应该勇敢的替我们消费者来解决这些纠纷,至少应该让比如说苹果公司确实存在问题的话,这种违法的经营者它要低头,应该道歉采取有效措施,停止警害,赔偿损失。
主持人:一般就像刚才胡律师所说的,咱们有的时候有这种侵权的案子等等,最后判了,判了你胜诉可能赔个几十块钱。
胡钢:我插一句说互联网或者技术类的案件,消费者举证能力几乎是很难的,所以你很难赢。
主持人:那么一说到苹果这是国际大公司,对吧?它可能不光是影响咱们中国几千万也好,上亿也好的用户它可能影响的是全世界的人们。那么一说到跨国官司一说到外国公司的好象遇到点什么侵害事情,一赔好象动辄就是多少亿美金,那么咱们有没有可能说做一个大的联合全世界人民对一个苹果公司进行这种投诉呢?不进行这种跨国的这种案件呢?
胡钢:存在这种可能性的比如说在民航系统以前有一个空难的案件最后实际上是告到了美国的航空那架飞机的制造商,也是和美国的消费者作为原告共同的起诉美国那家航空公司,那家飞机的制造商,因为是中国的航空公司用了美国的飞机,所以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的,大家都知道全世界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如果它最主要的都是有关国际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一个成员国,成员国之间的国际协作和合作应该说是非常的成熟的,当类似的这种跨过的或者说是共同的这种公益诉讼我相信是非常期待的,而且这个提法我觉得还是非常新颖。
主持人:吴永强那觉得苹果在这方面它的这种做法您觉得如果和我们的投资者和我们的消费者一起来谈的话,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来认识苹果它目前的这种状况?
吴永强:认识苹果我虽然对它用了伟大的评价语但是同时和伟大相伴联的也是非常极端的一个,其实我们在使用它非常快捷、先进的这个产品的同时,以往的新闻报道当中我们也看到苹果很多不负责任的一个行为,比如说它带动企业的问题,带动企业污染的问题,然后相关联供应商的劳资薪酬的问题,这都折射出苹果在眩目和辉煌的背后有着若干的硬伤或者说是软伤有很多不尽完善的,第二一个大的层面刚才胡律师提到的我们新的消法明年启动实施以后公益性诉讼我觉得也是蛮值得期待的,很可能会在消费者领域引发一些巨大的变革,至于说到不到革命的程度可能还现在有些断言为时过早,我觉得公益性诉讼推动起来它会对企业社会的推动和发展,乃至对我们消费者的这种社会进步都会带来很多这方面的一些不可预估的巨大的一些变化。让这一天早点到来吧。
主持人:好,我们也期待着这一天早点到来。最后两位还是给我们,通过本周这两个消费的关健词,能够总结出一些什么给我们的听众,给我们的消费者。两位。
胡钢:我相信还是今天我们这两个事件背后的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反垄断问题,另外一个是我们新的消保法体现的各种的比如说公益诉讼的问题,都有赖于法律在于它的实施,有实施错能有生命,而有生命的这种法律才能真正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吴永强:我觉得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一个大的命题也是一个大的话题,但是解决它不是说仅仅消费者一方面的诉求,可能确实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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