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年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
近日,陕西省工商局决定从2017年1月起,在全省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宣传教育经常化,推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升级提效。
据了解,“天天3·15”宣传活动突出“日”“月”“季”“年”四个层次,活动主要内容和措施是:每日受理消费诉求,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来信来访;每月发布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每季度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固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年举办一场“3·15”专题晚会、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公示一批放心消费企业、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向省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两次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
“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创新举措,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支撑,也是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有效途径。”陕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步调一致,共同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制定配套方案,细化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与此同时,省、市两级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督查力度,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天天3·15”宣传活动全面铺开、强势推进。
近日,陕西省工商局决定从2017年1月起,在全省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宣传教育经常化,推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升级提效。
据了解,“天天3·15”宣传活动突出“日”“月”“季”“年”四个层次,活动主要内容和措施是:每日受理消费诉求,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来信来访;每月发布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每季度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固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年举办一场“3·15”专题晚会、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公示一批放心消费企业、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向省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两次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
“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创新举措,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支撑,也是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有效途径。”陕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步调一致,共同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制定配套方案,细化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与此同时,省、市两级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督查力度,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天天3·15”宣传活动全面铺开、强势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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