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减少 效率更高——厦门海关机构改革满月通关大提速
“机构改革后,不仅查验速度更快了,手续也更方便了。”5月20日,厦门嘉士通报关行业务员小李在办理完一票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后,对新海关亮相首月的变化赞不绝口。
4月20日起,厦门关区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东山等地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并全面启动“一次查验”工作。企业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实现“一次申报”,海关查验部门实施“一次查验”作业,并凭海关放行指令实现“一次放行”,彻底告别了以往需要到两个窗口预约、两次吊柜、两次查验的局面。
以厦门东渡港区为例,4月20日至5月20日,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共对54票货物开展“一次查验”工作,累计帮助企业节省200小时以上时间。“没想到海关改革的力度这么大,速度这么快,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已经着手整合两方面的业务。”厦门嘉士通报关行有限公司陈总感慨道。
在提升货物通关效率的同时,厦门海关还以改善进出境旅客通关体验为发力点,将原有的8个旅客进出境通关环节整合优化为卫生检疫、申报、现场调研、查验、处置5个环节,现场监管检查设备统一使用,行李物品只接受一次查验。同时,将原来3个飞机登临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检疫处置、登临检查2个环节,使飞机落地后、起飞前的各项准备时间再缩短50%。
厦门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关将抓住优化职能这个关键,加快业务深度融合,优化作业流程,减少非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手续,切实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同时,在监管效能上做加法,攥紧拳头,重拳打击洋垃圾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门安全。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报讯(贺 红) 5月29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了《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6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发布了该公告。
根据公告,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申报时,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包括通过“互联网+海关”接入“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如需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者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并填写代码“A”。
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出口商品申报时,企业不需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应当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并填写代码“B”。
对于特殊情况下,仍需检验检疫纸质证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需提供运递证明的,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二是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或者因计算机、系统等故障问题,根据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
海关将统一发送一次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为企业办理货物提离手续。同时,《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废止。
“机构改革后,不仅查验速度更快了,手续也更方便了。”5月20日,厦门嘉士通报关行业务员小李在办理完一票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后,对新海关亮相首月的变化赞不绝口。
4月20日起,厦门关区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东山等地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并全面启动“一次查验”工作。企业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实现“一次申报”,海关查验部门实施“一次查验”作业,并凭海关放行指令实现“一次放行”,彻底告别了以往需要到两个窗口预约、两次吊柜、两次查验的局面。
以厦门东渡港区为例,4月20日至5月20日,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共对54票货物开展“一次查验”工作,累计帮助企业节省200小时以上时间。“没想到海关改革的力度这么大,速度这么快,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已经着手整合两方面的业务。”厦门嘉士通报关行有限公司陈总感慨道。
在提升货物通关效率的同时,厦门海关还以改善进出境旅客通关体验为发力点,将原有的8个旅客进出境通关环节整合优化为卫生检疫、申报、现场调研、查验、处置5个环节,现场监管检查设备统一使用,行李物品只接受一次查验。同时,将原来3个飞机登临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检疫处置、登临检查2个环节,使飞机落地后、起飞前的各项准备时间再缩短50%。
厦门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关将抓住优化职能这个关键,加快业务深度融合,优化作业流程,减少非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手续,切实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同时,在监管效能上做加法,攥紧拳头,重拳打击洋垃圾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门安全。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报讯(贺 红) 5月29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了《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6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发布了该公告。
根据公告,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申报时,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包括通过“互联网+海关”接入“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如需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者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并填写代码“A”。
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出口商品申报时,企业不需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应当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并填写代码“B”。
对于特殊情况下,仍需检验检疫纸质证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需提供运递证明的,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二是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或者因计算机、系统等故障问题,根据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
海关将统一发送一次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为企业办理货物提离手续。同时,《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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