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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八部门联合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 不能提供进口手续涉嫌走私的,海关将依法立案调查

2018年09月19日 10:08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ggmsb/content/2018-09/19/content_6269457.htm

日前,江西省工信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进一步规范稀土市场秩序,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行动方案,江西将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含资源回收)矿点。任何组织和个人无证开采稀土资源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收购非法矿产品销售谋利的,依法没收相关产品及违法所得,追缴税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所属省内企业,主管部门将参照年度生产计划和增值税发票销售票据,核实实际生产量与销售量。超计划生产的,由所在地政府责令停产,并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减本年度或下年度生产计划。

同时,江西将重点核查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计划执行情况。对无生产计划的“黑工厂”,由所在地政府立即责令停产。不能提供原料稀土矿产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由税务部门追缴资源税等税费,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不能提供原料稀土矿产进口手续,涉嫌走私违法的,海关将依法立案调查。以“综合利用为名”变相加工非法矿产品的也将被重点整治。

此外,江西将重点核查稀土贸易企业的产品采购来源、增值税发票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以及进口手续一证多用等情况。对买卖非法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的贸易企业,依法没收相关产品及违法所得,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法律责任。个人和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明确,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备案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知情不报、包庇非法盗采和无计划生产、未发挥监管主体职责等行为的地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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