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五十问6
200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的传销以及通过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
方案要求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重点惩处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通过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省市和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地区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顿,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措施。一是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二是强化对利用互联网传销的监管和打击,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防传销进校园。四是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五是依法规范直销行为。六是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信息共享建设,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举报奖励制度。
200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的传销以及通过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
方案要求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重点惩处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通过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省市和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地区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顿,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措施。一是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二是强化对利用互联网传销的监管和打击,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防传销进校园。四是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五是依法规范直销行为。六是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信息共享建设,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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