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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签上标低价 结账时收高价——家乐福的价签戏法

2011年01月19日 15:49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1/0119/343551.shtml

中广网北京1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价签上标低价,结账时却收高价;明明是打折,促销价却和原价相同。大超市虚假促销,被消费者质问却百般狡辩。《天天315》权威调查:家乐福超市的价签戏法儿。

新闻背景

春节就要到了,不少人开始准备年货,商场超市的客流也开始大增。为了吸引顾客,不少商家还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优惠促销措施。商家如果真心让利于消费者,这当然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是,有的商家名义上优惠促销,实际上却在价格上耍花招。

天津的消费者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家乐福超市的促销价实际上还是原价,但是它却打出让利的名头,愚弄消费者。最主要的是,王先生发现家乐福这种做法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如果一次这样,消费者兴许会以为是商家粗心标错了,但是多次这样,就很耐琢磨了。

同样是前不久,北京的消费者高先生也收到家乐福超市塞到门上的促销广告,广告上的众多商品标价很是有吸引力,但是高先生到那里却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上标注的大不相同。

记者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出现这类价格问题的家乐福超市不止一家两家,也不只是在集中在一两个地区。

最近,昆明的张老先生和老伴到昆明家乐福白云店购物,看到柜台上的标签显示“前腿肉每公斤18元8角,他们觉得很实惠,就挑了一块大4公斤左右的前腿肉。结果到柜台结账后发现小票上显示猪肉的价格竟然是21元8角一公斤,3公斤多肉花了85元多。发现标价和售价不符后,张老先生老伴就喊服务员查询价格并作出解释。这时一名20多岁的男员工赶到现场,态度很强硬,说就是这个价格了,如果不愿意买可以马上退货。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张老先生的老伴被打这名家乐福员工打断了手骨。

此外,上海消费者沈先生反映:前不久他在上海联洋家乐福买了个不倒翁。挂在上面的价格是19元。可是卖出的价格却是25元。付好钱后,看到价格不符,沈先生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条形码的价格在不倒翁的底部。沈先生非常生气:既然底部有价格为什么还要挂19元的价格?这种诱导消费者买东西的做法合适么?

武汉消费者王先生投诉武汉洪山家乐福“价格欺诈”。前不久王先生在武汉家乐福洪山广场店购买了大袋的康师傅酸菜牛肉面。货架上的标价是8.7元,而收银时却收了9.3元。第二天,当他再次来到这家店的时候,发现货架上的标价依然没有改变。接到投诉后,当地记者迅速赶到家乐福洪山广场店,发现货架上的康师傅酸菜牛肉面标价确实为 8.7元。记者随即购买一袋,收银台打出的票据确实是9.3元。

针对这个问题,家乐福武汉洪山广场店客服中心叶经理说,问题出在不久前该商品做了促销活动,活动结束后没能及时更换货架上的标价。

前一段时间,长春出现多名消费者投诉家乐福标价与收款价不一的情况。长春马女士在长春亚泰大街的家乐福超市购买了450克的螃蟹,当时标价是24.5元一斤,结账时竟变成29.5元一斤。对此,超市方面解释可能是价格维护系统出现了问题。

无独有偶,针对前面北京消费者高先生的投诉,被投诉商家家乐福北京西四环定慧桥店的解释也是系统出现了问题。

家乐福在各地的超市出现“标低价卖高价”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也不是一家两家。不止一个消费者遇到这种‘欺价’情况,那就说明超市有问题。如果是偶然的弄错价格,为什么每次每次都把价格往高了弄错呢?为什么不把价格往低了弄错呢?

但愿像刚才这位家乐福管理人员所说的,他们能真的认识到这个问题很严重,能真心对待消费者。

律师观点

针对商家价格欺诈的问题,我们在中国广播网经济之声网页上发起了一个调查。截至到节目播出前,调查结果是这样的:有4%的人没有遇到过价格欺诈;13%的人没有对比过价格,所以没有注意过;有24%的人遇到过价格欺诈;13%的人遇到价格欺诈会跟商家交涉;6%的人遇到价格欺诈会向工商或消协投诉;36%遇到价格欺诈自认倒霉,没有投诉过。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家乐福问题,我们现在来连线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的龚渊律师:

主持人:先问问您,您在购物的时候遇到过价格欺诈吗?

龚渊:遇到过,也是在一家大型超市,标签上标的是一个价出去结账又是一个价。

主持人:您遇到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龚渊:是和当时的值班经理协商解决。

主持人:根据前面天津听众的投诉,家乐福用大字体标出现价为39元,价签最下角却用小字体显示原价同样为39元,降价原因还表明是让利。如果不仔细观察价签还很难发现。您怎么看家乐福的这种行为?是不是误导消费者?

龚渊:家乐福的这种行为是一种利用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违法行为。

主持人:根据后面北京听众的投诉,促销海报标得价格低,但是结账的时候却是另一种高价格。对这种做法您怎么看?这算不算价格欺诈?

龚渊:家乐福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使用使人误解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违法行为,

以上的这两种行为在我国的《价格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都是被禁止的。

主持人: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该怎么办?怎么解决?

龚渊:首先要保存好当时的小票,并且尽量在当天解决问题。以避免商家调价以后无法证明

消费者与销售者就是否赔偿、赔偿金额或赔金支付等问题可先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选择工商、物价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起诉等方式。

针对商家价格欺诈的问题,我们在中国广播网经济之声网页上发起了一个调查。截至到节目播出前,调查结果是这样的:有4%的人没有遇到过价格欺诈;13%的人没有对比过价格,所以没有注意过;有24%的人遇到过价格欺诈;13%的人遇到价格欺诈会跟商家交涉;6%的人遇到价格欺诈会向工商或消协投诉;36%遇到价格欺诈自认倒霉,没有投诉过。

公益提示:提防商家价格欺诈 买商品要看清价签

消费者购物时,要提防商家的价格欺诈,谨防上当。常见的欺诈手段有这样几种:

一是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经营者采取虚构原价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过的价格作为原价,打着促销让利的幌子欺骗消费者,而实际上最后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促销价与平时销售价格差不多,甚至更高。

二是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使用没有根据、无从比较的语言文字,比如市场最低价、超低价、惊爆价等等,误导消费者。

三是标注的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经营者往往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然后以高价结算,或者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价签来误导消费者。

除了价格以外,还有是标签的其它内容与实际不符。商品标价签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

再有是非法降低商品质量。经营者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短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看标价签内容,特别要看清商品的名称、产地、规格、价格等信息;在结账时,要及时核对购物小票,看看实际收款与标价是否一致。同时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或收据,以及商家的宣传广告等资料,以便出现纠纷时作为维权的证据。一旦发现商品或者价格名不符实,要及时与超市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以及时向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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