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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海关在天津签署进口租赁飞机跨关区联动监管合作备忘录 共同打造跨关区联动监管新模式

2018年05月18日 09:01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05/18/content_104149.htm?div=-1

5月10日,在海关总署支持下,北京、天津、石家庄、上海、杭州、青岛、济南、海口、成都、昆明等10家海关在天津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共同打造进口租赁飞机海关跨关区联动监管新模式,为促进我国进口租赁飞机新业态发展、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再添新动能。

随着我国航空产业的发展,很多航空公司采用进口租赁飞机的方式扩充机队,提高运营规模。进口租赁飞机产业方兴未艾,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惠政策开展进口飞机租赁的业务量连年大幅增长。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关办理的进口租赁飞机通关手续2017年已累计达到1122架。

据了解,10家海关经过密切沟通,建立跨关区联动监管模式。在该模式下,航空公司可在所在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并在东疆保税港区海关实际通关,改变了过去需要办理转关手续才能完成全部通关流程的通关模式。

这一改革创新,是10家海关在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背景下,专门针对一个产业一种进口货物合力出台的支持促进举措。天津海关方面表示,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全国海关监管服务一盘棋,这次10家海关建立的跨关区联动监管模式,就是海关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新型贸易业态发展的具体行动。今后还将以企业需求作为改革创新的动力源泉,加强关与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为扩大对外开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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