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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标准最高卫生无人管 住户投诉一年未果

2012年12月07日 14:08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2/1207/456220.shtml

物业公司是为居住在本小区的住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了让小区的住户的生活能够更加方便、舒适。可是对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文雅苑”小区的居民来说,小区物业就高意味着高价格、没服务。按居民们的说法,本来这个小区有好好的物业公司,却被当地村委会主任以及他家亲戚组成的没有资质的名叫聚星苑的黑物业取代,从此,卫生没人打扫,电,水,物业费都按最高价收取。居民们为此投诉了一年,都没有解决问题。

小区住户张先生:今年7月份入住以来,非法物业就已经开始收费了。

记者:您怎么能判断它是非法的物业呢?

张先生:本来开发商留下了一个物业公司。我们小区在这个村子里,村支书就利用他的权力,组织家族的一些人员,把人家物业公司撵走了。

面对黑物业,张先生和这个小区的其他住户选择投诉,但是,在联系了城建局、信访局、甚至朔城区主管这方面工作的副区长之后,得到的答复都是这事管不了。

张先生:我们去政府反映过,政府说是黑物业没法管,找城区的分管区长也不管,说我们小区开发手续不全,没法管。我们也去物价局问过,开发手续是有的,前一期的区长批了,后续领导干部老是说不合法,手续不全,在村里没有人处理过这个事情。

到底这个问题应该归哪里管?昨天记者联系了朔城区城建局信访办政府办,但是遗憾的是这些电话全部无人接听,或者是被人拿起电话然后就挂断,最后记者联系到上了朔城市的城建热线。

城建:像村委会负责的话,就不在城建受理的范围内,村委会这边涉及的我们不是很清楚。您要不打一下朔城区建设局的电话,具体的问一下他们,我们没有涉及到这个,并不是很清楚他们那边的事。

记者:就是朔城区?

城建:对,朔城区建设局,那个属于他们管辖范围内。

后来记者按照城建热线提供给的热线号码,拨打了朔城区城建局的电话。当时是下午两点十五分左右,有人接电话后告诉记者,现在不是上班时间,所以他没办法回答记者的问题。当记者问他们几点钟上班时,他说三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后来记者在下午三点到五点之间再次拨打这个电话,已经没有人接听。

关于“文雅苑”黑物业高收费的问题,到底这个物业收费的有多高,高到什么程度,我们来看看消费者张先生的说法。

记者:现在物业公司在你们那个小区的管理怎么样呢?

张先生:他连卫生都不给打扫,物业费收得高,电费也收得高。按照建设部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他们可以代收电费,但是不能加价,可是现在价的很多。

记者:他怎么个加法?

张先生:阶梯电价规定,基础电费应该是4毛7分8,他现在一度电收7毛8。我们跟有关部门要求过,你们即使不处理这个物业公司,把收电费的手续给我们转到电业局,我们去电业局自己交费,他光收点物业费我们也不计较了。领导答复说,不是像你想的那么简单,这个解决不了。

记者:你问的领导是什么样的领导呢?

张先生:是朔城区区委副书记,姓孟的一个副书记。

记者:那他的物业费怎么收你们的?

张先生:朔城区的规定是分了五个档次,有资质的情况下是0.3元到1元。他现在什么资质也没有,相关的服务也跟不上,直接就收我们一块钱,税费也高,其他小区是两块钱,我们这个小区收两块五。

记者:你们所有的费用都比其他的小区高。

张先生:对,而且高很多。

为什么物业公司要收这么高的水费,比如说0.4元多的水费到他们那要收到0.7元,来听听物业公司的高经理的说法。

记者:“文雅苑”小区的电费是多少钱一度啊?

高经理:7毛8。

记者:为什么那么贵啊?

高经理:因为住的人太少,所以电费跟物业费都贵。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记者:物业费和电费是您自己定的。

高经理:是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认为,水、电是属于公共的事物,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来,水、电费应该是公共事业单位直接向用户收取。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有大量的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情况,但是法律规定,代收代缴的情况下不能够加价,所以如果四毛多钱是政府定价的话,物业公司也只能收这个费用,不能超额去收取。

包华说,乱收费不是一个法律定义,但是就收费项目的设置以及收费方法来说,需要改善而且需要更正。就目前的状态来讲,应该由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帮助业主和物业公司达成协商。由于业主很难召开集体会议达成有效的结论,这个时候就需要乡镇人民政府去给予引导。另一方面,企业确实有企业的管理成本存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帮助业主了解企业的管理成本,让大家知道成本是多少?应该在什么范围之内去交纳相关的费用,如果能够帮助双方把信息达到对称,这个问题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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