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韶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逾300万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从韶关市工商局获悉,去年以来,全市工商部门以“12315”消费投诉热线为依托,以“消费维权服务站”为着力点,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开展送法下乡,完善宣传机制。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开展“送法下乡”、“农资打假咨询宣传下乡”等系列活动,大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全市工商系统积极参与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提出消费指引,提供专业意见,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实行分类监管,完善自律机制。将业户进行整理归类,实行分类监管,引导、督促业户强化自律意识,提高业户诚信经营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外,市工商局通过每月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拟将对连续三个月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存在的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有关行业和经营单位,通过面对面约谈的形式,向被约谈的经营单位通报存在的问题,要求其提出自身整改意见。
加强维权进村,完善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快速、妥善进行处理,提高服务效能,尽量减少消费者损失。对偏远地区,积极组织开展维权服务进乡村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遇到投诉当场受理,快速办结,力求维权不出村,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权益。
发动群众参与,完善监督机制。在全市建立982个“红盾服务维权进村(社区)”工作站,邀请素质高、热心维权的村民为维权义务联络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消除维权盲区,将维权网络延伸到各个社区和乡村。在抽查监管工作中,发放维权联系卡,方便消费者遇到投诉时进行联系,同时,在履行职责方面接受社会的全方位监督。
创新工作方式,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消费维权网上受理咨询和投诉举报、网上调解消费纠纷、网上动态分析、网上发布消费信息等。同时,通过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和解制度、消费纠纷调解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建立健全重大群体投诉问题应急调处机制,不断提升化解消费纠纷和调处消费矛盾的规范化水平。
调解查处结合,完善转案机制。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过程中,坚持行政调解与查处案件相结合。一方面,以行政调解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行政指导作用,推动企业自行解决消费纠纷。另一方面,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一个行业或一种经营行为。
去年以来,韶关通过转办、来电、来访、来函、网络等途径,共受理申诉5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1.68万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从韶关市工商局获悉,去年以来,全市工商部门以“12315”消费投诉热线为依托,以“消费维权服务站”为着力点,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开展送法下乡,完善宣传机制。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开展“送法下乡”、“农资打假咨询宣传下乡”等系列活动,大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全市工商系统积极参与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提出消费指引,提供专业意见,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实行分类监管,完善自律机制。将业户进行整理归类,实行分类监管,引导、督促业户强化自律意识,提高业户诚信经营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外,市工商局通过每月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拟将对连续三个月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存在的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有关行业和经营单位,通过面对面约谈的形式,向被约谈的经营单位通报存在的问题,要求其提出自身整改意见。
加强维权进村,完善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快速、妥善进行处理,提高服务效能,尽量减少消费者损失。对偏远地区,积极组织开展维权服务进乡村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遇到投诉当场受理,快速办结,力求维权不出村,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权益。
发动群众参与,完善监督机制。在全市建立982个“红盾服务维权进村(社区)”工作站,邀请素质高、热心维权的村民为维权义务联络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消除维权盲区,将维权网络延伸到各个社区和乡村。在抽查监管工作中,发放维权联系卡,方便消费者遇到投诉时进行联系,同时,在履行职责方面接受社会的全方位监督。
创新工作方式,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消费维权网上受理咨询和投诉举报、网上调解消费纠纷、网上动态分析、网上发布消费信息等。同时,通过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和解制度、消费纠纷调解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建立健全重大群体投诉问题应急调处机制,不断提升化解消费纠纷和调处消费矛盾的规范化水平。
调解查处结合,完善转案机制。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过程中,坚持行政调解与查处案件相结合。一方面,以行政调解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行政指导作用,推动企业自行解决消费纠纷。另一方面,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一个行业或一种经营行为。
去年以来,韶关通过转办、来电、来访、来函、网络等途径,共受理申诉5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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