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信用社超期整顿调查:清收难导致清算拖延11年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信用社2001年7月由于资不抵债被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工作本该3个月结束,却被拖延了11年,到现在藁城信用社的清算工作都还在继续,究竟何时能够结束,无人知晓。
记者从一份出自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文件上看到,早在2001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就已经下文要求对藁城市信用社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藁城市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原因。文件中提到,藁城信用社由于长期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资产质量严重恶化,造成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这部分内容记者在藁城市财政局副局长杨秋海处也得到证实,杨秋海告诉记者,藁城信用社当时存在乱办金融的情况。
杨秋海:信用社破产就是收不回来钱,它不是正式的金融机构,是一个镇办的信用社,存在乱办金融的情况。
对于信用社停业整顿前的经营乱象,现在还可以从整顿公告中看出一二,停业整顿前有部分贷款到期后,信用社根本就没有主动追讨,一旦过了诉讼时效,追讨难上加难。
赵律师的朋友:藁城信用社资不抵债于2001年7月停业整顿,停业最主要原因就是贷款质量低下,贷款企业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导致亏损严重难以继续经营,贷款户主要是以前的国有企业,到停业整顿的时候,该社所有的贷款已经逾期很长时间,贷款户的经营状况千差万别,所有贷款都超过了诉讼时效。从法律上来讲,诉讼时效过了打官司可以,但是不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信用社停业整顿工作由河北藁城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小组负责,清算小组在年底才将藁城信用社所欠居民储蓄存款本息兑付完成,但对公储蓄存款部分多年来只字未提。如果对公储蓄存款部分按照比例分割剩余财产,清算结果如果是零,那么最后债务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务最后得到的清偿结果就是零。
记者在藁城市财政局见到了河北藁城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小组的工作人员刘米山,对于何时兑付对公储蓄存款,刘米山回复不知道具体的时间,只能问政府。河北藁城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小组日常工作是由藁城市财政局负责,人员也是由藁城市财政局抽调。
记者又找到河北藁城市财政局副局长杨秋海,但对方却说清欠办的日常工作不是由财政局负责,要想了解详情需要联系藁城市政府金融办。记者在藁城市政府见到了金融办的高主任,但得到的回复却是藁城信用社的清算工作全权由清欠办负责,他不知情。
高主任:你问政府去吧,这个事我不知道,我仅仅是清欠部的一个工作人员,这个事我得等上头通知,我也不是市长,我也不是书记,我实在是没法给你定这个事。
相关负责人互踢皮球,互相推责。不过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河北藁城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工作非常复杂,拖延11年的原因,主要是清收工作难度较大。在调查中,一家名为珠海银丰工贸公司的企业在1995年~1998年有多笔、共1.1亿元的贷款没有偿还,债权人提供的由珠海市工商局盖章的企业档案登记资料中显示,这家企业最后一次年检时间为2012年3月7日,目前还在经营中。记者联系到这家企业。
记者:现在公司的经营情况怎么样?
工作人员:成立以来就没有经营过,一直在这里值班,没有经营过,也没有注销。
记者:你知道公司有一笔贷款没有偿还吗?
工作人员:它这儿的贷款都没有偿还,公司没有经营过。就保持个名字,始终没做过生意,一个发票都没有开过。
记者:还能联系到其他人吗?
工作人员:他们的人都不在,他原来贷款都没有还,原来工商银行、中行都在找它。
珠海经济特区银丰工贸发展公司的企业档案登记资料里显示,投资者为“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投资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投资比例为百分之百,从信息可以看出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是该公司的全资股东。但记者采访藁城市政府时,却被告知无人知晓这笔贷款逾期未还的原因,何时还也还是未知数。记者昨天又再次拨通了清欠组刘米山、财政局副局长杨秋海的办公电话和手机,但都无人接听,后来拨通了财政局局长李振山的电话,对方以“正在参加活动”为由挂断了电话。
据相关人士透露,根据藁城信用社破产资金1 .2亿的缺口来看,珠海银丰公司这笔坏账很可能就是其巨亏停业的主因。如果情况属实,这也正是政府回避媒体采访的主要原因。
记者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藁城信用社在1988年由藁城财政局发起组建,时任藁城财政局副局长张国良在1992年8月派驻珠海担任藁城市驻珠海办事处主任。1993年,藁城驻珠海办事处成立银丰公司,张国良任总经理兼法人。公开资料显示,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张国良还担任藁城信用社主任一职。而2010年12月就任至今的总经理、法人王素军同时也是藁城驻珠海办事处副主任。资料显示,1996年来珠海前,他还是藁城市计划经济委员会的副主任。
近期有媒体记者采访过王素军,对方回复贷款是用于投资,但一开始就投资失败,导致资金无法收回。这与前面公司工作人员回复“公司无运作”的说法大相径庭。
这笔贷款究竟用到了哪?投资了什么项目?如果确实是因为投资失败导致资金无法收回,欠金融机构的巨额贷款又该如何偿还?
驻珠海记者张丹丽对此事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电话和地址与银丰公司注册的信息相同。记者找到这处办公地点——一座很破旧的居民楼,都吃了闭门羹。其他住户表示很久没看到这里有人来。
知情人回忆,藁城办曾在90年代中期与珠海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珠海前山建了一座银丰大厦,现在已是烂尾楼,摆放在这里10多年,由于牵扯到很多债权、产权问题,大楼一直放在那里。
就目前法院公开的资料显示,藁城驻珠海原办事处主任张国良因为擅自决定将珠海特区华大公司欠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的3262余万元的国有资产债权,以300万的价格转让给珠海市骏景贸易有限公司,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债权转让过程中,张国良收受珠海市骏景贸易有限公司余某现金300万元。2011年9月23日,藁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国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2012年3月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以及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评论这个话题。
藁城市政府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
胡钢:根据合同法,一份合同构成无效大概分为几类,比如欺诈或胁迫的,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现在没有看到具体的贷款合同,所以无法具体阐释,但是跨省的这种贷款是极为罕见的。
珠海银丰公司修了一座银丰大厦,十几年之后这座大厦成为烂尾楼,这样的投资是否合法?
胡钢:固定资产贷款一般指金融机构向企事业法人按照规定发放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这种贷款按照银监会相关的要求要求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诚实信用等原则。目前来看,这个合同可能涉嫌违规。
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针对银丰公司进行代位权诉讼?
胡钢:代位权诉讼的前提是债务人代行使自己的债券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按照相关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涉及到正在整顿清算过程中的信用社相关的诉讼或者执行活动,目前暂不授予。这样的情况下,信用社的债权人无法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行使自己的代位权。
目前考量的不是损失最小化,而是损失不要扩大。
包华:延迟期间的损失已经非常大了。清算组的工作费用肯定会非常高,内部的沟通流程会非常繁复,我建议先不要考虑损失最小化,先考虑损失不要继续扩大。应当尽快依法启动对银丰公司的资产清算,它作为最大的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债务。资产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由法院判别,但是启动资产清算可能是唯一的出路。
有没有可能再启动对银丰公司资产的清算?
胡钢:根据国家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的相关规定,清算组要代表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参加诉讼仲裁活动,所以所有的这家藁城信用社的债权人应当强烈要求藁城信用社的清算组行使其法定职责,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债权人能拿回自己欠债的概率到底有多大?
包华:不乐观。因为十几年前的内容已经无法还原,有一些材料都找不到了。我认为,应该尽快解决,不要把问题扩大,小事情不去处理放大了之后就无法处理。同时还要不渎职、不推卸责任。依法和依职责是必须做到的,尤其是不得渎职、不得推托。
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亟需加强
包华: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问题必须要加强,做事情必须是要有推动,而不能阻止事情的推动,否则对于纳税人、债权人是没有任何交待的。这件事情的处理更多的要从公务机关、政府部门下手,恐怕是要到上一层的政府才能解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信用社2001年7月由于资不抵债被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工作本该3个月结束,却被拖延了11年,到现在藁城信用社的清算工作都还在继续,究竟何时能够结束,无人知晓。
记者从一份出自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文件上看到,早在2001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就已经下文要求对藁城市信用社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藁城市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原因。文件中提到,藁城信用社由于长期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资产质量严重恶化,造成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这部分内容记者在藁城市财政局副局长杨秋海处也得到证实,杨秋海告诉记者,藁城信用社当时存在乱办金融的情况。
杨秋海:信用社破产就是收不回来钱,它不是正式的金融机构,是一个镇办的信用社,存在乱办金融的情况。
对于信用社停业整顿前的经营乱象,现在还可以从整顿公告中看出一二,停业整顿前有部分贷款到期后,信用社根本就没有主动追讨,一旦过了诉讼时效,追讨难上加难。
赵律师的朋友:藁城信用社资不抵债于2001年7月停业整顿,停业最主要原因就是贷款质量低下,贷款企业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导致亏损严重难以继续经营,贷款户主要是以前的国有企业,到停业整顿的时候,该社所有的贷款已经逾期很长时间,贷款户的经营状况千差万别,所有贷款都超过了诉讼时效。从法律上来讲,诉讼时效过了打官司可以,但是不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信用社停业整顿工作由河北藁城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小组负责,清算小组在年底才将藁城信用社所欠居民储蓄存款本息兑付完成,但对公储蓄存款部分多年来只字未提。如果对公储蓄存款部分按照比例分割剩余财产,清算结果如果是零,那么最后债务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务最后得到的清偿结果就是零。
记者在藁城市财政局见到了河北藁城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小组的工作人员刘米山,对于何时兑付对公储蓄存款,刘米山回复不知道具体的时间,只能问政府。河北藁城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小组日常工作是由藁城市财政局负责,人员也是由藁城市财政局抽调。
记者又找到河北藁城市财政局副局长杨秋海,但对方却说清欠办的日常工作不是由财政局负责,要想了解详情需要联系藁城市政府金融办。记者在藁城市政府见到了金融办的高主任,但得到的回复却是藁城信用社的清算工作全权由清欠办负责,他不知情。
高主任:你问政府去吧,这个事我不知道,我仅仅是清欠部的一个工作人员,这个事我得等上头通知,我也不是市长,我也不是书记,我实在是没法给你定这个事。
相关负责人互踢皮球,互相推责。不过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河北藁城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工作非常复杂,拖延11年的原因,主要是清收工作难度较大。在调查中,一家名为珠海银丰工贸公司的企业在1995年~1998年有多笔、共1.1亿元的贷款没有偿还,债权人提供的由珠海市工商局盖章的企业档案登记资料中显示,这家企业最后一次年检时间为2012年3月7日,目前还在经营中。记者联系到这家企业。
记者:现在公司的经营情况怎么样?
工作人员:成立以来就没有经营过,一直在这里值班,没有经营过,也没有注销。
记者:你知道公司有一笔贷款没有偿还吗?
工作人员:它这儿的贷款都没有偿还,公司没有经营过。就保持个名字,始终没做过生意,一个发票都没有开过。
记者:还能联系到其他人吗?
工作人员:他们的人都不在,他原来贷款都没有还,原来工商银行、中行都在找它。
珠海经济特区银丰工贸发展公司的企业档案登记资料里显示,投资者为“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投资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投资比例为百分之百,从信息可以看出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是该公司的全资股东。但记者采访藁城市政府时,却被告知无人知晓这笔贷款逾期未还的原因,何时还也还是未知数。记者昨天又再次拨通了清欠组刘米山、财政局副局长杨秋海的办公电话和手机,但都无人接听,后来拨通了财政局局长李振山的电话,对方以“正在参加活动”为由挂断了电话。
据相关人士透露,根据藁城信用社破产资金1 .2亿的缺口来看,珠海银丰公司这笔坏账很可能就是其巨亏停业的主因。如果情况属实,这也正是政府回避媒体采访的主要原因。
记者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藁城信用社在1988年由藁城财政局发起组建,时任藁城财政局副局长张国良在1992年8月派驻珠海担任藁城市驻珠海办事处主任。1993年,藁城驻珠海办事处成立银丰公司,张国良任总经理兼法人。公开资料显示,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张国良还担任藁城信用社主任一职。而2010年12月就任至今的总经理、法人王素军同时也是藁城驻珠海办事处副主任。资料显示,1996年来珠海前,他还是藁城市计划经济委员会的副主任。
近期有媒体记者采访过王素军,对方回复贷款是用于投资,但一开始就投资失败,导致资金无法收回。这与前面公司工作人员回复“公司无运作”的说法大相径庭。
这笔贷款究竟用到了哪?投资了什么项目?如果确实是因为投资失败导致资金无法收回,欠金融机构的巨额贷款又该如何偿还?
驻珠海记者张丹丽对此事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电话和地址与银丰公司注册的信息相同。记者找到这处办公地点——一座很破旧的居民楼,都吃了闭门羹。其他住户表示很久没看到这里有人来。
知情人回忆,藁城办曾在90年代中期与珠海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珠海前山建了一座银丰大厦,现在已是烂尾楼,摆放在这里10多年,由于牵扯到很多债权、产权问题,大楼一直放在那里。
就目前法院公开的资料显示,藁城驻珠海原办事处主任张国良因为擅自决定将珠海特区华大公司欠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的3262余万元的国有资产债权,以300万的价格转让给珠海市骏景贸易有限公司,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债权转让过程中,张国良收受珠海市骏景贸易有限公司余某现金300万元。2011年9月23日,藁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国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2012年3月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以及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评论这个话题。
藁城市政府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
胡钢:根据合同法,一份合同构成无效大概分为几类,比如欺诈或胁迫的,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现在没有看到具体的贷款合同,所以无法具体阐释,但是跨省的这种贷款是极为罕见的。
珠海银丰公司修了一座银丰大厦,十几年之后这座大厦成为烂尾楼,这样的投资是否合法?
胡钢:固定资产贷款一般指金融机构向企事业法人按照规定发放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这种贷款按照银监会相关的要求要求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诚实信用等原则。目前来看,这个合同可能涉嫌违规。
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针对银丰公司进行代位权诉讼?
胡钢:代位权诉讼的前提是债务人代行使自己的债券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按照相关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涉及到正在整顿清算过程中的信用社相关的诉讼或者执行活动,目前暂不授予。这样的情况下,信用社的债权人无法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行使自己的代位权。
目前考量的不是损失最小化,而是损失不要扩大。
包华:延迟期间的损失已经非常大了。清算组的工作费用肯定会非常高,内部的沟通流程会非常繁复,我建议先不要考虑损失最小化,先考虑损失不要继续扩大。应当尽快依法启动对银丰公司的资产清算,它作为最大的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债务。资产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由法院判别,但是启动资产清算可能是唯一的出路。
有没有可能再启动对银丰公司资产的清算?
胡钢:根据国家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的相关规定,清算组要代表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参加诉讼仲裁活动,所以所有的这家藁城信用社的债权人应当强烈要求藁城信用社的清算组行使其法定职责,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债权人能拿回自己欠债的概率到底有多大?
包华:不乐观。因为十几年前的内容已经无法还原,有一些材料都找不到了。我认为,应该尽快解决,不要把问题扩大,小事情不去处理放大了之后就无法处理。同时还要不渎职、不推卸责任。依法和依职责是必须做到的,尤其是不得渎职、不得推托。
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亟需加强
包华: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问题必须要加强,做事情必须是要有推动,而不能阻止事情的推动,否则对于纳税人、债权人是没有任何交待的。这件事情的处理更多的要从公务机关、政府部门下手,恐怕是要到上一层的政府才能解决。
-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公益诉讼+集体诉讼”胜诉 权益受损消费者获三倍赔偿(2024-09-05)
-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将于9月10日举办(2024-09-04)
- 津冀联手斩断体育用品侵权链条(2024-08-15)
- 合力遏制“照搬式”盗图盗视频侵权(2024-08-15)
- 赠品免费不免责任经营者义务推不脱(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