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资5万成私家农场会员 俱乐部消失维权希望渺茫
前两天消费者尚先生给我们《天天315》节目打来电话,说他母亲在2008年办理了北京迈源国际私家农场俱乐部的会员卡,当时投资了5万多块钱才成为他们的会员。但是截至到2011年,这家俱乐部只给了他们几十块钱的蔬菜,没有任何其他的分红。现在这家俱乐部已经不复存在了,负责人也联系不上了。尚先生的母亲张女士对事情做出了介绍。
张女士:我们持有的这个叫做迈源国际私家农场俱乐部会员权益证书。之前有人跟我们说这个农场挺好的,可以在春天的时候种,秋天的时候收,(农场)还可以给孩子留下。他们盖的小木房夏天可以在那住着,采摘、种菜都可以,还有可以养殖鸭子。
张女士说这家公司位于北京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3楼110室,在和他们签订合同之前,公司还特地带他们去房山一带的农场看过,并且请他们亲手种了几种蔬菜,当时张女士一家感觉特别好,才决定花五万块钱来办理这家俱乐部的会员卡。
张女士:我也去看了,确实也有那个地方,也盖了房子。去的那个地方,门口写着迈源国际农场,里面盖了小房,也是有一大片一大片的地,确实挺好的,也有水,还养着鸭子什么的,还有种菜的大棚。外头的地,我们还插了牌子,我带着儿媳妇、老伴去过,去了以后就在那入了会。
记者:您入会的时候交了多少钱?
张女士:交了五万块钱,来家取的,跟着人来取的。
现在这家俱乐部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不存在了,相关负责人一个都联系不上。张女士如今已经80多岁,老人家表示自己花这么多钱,其实就是想给孩子们买一个周末休闲放松的好去处,真的没想到要什么投资回报,但是今天的结果也并不是她能想象的。
张女士:我当时还挺高兴,想着给孩子留点产业,有这么一块地,将来孩子能到那去玩玩什么的,劳动劳动,还觉得挺好。我们在那种各式各样的菜,觉得挺不错的,后来这公司还给我们过年过节发蔬菜,发过好几次。另外,我们还去过他们农场那采摘去,采摘完了以后还挖野菜什么的,都挺好的。后来好长没有动静了,我给他打电话也没人接了。后来有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说这个农场没有了,说我们要去起诉它,要开会,你来参加不?我都80多了还参加那个,我说我不去你们参加吧。投诉也找不着他们人了。
现在俱乐部突然消失,投资人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张女士和迈源国际私家农场俱乐部有没有签订正规的合同,合同里面又是怎么样承诺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益呢?
张女士:有,有合同书,2008年8月23日签的这个合同。合同说,旨在为会员提供农场、土地、租赁、种植、度假、别墅,租赁及度假服务,这个甲方授权委托北京迈源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机构,负责代表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合同,并代为收取乙方的会员款项,本合同乙方成为迈源国际私家农场俱乐部会员,并拥有俱乐部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件,俱乐部会员权益有以下这些:就是一是住宿权,就是那个房子。二是种植权。三是收获权。四是优惠权。五是赠与权。在权益使用年度,可以将自己的会籍权益赠送给他人使用。六是转让权,在权益使用年度可享个人的会员会籍权益自行转让给他人使用。七继承权,在权益使用的年度会员会籍权益作为乙方的个人权益,可依法继承。八委托经营收益权。
专家点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小方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俱乐部消失,投资人权益受损谁来保护?
包华:协议签完之后,是不是一定能够全部履行?大量的蔬菜农场或者俱乐部或者有机蔬菜这样的中心,它使用的土地都是租来的,跟很多的村子里的农民、村委会的领导们谈好,跟村里面租土地,少的租几十亩,多的租几百亩、上千亩。这种情况之下,建设好的大棚,或者建设好的木屋进行转租,里面就存在很多法律问题。能不能转,转的期限是多少?我们国家土地,只要是集体土地是禁止相应买卖的,虽然有一定的流转,但是这样的流转是在一定范围之内,一定用途框架之下进行流转的,而且是公开流转的。基于这层内容,我认为土地基础是存在问题,至于去卖有机蔬菜未尝不可。
第二个来讲,就是我认为它可能比农家乐还要更商业化一些,农家乐本身是一个自有的土地,自有的宅基地,自有的农地,农民自己去自己做经营,方式是一个自营自住的方式。蔬菜农场俱乐部,不是自己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物品,它的经营的地点SOHO,一般像这样的公司都是门脸很大,租在一个非常核心的商业聚集区,房租都是很贵很高的地方,可以想象它的毛利润有多好。农家乐是不可能这么去做推广的,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来完全套用商业化运营模式,用这种大家愿意亲近自然、亲近绿色,无公害,亲近土地的心理吸引大家的眼球,包括帮你种菜,让你有一种生活的体验,这种体验对于很多都市人来说都是有价值的,可能5万块、10万块甚至50万块都有人相信.从这种角度来说,我觉得卖的东西更多的是一种田园生活的一种想象,或者是一种消费感受,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
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都是一种农耕文化的积累,农耕文化的这种积累对于土地的深厚感情是很多民族不可想象的,甚至于不可理解的。但是我们必须强调一点,我们现在见到的广大天地,我们可以去种粮食,去体现这种田园生活的这些土地都不是无主的,都是有主的,要不然是一些农民集体所有的,要不然是国家的一些地,这些地的所有权非常清晰,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可争议的地方,一旦出现长期经营,甚至于长期的租赁都会存在问题。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最高的租赁合同也只有20年,这个基础如果一旦考虑不清楚的话,就直接会变成一种欲望性消费或者是希望性消费,可能是没有对价的。
齐小方:它这种经营模式实际上是一种高风险高投入的经营模式,有机土地的前期的一个培养的时间可能就长达一年以上,它这个前期的投入包括建设、种植都需要很多资金的支撑,所以投资者和消费者会冒着血本无归的风险。
单就这份合同而言,如果是双方自愿签署的,而且在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认为这个是合法有效的。但关键是这个土地的属性问题,必须要明确,这是关系这份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关键点。土地是属于我们国家土地的属性有属于国有和集体所有,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但是种植经营类的土地是不可能继承的。
如果这个公司破产,就是消费者作为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自己的债权,参加法定的破产程序。还有这个公司就是北京迈源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营业执照在去年年底已经被吊销了,所以说张女士这个案例,我觉得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第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是诈骗,她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再就是它这个蔬菜俱乐这个经营的这家公司是属于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这个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前两天消费者尚先生给我们《天天315》节目打来电话,说他母亲在2008年办理了北京迈源国际私家农场俱乐部的会员卡,当时投资了5万多块钱才成为他们的会员。但是截至到2011年,这家俱乐部只给了他们几十块钱的蔬菜,没有任何其他的分红。现在这家俱乐部已经不复存在了,负责人也联系不上了。尚先生的母亲张女士对事情做出了介绍。
张女士:我们持有的这个叫做迈源国际私家农场俱乐部会员权益证书。之前有人跟我们说这个农场挺好的,可以在春天的时候种,秋天的时候收,(农场)还可以给孩子留下。他们盖的小木房夏天可以在那住着,采摘、种菜都可以,还有可以养殖鸭子。
张女士说这家公司位于北京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3楼110室,在和他们签订合同之前,公司还特地带他们去房山一带的农场看过,并且请他们亲手种了几种蔬菜,当时张女士一家感觉特别好,才决定花五万块钱来办理这家俱乐部的会员卡。
张女士:我也去看了,确实也有那个地方,也盖了房子。去的那个地方,门口写着迈源国际农场,里面盖了小房,也是有一大片一大片的地,确实挺好的,也有水,还养着鸭子什么的,还有种菜的大棚。外头的地,我们还插了牌子,我带着儿媳妇、老伴去过,去了以后就在那入了会。
记者:您入会的时候交了多少钱?
张女士:交了五万块钱,来家取的,跟着人来取的。
现在这家俱乐部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不存在了,相关负责人一个都联系不上。张女士如今已经80多岁,老人家表示自己花这么多钱,其实就是想给孩子们买一个周末休闲放松的好去处,真的没想到要什么投资回报,但是今天的结果也并不是她能想象的。
张女士:我当时还挺高兴,想着给孩子留点产业,有这么一块地,将来孩子能到那去玩玩什么的,劳动劳动,还觉得挺好。我们在那种各式各样的菜,觉得挺不错的,后来这公司还给我们过年过节发蔬菜,发过好几次。另外,我们还去过他们农场那采摘去,采摘完了以后还挖野菜什么的,都挺好的。后来好长没有动静了,我给他打电话也没人接了。后来有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说这个农场没有了,说我们要去起诉它,要开会,你来参加不?我都80多了还参加那个,我说我不去你们参加吧。投诉也找不着他们人了。
现在俱乐部突然消失,投资人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张女士和迈源国际私家农场俱乐部有没有签订正规的合同,合同里面又是怎么样承诺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益呢?
张女士:有,有合同书,2008年8月23日签的这个合同。合同说,旨在为会员提供农场、土地、租赁、种植、度假、别墅,租赁及度假服务,这个甲方授权委托北京迈源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机构,负责代表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合同,并代为收取乙方的会员款项,本合同乙方成为迈源国际私家农场俱乐部会员,并拥有俱乐部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件,俱乐部会员权益有以下这些:就是一是住宿权,就是那个房子。二是种植权。三是收获权。四是优惠权。五是赠与权。在权益使用年度,可以将自己的会籍权益赠送给他人使用。六是转让权,在权益使用年度可享个人的会员会籍权益自行转让给他人使用。七继承权,在权益使用的年度会员会籍权益作为乙方的个人权益,可依法继承。八委托经营收益权。
专家点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小方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俱乐部消失,投资人权益受损谁来保护?
包华:协议签完之后,是不是一定能够全部履行?大量的蔬菜农场或者俱乐部或者有机蔬菜这样的中心,它使用的土地都是租来的,跟很多的村子里的农民、村委会的领导们谈好,跟村里面租土地,少的租几十亩,多的租几百亩、上千亩。这种情况之下,建设好的大棚,或者建设好的木屋进行转租,里面就存在很多法律问题。能不能转,转的期限是多少?我们国家土地,只要是集体土地是禁止相应买卖的,虽然有一定的流转,但是这样的流转是在一定范围之内,一定用途框架之下进行流转的,而且是公开流转的。基于这层内容,我认为土地基础是存在问题,至于去卖有机蔬菜未尝不可。
第二个来讲,就是我认为它可能比农家乐还要更商业化一些,农家乐本身是一个自有的土地,自有的宅基地,自有的农地,农民自己去自己做经营,方式是一个自营自住的方式。蔬菜农场俱乐部,不是自己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物品,它的经营的地点SOHO,一般像这样的公司都是门脸很大,租在一个非常核心的商业聚集区,房租都是很贵很高的地方,可以想象它的毛利润有多好。农家乐是不可能这么去做推广的,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来完全套用商业化运营模式,用这种大家愿意亲近自然、亲近绿色,无公害,亲近土地的心理吸引大家的眼球,包括帮你种菜,让你有一种生活的体验,这种体验对于很多都市人来说都是有价值的,可能5万块、10万块甚至50万块都有人相信.从这种角度来说,我觉得卖的东西更多的是一种田园生活的一种想象,或者是一种消费感受,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
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都是一种农耕文化的积累,农耕文化的这种积累对于土地的深厚感情是很多民族不可想象的,甚至于不可理解的。但是我们必须强调一点,我们现在见到的广大天地,我们可以去种粮食,去体现这种田园生活的这些土地都不是无主的,都是有主的,要不然是一些农民集体所有的,要不然是国家的一些地,这些地的所有权非常清晰,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可争议的地方,一旦出现长期经营,甚至于长期的租赁都会存在问题。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最高的租赁合同也只有20年,这个基础如果一旦考虑不清楚的话,就直接会变成一种欲望性消费或者是希望性消费,可能是没有对价的。
齐小方:它这种经营模式实际上是一种高风险高投入的经营模式,有机土地的前期的一个培养的时间可能就长达一年以上,它这个前期的投入包括建设、种植都需要很多资金的支撑,所以投资者和消费者会冒着血本无归的风险。
单就这份合同而言,如果是双方自愿签署的,而且在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认为这个是合法有效的。但关键是这个土地的属性问题,必须要明确,这是关系这份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关键点。土地是属于我们国家土地的属性有属于国有和集体所有,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但是种植经营类的土地是不可能继承的。
如果这个公司破产,就是消费者作为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自己的债权,参加法定的破产程序。还有这个公司就是北京迈源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营业执照在去年年底已经被吊销了,所以说张女士这个案例,我觉得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第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是诈骗,她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再就是它这个蔬菜俱乐这个经营的这家公司是属于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这个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公益诉讼+集体诉讼”胜诉 权益受损消费者获三倍赔偿(2024-09-05)
-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将于9月10日举办(2024-09-04)
- 津冀联手斩断体育用品侵权链条(2024-08-15)
- 合力遏制“照搬式”盗图盗视频侵权(2024-08-15)
- 赠品免费不免责任经营者义务推不脱(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