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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改装低配置车充高配车 消费者要求退货卖家不退定金

2012年12月03日 15:10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2/1203/455125.shtml

河北沧州听众史女士最近向我们投诉,说她一年前在沧州市益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赛欧"车,本来应该是高兴的事儿,可是她却为此窝心了一年。

史女士:我是沧州的一个消费者,去年12月23日,我上沧州益盛雪佛兰4S店去看车,一开始我想买一个低配的雪佛兰车,后来我又瞧着带天窗的挺好,我说要带天窗的吧。导购员说带天窗的属于是高配了。我说高配跟低配有什么区别?他说原车的有倒车雷达、跟中控钥匙、天窗、带轮,价位是72300,因为有一个优惠活动,给优惠1300块钱。我说有新车吗?他说三两天可以到店里来提车。

好车型、定好价钱之后,史女士就盼着提车的那一天:

史女士:1月2日通知我去提车,当时我在外地没在家,我5号去的,2日就把票给我开了,我说我也没看车,怎么把票给我开了,他说就是你要的这款车,有天窗、里轮、倒车雷达都有,有一个防盗器给你安上了。你安防盗器也没通知我,我说我不要这个车,不提车。他说打票都开了、保险都上好了,这个车就是你要的那款车,因为我这个车是分期付款,当时给他1万块钱的定金,也没给我什么收据。当时说不要,他们说订金就不退了。

史女士对车行私自加装部件不满意,要求退车,可是车行却不退定金。不仅如此,史女士说车行也没有给她应有的一系列的提车手续:

史女士:还有就是提车的时候,人家提车都有提车验车单,我的票都开了,根本没有验车单,提车单,交车验车表。当时我去的时候已经把车给我开出来了,他们强卖给我的。车辆出库单我也没签名,我也没有。当时不知道这些事。

史女士说,在提车的时候,唯一让她能接受的就是车行给她开的发票,好像是在为她考虑:

史女士:然后他们说打票给你开66800,你省点税钱,当时还以为还挺好的呢,少拿几百块钱税。

既然车行在开发票交税的问题上替消费者考虑,史女士也就不再计较什么,就把车开了回去:

史女士:当时发现这个车轮毂不是原车的。后配的轮毂,也不是带中控钥匙,倒车雷达后面现挖的窟窿,都现安装的,现改装的倒车雷达。这个车上面是现挖的孔,原车出厂是安好了的,把这个都开出来特粗糙,干的那个活。

发现这些问题之后,史女士便回去找专卖店,得到的事什么样的解释呢?

史女士:它的车是上面升级版的车,卖给你是升级版的车,我说当时可没说是升级版的车啊,我要的都是原产的车,66800这东西加装上面升级了,合起来72300,我给厂家打电话,我说你们厂家生产升级版的车到4S店卖啊?厂家说没有生产升级版的车。

向厂家核实之后,卖家的说法不攻自破。于是史女士又继续找专卖店交涉:

史女士:一直在找,他们4S店挺大的,不拿这个当回事,老推诿,老拖着。他们都不搭理这个事,我也没别的想法,你这都是给我换的东西,我也离4S店一百多里地,挺远的,每回去费用也挺大的,去了也爱搭不稀理的也不管咱,找消协消协也调解不起来这个事,他说你去厂家打电话到网上投诉什么的,我就给你们发了材料。我也不经常用,买车到现在,老找他们一年了,开了有两万了吧,低配高卖,以假充真的次品充好品这种欺诈咱,这都应该找他们说个公道。

听完史女士反映的问题之后,前面的记者也找到沧州市益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这家公司承认他们对之间的纠纷,但对此之外的问题不作如何解释:

益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这个事客户已经反映到当地的消协了,这个事也是消费者本身这里面有所误解,我们已经积极配合消协善后处理了,我们也比较尊重消协的处理意见,您有什么问题我们也只能给您解答到这些。

现在我们一起来邀请相关的嘉宾来讨论一下商家的做法到底有没有道理,史女士的问题到底应该如何解决。品质汽车的主编张炤虎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作出评论。

张炤虎:目前所谓高配低配有三种情况,一种就是厂家在它的产品型录当中已经提供了低配和高配的区别,比方说雪佛兰新赛欧现在有幸福版,有1.2和1.4这两种,这两种是一个区别。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它本身有低配和高配,也就是咱们经常见到的标准版、入门级和旗舰版、尊贵版。如果说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买到的是以高配的价格买到的是低配车,显然是一种欺诈。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厂家在提供原车的同时,名为一个叫配置包,所谓配置包就是允许4S店在流通过程当中可以给用户最终加上去,比方说高档的音响还有一些轮毂,是厂家直接配送的。第三种可能现在比较普遍,现在我们也怀疑是不是这种可能,就是说4S店给你提供的就是标准版,但是在66800标准版基础之上4S店说我可以给你加装什么,但是这个东西不是厂家提供的零部件,是他自己去零部件批发市场采购的。

史女士情况现在不太好说,但是这里面有一个消费陷阱就是消费者购车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这三种区别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一定要跟对方签合同,在购买购销合同上要写清楚我要的是什么配置,这个配置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还是你自己外面采购的零部件。 郑传锴:专家提到的第一种情形我大致可以把它概括为由4S店或者经销商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那么如果本案能够确定是这种行为的话我认为已经构成欺诈,第二、三种情况我们都可以概括为由消费者委托4S店或者经销商对车辆进行改装。我认为应当有明确的书面合同和意思表示,在没有书面合同予以佐证的情况下,那可能会构成一种重大误解或者是误解,这种情形可能就不构成欺诈。结合本案的案情来看,我认为4S店经销商在洽谈合同的过程当中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名录或者说宣传单到底是什么情况,具体车辆的配置是什么样的表述,我认为是本案的一个关键性的证据,也提示我们消费者在事前、事后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

对于消费者来说卖家开的发票比实际的车款要少的话,肯定有相应的风险,并且我补充一下我们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车船税,作为经销商肯定是少交增值税了,如果是委托改装的话由于各地的情形不同,可能是要交增值税,或者是交营业税,但是我们总体来看是少开了数额并且少交了税了,那么从消费者包括经营者来说,都要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也就是说如果你存在逃税行为的话首先你的行为是违法了,如果你逃税的行为达到了法定的数额就直接涉嫌犯罪了。

具体到消费者来说,如果存在票面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首先我们消费者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并且我们知道车辆的保险是要按照票面金额来计算的,如果票面价值低的话,可能会少交一些保险费用,但是一旦出现保险责任的话它的理赔也是要按照相应的这种数额来减少的,并且一旦发生像我们本期案例出现的这种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存在举证的风险,也就是说我不能有相应的足够的证据证明在如实的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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