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高薪兼职“代刷钻” “刷钻手”被骗四千元
湖南常德的周先生在当地一家金属加工厂工作,同时他也是一位老网民,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上上网。上个月,他在网上发现了一条招聘广告,说招聘网络兼职人员,条件很简单,只要有电脑、会上网、开通了网上银行、有网上购物经验就可以。这些条件对老网民周先生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而且每天工作的时间自由,地点自由,轻轻松松就可以赚到钱,于是,周先生就动心了:
周先生:上个月20号吧,在家里上网的时候,在网页上看到有一家网络公司招聘兼职的人员,他招的就是“刷钻手”,他们自己叫“刷钻手”,我和他们那边联系一下以后,他们给了北京工商局的网址,他们说是北京工商局正式注册的。我查了一下确实,他们是2008年注册的,然后2010年他们又通过了工商局的审核,因为是工商局的网站里面查的他们的注册和审核记录,我感觉应该是比较放心的,于是我就和他们客服联系了一下。
这家公司招聘的"刷钻手","刷钻手"这个名词以及这份工作对不少人来说可能都很陌生。那么,什么叫刷钻手呢?这还得先从网络购物的信用评价说起。我们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之前,一般都会先看一下网友给卖家写的留言评论,了解卖家的信誉度。而在淘宝和拍拍等购物网站中,各个卖家的信用等级是用钻石图标来表示的。消费者通过留言方式给买家写的好评越多,卖家得到的钻石图标就越多,说明卖家的信用等级越高。而卖家的信用等级越高,吸引的消费者也就越多,也就越赚钱。所以,在淘宝网和拍拍网上做生意的卖家都明白:信用度就等于好生意,钻石图标就等于好生意。如果卖家真是靠自己的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赢得消费者的好评的话,那的确算名至实归。
但是,事实并不都是这样。一些信用等级比较低的卖家或者是新开张的卖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就开始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其中一种方法就是花钱雇人来写好评,也就是双方在没有实际成交的情况下,被雇的人为商家写出或者刷出“满意”、“好评”的评价,实际上就是虚假的信用炒作。由于在淘宝和拍拍网上,卖家的信用都是用钻石图标来表示的,所以人们就把这种虚假的信用刷写叫做"刷钻",而被雇来为商家写好评或者刷好评的人就叫做刷钻手。有需求就有市场,网络卖家的需求不仅催生了刷钻手,而且还催生了从事刷钻业务的中介机构。
周先生提到的这家北京爱乐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家机构。周先生跟这家公司联系上之后,双方还履行了一些列手续:
周先生:他们就给我发了一份简易的合同,但是上面就是公司的联系电话什么都没有。通过QQ的邮箱直接发给我的,用附件传送过来,我填好以后再通过附件传送过去,这是一份简易的合同,他传过来的文件就是个人姓名、银行帐号、联系电话都给他传过去,给我注册一下就行了。
注册之后,周先生就开始了这份网络兼职工作:
周先生:就是说我注册以后他们让我在这个拍拍网上购买虚拟物品,当时购买的虚拟物品就是电话卡,电话充值卡,购买充值卡以后,他们的客服人员叫我把这个充值卡的卡号和密码发给他,他们和电商之间要有协议的,他说我把这个卡号和密码发给他以后,他们然后把这个卡号和充值卡再回给电商,回给电商以后付给我以后再写评价。实际上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实际上我现在充值卡的卡号密码发过去以后,第一次他说是是要完成三笔合同,三笔购物,我签的那个款项大概是600-1000元之间,每一笔都是600-1000元之间,每笔返还7%左右的工资。
每天的任务量和佣金比例让周先生觉得还不错,觉得轻轻松松就可以赚到钱。可是,这份刷钻的工作才做了两天,周先生却不想做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周先生:第一天我已经做完了一单合同,给他们付了将近一千块钱的费用。然后到第二天我就问他,可不可以继续做,他说可以啊,然后我就继续和他做这个合同嘛,他说你昨天做了一单没做完,必须把昨天的两单补好,补好以后还要做解卡任务才能把款项发给我。做完以后他就说要发给我解卡任务,我当时把解卡任务也做了一笔,做了一笔以后跟着他一直给我发,他说你做完的是昨天的解卡,今天必须还要解卡。我就感觉这公司好像不太可信,我说我已经把昨天的做完了,你应该把昨天的货款和工资付给我。他说不行,这是我们公司的规定。我觉得有点像这种方式不太可靠,于是我就没做了,我说你这样我就不做了,就把注册的帐号给我撤销以后把这个款项打给我,重新付给我就行了,工资什么的都不要,把货款打给我就可以了。他说如果你是这样的话,他你必须在这个月的10号他才能够把这个货款付给我,我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行,反正因为我自己不做了,我现在相应整个货款工资什么的都不算,整个货款已经有将近4000元,3950多块钱。
到国庆长假结束后才能退回钱,周先生想想也没什么不正常,于是,他就耐心地等待国庆长假结束后退给自己钱。
周先生:但是自从国庆节以后,他们这个客服人员是再也没有登录QQ,头像一直是灰色的,而且有一次把客服直接从我QQ上面删掉了,删掉以后因为他所有的聊天记录和客服所有的交易记录,我都做了存档的,因为我一直不是很放心,我就做了存档,做了存档以后存到里面把客服QQ号什么的都找出来,找出来之后再加上去,一直到现在为止他们这个客服从来没上过线,我再去打开他们公司的网页也打不开了。
骗子实际骗走的不是周先生的钱,而是他购买的电话卡。在这家公司的指使下,他购买的电话卡不是实物,而是在网站上可以直接提取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而之前周先生又听从这家公司的指令,把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都告诉了这家公司。等他联系不上这家公司,再去网上提取这些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的时候,这些卡号和密码都已经失效了。于是周先生去找这两个卖家,但是卖家不承认自己跟北京爱乐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过协议,说周先生遇到了骗子。花了将近4千块钱本来想赚更多的钱,但是不仅1分钱也没挣到,反而把自己的本钱也赔了进去。周先生非常气愤:
周先生:像这种骗子还能在网上行骗,而且是通过在工商注册的,我觉得非常愤怒,因为我相信的并不是他们公司,我相信的是工商局这个国家部门,为什么国家部门像这种骗子公司能容忍它生存下来,无论这个货款能不能追下来,我觉得网上这种骗子应该有一个规范吧,货款如果能要回来最好,要不回来我觉得我有这个责任,因为我是属于老网民,像网上这种骗子、购物陷阱,一般的情况下我以前从来没遭遇过,这一次感觉上当受骗,因为是觉得主要也就是像这种国家部门对这种网络倾销的这种审核制度应该要加严。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骗局。记者搜索发现,居然还有专门为这些卖家服务的代刷网站,这家代刷网打出的广告说:"代刷淘宝信誉,就是您把店铺交给我们去操作,无需您做什么,您只管看着信誉上升。本站代刷都是先刷后付款,见单付款"。还有的代刷公司的广告说:"你是不是在担心自己的信用不够高,你是不是在担心自己每天的交易额,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东西质量保证,价格再低廉还是因为信用低而无人问津?请您相信我们吧,有了我们的帮助,你一定会成为明天淘宝网上的巨星。"
看到这些,我们不禁有些难以置信。信誉是什么?信誉就是讲信用的好声誉。可是谁想到,购物网站上原本用来体现卖家信用的星钻数量,其实并不是全都可信;原本我们消费者用来判断卖家信用和服务质量的信誉度,却也可以造假。那么,怎么看这种现象?周先生的损失能不能挽回?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认为,案例中周先生所遭遇的完全就是一场骗局,而周先生在案例中也存在过错。
包华:如果用一个俗语说应该就是“偷鸡不着蚀把米”,为什么这么讲呢?周先生所谓的工作内容或者是临时这样的工作它的核心内容是制造一个虚假的网络信用等级,而这个工作内容本身其实是违反常识违反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的,这不是一个正当工作,他根据对方所安排的内容,将自己购置所有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都提供给了对方,相当于自己没有任何的保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被害者和骗子公司两者都有过错的这样一个个体案例,也可以这么讲是一种新型的骗术。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宏指出,周先生所遭受的损失是很难被追回的,因为周先生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的“合同”也并不为法律所支持。
刘志宏:这个挽回可能这种机会只有一点可能性,就是和对方协商解决去,这个事如果想诉诸法律的话恰恰是法律所不支持的,为什么?因为咱们国家法律规定里面有这样,合同的内容如果说是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说一些公序良俗道德上面规定的话,肯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您损失就是损失了,现在能解决你就找对方能协商愿意给你也就给你了,不给你这个事还真不好办。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指认为,即使真的由国家的权利机关进行介入进行调查,周先生的损失也不可能挽回。
包华:恐怕如刚才律师所讲到的,基本不可能挽回,首先协商是不可能的,其次如果真的由国家的权利机关进行介入进行调查,包括最终追究责任的话,这笔钱恐怕也是作为一个刑事犯罪的案件中的一个非法所得进行罚没的,因为周先生本身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周先生的损失恐怕很难挽回了,基于骗子的特性同时也基于周先生行为的不恰当不合法。
包华进一步指出,类似的电商网店上所显示的“信誉”,其实并不可信。
包华:肯定是不可信的,很多的电商网站用这样一个消费者信用评级的制度,但是如果信用是可以刷出来的,是人为制造出来的话,那这个信用制度本身就不存在了,消费者在购买物品的时候,去看前面消费者的信用或者说一个评价的时候,就会有一种不信任感,这种状态之下不可能达成公允的交易,我个人觉得如果前面看到前面有很多的写出来的点评也好,评价也好,都是出自几人之手或者说一人之手,而且都非常夸张的话,这个物品我是不会选购的
湖南常德的周先生在当地一家金属加工厂工作,同时他也是一位老网民,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上上网。上个月,他在网上发现了一条招聘广告,说招聘网络兼职人员,条件很简单,只要有电脑、会上网、开通了网上银行、有网上购物经验就可以。这些条件对老网民周先生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而且每天工作的时间自由,地点自由,轻轻松松就可以赚到钱,于是,周先生就动心了:
周先生:上个月20号吧,在家里上网的时候,在网页上看到有一家网络公司招聘兼职的人员,他招的就是“刷钻手”,他们自己叫“刷钻手”,我和他们那边联系一下以后,他们给了北京工商局的网址,他们说是北京工商局正式注册的。我查了一下确实,他们是2008年注册的,然后2010年他们又通过了工商局的审核,因为是工商局的网站里面查的他们的注册和审核记录,我感觉应该是比较放心的,于是我就和他们客服联系了一下。
这家公司招聘的"刷钻手","刷钻手"这个名词以及这份工作对不少人来说可能都很陌生。那么,什么叫刷钻手呢?这还得先从网络购物的信用评价说起。我们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之前,一般都会先看一下网友给卖家写的留言评论,了解卖家的信誉度。而在淘宝和拍拍等购物网站中,各个卖家的信用等级是用钻石图标来表示的。消费者通过留言方式给买家写的好评越多,卖家得到的钻石图标就越多,说明卖家的信用等级越高。而卖家的信用等级越高,吸引的消费者也就越多,也就越赚钱。所以,在淘宝网和拍拍网上做生意的卖家都明白:信用度就等于好生意,钻石图标就等于好生意。如果卖家真是靠自己的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赢得消费者的好评的话,那的确算名至实归。
但是,事实并不都是这样。一些信用等级比较低的卖家或者是新开张的卖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就开始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其中一种方法就是花钱雇人来写好评,也就是双方在没有实际成交的情况下,被雇的人为商家写出或者刷出“满意”、“好评”的评价,实际上就是虚假的信用炒作。由于在淘宝和拍拍网上,卖家的信用都是用钻石图标来表示的,所以人们就把这种虚假的信用刷写叫做"刷钻",而被雇来为商家写好评或者刷好评的人就叫做刷钻手。有需求就有市场,网络卖家的需求不仅催生了刷钻手,而且还催生了从事刷钻业务的中介机构。
周先生提到的这家北京爱乐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家机构。周先生跟这家公司联系上之后,双方还履行了一些列手续:
周先生:他们就给我发了一份简易的合同,但是上面就是公司的联系电话什么都没有。通过QQ的邮箱直接发给我的,用附件传送过来,我填好以后再通过附件传送过去,这是一份简易的合同,他传过来的文件就是个人姓名、银行帐号、联系电话都给他传过去,给我注册一下就行了。
注册之后,周先生就开始了这份网络兼职工作:
周先生:就是说我注册以后他们让我在这个拍拍网上购买虚拟物品,当时购买的虚拟物品就是电话卡,电话充值卡,购买充值卡以后,他们的客服人员叫我把这个充值卡的卡号和密码发给他,他们和电商之间要有协议的,他说我把这个卡号和密码发给他以后,他们然后把这个卡号和充值卡再回给电商,回给电商以后付给我以后再写评价。实际上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实际上我现在充值卡的卡号密码发过去以后,第一次他说是是要完成三笔合同,三笔购物,我签的那个款项大概是600-1000元之间,每一笔都是600-1000元之间,每笔返还7%左右的工资。
每天的任务量和佣金比例让周先生觉得还不错,觉得轻轻松松就可以赚到钱。可是,这份刷钻的工作才做了两天,周先生却不想做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周先生:第一天我已经做完了一单合同,给他们付了将近一千块钱的费用。然后到第二天我就问他,可不可以继续做,他说可以啊,然后我就继续和他做这个合同嘛,他说你昨天做了一单没做完,必须把昨天的两单补好,补好以后还要做解卡任务才能把款项发给我。做完以后他就说要发给我解卡任务,我当时把解卡任务也做了一笔,做了一笔以后跟着他一直给我发,他说你做完的是昨天的解卡,今天必须还要解卡。我就感觉这公司好像不太可信,我说我已经把昨天的做完了,你应该把昨天的货款和工资付给我。他说不行,这是我们公司的规定。我觉得有点像这种方式不太可靠,于是我就没做了,我说你这样我就不做了,就把注册的帐号给我撤销以后把这个款项打给我,重新付给我就行了,工资什么的都不要,把货款打给我就可以了。他说如果你是这样的话,他你必须在这个月的10号他才能够把这个货款付给我,我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行,反正因为我自己不做了,我现在相应整个货款工资什么的都不算,整个货款已经有将近4000元,3950多块钱。
到国庆长假结束后才能退回钱,周先生想想也没什么不正常,于是,他就耐心地等待国庆长假结束后退给自己钱。
周先生:但是自从国庆节以后,他们这个客服人员是再也没有登录QQ,头像一直是灰色的,而且有一次把客服直接从我QQ上面删掉了,删掉以后因为他所有的聊天记录和客服所有的交易记录,我都做了存档的,因为我一直不是很放心,我就做了存档,做了存档以后存到里面把客服QQ号什么的都找出来,找出来之后再加上去,一直到现在为止他们这个客服从来没上过线,我再去打开他们公司的网页也打不开了。
骗子实际骗走的不是周先生的钱,而是他购买的电话卡。在这家公司的指使下,他购买的电话卡不是实物,而是在网站上可以直接提取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而之前周先生又听从这家公司的指令,把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都告诉了这家公司。等他联系不上这家公司,再去网上提取这些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的时候,这些卡号和密码都已经失效了。于是周先生去找这两个卖家,但是卖家不承认自己跟北京爱乐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过协议,说周先生遇到了骗子。花了将近4千块钱本来想赚更多的钱,但是不仅1分钱也没挣到,反而把自己的本钱也赔了进去。周先生非常气愤:
周先生:像这种骗子还能在网上行骗,而且是通过在工商注册的,我觉得非常愤怒,因为我相信的并不是他们公司,我相信的是工商局这个国家部门,为什么国家部门像这种骗子公司能容忍它生存下来,无论这个货款能不能追下来,我觉得网上这种骗子应该有一个规范吧,货款如果能要回来最好,要不回来我觉得我有这个责任,因为我是属于老网民,像网上这种骗子、购物陷阱,一般的情况下我以前从来没遭遇过,这一次感觉上当受骗,因为是觉得主要也就是像这种国家部门对这种网络倾销的这种审核制度应该要加严。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骗局。记者搜索发现,居然还有专门为这些卖家服务的代刷网站,这家代刷网打出的广告说:"代刷淘宝信誉,就是您把店铺交给我们去操作,无需您做什么,您只管看着信誉上升。本站代刷都是先刷后付款,见单付款"。还有的代刷公司的广告说:"你是不是在担心自己的信用不够高,你是不是在担心自己每天的交易额,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东西质量保证,价格再低廉还是因为信用低而无人问津?请您相信我们吧,有了我们的帮助,你一定会成为明天淘宝网上的巨星。"
看到这些,我们不禁有些难以置信。信誉是什么?信誉就是讲信用的好声誉。可是谁想到,购物网站上原本用来体现卖家信用的星钻数量,其实并不是全都可信;原本我们消费者用来判断卖家信用和服务质量的信誉度,却也可以造假。那么,怎么看这种现象?周先生的损失能不能挽回?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认为,案例中周先生所遭遇的完全就是一场骗局,而周先生在案例中也存在过错。
包华:如果用一个俗语说应该就是“偷鸡不着蚀把米”,为什么这么讲呢?周先生所谓的工作内容或者是临时这样的工作它的核心内容是制造一个虚假的网络信用等级,而这个工作内容本身其实是违反常识违反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的,这不是一个正当工作,他根据对方所安排的内容,将自己购置所有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都提供给了对方,相当于自己没有任何的保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被害者和骗子公司两者都有过错的这样一个个体案例,也可以这么讲是一种新型的骗术。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宏指出,周先生所遭受的损失是很难被追回的,因为周先生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的“合同”也并不为法律所支持。
刘志宏:这个挽回可能这种机会只有一点可能性,就是和对方协商解决去,这个事如果想诉诸法律的话恰恰是法律所不支持的,为什么?因为咱们国家法律规定里面有这样,合同的内容如果说是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说一些公序良俗道德上面规定的话,肯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您损失就是损失了,现在能解决你就找对方能协商愿意给你也就给你了,不给你这个事还真不好办。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指认为,即使真的由国家的权利机关进行介入进行调查,周先生的损失也不可能挽回。
包华:恐怕如刚才律师所讲到的,基本不可能挽回,首先协商是不可能的,其次如果真的由国家的权利机关进行介入进行调查,包括最终追究责任的话,这笔钱恐怕也是作为一个刑事犯罪的案件中的一个非法所得进行罚没的,因为周先生本身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周先生的损失恐怕很难挽回了,基于骗子的特性同时也基于周先生行为的不恰当不合法。
包华进一步指出,类似的电商网店上所显示的“信誉”,其实并不可信。
包华:肯定是不可信的,很多的电商网站用这样一个消费者信用评级的制度,但是如果信用是可以刷出来的,是人为制造出来的话,那这个信用制度本身就不存在了,消费者在购买物品的时候,去看前面消费者的信用或者说一个评价的时候,就会有一种不信任感,这种状态之下不可能达成公允的交易,我个人觉得如果前面看到前面有很多的写出来的点评也好,评价也好,都是出自几人之手或者说一人之手,而且都非常夸张的话,这个物品我是不会选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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