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桑墟强制向农民征收一事一议费 涉嫌违规收费
最近,我们节目接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村民的反映,说这几天,他们村正在向村民收取一项费用,叫做“一事一议费”。其中,每个劳动力每年收84块钱,非劳动力每人每年收20块钱。这项费用已经收了两三年了,可是,收这些钱之后,到底都议了什么事?这些钱都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村民却不知道。
村民被迫交“一事一议费” 却不知为何交钱
村民:我是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的一名村民,现在我们桑墟镇条河村在普遍最近几年收一事一议费,每个18周岁以上的劳动力收84块钱一口人,还有刚出生的新生人口,他们收20块钱一口,老奶奶收20块钱一口,他们说收这个钱是为人民办事,但是一点事情没有办,而且村里、农田里面上不上水,他们也不管,采不了水,他们也不管,它收这个钱怎么用,老百姓一概不知。
村民说,这还不是他们一个村的做法,而是他们整个镇的统一做法。最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他们村里征收的“一事一议费”是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捆绑在一起的,如果不交“一事一议费”,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村民:他强行收费,现在谁如果不交这个钱,老百姓所享有的农村医疗保险不让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一样的,都捆绑在一块。
当地镇政府称系按规定收取 每个人60余元
村民的反映也让我们有些疑惑不解:明明国家已经把农民交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给免了,而且一直在强调要减轻农民的负担。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如此重视,为什么还会出现向农民强制收费的情况?村民反映的情况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确实存在的话,那么这个“一事一议”到底议的是什么事?费用到底用到哪里去了?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新闻发言人邱先生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解答:
邱先生:我们按照规定进行收取,筹资筹劳的方面我们规定,男的18周岁到55周岁之间筹资,女的是18周岁到50岁筹资,按照社会人口20元一个人,筹劳就是男的是18周岁到55周岁之间,女的是18周岁到50岁之间,每个人64元,大病新农保70元一个人是省市补贴,总共实际收取是350元,就是说个人交纳70元。关于反映说我们镇里新农合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面不存在搭车收费,也不存在捆绑收取,有可能有的在收取的时候,可能是部分村委干部解释没到位,产生一些误解,但是我们镇里不存在搭车收费和捆绑收费的现象。而且在收新农合的时候,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低保户、优抚对象、五保户和94岁以上老人,他们交纳新农合每个人70元,都由财政负担,他们不需要交纳。
记者: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跟一事一议费用不挂钩,没有捆绑在一起?
邱先生:对,不挂钩。
记者:从镇里面、乡里面来说没有这样的统一规定。
邱先生:对。
记者:会不会具体到下面,比如村里面在收取过程中,出现走样的情况?
邱先生:据我们了解,布置这项收费工作的时候,我们都开过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第一不允许搭车收费,第二不允许捆绑收费,但是有部分村干部,他们到村里面解释可能没解释到位,理解可能产生一定偏差。
记者:如果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确实存在要跟两个保险挂钩的话,你们会处理吗?
邱先生: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肯定要处理,对当事人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的。
收据显示收费存在“捆绑” 农民多则交356元
对于江苏沭阳县桑墟镇新闻发言人邱先生提到的“一事一议费”标准以及没有跟养老保险捆绑的问题,记者再次向桑墟镇条河村村民确认。
记者:您这边交的到底是多少钱?
村民:我们交84块钱一个人。我那儿有票的。
记者:84块钱是不是有可能把非劳动力人口的20块钱加上了。
村民:对,加上去了。
记者:加上去了,等于是两个人的,也就是说一个人64块钱加上一个非劳动力人口20块钱,总共是84块钱是吧?
村民:对对对。
记者:那就是说应该是64块钱,它说的劳动力人口每人64块钱是没有错的是吧?
村民:对,社会人口20块钱,这就是84块钱。
记者:等于说您收据上面是84块钱是两个人的费用是吧?
村民:是一个人。
记者:怎么是一个人的呢?
村民:它就说64块钱加上社会人口20块钱。
记者:比如单收您一个人,收了多少钱?
村民:84块钱。
记者:不是说就64块钱吗?
村民:64块钱是一个劳动力人口,外加上你还有一个社会人口20块钱,社会人口就是你有劳动力再加64,是84块钱。
记者:不是说社会人口20块钱是单指的是18岁以上和60岁以下的才收20块钱,他们收20块钱,怎么还又管你们收20块钱,就不应该收你们20块钱。
村民:收的,加上20块钱就是84块钱。
记者:也就是说那20块钱属于社会人口,不管是不是劳动力人口都要交。
村民:都要交,对。人人都要交。一出生的孩子都要交这个钱。
记者:但是他如果是18岁以下或者是60岁以上的,他就不用再交那个64块钱了,是吗?
村民:对。
记者:您那儿有收据是吗?
村民:有,个人的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都是村里面小组长交到村里面,由村里面统一到镇上交的,个人没有部门,老百姓现在不像你们城里面,他们直接到哪个窗口可以直接交,或者打到银行某个账户,他现在到下面收钱,如果不交一事一议这个钱,就不让你交这个钱,它就是捆绑的,本来一事一议就是不合理的事情。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村民们还把他们交费后拿到的收据给我们节目传真了过来,收据上清清楚楚地写着:“2012一事一议款”,但是每个人交的费用不是84元,其中最低的是252元,最高的是356元。收据上还表明了包括水费二、三十元不等,还有农保一、二十元不等。
看到村民传过来的这些收据,听完村民的叙述,我们不禁叹了一口气:原来以为国家取消农业税之后,交了几千年税的农民会松一口气,却没有想到又有新的费用以新的名义出现。本来是“一事一议费”,结果却变成了固定收费。每个劳动力每年80多块钱,再加上其它费用总共二三百块钱,对于高收入的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收入不高的农民来说,这种固定收费会不会又成为一种新的负担?
其实,“一事一议费”不仅仅出现在这一个村、一个镇,也不仅仅是出在一个县一个市,甚至也不仅仅出现在一个省,而是很多省市都在实行。但是,记者网络上搜索发现,不少地区的农民在交这项费用的时候确实交得不明不白,有的根本不清楚什么是一事一议费。
“一事一议费”应遵循自愿原则 不得固定收取
那么,什么是“一事一议费”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袁先生对此进行解释。
袁先生:按照规定一事一议农村税费改革后,为兴办村民直接收益的及其生产生活公益事业,按照规定就是经过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筹资酬劳的行为。一事一议就是应该遵守村民自愿、直接收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它适用于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这样的项目,它包括村内的这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有道路修建,植树造林等等,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的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目前在很多村已经开展了,资金筹集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这个标准执行,它不能固定收取,也不能与其他费用捆绑收取。筹集资金管理实行由村民全程监管。
那么,一事一议费到底该怎么收?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所存在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对此进行点评。
裘叶:根据国家的这个农业部出台的叫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它的精神,村民在对每一件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件进行讨论,然后由村民自己来决定应该收多少钱,收什么钱以及办什么事。也就是说这个东西一定不是一个固定费用,也就是说有事的时候才可能会涉及到。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收取的这种方式肯定是跟国务院出台的管理办法是相违背的,因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是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这个并不是一种固定收费、强制收费,而是一种出现需要大家进行表决事项的时候,才来讨论进行收费,这肯定是违反规定的。
桑墟镇当地涉嫌违规收费 专家称应严肃处理
案例当中我们看到,它规定的是劳动力人口每年每个人交64块钱,18周岁以下的孩子以及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交20块钱,而实际上到下面村子的时候,这两项对于劳动力来说都是要交的,加起来每个劳动力每年要交84块钱,这种做法是不是合乎国家的相关规定呢?
裘叶:我觉得应该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刚才一直在强调,它所说的这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是,出现跟村民自己切身利益相关事件的时候,也就是说出现这种项目的时候,由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来收取这个费用,而不是说每个人固定需要交多少钱。它现在变成一种固定收费,每个劳动力人口每人每年要交64块钱,18以下的孩子可能和老人需要交20块钱,如果说今年村子里并没有出现这些筹资酬劳项目的时候,收费就完全是不合理的。
我们看到江苏沭阳县桑墟镇新闻发言人邱先生他说他们镇是按照规定收取这64块钱,而且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任何关系,有可能是下面的干部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这位发言人说的是按规定收取64块钱,这个规定从何而来,为什么要收取这64块钱?
裘叶:我觉得,根据他所说的所谓的规定,可能是依据国务院的管理办法做出来的一个上限规定,因为在国务院的统筹管理办法当中有提到,它会制定一个合理的限额,对于这个一事一议的费用会制定合理的限额。
也就是说当有一个项目出现需要交纳一事一议费的时候,这个限额应该是不高于64块钱?
裘叶:我觉得应该是可以这么理解,但并不是一种固定的费用。
也就是说它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真的是出现了偏差?
裘叶:我觉得可以这么说。
另外,这个发言人表示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我们看到的村民们传真给我们的相关收据当中,确实是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挂钩了,不是单纯的收取80多块钱,而是收取200多块钱,甚至跟水费其他的费用也有一定的关系,这个又作何解释呢?
裘叶:根据我们管理办法以及刚才农业部相关人员的答复,明确了费用是绝对不可能跟其他费用一起收费的,也就是说它只能单独出现,而且这种出现并不是固定的,咱们一直强调这个费用并不是固定强制收费的,只能是出现有需求的时候才有收费,现在这个做法,比如它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挂钩这明显是违反规定的行为,肯定是需要严肃查处,而且这种行为可能是违反了国家出台这种管理办法的初衷。国家出台这项收费的初衷可能是为了筹措公益事业所需要的费用,解决农村在公共用品等问题,为了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而不是固定收费。
这位新闻发言人对这些政策以及我们的政府在出台这些政策的基本想法和用心应该是了然于心的,但是他给我们的解释有两个:第一可能是村干部在跟下面的村民做解释的时候出现了偏差。第二是可能是下面的干部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偏差。你对这位新闻发言人的这两个说法您怎么看?
裘叶:我觉得他应该是知道有这种情况的出现,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因为从村民的表述来看,这种收费已经是两到三年的情况,肯定会有人反映过这些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反映上去了以后,两到两年以后,仍然是这种状况,既然有这种情况为什么不好好查处,对相关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这样才能让农民收费的时候,知道收的是什么费用,知道这些费用用来干什么,才能更好的执行国务院的相关管理办法和精神。
在这项政策的执行过程当中,如何才能够保证不增加农民负担,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呢?
裘叶:其实在管理办法当中我们看到,它的费用的收取包括它的使用过程,都应当由村民全程进行监督,但实际上可能在操作过程当中,根本就谈不上监督,因为连收费都变成了一种强制的时候根本就谈不上监督,所以我觉得在这一块无论是村民或者是村一级或者是乡一级的管理部门,首先就应当明确这项费用的设置的初衷,应当知道设置这项政策或者说设置这项收费是用来干什么的,明白了这个以后,在这个执行管理过程当中完全按照这个管理办法的精神来执行,每一笔费用都做到有的放矢,而且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些收费是需要转向审计,需要村务公开的。我就觉得,虽然国务院出台这个管理办法,但是在下面执行的时候可能出现了较大的问题。
最近,我们节目接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村民的反映,说这几天,他们村正在向村民收取一项费用,叫做“一事一议费”。其中,每个劳动力每年收84块钱,非劳动力每人每年收20块钱。这项费用已经收了两三年了,可是,收这些钱之后,到底都议了什么事?这些钱都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村民却不知道。
村民被迫交“一事一议费” 却不知为何交钱
村民:我是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的一名村民,现在我们桑墟镇条河村在普遍最近几年收一事一议费,每个18周岁以上的劳动力收84块钱一口人,还有刚出生的新生人口,他们收20块钱一口,老奶奶收20块钱一口,他们说收这个钱是为人民办事,但是一点事情没有办,而且村里、农田里面上不上水,他们也不管,采不了水,他们也不管,它收这个钱怎么用,老百姓一概不知。
村民说,这还不是他们一个村的做法,而是他们整个镇的统一做法。最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他们村里征收的“一事一议费”是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捆绑在一起的,如果不交“一事一议费”,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村民:他强行收费,现在谁如果不交这个钱,老百姓所享有的农村医疗保险不让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一样的,都捆绑在一块。
当地镇政府称系按规定收取 每个人60余元
村民的反映也让我们有些疑惑不解:明明国家已经把农民交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给免了,而且一直在强调要减轻农民的负担。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如此重视,为什么还会出现向农民强制收费的情况?村民反映的情况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确实存在的话,那么这个“一事一议”到底议的是什么事?费用到底用到哪里去了?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新闻发言人邱先生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解答:
邱先生:我们按照规定进行收取,筹资筹劳的方面我们规定,男的18周岁到55周岁之间筹资,女的是18周岁到50岁筹资,按照社会人口20元一个人,筹劳就是男的是18周岁到55周岁之间,女的是18周岁到50岁之间,每个人64元,大病新农保70元一个人是省市补贴,总共实际收取是350元,就是说个人交纳70元。关于反映说我们镇里新农合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面不存在搭车收费,也不存在捆绑收取,有可能有的在收取的时候,可能是部分村委干部解释没到位,产生一些误解,但是我们镇里不存在搭车收费和捆绑收费的现象。而且在收新农合的时候,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低保户、优抚对象、五保户和94岁以上老人,他们交纳新农合每个人70元,都由财政负担,他们不需要交纳。
记者: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跟一事一议费用不挂钩,没有捆绑在一起?
邱先生:对,不挂钩。
记者:从镇里面、乡里面来说没有这样的统一规定。
邱先生:对。
记者:会不会具体到下面,比如村里面在收取过程中,出现走样的情况?
邱先生:据我们了解,布置这项收费工作的时候,我们都开过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第一不允许搭车收费,第二不允许捆绑收费,但是有部分村干部,他们到村里面解释可能没解释到位,理解可能产生一定偏差。
记者:如果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确实存在要跟两个保险挂钩的话,你们会处理吗?
邱先生: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肯定要处理,对当事人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的。
收据显示收费存在“捆绑” 农民多则交356元
对于江苏沭阳县桑墟镇新闻发言人邱先生提到的“一事一议费”标准以及没有跟养老保险捆绑的问题,记者再次向桑墟镇条河村村民确认。
记者:您这边交的到底是多少钱?
村民:我们交84块钱一个人。我那儿有票的。
记者:84块钱是不是有可能把非劳动力人口的20块钱加上了。
村民:对,加上去了。
记者:加上去了,等于是两个人的,也就是说一个人64块钱加上一个非劳动力人口20块钱,总共是84块钱是吧?
村民:对对对。
记者:那就是说应该是64块钱,它说的劳动力人口每人64块钱是没有错的是吧?
村民:对,社会人口20块钱,这就是84块钱。
记者:等于说您收据上面是84块钱是两个人的费用是吧?
村民:是一个人。
记者:怎么是一个人的呢?
村民:它就说64块钱加上社会人口20块钱。
记者:比如单收您一个人,收了多少钱?
村民:84块钱。
记者:不是说就64块钱吗?
村民:64块钱是一个劳动力人口,外加上你还有一个社会人口20块钱,社会人口就是你有劳动力再加64,是84块钱。
记者:不是说社会人口20块钱是单指的是18岁以上和60岁以下的才收20块钱,他们收20块钱,怎么还又管你们收20块钱,就不应该收你们20块钱。
村民:收的,加上20块钱就是84块钱。
记者:也就是说那20块钱属于社会人口,不管是不是劳动力人口都要交。
村民:都要交,对。人人都要交。一出生的孩子都要交这个钱。
记者:但是他如果是18岁以下或者是60岁以上的,他就不用再交那个64块钱了,是吗?
村民:对。
记者:您那儿有收据是吗?
村民:有,个人的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都是村里面小组长交到村里面,由村里面统一到镇上交的,个人没有部门,老百姓现在不像你们城里面,他们直接到哪个窗口可以直接交,或者打到银行某个账户,他现在到下面收钱,如果不交一事一议这个钱,就不让你交这个钱,它就是捆绑的,本来一事一议就是不合理的事情。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村民们还把他们交费后拿到的收据给我们节目传真了过来,收据上清清楚楚地写着:“2012一事一议款”,但是每个人交的费用不是84元,其中最低的是252元,最高的是356元。收据上还表明了包括水费二、三十元不等,还有农保一、二十元不等。
看到村民传过来的这些收据,听完村民的叙述,我们不禁叹了一口气:原来以为国家取消农业税之后,交了几千年税的农民会松一口气,却没有想到又有新的费用以新的名义出现。本来是“一事一议费”,结果却变成了固定收费。每个劳动力每年80多块钱,再加上其它费用总共二三百块钱,对于高收入的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收入不高的农民来说,这种固定收费会不会又成为一种新的负担?
其实,“一事一议费”不仅仅出现在这一个村、一个镇,也不仅仅是出在一个县一个市,甚至也不仅仅出现在一个省,而是很多省市都在实行。但是,记者网络上搜索发现,不少地区的农民在交这项费用的时候确实交得不明不白,有的根本不清楚什么是一事一议费。
“一事一议费”应遵循自愿原则 不得固定收取
那么,什么是“一事一议费”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袁先生对此进行解释。
袁先生:按照规定一事一议农村税费改革后,为兴办村民直接收益的及其生产生活公益事业,按照规定就是经过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筹资酬劳的行为。一事一议就是应该遵守村民自愿、直接收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它适用于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这样的项目,它包括村内的这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有道路修建,植树造林等等,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的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目前在很多村已经开展了,资金筹集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这个标准执行,它不能固定收取,也不能与其他费用捆绑收取。筹集资金管理实行由村民全程监管。
那么,一事一议费到底该怎么收?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所存在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对此进行点评。
裘叶:根据国家的这个农业部出台的叫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它的精神,村民在对每一件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件进行讨论,然后由村民自己来决定应该收多少钱,收什么钱以及办什么事。也就是说这个东西一定不是一个固定费用,也就是说有事的时候才可能会涉及到。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条河村收取的这种方式肯定是跟国务院出台的管理办法是相违背的,因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是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这个并不是一种固定收费、强制收费,而是一种出现需要大家进行表决事项的时候,才来讨论进行收费,这肯定是违反规定的。
桑墟镇当地涉嫌违规收费 专家称应严肃处理
案例当中我们看到,它规定的是劳动力人口每年每个人交64块钱,18周岁以下的孩子以及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交20块钱,而实际上到下面村子的时候,这两项对于劳动力来说都是要交的,加起来每个劳动力每年要交84块钱,这种做法是不是合乎国家的相关规定呢?
裘叶:我觉得应该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刚才一直在强调,它所说的这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是,出现跟村民自己切身利益相关事件的时候,也就是说出现这种项目的时候,由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来收取这个费用,而不是说每个人固定需要交多少钱。它现在变成一种固定收费,每个劳动力人口每人每年要交64块钱,18以下的孩子可能和老人需要交20块钱,如果说今年村子里并没有出现这些筹资酬劳项目的时候,收费就完全是不合理的。
我们看到江苏沭阳县桑墟镇新闻发言人邱先生他说他们镇是按照规定收取这64块钱,而且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任何关系,有可能是下面的干部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这位发言人说的是按规定收取64块钱,这个规定从何而来,为什么要收取这64块钱?
裘叶:我觉得,根据他所说的所谓的规定,可能是依据国务院的管理办法做出来的一个上限规定,因为在国务院的统筹管理办法当中有提到,它会制定一个合理的限额,对于这个一事一议的费用会制定合理的限额。
也就是说当有一个项目出现需要交纳一事一议费的时候,这个限额应该是不高于64块钱?
裘叶:我觉得应该是可以这么理解,但并不是一种固定的费用。
也就是说它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真的是出现了偏差?
裘叶:我觉得可以这么说。
另外,这个发言人表示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我们看到的村民们传真给我们的相关收据当中,确实是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挂钩了,不是单纯的收取80多块钱,而是收取200多块钱,甚至跟水费其他的费用也有一定的关系,这个又作何解释呢?
裘叶:根据我们管理办法以及刚才农业部相关人员的答复,明确了费用是绝对不可能跟其他费用一起收费的,也就是说它只能单独出现,而且这种出现并不是固定的,咱们一直强调这个费用并不是固定强制收费的,只能是出现有需求的时候才有收费,现在这个做法,比如它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挂钩这明显是违反规定的行为,肯定是需要严肃查处,而且这种行为可能是违反了国家出台这种管理办法的初衷。国家出台这项收费的初衷可能是为了筹措公益事业所需要的费用,解决农村在公共用品等问题,为了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而不是固定收费。
这位新闻发言人对这些政策以及我们的政府在出台这些政策的基本想法和用心应该是了然于心的,但是他给我们的解释有两个:第一可能是村干部在跟下面的村民做解释的时候出现了偏差。第二是可能是下面的干部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偏差。你对这位新闻发言人的这两个说法您怎么看?
裘叶:我觉得他应该是知道有这种情况的出现,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因为从村民的表述来看,这种收费已经是两到三年的情况,肯定会有人反映过这些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反映上去了以后,两到两年以后,仍然是这种状况,既然有这种情况为什么不好好查处,对相关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这样才能让农民收费的时候,知道收的是什么费用,知道这些费用用来干什么,才能更好的执行国务院的相关管理办法和精神。
在这项政策的执行过程当中,如何才能够保证不增加农民负担,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呢?
裘叶:其实在管理办法当中我们看到,它的费用的收取包括它的使用过程,都应当由村民全程进行监督,但实际上可能在操作过程当中,根本就谈不上监督,因为连收费都变成了一种强制的时候根本就谈不上监督,所以我觉得在这一块无论是村民或者是村一级或者是乡一级的管理部门,首先就应当明确这项费用的设置的初衷,应当知道设置这项政策或者说设置这项收费是用来干什么的,明白了这个以后,在这个执行管理过程当中完全按照这个管理办法的精神来执行,每一笔费用都做到有的放矢,而且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些收费是需要转向审计,需要村务公开的。我就觉得,虽然国务院出台这个管理办法,但是在下面执行的时候可能出现了较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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